付晓亮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依然稀缺,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依然像一座大山一样挡住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求学之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学生读不起书尤其是读不起大学的问题,近年国家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国家的高校助学金数额和覆盖面不断增大,惠及很多贫困学子。国家的初衷是好的,不过这一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实施起来却出现了诸多的问题。
对于如何界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使真正“贫困”者获得资助,难度很大。我国面积辽阔,地区差异很大,东、中、西部经济差距非常明显。哪怕就算同在一个省市,差距依然很大。在这样的条件下,用同一个标准来认定一个学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就很不客观,也很不公平。即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区制定不同的贫困标准,也存在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例如,一个学生的月生活费不超过180元为定位“贫困”,就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看似非常简单明确,但是具体到某个学生的月生活费到底是多少却无从核查,导致此标准无法与实际操作对接。再比如,贫困生不能有任何高消费,但是“高消费”没有严格界定,实际操作上相当困难。又如,“贫困生不能有高档手机”,然而就目前来讲,手机已经不再是奢侈品,甚至成了必需品,那么这个标准就无法落实,至于“高档”,更是无法界定。
为了把有限的资金切实发放给那些确实需要的学生,各个高校都千方百计制定出了严格的评审办法,尽管各个高校的评定程序有些差异,但无外乎包括:本人申请、提交证明、同学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调查、学校公示、助学金发放等以上大致流程。然而各个环节看似严谨,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本人申请环节就存在问题。因为助学金是免费的、不符带任何条件的,所以不管自己是否真正贫困,很多学生都会提出申请。现实中某高校很多班级的申请人数甚至可以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在学生中造成一种普遍的现象:不管能否申请到,先提交了申请了再说。
2.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环节也有漏洞。据了解,几乎所有人都能通过各种办法到当地政府相关单位开具盖有印章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甚至包括非常富裕的家庭也能开具“贫困证明”。因为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村组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政府,没有充足的“理由”不为学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因为助学金不是其发放的。因此,“经济困难证明”形同虚设,只是多了一道表面手续而已。
3.班级同学评议这个环节不科学。因为一个学生家庭是否贫困,要让周围的同学来确定,有的甚至是班里投票确定,以票数多少来认定,结果可以想象。且不说如何保证充当发言者、投票者或是表决者的这些学生表示的结论是否属实无从查证;即使这些人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做评判也不一定完全客观,因为“贫困者”是否贫困,别人无从知晓。想当然的思维是:一个人经济条件如何,他周围的人尤其是同学应该很清楚。但这只是大多数人的 “想当然”,事实却并非如此。经济状况确实可以从平时的生活情况反应出来,但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他周围的同学、朋友只是知道一个大概,但是详细情况是不可能了解的。比如某个同学很贫困,经常省吃俭用,那么这个学生是否该享受助学金?如何量化?或者有几个学生经济条件都不好,那么到底谁最贫困?假设他们每餐都只吃米饭咸菜,难道这些人贫困程度一样?显然结论是否定的。因此,一个学生是否贫困及程度如何他周围的同学是不可能知道详细的,即使知道,也是极少数的一两个关系很亲密的同学,于是全班“投票表决”便是荒诞。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表决者都是人云亦云,或者根据“关系”来投票的。
4.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学生情况环节漏洞百出。和同学评议类似,辅导员不见得比班级的同学更了解申请者的情况(这里指的是经济情况),因为,高校学生几乎都是成年学生,辅导员了解的该学生经济情况无外乎是看他的材料,听他本人的叙述,观察他(她)的学习生活以及从班级其他学生等侧面了解、询问、核查。但所有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只能是大致反映,并不能特别详细的反映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因为老师们基本不会到家里实地查看真实状况,即使个别走访,数量也非常有限,不能面面俱到。
5.公示环节形同虚设。看似把“贫困生”的情况统统公示出来了,全学校甚至全社都能会监督。但实际上,就像前面提出来的,这些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连身边的同学和辅导员都不能确定的了解,“全校师生”就更不了解甚至没有几个人认识这些贫困生,更谈不上监督和反映他们的家庭经济是否贫困问题。
之所以会出现以上问题,甚至有很多媒体报道称:“大学生上台PK,竞相比穷”。其根源就在于国家助学金是免费的。用学生的话说就是“白给”的,不申请就“傻”(这里不探讨大学生的道德素质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改变“白给”这一“祸根”,那就是应该用国家助学贷款代替免费发放的国家助学金。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上面所述的诸多问题。
因为助学贷款是要偿还的,不再是免费的,于是那些抱有“不要白不要”想法的学生就会自动退出,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是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之一。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助学金在评审发放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即使有极少数“假贫困生”骗得了助学贷款也没关系,因为助学贷款是要偿还的,而且可能还要附上利息(虽然利率较低)。这样,投机取巧者并没有获得“便宜”,国家、银行也没有“吃亏”。
获助的学生在使用需要偿还的助学贷款上比享受免费发放的助学金更慎重、更有效率,更能促使他们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真正起到帮助受助者顺利、有效地完成学业的作用,他们也会更珍惜这份资助金。
目前助学贷款规模很小,发放贷款的银行不积极,根本原因是,银行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银行承担了风险,而助学贷款的利息很低甚至没有。也就是说,银行承担了高风险,却没有获得对等的高收益,而只是获得了很低的利息回报,甚至是坏账。银行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项目当然没人愿意去做。所以实际上银行是排斥助学贷款的,是没有积极性的。
然而国家要保证贫困地区的学生读的起书,财政上就拿出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发放“免费”助学金,导致助学金出现了的诸多问题。所以根本的解决方法应该是,调动银行的积极性,更多的发放贷款,扩大在资助规模,以“有偿”的助学贷款取代“无偿”的助学金。
国家不再发放助学金,而是全部由银行发放助学贷款。利用经济学规律,由于银行的介入,引入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然的就杜绝了“假贫困者”,同时保障了“真贫困者”的利益。利用银行这个“中介”,过滤掉那些假贫困者,因为“助学贷款”是需要偿还的,所以一般来讲,那些不贫困的学生也就自然不会再去申请了。
政府要千方百计的调动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努力扩大助学贷款的规模。只有银行有足够的积极性,主动地配合实施助学贷款计划,才能有充足的助学贷款来源,使其达到符合需求的规模和范围。因为只有助学贷款的规模足够大,才能保障所有贫困的学生都能得到贷款,获得资助,从而顺利完成学业。只有足够的规模,并且保障各个地区的贫困学生都比较容易的申请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替代助学金才有实施的可能和必要。
要让商业银行积极地推行面向高校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项目,国家财政就该为银行承担助学贷款的风险,补贴银行坏账和低利息的损失。银行的风险降低了,收益保障了,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助学贷款的规模和范围也就自然扩大了。于是充足的助学贷款就能保障那些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都能获得贷款,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国家还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在政策层面给予银行优惠,从而鼓励银行不断扩大助学贷款的规模,确保每一个贫困生都能得到助学贷款。这样就平衡了银行的风险和收益,解决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在经济学上自然而然的从根本上解决了助学金的问题。试想,如果国家不再发放助学金,而是把数额如此巨大的“免费助学金”或其一部分用来补贴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和坏账损失是足够的。如此一来,既解决了资助学生的问题,也解决了银行的顾虑,而且使用了较少的财政资金获得了更好的收益,又解决了公平问题。
[1]何文标.助学贷款市场化改革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
[2]岳中志.诚信缺失的治理[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
[3]李红桃.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高等农业教育,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