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0)
社会组织发展宁波模式的特点分析
王益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0)
社会组织是联结各个社会单元的重要纽带,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宁波市政府针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走的早、做的早。在探索社会组织的认识上一直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因此,对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宁波模式的研究有利于各地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社会组织;宁波模式;培育
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对于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促进社区自治,整合社区资源,拓展社区服务,完善社区组织体制,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认识到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是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的需要。所以宁波市政府在2002年的意见就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民间组织在促进社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也要认识到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和类型的多样性,认识到社区民间组织自身发展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一手抓扶持培育,一手抓管理规范,促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政府对社会组织做到有序的规划和引导
宁波市政府对于社会组织坚持依法登记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会组织的合法地位。把社会组织依法纳入统一登记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社区民间组织的统一登记管理。社区民间组织应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没有明确业务单位的社区民间组织,授权有关街道办事处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申请登记、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捐赠、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负领导和管理责任。政府要求个街道要本着“以人为本、适应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社区规划,统一规划社区民间组织的设置、布局,使社区民间组织在数量、种类、布局等方面符合社区发展的需要,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
政府特别要求各地区结合当地社区建设的特点和任务,整合社区民间组织,强化其组织功能。坚持以社区成员需求为前提,以服务社区、完善自治为目标的原则,优化现有社区民间组织的结构,促进社区民主自治,逐步建立社区民间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
(二)政府对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层层推进,不断创新
宁波市政府在2011年的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提出了:按照培育、发展、提高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规范引导,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强化自设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探索社区管理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提出了优先培育和发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志愿公益类、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能承载政府社会事务职能的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和巩固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的文体类的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和农村集聚型社区还要重点培育和发展融合性社会组织。
在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创新上,宁波年年有新文件,保证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层层推进,不断创新,避免社会组织发展上的陈旧观念,让社会组织在政府转变职能中真正起到承接转移出来的行政性职能。
(三)政府建立各种制度和机制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宁波市政府为确保社会组织的合理布局、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保障。一是创新管理制度。按照“民政部门登记、行业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管理”的管理模式,完善区、镇、社区三级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同时,不断探索管理上的创新,形成政府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社会组织运作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格局。二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除了符合规定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但活动正常开展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备案。三是建立评估监督制度。给社区社会组织制定自律规范,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自律机制,进一步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评估监督力度。四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开展绩效评估、制定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和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先进社区社会组织,宣传先进典型。2007年宁波市政府就开展了“宁波市‘十好百佳’社区民间组织创建活动”。五是建立经费资助机制。按照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制定扶持政策、开展社会资助以及协助管理等多种形式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四)政府给予社会组织资金、人才和物质上的资助
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上在经费支持中,由于社会组织的生长和作用发挥,需要依赖充足的资源保障,针对现实中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宁波市各街道想方设法为社会组织提供资源扶持与保障。一是经费保障。街道设立了社会组织培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设施完善、日常活动、节前慰问和帮困救助,如北仑区先后投入近200万元用于安丰社区、云丰社区、牡丹社区、安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及白云庄社区、联南社区、宝善社区、南雅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装修、维护扩建和设备更新。
同时宁波市注重社会组织的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通过公选选拨的方式引进社会工作者,注重社会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吸收高学历的人才进入社工队伍,提高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者的挂职锻炼,培养骨干,服务社会。另一方面也,提高他们的待遇,把优秀人才吸引和留住。
宁波市政府为解决社会组织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发展资金上的瓶颈。通过多种渠道来确保社会组织资金矛盾的解决。
(一)政府的财政资助
对服务社区、公益类的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是一种主要的发展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宁波市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会有部分财政预算作为发展社区服务的专项资金,对有财政拨款的文化、医疗、养老等资格的社会组织单位给予财政拨款资助。宁波市在民生工程上,是国内投入较高的一个城市,使得相应的社会组织获得财政资助的总量也是较高的。
(二)建立企业定向捐赠税收优惠制度
在宁波市各区民政部门都设立了捐助中心,利用社会各企业向民政局捐助中心捐赠可以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了企业定向捐赠税收优惠制度。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属于可以享受免税资格的公益性捐赠,因而通过上述流程的转换,企业即使向没有税收优惠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其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也可以进行税前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这一定向捐赠的制度创新提高了企业的捐赠热情。也就是,政府通过捐助中心作为平台和中介,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定向捐赠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并由捐助中心开具捐赠发票,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捐赠中心将捐赠款足额转给定向的社区社会组织。这项政策一方面减少了政府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形象,建立与居民和谐的关系。企业定向捐赠给予了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一定的资金支持,是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一种好的创新。
(三)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制度
宁波市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上,在考虑到了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在2008年开始,各区基本都建立了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制度。根据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安排,按“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由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立项申报,由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立项和公益金资助的金额,然后通过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最后的检查验收等程序,使公益金的资助起到服务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的作用,同时也扶植了一批优秀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成长壮大。这样使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公益项目统一起来,将养老服务和社区建设统一起来,将项目目标和程序规范统一起来。
(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宁波市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明确了许多社区服务工作交给社会组织来完成,而政府在资金的资助上通过购买的方式来完成。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个方式,使社会组织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五)社会组织的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也是社会组织的发展的一种模式,有些社会组织是政府财政、公益性资助和自筹相结合的,有些社会组织是完全的自筹资金。作为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自筹资金的方式,一般有缴纳会费、接受捐款、收取一定的劳务费等。这类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类社会组织,他们更多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来维持日常的开支。一般来说,自筹资金的社会组织资金矛盾会更突出点,但是宁波市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自筹资金的社会组织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申请公益金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宁波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给予了组织上支持。社会组织从政府监管向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转移。2002年的《意见》更多的强调对社会组织的依法登记、管理和监督。从2008年开始,宁波市各区纷纷做到政社分开,一方面做好依法登记和监管的工作,另一方面把对社会组织的具体监管工作下放到一定的社会组织。如宁波市镇海区成立了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组织联合会,这个社会组织是街道办事处主导,民政局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这个联合会是招宝山街道社区民间组织及从事民间组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从政府监管向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的转移,由联合会这种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社会组织沟通的桥梁纽带,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社会组织从政府监管向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转移过程中显现出很多好处。第一,有利于更好的承担政府委托或转移一些事务性工作,如居家养老服务、就业培训、绿化保洁、治安管理、社会调查统计等。第二,有利于整合社区民间组织资源,开展公益行动;开展社区民间组织服务社区项目评估,优化社区服务。第三,有利于明确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目标,指导社区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对新和小的社区民间组织提供经费和场地等支持,并帮社区物色优秀的社区工作人才,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1]刘新华.社会组织发展的北仑实践——个案与模式[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08.
[2]宁波民政局.(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探索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实施情况汇报,2011-07.
[3]卢婉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J].(宁波民政局)宁波通讯/时政.
[4]印发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民发[2009]89号).
[5]关于开展宁波市“十好百佳”社区民间组织创建活动的意见(甬民管发[2007]1号).
[6]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意见(甬民发[2004]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