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对“一国两制”的最新阐释

2014-04-06 07:20杨华洋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台湾同胞

杨华洋

(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一国两制”是我党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历史和现实的发展,30年来,“一国两制”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八大在高度肯定“一国两制”的现实性和科学性的同时,对“一国两制”的内涵也有了新的阐释。我们要在对其深刻理解的基础上,为解决台湾问题找到最佳途径。

一、十八大指出了“一国两制”发展的新阶段

十八大报告第十部分提出“香港、澳门回归以来,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举世公认的成功”的首次提出,给“一国两制”发展阶段定了新调子。

“一国两制”是上世纪80年代党中央为实现国家统一,和平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而提出的一项国策。“一国两制”的提出最初只是一个构想,1982年我国修改宪法时增设了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的时候得增设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这使得“一国两制”有了宪法保障。1984年全国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一国两制”方针,使其成为实现我国统一的一项国策。1997年、1999年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在实践上证明了“一国两制”是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最佳方式。随后,“一国两制”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国两制是正确的”,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强调指明“一国两制是完全正确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一国两制”,是否最终取得成功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验证,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直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十八大报告中,才第一次提出了“一国两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这样的论述指明了“一国两制”从“推进”阶段发展到了“丰富”阶段,证明了“一国两制”已经完成了从构想到国策,从理论到实践,又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第一阶段。今后的“一国两制”是在取得成功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是更高平台上的发展。

二、十八大指明了港、澳贯彻“一国两制”的方向

十八报告指出“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因此,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必须把握好三对关系。

第一,把握好“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的关系。“一个中国”是源头,是根本,是基础,是原则,是底线,“两制”是在一个中国前提下的“两种制度”。贯彻“一国两制”首先是要维护一个中国,“促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大团结,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在这样的前提下也必须尊重两种制度的差异性。正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辩证统一关系,是贯彻“一国两制”的根本。

第二,把握好“维护中央权利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关系。十八大指出“中央政府将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是,这些权利不是港澳所固有的,而是源于中央的授权。中央享有的权力除了外交、防务权外,还有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审查和发回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产生办法及其修改的最终决定权等等。正确把握这一对关系,依法维护中央权利和保障港澳的高度自治,是贯彻“一国两制”的方法。

第三,把握好“发挥祖国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台自身竞争力”的关系。十八大指出:“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为更好地促进港澳繁荣与稳定,过去5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港澳发展的政策措施。如扩充CEPA 内容、扩大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允许香港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等。正确把握两者关系,继续推进港澳的发展和稳定,是贯彻“一国两制”的前进方面。

十八大提出的这三对关系既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和宗旨,也指明了继续贯彻“一国两制”的方向。

三、十八大指出了在解决台湾问题上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途径——继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如何实现两岸的“和平统一”,十八报告指出:“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对这个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个坚持、一个推进、一个贯彻,即“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上世纪80年代末,台湾解除戒严令后,两岸经济交流逐渐频繁,交往领域逐步由单方面发展到多方面,由低层次发展到高层次。2008年“大三通”基本实现,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成功签署,标志两岸大交流格局全面形成;2012年两岸贸易额达1689亿美金,台湾获取贸易顺差954 亿美金,大陆实际利用台资570.5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占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比例的4.5%。以上数据表明两岸“大三通”、ECFA的效应已经显现。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双方只有加强合作,扩大和深化经贸制度化,才能更好应对全球经济新挑战,推动两岸关系持续发展。

二是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文化是一种深深熔铸在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中的力量,对于民族精神的培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文化是一种价值体系,它给整个国家和民族提供了是非、善恶、美丑、真伪、好坏的判断标准,并通过社会教育使其内化为整个民族的正义感、羞耻感、审美感、是非感和责任感,是民族精神的延续、传承和升华。

中华民族是一个追求统一、独立自主、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的民族。5000多年的中华民族历史中,长时间的大的分裂仅600年左右,加上短时间的局部分裂,分裂时间总共也不超过1/3。邓小平在台湾问题上曾指出:这首先是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这种历数千年而不衰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成为把各族人民凝聚在中华民族旗帜下的伟大政治力量。“一国两制”就是建立在这种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基础之上的。增强民族认同,是实现统一的内在动力,两岸人民只有不断加强文化交流,在增强民族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和平统一的合力。

三是密切人民往来,融洽同胞感情。近年来,两岸民间交往逐渐增多。特别是“大三通”后,大陆居民赴台人数呈现倍数增长,2012年大陆居民赴台总入境人数达223.56万人次,是2008年的7倍,创下历史新高。台湾居民赴大陆超过300万人次,两岸民间不仅真正实现了双向交流,而且往来热络和频繁的程度前所未有。这是两岸大交流、大发展、大合作所取得的可喜成绩,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是提出了“特殊情况”的新思路。十八报告指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做出合情合理安排”。

两岸关系长期来“两头热”和“两头冷”的局面没有太大改变,如何在密切经济、文化、民间交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治和官方联系,是两岸关系朝良性发展的关键,十八大指出:“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习近平总书记在巴厘岛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一行时强调,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代传下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是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夯实共同政治基础,着眼长远,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十八大提出的,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并指出要对此做出合情合理安排,说明“一国两制”在解决台湾问题上已经逐步由浅水区发展到了深水区。

四、十八大指明了两岸实现和平统一的依靠力量

十八大提出:“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理应互相关爱信赖,共同推进两岸关系,共同享有发展成果。”这段论述指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依靠力量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全体中华儿女。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不仅仅是哪个政党、政府的责任,而应该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不可否认,历史造成两岸一百多年分治,信仰不同的领导人,不同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形成了两个差异很大的社会。但是,目前认可自己是中华民族的台湾同胞占了90%以上,追求和平、追求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两岸人民共同的心愿。

争取台湾同胞民心,一是要有能力给台湾人民一个美好的未来,二是要有决心给台湾人民一个美好的未来,三是要将以上两点让台湾人民充分了解和信服。党的十八提出,“凡是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切实保护台湾同胞权益,团结台湾同胞维护好、建设好中华民族共同家园”。两岸统一绝不仅仅是960万平方公里和3.6万平方公里领土面积的统一,而是包含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全体中华儿女民心的统一,民心的统一才是推进中华民族复兴的最终依靠力量。正如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体中华儿女携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1]王振民.“一国两制”法律化的历程[J].法商研究,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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