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文亮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云南 昆明650208)
政府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问题刍议
戴文亮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云南 昆明650208)
随着我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政府合同制消防队伍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并已在我国的消防事业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分析研究政府合同制消防队伍管理问题,对于合同制消防力量持续发展壮大和推进我国消防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消防管理;消防队伍建设;政府合同制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安全事务复杂化程度日益加深,社会火灾和灾害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在快速增长。灾害事故多发与消防力量的缓慢增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消防任务日趋繁重而消防警力却严重不足,其矛盾制约着消防事业的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新《消防法》指出: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由我国国情决定,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当前,合同制消防队伍的发展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
按照发达国家消防力量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十至十五的标准,我国目前的人口规模共需要100多万人的消防警力。目前,我国消防警力(包括现役消防警力、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企业消防力量)只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三左右。全国近4万个乡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专业的消防力量。消防力量配置不足,无法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予安全保障,从而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随着我国城市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社会安全需求不断增加,消防队伍的职能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展,灾害救援任务日趋繁重,消防力量不足与不断扩大的社会灾害应急救援需求之间的矛盾突显,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社会消防力量迫在眉睫。
政府专职消防队又称为合同制消防队伍。合同制消防队伍作为解决社会灾害救援需求增加与救援力量薄弱这一矛盾的途径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合同制消防队伍力量已在消防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使消防部队的力量得到充实;另一方面,间接地增强了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但由于体制制度的原因,合同制消防队伍以与消防部队混编的模式存在。积极探索加强混编模式下的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是完善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管理的需要,是公安消防部队管理规范化的需要,是加强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的需要,是现代化城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部分省市地区开始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的探索。在全国第20次公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强调要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走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道路。2006年9月,五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在山东召开,此后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成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点,并向着“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快速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迅速发展壮大,特别是在江浙等沿海地区。2008年初山东省合同制消防员数量已达5000多人,消防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2010年,全国合同制消防队伍已近10万人。①“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在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上讲话”[C],http://www.119.cn 2006年9月13日,中国消防在线。
合同制消防队伍有效缓解了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压力,确保了消防部队工作任务的良好遂行。但不容忽视的是,合同制消防员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以保持消防队伍的稳定性,不断提高战斗力,促进合同制消防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一,管理模式存在问题。混编的管理模式导致管理秩序混乱。现役消防员与社会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特别表现在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和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这就意味着二者的管理标准和理念应该有差别。但由于管理体制机制的限制,二者实行混编管理。在这种模式下,不可能对二者分开管理。管理乱、管理难等问题也由此产生。
第二,合同制消防员职业意识和使命感不强。复旦大学李瑞昌博士经过实地调研后得出结论:合同制消防员的职业意识仍离预设的职业意识、职业使命感有一定差距。①详细参见:“2009·中国云南·消防改革与发展论坛”情况的通报,公消[2009]407号,网址:http://www.yn.xinhuanet.com/topic/201 1-08/14/c_131048386_3.htm。职业意识和使命感不强,直接导致合同制消防员面对灭火应急救援任务时常以消极态度应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在基层中队接警出动过程中,在救援出动车辆有限的情况下,有些合同制消防员故意拖延,有意放慢动作,逃避出警任务。
第三,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差,难于管理。一方面是,政府合同制消防员知识水平和政治素养不高,对消防工作的职业认识不够,对消防职业的认同感也不强。另一方面是,由于工资福利待遇和合同期满后的职业发展问题,导致合同制消防人员并不安心于消防工作岗位。他们更多的只是把合同制消防工作当作跳板、中转站,从而导致了队伍流动性大,[1]难于管理。
第四,纪律意识不强,思想波动大,合作意识和集体意识缺乏。合同制消防员并不把自己当作真正的消防员来看,他们的职业认同是合同制而不是消防兵。因此,合同制消防员面对消防工作任务时,往往拿社会普通企业合同员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日常训练中,躲避训练,纪律意识不强,自由散漫现象较为严重。
第五,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战斗力难以提高。笔者在与政府合同制消防员的交谈中了解到,有的应聘者只是想来锻炼,有的则抱着打工的心态等等。由于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与工作所付出的辛苦及工作危险性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合同制消防人员的消极态度。混编模式下的合同制消防员,对重复无味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很容易产生倦怠。
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要结合地方的消防安全实际,因地制宜,遵循消防事业的发展规律,以慎重科学的态度,探索消防力量的发展模式。这支力量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战斗员,又是合同工,是兵,更是合同兵。要使这样一支队伍快速形成战斗力,实现合同制消防队伍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对运行机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
第一,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优势。从政府的角度看,要合理配置合同制消防队伍力量,加强对警力不足地区的资源配置倾斜度,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消防队伍的配置管理,促进消防力量均衡发展。[2]在具体的工作任务中,政府合同制消防员的优点是很明显的。由于他们一般都是“门口”队员,他们对辖区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对合同制消防员委以辖区隐患排查、情况熟悉和消防宣传等工作。另外,要善于发现人才,把那些优秀的合同制消防人员提为管理班长或副班长,以个体带动整体。
第二,加强教育引导。政府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官兵相比,工作内容和形式基本相同,待遇和福利保障方面却有较大差距,这给合同制消防员造成了心理上的落差,导致其在训练工作中情绪低落,积极性不高。加之消防救援工作的高危险性特点,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在心理上的不平衡感更加凸显。消防是公益服务性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急人民之所急,消防员要以较高的职业觉悟,积极主动担重任。因此,要不断加强对合同制消防员的职业认同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帮他们树立起正确的职业服务观。同时,要积极为政府合同制消防员争取福利保障[3],促使其安心消防服务工作,积极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第三,完善激励机制。作为合同工,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思考的重点是劳动付出收益。要求合同制人员拿出很高的奉献精神不大可能,他们是“经济人”和“理性人”,侧重考虑的是经济,权重更大的是自身利益。因此,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战斗力显得很有必要。古语有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物质上的激励或精神上的奖励都会使合同制消防人员有更大的激情和动力,也有更充足的理由安心消防服务。
合同制消防机制的引入已然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增强社会消防力量促进消防事业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创新道路。关于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问题,需要更深刻地去认识、更深入细致地去研究,才能走出适合社会情势的健康发展之路。
[1]刘刚.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08(6):4.
[2]贾骏.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看消防管理职能的转变[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9):10-12.
[3]肖逢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的几点思考[J].科技资讯,2013(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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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责任编校:谭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