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君(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60)
数字时代法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环境构建研究
邓文君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60)
数字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着文化产业的生态环境,构建适应数字时代创新意识萌动和创新行为实现的良好环境是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创意产业贵在创新,重在理念,创意理念形成和升华的社会环境是创意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先导和基础;文化创意来源于个人及团队的智慧和灵感,创意主体培养和培训的人才环境是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本;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途径,依托科技形成文化创意竞争力集群是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数字化传播渠道和手段的多样化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创意产业发展的保障。
创意环境;创意理念;创意人才;创意集群;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不仅离不开创意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行为,更需要营造适合创新意识萌动和创新行为实现的良好环境。创意环境是具有特定物理空间和文化共享空间的综合空间,是一个寓感性和理性、物质和意识为一体的创意场,分自然创意环境和社会创意环境。自然创意环境以自然环境、城市建筑、街区景观为构成要素的城市生活环境,如适合创意阶层审美品位的休闲咖啡馆、俱乐部等,具有可复制性;而以人文为基础的社会创意环境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民族性和不可复制性。本文探讨的重点是以人文为基础的社会创意环境。
创意环境作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早在1982年,法国学者艾达格(P.Aydalot)提出了构成创意环境的四要素,即“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或信息的存储、活动之间的竞争以及创造力。”[1]之后,美国学者佛罗里达(R.Florida)提出的创新型城市的3T指标,即“人才、技术、包容度”,也常被用于创意环境构成要素的研究。我国学者较多地将创意环境作为创意城市产生条件来探讨创意环境要素框架的构建问题[2],也有学者从研究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创意环境,或从创意环境的角度探讨创意阶层的形成、创意城市的发展策略,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然而,数字时代的到来对创意环境的影响却没有引起我国学者的足够重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寥寥。笔者结合法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以数字时代为研究背景,从创意理念形成和升华的社会环境、创意主体培养的人才环境、创意集群培育和发展的科技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环境等方面来探讨法国创意环境构建,针对我国目前对创意环境的培育不足的问题,通过国外情况的评介,为我国构建适合文创产业发展的软环境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法国注重并强调文化资源在增强文化吸引力和构建创意国家中的作用,这一举措促进了创意理念在法国的形成。没有创意理念,就不会有创意产业,创意理念是创意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先导和基础。
法国积极倡导 “文化多样性”,为法国创意理念生发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文化单一化及文化产品标准化的问题,法国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文化多样性”的口号。“文化多样性”的实质是对抗美国文化的入侵和霸权,提高法国在国际文化事务中的参与度,促进文化的多元发展。欧洲有着文化异质性的烙印,这为“文化多样性”理念的推广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同时,数字时代信息通信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交融,文化的多元发展乃是时代潮流。“文化多样性”的提出表明法国对文化差异性的认可,法国希望在对其他文化开放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文化理念和文化产品传播到国外。包容的社会氛围可以让民众发现并接触到不同的文化元素,感受多元的文化形态,从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得到启发并获取创意灵感。包容的社会氛围也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行业的艺术家和创作者的互相交流及创意设计的相互渗透提供了机会,形成互动共生的生态环境。可见,多元文化的共生是创意理念碰撞和创意思维形成的重要条件。
“文化民主化”作为法国文化政策的核心,为法国创意理念生发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法国是二战后第一个建立文化部的国家,时任文化部部长马尔罗在法国大力推行“文化民主化”政策,旨在“让民众分享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2],让广大民众接触到最广泛的文艺作品,加快文化的普及和民众文化素养的提高。法国民众在文化事业中的广泛参与及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法国创意理念的萌动和升华奠定了坚实的民众基础。数字时代为“文化民主化”的方针赋予了新的内涵。作为“文化民主化”在数字时代的延伸,“文化数字化”战略确立了将数字化作为带动经济增长和文化创新的方针,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高速信息化体系。数字技术使得文化和信息的传播更加及时、有效、便捷,为民众文化素质提高和创意理念的传播与普及创建了极其便利的条件。可见,“文化民主化”为创意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滋养的土壤。
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经济是创意理念形成的催化剂,构成了创意理念形成的经济环境。知识经济时代,人们更加注意将文化和创意置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重视文化和创意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作用。英国经济学家汤姆·坎农提出“创意城市”的城市建设新理念,他指出:“未来城市的发展,将主要依靠人的创意和创作力来推动其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创意的思维和理念将渗透到城市社会和经济的各个领域,创意经济将成为现代都市的灵魂。”[3]“创意城市”理念的提出为城市的发展树立了新的风向标。几乎于同一时间,法国著名学者Xavier Greffe向法国文化部提交了一份题为《调动法国文化资源:从文化吸引了的国土到文化创意国家》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利用法国丰富的文化资源增强法国文化吸引力并建立“文化创意国家”的理念。从“建立艺术人才储备库、激发文化创意企业的经济活力、引领创意者和生产者参与市场的拓展”[4]三方面提出发展创意国家的路径,这种带有国家意志的创意理念的形成,大大推动了法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构成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杠杆。
在创意产业中,人才是主体,文化创意主要来源于个人的智慧与灵感。素有“文化艺术大国”之称的法国,不仅重视文化艺术在市民社会中的传播与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尤其注重学校的文化艺术教育以及新媒体与教育的融合,并积极推动创意人才的国际交流,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创意人才,形成密集的创意阶层。
法国政府持续在文化艺术教育方面发力,以保证创意产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在2013年的文化预算案中,用于文化艺术高等教育的预算由5%提高到7%,达到2.49亿欧元[5]。这些资金被用于巩固和整合文化艺术教育专业,使文化艺术类专业学校的学位及课程与欧洲普通高等教育体系 (本硕博体系)接轨。法国的文化艺术创意人才的培养得益于法国完善的职业教育和多元化的教育体系。法国的高等教育分为综合大学(université)和高等专业学校(école)。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办的艺术类专业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和研究能力的培养,而专业学校更侧重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法国艺术类的专业学校门类齐全,涉及音乐、舞蹈、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电影、建筑、文化遗产等多个文化产业领域,并分布在法国的各大城市,教育资源相对均衡,从而也带动了各大城市和地区文化产业的均衡发展。作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补充,法国还设立针对性较强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高级技师的培养,颁发专门针对高级技师的文凭②,专业设置完全服从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涉及领域广泛,如时尚设计、视听设备开发、水晶玻璃制品装饰、服装及装饰品设计、出版及摄影等46个专业[6],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培养出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随着“数字化法国”战略的提出,法国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法国提出了 “生态法国”(ECO France)的理念,加大MOOC平台的开发力度,将其作为数字化教学的基础。信息技术和新媒体的崛起也为法国的艺术教育的发展和创意人才的培养带来了全新的机遇。法国教科文组织新教育方式讲坛的主讲人付豪·梅戈教授提出了媒体与教育融合的“3C”模式,即集文化(culture)、创意(créativité)和批判(critique)为一体的媒体与教育融合的新教育模式,同时也强调社会应用性、执行能力、价值、知识和能力等在教育中的定位和作用,通过开创全新的创意教育模式实现数字化的可持续发展。
法国在高度重视本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同时,还大力提高文化艺术教育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强艺术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创意人才的国际化。法国著名学者Xavier Greffe指出:“艺术活动的发展历程已不断证明艺术创作总是需要学习、交流和交融的滋养,艺术家及其能力的培养离不开交流,离不开法国艺术家在国外的‘旅行’,正如不能缺少法国对外国艺术家的接待。”[4](P47)长久以来,法国文化的吸引力与法国对外国留学生的吸纳和艺术家的接待密不可分。法国在文化遗产和建筑领域的文化吸引力尤为突出。在建筑类的专业学校中,大约有2000名外国留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12%;国立文化遗产学院吸纳外国留学生的数量也很可观,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一些国际交流项目,如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起的建筑师交流活动。对外国留学生吸纳和艺术家的接待可以使法国文化从多元文化的交融中汲取养分,还可在交流中建立更多的伙伴关系,形成更多的合作项目。这些举措提高了法国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度,也增强了法国当代艺术创作在国际艺术领域的 “可见度”和法国艺术对外国艺术家的吸引力,营造了良好的国际创意环境。
数字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着文化产业的生态环境,文化产业中的科技创新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魏鹏举指出:“科技是一种工具理性的产物,必须与文化的价值理性相融合,自然与社会经济的整体和谐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7]可见,文化与科技相融合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要途径,而依托科技形成文化创意竞争力集群则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法国的“图像、多媒体和数字生活”(Images,Multimédia et Vie numérique,简称IMVN)竞争力集群则是将文化的价值与科技的创新理性相融合的典范。
法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科技发展路径,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努力挖掘文化与科技结合的巨大价值和潜力。由于政府的鼓励和政策的支持,以及创意文化的导入和产业技术的应用,法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集群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由众多相关行业的创意企业及政、产、研等相关支撑机构,通过专业分工并建立协作关系,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自主研发能力,具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的企业群体。创意集群以高新科学技术为依托,具有“文化创意人力资源丰富、集聚区内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具备服务平台支撑”[8]的特点,有利于吸引高端创意人才和技术,从而形成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科技环境。法国地区发展署于2004年9月发起产业集群项目,300多家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以数字化生活为核心、集内容和应用为一体的“图像、多媒体和数字生活”竞争力集群(IMVN)。其目标是将巴黎大区发展成为创作、出版、通信多媒体数字内容服务领域的欧洲地区之冠、世界之首列的竞争园区[9]。作为巴黎大区的数字媒体和传播产业竞争力集群,IMVN吸引了众多企业、高校及研究机构,着重于图像、声音、电子游戏、教育、知识工程、数字文化遗产和数字生活的服务及应用。此后,IMVN将其战略发展领域拓展到软件与新经济模型、机器人与通信对象、数字设计这三个领域,发展成为今天的“巴黎地区数字角”(Cap Digital)。巴黎“数字角”将通过对巴黎大区范围内多个产业的融合,使相关领域的企业和机构相互联结形成共同体,极大地改善了作为集群核心力量的年轻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在国家层面为他们提供发展支持,为其建立网络式的合作伙伴关系,吸引新的创新主体和资源进驻当地。先进技术成果在文化和创意领域的应用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加速推动本地区创意产业的发展。竞争力集群也聚集了大量活跃的研究力量参与到项目研发中,打造了卓越的研究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为法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科技环境。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高智商的创作灵感和高科技的技术手段,对于极具创造性的创意产业来说,只有实施有效的内容保护,才能最大可能地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使他们的创作活动得到尊重,才能维护并稳定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由于数字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媒介的崛起,文化传播渠道和手段日渐多样化,网络提供了下载的平台,数字化使得音乐、视频和电影作品的复制没有限制,大量的非法下载给原创作品的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创意加知识产权才能创造财富。因此,一个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构建良好的创意环境的保障。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知识产权法的国家之一。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法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做了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数字时代对原创保护的需求。法国于2009年通过了《创新与互联网法》。依据该法,法国成立了互联网作品传播及权利保护高级署 (Haute autorité pour la diffusion des oeuvres de la protection des droits sur Internet),旨在解决网络非法下载泛滥的问题,因此该法案也被称为Hadopi法。该法律针对非法下载设立了“逐步反击”的机制,做出如下规定:网民出于个人用途非法下载音乐或电影作品,涉嫌第一等级违法,将面临最低等级的法律制裁(处以最高38欧元的罚款);如果下载后还将作品另作他用,将受到最高150欧元的罚款,属于第二等级的违法;法律规定网民如若不遵守此规则,网络供应商有权将网络暂时中断。《创新与互联网法》构建了数字时代法国文化产品传播新型经济模式的框架,但此项法案在审议表决时就极具争议性,被认为造成文化创作者和网民之间的对立,不利于文化民主化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例如网络供应商有权将网络中断的规定“与公民自由的主张背道而驰”[4](P114),更违背了现行的一些规定,如 “保障与急诊的网络链接畅通无阻”[4](P114)。
著作权是在创作者的权利和公众的权利之间达成的一种平衡关系。数字技术为文化产品的开发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使得文化产品的在线供应不受限制,网络和视频点播服务也为非法下载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对文化艺术创作构成了威胁,从而颠覆了创作者和公众之间既定的平衡关系。针对数字文化领域创作者和公众的利益平衡问题,法国文化部于2013年5月13日出台的 《文化例外2号法——数字时代的文化政策》协调行动政策建议报告提出了两条解决途径:一方面通过由打击网络非法下载行为转向重点打击营利性盗版行为,重申著作权的合法性及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使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化现状和实践相适应,使公众在文化产品的获取上尽享高新技术带来的便利[10]。相较《创新与互联网法》,《文化例外2号法》通过保障文化艺术创作者的权益,消除创作者和公众之间的对立,增进创作者和公众之间的互动来促进艺术创作,文化繁荣和文化内容全民共享,更有利于促进数字时代的文化普及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国完善的法制环境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创作者和艺术家的创作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之,良好的创意环境不仅能够吸引文化创意人才与团队,壮大创意阶层,加快发展创意产业,同时还可以培育普通民众的创意思维和意识,提高民众生活品质并赋予城市新的生命力。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注重文化创意产业呈快速上升、稳健发展的趋势,但在创意环境的培育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创意”强调创新,敢于打破常规、标新立异,这需要一个宽容、活跃的社会氛围。一个多样性、包容性的创意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创意人才,能够壮大城市的创意阶层并增强城市的技术创新能力。然而,在我国却存在着对个性自由的倡导不足,对差异性、多元化的包容不够,尚未形成这样一个宽容、活跃的社会氛围等问题。我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度也不够健全,例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各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创作者的版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成为了我国众多数字内容产业,尤其是动漫产业发展的瓶颈。在创意人才的培育方面,我国过多地强调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吸纳,往往忽视了创意人才的职业化、技能化的培育。媒体与创意教育融合的理念尚未形成,信息技术对创意教育的推动作用尚未引起我国决策者的足够重视。因此,如何利用数字技术扩大多元文化的交流并形成数字时代多元化的文化生态环境,加强数字技术在创意人才培养及创意教育中的应用,加强新媒体与创意教育的融合,提高高新信息技术的创新能力,加大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就都成为促进数字时代良好的创意环境形成的关键要素。
注:
① 例如《创意产业环境构成要素的研究》(陈颖,《北方经济》,2009年第12期)一文借助国外学者对创意城市产生因素和条件的研究,从创意城市产生因素和条件的视角,总结出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经济环境、合作氛围、人力资本、文化基石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五类环境构成要素
②如高级技师文凭(BTS)、艺术职业文凭(DMA)及应用艺术高等文凭(DSAA)等。
[1]Landry Charles.The Creative City:A Toolkit for Urban Innovators[M].London:Earthscan Publications.2000.133.
[2]Jean Caune.La démocratisation culturelle:une médiation à bout de soufflé [M].Grenobl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Grenoble,2006.3.
[3]Kanazawa M.,A Creative and Sustainable City[J].Policy Science,2003,5(2):12.
[4]Xavier Greffe.La molibisation des actifs culturels de la France:de l’attractivité culturelle du territoire à la nation culturellement creative[A].Paris:Département des études, de la perspective et des stattistiques[C],.Ministère de la culture,2006.41.
[5]Statistiques clé de la culture 2013,Paris:Département des etudes,de la perspectiveet des stattistiques[M].Ministère de la culture,2013.229.
[6]Statistiques clé de la culture 2013,Paris:Département des études,de la perspectiveet des stattistiques,Ministère de la culture,2013.229.
[7]魏鹏举.文化创意产业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2.
[8]金元浦.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92.
[9]法国“数字角”官方网站:http://www.capdigital.com/:Images, Multimédia et Vie numérique:Un pole de compétitivité a vocation mondiale en Ile-de-France pour gagner la bataille des contenus et des connaissances.
[10]Pierre LESCURE.Contribution aux politiques culturelles à l’ère numérique [M].Paris:Ministère de la culture,mai 2013.30.
【责任编辑:林莎】
Creative Environment of French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in Digital Age
DENG Wen-jun
(Institute of Cultural Industry,Shenzhen University,Shenzhen,Guangdong 518060)
The arrival of the digital age is chang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culture industry.Fostering a good environment favorable to sprout innovation consciousness indigital age and innovation behavior is an important external condi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industries.Creative industries focus on ideas and creative concept.The social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creative concepts creep and sublime is the fondation and guide of the formation of creative industries;cultural ideas come from the individual and team wisdom and inspiration,thus,creative talents’training and formation are fundamental to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industries;the convergence of culture and technology is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s and the consequent way for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development,the clusters of competitiveness relying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e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industry;the diversification of digital communication channels and means increase the difficulty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a completesystem of law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provides the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industry.
creative environment;innovative ideas;creative class;creative clusters;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G 14
A
1000-260X(2014)06-0141-05
2014-09-25
2014年度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扶持项目“‘景象’与城市经济文化研究”(80100036358)
邓文君,文艺史博士,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制度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在站博士后,兼任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部副主任,从事数字时代中法文化产业政策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