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实力”论述中的流行文化
——兼论“软实力”的中国话语

2014-04-03 13:40单世联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约瑟夫软实力大众文化

单世联

(上海交通大学 媒体与设计学院,上海 200240)

随着文化在当代社会中惊人的扩张和渗透,文化理论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在社会生活日益“文化化”的背景下,我们不能仅仅在价值体验、形式创造、美感表现等传统的意义上来理解当代文化,因为文化同时也是经济(文化产业)、社会(文化资本主义)、政治(文化政治、意识形态、软实力等)。就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的资源之一而言,其中有一个小问题似乎没有得到充分注意,这就是:流行文化在什么意义上构成国家文化软实力?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检讨,我们可以对文化软实力的中国话语获得更为清醒的认知。

一、约瑟夫·奈:流行文化也是“软实力”资源

“软实力”(soft power,或译软权力、软力量)是1990年由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率先提出的新概念。说新也不新,有关“软实力”的观念,至少可以在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有关“领导权”的论述中发现其端倪;其实践则可追溯得更远。不过,约瑟夫·奈提出并论证的“软实力”概念及其理论,主要不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而是对变化着的权力实践的一种阐释。

从广义上说,“软实力”是全球化时代的现象:直接使用武力已经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受到质疑和唾弃,但竞争的压力并未减弱,它更多地落实在文化、制度、政策等方面。根据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温特的看法,国际关系中历史地存在着三种政治文化模式。第一种是霍布斯文化,这是一种无政府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自然,其核心是战争。第二种是洛克文化,这是由竞争对手的角色结构建立的,其核心内容是竞争。第三种是康德(Immanuel Kant)文化,这是由朋友的角色结构确立的,其核心内容是友谊。*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28-383页。“冷战”结束以来,国家之间仍然存在权力和利益的激烈竞争,和谐世界还只是人类追求的理想,所以目前的国际政治文化模式是介于霍布斯文化与康德文化间的洛克文化,即大量的国际竞争同时具有冲突性和包容性两种性质,它主要不是以武力入侵和领土占领,而是以经济扩张和文化渗透的方式进行。只是在这个时代,“软实力”概念才被广泛运用到国际竞争之中,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当代的国家战略之一。

从狭义上说,“软实力”概念及理论意在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评估“冷战”后美国的实力与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舆论界围绕“美国是否走向衰落”的问题展开论战。历史学家肯尼迪在1986年出版的《大国的兴衰》中认为,历史上的诸多大国都因“过度扩张”而最终走向衰落,美国也无法避免这样的命运。这一悲观的论点因得到许多经验支持而颇受欢迎。1990年,约瑟夫·奈在《注定的领导》一书中,提出相反的观点。同年秋天,约瑟夫·奈在《外交政策》杂志上发表《软实力》一文,对“软实力”作了较为完整的论述。第二,如何解释当代世界的新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跨国公司在新的通信、交通技术的支持下的快速扩张,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提高,政府过多干预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大量跨国行为体不仅限制着各国追求其利益的途径,也影响着定义这些利益的方式,使得世界政治的联盟更趋复杂化;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城市化和交往的发展导致权力从政府扩散到私有行为体;民族意识的觉醒,国家能力因现代技术的普及而得到加强,使得军事干预的代价更为高昂;生态恶化、艾滋病、非法毒品交易和恐怖主义等具有跨国性质的新问题日益严重,如此等等。传统的权力工具不足以应对世界政治的新挑战,新趋势预示着传统途径之外的第二种更具吸引力的权力运用方式。这种新型的“软权力”是美国在未来世界政治中制胜的法宝。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软实力”概念与理论是对新的全球政治格局和国际竞争方式所作的一种回应和解释,并特别与继续谋求霸权地位的美国现实政治联系在一起。“软实力”不是硬实力,但毕竟是国际政治关系中可供使用的资源与手段。当我们说“文化软实力”时,这里的“文化力”主要是指当代文化中所蕴含的一些可以与其他文化进行比较、竞争并具有吸引力的价值、品质和能力,或者说,是当代文化中的价值、品质和能力,实际上也已被用来当作一种竞争方式和手段。如此,就不能简单地把文化等同于“文化软实力”:如果说文化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民族、区域、社群甚至个体,那么“文化软实力”的主体则是参与竞争并企图影响对方的国家、民族等集体性实体;如果说文化的对象可以是全球范围内的任一集体、群体和个人,那么“文化软实力”的对象则主要是外部的集体、群体和个人。如果说文化的功能是满足公民多方面的需求,特别是非功利性需求,那么“文化软实力”的功能则主要是吸引、同化竞争对手。总之,文化是创造、传播、消费意义的行为,而“文化软实力”则是国家、民族或任何一种文化单元之间的竞争性行为。

在《软实力》、《巧实力》、《权力大未来》等书中,约瑟夫·奈对“软权力”作了大量的说明和例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吸引力”与“同化力”。“吸引力”是“软实力”的内涵和资源,指一个国家以吸引的方式影响其他国家的能力。“吸引”其他国家的目的,是不战而胜地同化对方。所谓“同化力”,是指一个国家所具有的一种塑造其他国家喜好、取向和价值观的能力。“软实力”与“硬实力”相对,前者是“同化力”,其效果是同化;后者是“控制力”,其效果是强迫。“软实力”不同于“硬实力”,但它与“硬实力”一线相连,同样是一种指向对方并企图改变对方的工具和手段。以“文化”为“软实力”之一,突出的是文化在塑造、重构对方需求以实现自己目的的功能。“软”中有“硬”,文化只有同时具有吸引力与同化力时,才能真正发挥“软实力”的作用。在此意义上,以“软实力”论文化,是对文化的性质和功能的一种界定,是国家或其他竞争主体对文化的一种期待、要求和使用方式。显然,并不是所有形式、形态的文化都能成为“软实力”。

那么,可以作为“软实力”的文化,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2004年出版的《软实力》一书中,约瑟夫·奈明确指出:“国家软实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文化(在其能发挥魅力的地方)、政治价值观(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能付诸实践)、外交政策(当其被视为合法,并具有道德权威时)。”[注]约瑟夫·奈:《软实力》(2004),马娟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6、16、64页。必须指出的是,这三个方面只是“软实力”的潜在资源,将这些资源转化为有吸引力的行为并影响他人以实现有利的结果,需要精巧的策略和高超的领导艺术。约瑟夫·奈反复强调的是,上述括号中的限定条件很重要。“文化软实力”更多是实践性概念,有优秀的文化而没有发挥吸引力,这种文化就不能说是软实力。这里只讨论软实力构成中的“文化”。1990年在首次提出“软实力”概念时,约瑟夫·奈所说的文化基本上就是指“大众文化”:“美国文化是另一种无须投入过多却极其有用的软权力资源。显然,美国文化的某些方面对其他人民并无吸引力,而在评估文化权力资源时往往存在偏见的危险。但是,体现在产品和交流之中的美国大众文化具有广泛的吸引力。从未到过美国的日本年轻人身穿印着美国大学名字的运动服。即使在尼加拉瓜政府与受到美国支持的游击队作战之时,其电视台依旧播放美国影片。同样,苏联的青少年身穿牛仔裤,四处搜寻美国唱片。……当然,大众文化不乏浅薄和追求时髦的因素,但一个支配着大众交往渠道的国家有更多机会传递自己的信息、影响其他国家的倾向却是不争的事实。”[注]约瑟夫·奈:《软权力》(1990),载约瑟夫·奈、门洪华编:《硬权力与软权力》,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页。在约瑟夫·奈看来,“不乏浅薄和追求时髦的因素”的大众文化,因其传递国家的信息、影响其他国家的倾向等,而成为“软实力”的来源之一。这也就是说,美国大众文化之所以成为“软实力”,不在其娱乐、时髦,而在于它传播了美国的有关信息并达到了效果。这也可以理解为,美国大众文化因其满足了全球广大的消费市场,而成为文化经济,它同时是“硬实力”的资源。

当然,约瑟夫·奈在此要说明的是大众文化作为“软实力”资源的理由而不是相反。美国大众文化在全球市场上的破除一切界限、所向披靡的超强能力,早已被认为是美国的“软实力”之一。但它在多大程度上宣传了“美国精神”、加强了美国文化霸权,却也是有疑问的。同样是事实的是,对于美国的“大众文化”,一直就有批判的声音。这种批判,不但来自激进的左翼如法兰克福学派,也来自对传统价值趋于瓦解而忧心忡忡的保守的右翼,如丹尼斯·贝尔(Daniel Bell)等。因此,当约瑟夫·奈在《软实力》一书中详细讨论文化“软实力”时,就不能不对大众文化何以也是“软实力”的资源这一问题作具体解释了。

首先,什么是文化?约瑟夫·奈的定义也是一般文化理论所认定的:“文化是为社会创造意义的一整套价值观和实践的总和。文化有多种表现形式,通常分为迎合精英品位的高雅文化,如文学、艺术、教育,以及侧重大众娱乐的流行文化。”*约瑟夫·奈:《软实力》(2004),马娟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6、16、64页。高雅文化作为“软实力”的资源是没有疑问的,美国的大学使成千上万来留学的外国人对美国怀有善意,学术和科学交流产生重要的政治效果,但对于流行文化,正如约瑟夫·奈所说:“许多知识界人士和批评家对流行文化嗤之以鼻,因为它带有赤裸裸的商业主义,他们认为流行文化提供的是大众娱乐而非信息。因此几乎不会产生任何政治影响。在他们眼里,大众文化对大众而言是麻醉剂、政治鸦片。”*约瑟夫·奈:《软实力》(2004),马娟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6、16、64页。约瑟夫·奈认为,这些批评并不说明,流行文化不是“软实力”的来源。因为美国大众文化包含着两种因素,即品质和效能。约瑟夫·奈对此提出了更多例证。流行的体育运动在沟通价值观方面发挥作用;信息和娱乐之间也没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运动队和明星们的行为、图像也能传递政治信息;1944年的商业广告纳入并扩展了罗斯福的“四项自由”主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流行文化有助于欧洲的民主化,柏林墙在倒塌之前就已经被美国影视“穿墙而入”;前苏联曾经严格限制西方电影,但那些想方设法过关的作品却使苏联人了解了西方社会的真相;前苏联也阻挠摇滚乐的发展,但摇滚乐依然在“冷战”期间发挥了政治作用;作为流行文化一部分的抗议活动,也让外国人感受到美国的开放性。

如此说来,对美国流行文化的批评就毫无道理了吗?约瑟夫·奈认为,此论所表明的只是,实力资源的效用取决于环境,就好比坦克开进沼泽或丛林里就不再是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样。美国流行文化是美国软实力的资源,但它并不是在所有环境中都能发挥软实力的作用。因此,第一,流行文化在不同的环境、一个国家的不同群体中,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它不是一种作用单一的“软实力”资源。第二,流行文化的影响力是在变化的,其影响力的减弱,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美国不得人心的政策的外溢效果,人们可能对之产生厌恶之情;也取决于独立市场的变化,如美国电影持续占据全球市场的80%,而电视行业在全球的份额却出现下滑;进而,流行文化的影响力也可能因外国观众新鲜感的丧失而下降,如此等等。流行文化确实是“软实力”的资源之一,但它的真实效果却又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

应当说,较之高雅文化,好莱坞等大众文化在传播、推广美国信息与价值观方面,受众更广,效果更佳,它和高雅文化一起,双管齐下,在不同的社会层次上全面传播、推广美国的信息和价值观,共同构成美国的“文化软实力”。但更重要的是,说流行文化也是软实力的资源,这只是一个基本判断。约瑟夫·奈强调的是,流行文化能否作为“软实力”资源,要取决于情境、时间等因素。就此而言,约瑟夫·奈的观点是可以成立的。

二、亨廷顿:流行文化不能成为“软实力”

约瑟夫·奈并没有说,流行文化都是“软实力”的资源。他也注意到:“当然,可口可乐和巨无霸无法在伊斯兰世界吸引人们热爱美国。朝鲜前领导人金正日钟爱比萨饼和美国影视,可这些不会影响他实施核计划;上等的葡萄酒和奶酪不能确保法国的吸引力;日本的口袋妖怪小游戏人气十足,但这不等于其政策也能处处如鱼得水。”[注]约瑟夫·奈:《软实力》,马娟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非常巧合的是,这类事例也被亨廷顿用来说明,美国的流行文化的传播并不能缓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

“软实力”理论意在探索冷战结束后美国如何继续发挥其在全球的主导作用的问题。约瑟夫·奈当然看到了美国的危机,但仍较自信。当亨廷顿用“文明冲突”的框架来分析冷战后的国际关系时,这种乐观态度已明显减少。从1993年在《外交》季刊发表的《文明的冲突》一文到1996年出版的《文明冲突和世界秩序重建》一书,亨廷顿提出了一个解释冷战后全球政治的新范式:现代全球的政治,应当基于全世界不同宗教、文明间的冲突来理解。“文明冲突论”所表征的现实,是西方的衰落与非西方文化的复兴。作为20世纪历史的主题,西方的衰落表现在其领土与人口、经济产值、军事能力等诸多方面。因此,“文明冲突论”的实质内涵,并不是讨论文明或文化,而是国际政治、全球秩序。亨廷顿提问:是什么使文化和意识形态具有吸引力的呢?回答是硬权力:“如果它们被看作是植根于物质上的胜利和影响时,它们就是有吸引力的。软权力只有建立在硬权力的基础上才成其为权力。硬的经济和军事权力的增长会提高自信心、自负感,以及更加相信与其他民族相比,自己的文化或软权力更优越,并大大增强该文化和意识形态对其他民族的吸引力。经济和军事力量的下降会导致自我怀疑、认同危机,并导致努力在其他文化中寻求经济、军事和政治成功的要诀。当非西方社会经济、军事和政治能力增长时,它们就会日益鼓吹自己的价值、体制和文化的优点。”[注]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88-89页。文化总是追随权力,权力的扩张总是伴随着文化的繁荣和自信。随着非西方社会的崛起,其本土的、植根于历史的习俗、语言、信仰与体制也在自我伸张,西方文化受到侵蚀。在国际政治的意义上,文化并不具有独立性。

必须指出,亨廷顿并非提倡文明的冲突,而是认为文明冲突是未来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解决的办法是以普世文明为基础重建世界秩序。有两种“普世文明”:一种是在意识形态“冷战”或者二元式的“传统与现代”分析框架中的概念,它将普世文明解释为以西方为典范的、值得各非西方国家共同效仿的文明;另一种是在多元文明的理解框架中的概念,它将普世文明理解为各文明实体和文化共同体共同认可的某些公共价值以及共享与重叠的那部分社会文化和制度。亨廷顿正确地认为,文化的共存需要寻求大多数文明的共同点,而不是促进假设中的某个文明的普遍特征。在多元文明的世界里,建设性的道路是放弃普世主义,接受多样性和寻求共同性。作为一种理论假说,“文明冲突论”的矛盾在于,它强调了文明间的差异和冲突,却没有关注文明内的差异和冲突;它正视了文明可能导致国际冲突的一面,却没有或较少看到文明在缓和克服国际冲突方面的积极价值;它分析了文明作为主观认同的意义,却没有处理这一意义与“人民、领土、财富、资源”等物质内容的关系;等等。最重要的是,亨廷顿以“文明”的单位代替了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单位,文明只不过是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另一种说法。在此论说中,文化的主体——人完全被淹没在政治化、国家化的“文明”之中。这或许是他作为政治学家过多地从政治来讨论文化的缘故。

“文明冲突论”最核心的议题是,“文明”何以会冲突?亨廷顿有两个层次的解释。第一个层次是现代化的分析。现代化不是西方化,因此非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就有三个选项,一是同时拒绝现代化与西化,二是同时接受现代化与西化,三是区分现代化与西化,要前者而不要后者。但无论哪一种回应方式,现代化都不等于西方化。非西方国家现代化过程是一条曲线。[注]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67-68页。现代化导致的是非西方文化的复兴而不是非西方的西方化,现代化了的非西方文化减弱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力,更加现代化与更少西方化可以是同一个过程。

第二个层次是人性的分析。非西方的世俗现代化可能带来宗教复兴,这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人性的真实表现。人不能只靠理性活着,只有在界定了自我之后,他们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时才能理性地筹划和行动。与那种世俗现代化只会导致宗教衰亡、传统解体的预言相反,20世纪下半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在全球展开,与之相应的确实有一个全球性的宗教复兴过程。这一运动是反世俗、反普世的,而且除了基督教外,通常也是反西方的,但这些宗教复兴运动并未摒弃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资本主义、科学技术以及这些因素对社会组织造成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们并不反现代化。只不过,它们也没有放弃古老的宗教信仰、没有放弃以信仰来区分“我们”和“他们”的积习。不同文明本来就是有差异的,现代化没有取消这一差异反而使其明显化了。不同的文明导致不同的认同,而文化认同上的分歧,是不可能解决的。

西方引领的现代化后果之一是非西方的复兴,所以发生冲突;人类的认同需要宗教,不同宗教会发生冲突,此即“文明冲突”。严格地说,所谓“文明冲突”,就是宗教冲突的当代版。这里有一个文明—国家—宗教的逻辑。亨廷顿所说的“文明”就是源于宗教而又关系到人类生活的根本性信仰、信念、价值观,它与流行文化、消费文化毫不相干。他也指出约瑟夫·奈注意过的现象,美国的通俗文化和消费模式在全球传播并吸引了大量青年,但这一过程没有增进这些年轻人对美国的了解和善意。第一,年轻人对美国大众文化的兴趣和热情,与人类对爱情、性、暴力、神秘事物、英雄主义和财富的普遍兴趣有关,因此它并不只属于美国,接受美国大众文化并不意味着接受美国。第二,美国大众文化的生产与传播的成功,与受利益驱动的美国公司利用这些兴趣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有关,这些产品与服务基本上是商业手段或营销策略。总之,没有或完全没有证据表明普遍的文化商品、全球通讯的出现导致观点和信仰的趋同,美国文化的全球流通并不表明美国软实力的增强。顺着亨廷顿的思路,我们可以用文化与政治的区分来补充解释这一似乎矛盾的现象:这些年轻人在喜爱美国文化的同时却又拒绝美国的权力,更拒绝美国对其国家的文化、政治支配。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美国大众文化也并不全然受到欢迎。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面对潮水般涌入的美国大众文化,它们感到压力和恐慌,担心其民族传统与意识形态受到侵蚀,因而把“抵制美国文化霸权”作为其国家文化政策的基调。这可以用消费个体与政府的区分来解释:消费者重在文化自身,政府却关注其民族、国家的文化安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们看到的都是美国大众文化的多种效果。

约瑟夫·奈和亨廷顿都不是单纯的教书先生,而是为美国政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智囊”型人物。按照我们的理解,双方的观点判然有别却并不对立。约瑟夫·奈强调流行文化所蕴含或负载的政治信息,亨廷顿批评的是流行文化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他们所指称和分析的是流行文化的不同特性和效果。对于流行文化的这种双重性,曾任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也提出了另一种似乎是综合约瑟夫·奈和亨廷顿的论述。在美国之于全球的“文化统治”方面,布热津斯基比约瑟夫·奈更加肯定“文化统治”是美国全球性力量的一个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的方面,但他也像亨廷顿一样,对流行文化之于美国的社会效果表示担忧:“美国和西欧一直都感到难以应付社会享乐主义的文化影响,以及以宗教为基础的价值观的社会中心地位急剧衰落所造成的文化影响。由此产生的文化危机又与毒品蔓延,特别是在美国还与种族问题交织在一起。最后,经济增长已不再能满足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这种欲望又受到一种鼓励消费的文化的刺激。”[注]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72页。在《失去控制:21世纪前夕的全球混乱》中,布热津斯基还对美国大众文化提出了严厉指控:电视在缔造美国文化及其基本信念中占主导地位,但它起的却是特别消极的作用:刺激消费、鼓励物欲甚至非道德的个人欲望、颂扬自我满足、视强暴和野蛮为正常、鼓励性乱行为、迎合最低级的本能。布热津斯基没有忘记,享乐主义是罗马帝国崩溃的原因之一。他认为,如果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解决经济增长率、储蓄率和投资率较低的问题的话,那么道德衰落、文化自绝和政治分裂却是更重要的难题。美国文化传播了美国精神,也招致了对美国的不满。美国文化在全球的推广并不必然导致全球的美国化,文化传播的真实后果“取决于美国的文化渗透和全球霸权的动态混合结果”,这固然反映了文化产品在被接受的过程中被抵制、被改写的现实,同时也说明美国的大众文化并不直接就是“软实力”的资源。约瑟夫·奈、亨廷顿和布热津斯基之间肯定是相知的,而且布热津斯基的《大抉择》与约瑟夫·奈的《软实力》又在同一年问世,因此,他们在流行文化上的不同观点,其实是一场没有公开的论战。

流行文化形式众多,范围广阔,一些产品与服务有效地宣传了美国形象,它们当然是美国的“软实力”;也有一些产品和服务,因其过于强烈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而受到国内外的批评和抵制。约瑟夫·奈、亨廷顿与布热津斯基所论各有其理。核心的问题是,流行文化因其市场取向、逐利本性、时髦风格很难影响不同文化、不同国家的价值观,或者改变一个国家的意志。流行文化确实有吸引力,可以潜移默化地改造不同文化中的受众;它理应受到批评,因为其内涵可能在瓦解着美国立国的精神基础,可能给全球文明带来破坏性影响。综合诸家所论,一个合理的结论是:第一,不能抽象地说“文化软实力”,而应充分认识文化的复杂性,对流行文化的社会、政治效果不应估计太高。第二,流行文化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它若成为“软实力”资源,不但要有约瑟夫·奈所说的情境、时间等多方面的“外因”,而且其本身也要有必要的规范和标准。仅仅是“流行”,那是不够的。

三、中国话语:建设有民族内容的流行文化

从上述有关流行文化与“软实力”的关系的不同观点来看,中国的“软实力”话语有必要进一步澄清和申论。

(1)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在民族精神传统与当代普遍价值之间寻求平衡。当约瑟夫·奈反复论证流行文化也可以是“软实力”资源时,客观上也说明流行文化不是代表、传播一国价值观的最显著的方式。亨廷顿把文明与宗教、国家紧密联系起来,固然略显狭隘,但其论确实表明,文化之所以是国家“软实力”的资源,主要在于它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基础的、核心的价值观念,而这种价值观念又能够对其他国家产生吸引力。无论如何,消费性、时尚性的流行文化主要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文化“软实力”主要体现在那些深植于国家或民族的历史、能够塑造国民文化身份和价值理想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的民族根基、国家意识、价值规范是其作为“软实力”的主要来源,而“普遍性”则是文化吸引力的基础,没有普遍只有特殊,这种与他者无关的文化,当然就不可能吸引他国。我们反对不顾民族传统和国家特色、以西方价值观为普遍价值并向全球推广的政治作业,但对不同文化传统中共同蕴含的、可以与其他文化交流互鉴的价值观,却应充分肯定并积极挖掘。“普遍”意味着共有和共享,它不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发明出来的,而是全人类的共同经验和追求,因而既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赐予、强加,也不是任何一方可以拒绝、反对的。当代学者庞朴批评过两种极端观点:一是把现代化、全球化理解为西方化,相信西方文明是适合所有人的普世文明,西方文化理应成为全球文化霸主。另一个是抓住全球化的负面效应,认为全球化证明了西方文化已经走到尽头,下一轮必将由东方文化来领头。在他看来,“文化一元论的思想,对西方没有批判,它的批判精神,重新估价一切的做法,是不包括西方的,只是对中国的一切重新估价。而国情特殊论则是对中国缺乏批判。文化一元论是没有特殊性的普遍性,认为西方的做法可以无条件地放之四海;而国情特殊论则是没有普遍性的特殊性,国情特殊到可以脱离整个人类的发展规律”[注]庞朴:《继续发扬“五四”的批判精神》,《庞朴文集》第3卷,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在文化一元论与国情特殊论之间,我们所应采取的是一种经过合理阐释的文化多样性立场。[注]刘菲菲、单世联:《论文化多样性的中国话语》,《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2)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发展有内容、有意义的流行文化。基于美国流行文化的政治效果,约瑟夫·奈认为流行文化也是“软实力”的资源,这是因为美国的流行文化再现了美国的现实生活和精神状态,并对他国产生吸引力。反之,如果没有这些内涵和功能,流行文化就不可能是“软实力”的资源。在回答中国如何建设文化“软实力”的问题时,众多论者都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当然没有错,但还应当对文化产业进行更细致的规定。只要我们还认可“文化是为社会创造意义的一整套价值观和实践的总和”的定义,流行文化就不能满足于娱乐、消遣游戏,而必须有内容、有意义、有品位,有自觉的家国情怀和规范意义。当然,参与“软实力”建设,是中国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使命,却不是唯一使命。也就是说,一些流行文化产品虽然不能作为软实力的资源,但它们能够满足文化市场的需要、丰富公民文化生活,所以仍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但如果要讲文化软实力,则必须对流行文化有若干内容和风格的更高要求,或赓续中国传统,或再现中国现实,或表达当代价值观念,或体现中国道德规范,总之要有对不同文化、不同民族和国家具有示范性。

(3)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扩大国内文化的开放性。从根本上说,“软实力”概念是一个具有竞争性的概念,建设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全球化时代国家竞争的内在要求。文化的吸引力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形象、话语和宣言,约瑟夫·奈在分析软实力的三个来源时,指出其中的“政治价值观”应“无论在国内外都能付诸实践”。推而论之,在展示中国文化的吸引力时,我们也应当在国内文化建设中增加这种吸引力。文化吸引力的重要内涵除了上述普遍性外,另一个重要的内涵就是开放性。竞争有文化间竞争与文化内竞争。没有一种文化是固化的实体,每一种文化都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变化发展的动力源自内部竞争。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不同地域、种族、阶级、性别、代际以及各种亚文化之间,实际上都充满竞争。中国文化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全球认知和认同,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和谐世界的构建,取决于我们的竞争能力的高低优劣。文化内的压力、挑战是锻炼与培养文化竞争力的前提,只有在内部竞争中表现良好的文化,对外才有竞争性。仅仅靠政府保护、领导提倡、组织支持的文化,对外不可能有竞争力。当然,如果内部竞争太过激烈,又会妨碍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对外竞争。所以我们鼓励和支持文化内竞争,又要将之控制在一定限度,使之成为一种包容性竞争而非冲突性竞争。文化“软实力”的内部效果是“增强竞争力与凝聚力”,外部效果是“增强吸引力与同化力”,内外效果是一致的,这就是通过国内竞争来提高对外竞争力,以国内文化建设的强大实力为基础,通过“参与全球文化行动”来实现中国在全球的文化转型和文化规范重建,尤其是在有关全球性文化问题解决的机制、规范、规则的重建中发挥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说中国文化已经具备了这些能力,而要增强这些能力,有效的途径就是从根本上改革现行文化体制,形成文化企业、文化产品的充分竞争,释放、激活全体公民的创造活力,从国内做起,眼光盯着国外,功夫做在国内。总之,“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应当是中国文化的对外、对内方针。

(4)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和公民行动。流行文化基本上是市场取向的文化,即使在中国,政府对它的管理也主要是市场管理而较少意识形态约束。没有社会力量的充分介入、没有广大公民的自觉参与,流行文化是流行不起来的。因此,流行文化最典型地体现了社会公民文化的性质。“软实力”话语流行之后,有人反对在国际政治中使用这一概念,原因是政府无法完全掌握吸引力。就美国而言,其政府与文化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约瑟夫·奈认为:“美国的大部分软实力是由好莱坞、哈佛大学、微软公司和迈克尔·乔丹制造的。软实力来自于公民社会,但不能因此就否认软实力的存在。在自由社会里,政府不能也不应该控制文化。实际上,这种文化管制的缺失本身就能产生吸引力。捷克著名导演米洛斯·福曼提到,政府曾引进美国电影《十二怒汉》,因为该片是对美国社会的严酷写照。但捷克知识分子看完电影后心里想的却是,‘如果这个国家能拍出这样的电影来挖苦自己,哦,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肯定心存自豪并有一种内在的力量,这个国家一定是足够强大,而且很自由’。”[注]约瑟夫·奈:《软实力》,马娟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23页。尽管文化并不以国家为基本单位,但就当代阶段的全球竞争而言,主权国家仍是一个基本单位,是文化竞争的最大支撑力量。国家作为文化竞争的基本单位之一,并不意味着文化竞争只是政府或官方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团体、公共机构、民间组织等的广泛参与,不但可能比单纯的政府行为更为有效,而且它本身就是良好的国家形象的一种表现。“就中国而言,虽然它有着灿烂辉煌的历史和文化,其政治系统却经常被以民主和自由自居的西方人怀疑。对于一个有着负面刻板形象和习惯于刻画并管理形象的政府,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的形象建设活动,让国内13亿民众共同挑起这重担势在必行,也十分具有挑战性。”[注]李雪:《内圣外王:软实力需从国内建设》,载李希光主编:《软实力与中国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73-74页。

(5)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充分正视硬实力作为背景和支撑的决定性作用。流行文化之所以是流行文化,在于它在一定时空中的普遍生产和接受,但也正因为它是流行文化,不可能持续地、深刻地对内外受众产生影响。“软实力”相对于硬实力而言,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相应或连带关系。“软实力”可以单独发挥作用,就像斯大林曾经设问的:教皇手下有多少个师?硬实力有时会败坏软实力,比如前苏联的软实力就曾因为占领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而丧失殆尽。但一般而言,软实力与硬实力之间是可以相互支持的。我们固然不能完全同意亨廷顿所说的文化总是追随权力、软实力依赖硬实力而实现的观点,但硬实力的必要性必须坚持。从理论上说,软、硬实力之间存在三种关系类型:一是一国文化因国家硬实力的强大而得以伸张,这种类型的文化竞争是次要的、附带的,往往被视为硬实力的溢出效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刺刀下的民主”。二是一国文化参与、支持了国家硬实力的竞争,这种类型的文化竞争是工具、是手段,如近代以来西方的软实力。三是一国文化具有硬实力之外的、属于文化自身的竞争力,这种类型的文化竞争力有其自主性,并能够矫正硬实力竞争的不良后果。三种类型产生三种效果:在第一种类型中,强大的硬实力竞争可能会遮蔽文化竞争,而且随硬实力而来的文化可能是良莠参半;在第二种类型中,文化竞争容易被扭曲为硬实力的包装和修饰,难以获得文化本身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只有在第三种类型中,才是比较确定的、也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的文化竞争。当代全球文化的复杂形势是,一方面依然是强力至上。对某些国家和民族的某些人来说,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可以被随便打扮和使用,成了实现利益目标的一种实用工具。另一方面是狭隘的文化民族主义。对于另一些国家和民族的另一些人来说,为了虔诚的信仰而抛头颅洒热血是十分正常的,宗教之争、信仰之争,未必需要以物质利益方面的动力为基础。应该看到,对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的不同态度,无神论和有神论的差别,本身就构成文化上的反差,也构成政治争端的一个重要来源。[注]程光良:《全球化与价值冲突》,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197页。这就是说,仅恃一种强大国力而不采取一种理性的对外政策,国家竞争就可能演变成横行霸道、弱肉强食,而不是文化竞争。我国所提倡的文化竞争力,主要是第三种类型,当然也需要考虑第二种类型。

本文一开始就指出,文化成为“软实力”是文化扩张后形成的“文化主导”的后果之一。除了作为“软实力”资源外,当代文化也还是文化、还是经济,因此不能用“软实力”代替文化的全面功能。流行文化的主要功能可能不是“软实力”,而是文化经济。正如可以较好地体现“软实力”性质的高雅文化,不是文化经济的主要资源一样。文化的世界是广阔的,各种形态、各种风格、各种性质的文化都各有其用途。当我们努力建设中国文化软实力时,有必要在文化间作必要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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