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雨峰,田 虹
(吉林大学 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近年来,雾霾、水污染、腾格里沙漠污染等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强化了相应政策的制定和公众改善环境的心理诉求。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制度变革、要素升级和结构优化等多种组合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轮驱动。企业作为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将面临严峻的外部管控和约束,在全球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政府、企业管理者和学术研究者开始重视企业环境责任。学者们集中研究了企业环境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但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Amit和Schoemaker,1993;Marín等,2012)。一些学者将研究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企业环境责任的前置因素上,国外学者主要研究了利益相关者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影响作用(Tian和Liu,2012),国内学者针对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主要研究了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李彬等,2011),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系统、全面地从外部压力视角分析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影响,特别是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更欠缺。在企业实践中,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履行相应的环境责任,而在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中也存在大量的社会责任异化现象。部分企业通过伪装传播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以获得具有责任感的企业形象,事实上却没有真正采取环保等措施实施绿色行动;部分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等社会责任行为并没有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反而造成企业资源和成本的巨大浪费。那么,外部压力能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吗?对此我们有必要从企业战略的角度分析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条件和作用机制,以探寻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影响因素。
高阶理论表明组织的决策和结果反映了高管的心理特征(Wu等,2014),伦理领导具有合乎伦理个人和合乎伦理领导者的双重角色,本研究将探讨伦理领导对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关系的中介效应,以揭示组织的伦理文化和价值。然而,如果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具有正向影响,那么我们不知道这种影响是否受一定条件的约束,因此有必要对高管伦理领导影响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边界条件进行深入分析。有学者从高阶理论证明了经理自主权对企业责任行为的影响作用(Wu等,2014),说明企业的个人特征和组织因素都是影响企业责任行为的关键变量。在有关企业环境责任与伦理领导的文献中,最相关的个人特征因素和组织因素就是利他性价值观和企业绿色创新。利他性动机和绿色创新的调节效应使我们对影响企业环境责任的边界条件更加清晰,并最终提出调节—中介效应模型,对二者作用关系进行系统的分析,希望有助于企业实现中长期利益目标,达到企业绩效与社会责任的双赢目的,从而激励企业负责任的社会行为。
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因素是什么?Joseph(2001)提出由制度、道德和经济三个因素共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通常情况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前置因素主要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考虑。从外部因素看,最主要的因素是外部环境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很多学者使用制度压力代表企业的外部压力来研究其对企业社会绩效的影响(李彬等,2011),还有学者使用合法性压力和制度压力代表企业的外部压力(刘敏,2012),而稻田健志(2011)对比研究中日环境信息公开的压力来源时,认为中国企业除了面临行政部门的压力外,还受到媒体、社会公众等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施加的外部压力,说明企业除了面临制度压力还面临来自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压力。Lee(2011)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制度理论分析了企业采取的社会责任战略,认为企业采取不同的社会责任战略是因为面临不同的外部压力,包括制度压力和利益相关者压力。本文将利益相关者压力和制度压力作为单独的研究变量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在中国经济转型阶段,制度因素的影响还是非常普遍的,现有的市场环境势必会出现一些机会主义行为和不公平的营销行为。第二,中国的市场化机制越来越重要和成熟,企业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和诉求。道德作为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因素之一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伦理领导能够实现企业承担公民责任、构建伦理型商业组织的愿景。除了外部环境因素外,组织行为和个人特征同样是影响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方面,而绿色创新和利他性价值观作为体现组织行为和管理者个人特征的直接变量却很少在企业环境责任的文献中出现。因此,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作用,同时探索伦理领导的中介作用以及绿色创新和利他性价值观的调节作用,目的是认识外部压力影响企业环境责任的作用过程和机制,明确二者关系的条件化间接效果。
企业的环境责任决策是通过管理者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认知而形成的,管理者的注意力和对信息的解读与组织战略决策紧密相连。组织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作用需要企业“消化”,并最终形成企业决策,管理者的领导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就要求领导行为既要符合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又要注重激励和引导组织整体与员工的发展。企业不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还要构建伦理型商业组织,伦理领导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这是其他领导类型所不具备的特征,如变革型领导、责任型领导等。这一点还体现在不同层面的伦理型领导中,高层伦理型领导关注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有关的道德规范,中层伦理型领导注重对企业员工的引导行为(莫申江和王重鸣,2010)。伦理领导是企业缓解外部环境压力的中间过程和必要手段,企业能够实现从感知外部压力到内部伦理领导行为和决策的转化,是企业环境责任战略制定和信息披露的原动力。企业采取的环境责任行为主要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友好偏好和政府环境规制的前提。通过对外部压力—高管领导—社会责任行为这一路径的文献分析发现,现有学者从不同视角诠释了这一作用过程,例如高管的社会责任态度对制度压力与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具有中介作用(冯臻,2014),高管支持对制度压力与企业ERP应用具有完全中介作用等(梁强等,2013),高管支持和社会责任态度作为伦理领导的重要内容在转化和应对外部环境压力时非常重要。环境压力作为企业外因,伦理领导作为企业内因,企业环境责任作为结果,从外因到内因的转换,再从内因到行动的执行,这一路径过程符合企业决策过程和行为方式。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a: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之间的关系具有中介作用。
H1b:伦理领导对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之间的关系具有中介作用。
外部压力—伦理领导—企业环境责任的整个研究体系同时还受其他个体特征的影响。企业环境责任的决策是企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利他性动机最直接的体现,不仅考虑企业外部约束的影响,同时还是企业内部主观能动性的思考,而企业内部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仍是高层管理者的价值取向。社会责任背景下的利他性价值观体现管理者团体社会利他性利益的特征,如普世主义和仁爱,被认为是一种自我超越的价值观,对伦理领导和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具有调节作用。利他性价值导向对企业的社会举措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说明管理者的道德目标与企业行为是相匹配的。利他性价值观反映了对其他人充满爱心和同情心,在某种意义上产生具有相似性和同情的行为(Eisenberg,2000)。个人的社会价值导向是感知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有效的调节器,具有利他性的伦理领导者增加了履行环境责任的可能,进一步有效影响具有亲社会行为的利益相关者(Du等,2010)。由于企业管理者具有爱心和慈善的价值观,利他性的伦理领导者对破坏社区和环境的企业行为感到内疚和自责,他们认为企业环境责任行为的举措是值得称道和可取的。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通过个体层面和组织层面作用,Trevino等(2000)认为伦理领导一方面通过个体特征进行合乎伦理的决策,另一方面采取影响组织道德观和行为的伦理策略。伦理领导者通过诚信、道德公平、集体动机和激励等方式影响其下属,同时强调与组织关系紧密的权力分配和道德规范,而利他性价值观作为重要的个人特征对企业的伦理文化和责任行为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这一点经常被管理者和研究者忽略。基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2:利他性价值观对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效应。利他性价值观越强,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正向影响越大。
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受到个人特征和组织特征双重因素的影响,利他性价值观是企业管理者重要的个人特征因素,而绿色创新则是关键的组织行为特征因素,特别是在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中,绿色创新被许多企业管理者和学术研究者认为是企业改变现状、增加竞争优势的有力工具。绿色创新是在环境管理领域企业对有关节能、污染防治、废物回收利用、绿色产品设计和企业环境管理等产品或过程的提升(Chen等,2006)。具有绿色创新行为的企业说明已经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意识,当企业再次面临外部环境压力时,这种道德规范和伦理领导对企业进一步承担环境责任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学界通常将绿色创新分为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工艺创新,绿色创新既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又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的产品设计和包装中,提升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实现绩效提升和环境保护双赢的效果,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使绿色创新成为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工具之一(Porter和Van Der Linde,1995)。在绿色创新的环境下,企业的伦理领导更容易被利益相关者接受,企业更可能做出负责任的决策行为,进行负责任的社会活动和环境保护,企业环境伦理和绿色创新共同促进了企业环境责任行为。具有绿色创新行为的企业已经形成了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企业精神,通过不损害社会环境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在组织内部责任和伦理的企业文化早已扎根,企业的伦理领导形成企业环境责任的决策过程将更加顺畅。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在合作与沟通的过程中,具有伦理领导的管理团队不断接收来自不同方面环境责任的诉求和愿望,共同促进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决策行为和战略,持续的绿色创新和道德伦理是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源泉和动力。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3:绿色创新对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效应。企业绿色创新越强,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正向影响作用越大。
上文提出了伦理领导的中介作用和利他性价值观、绿色创新的调节效应。因此我们认为利他性价值观、绿色创新也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这与Edwards和Lambert(2007)提出的调节中介效应模型一致。对于一个具有较强的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的企业而言,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作用越大,利益相关者压力和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的间接影响作用越大。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图1 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关系框架
H4a:利他性价值观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
H4b:利他性价值观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
H5a:绿色创新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
H5b:绿色创新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
本文的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本研究选取中国制造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制造业是对中国自然和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最严重的行业,我们又特别选取了雾霾较严重的地区,样本主要来自成都、重庆、西安、石家庄、武汉、北京和广州等城市,采用调研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企业名单由当地的政府和名校推荐决定。调研时间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我们分成两个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对每个企业的CEO、CFO和HR经理进行面对面采访,部分通过电话和E-mail形式进行调研。为了避免社会赞许性和从众效应的影响,我们明确说明调研仅作为学术研究使用并严格保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38份,剔除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16份。在企业类型上,国有企业占比32%,外资企业占比19.8%,合资企业占比26.3%,民营企业占比21.9%;在行业类型上包括家具、汽车、医药、化学等12个制造行业;在地域上,11%的企业来自成都,12.2%的企业来自重庆,14.3%的企业来自西安,18%的企业来自北京和石家庄,13.6%的企业来自武汉,16.5%的企业来自广州,14.4%的企业来自其他地区;在企业规模上,100人以下的企业占比为12.32%,100至500人的企业占比为21.24%,500至1000人的企业占比为34.74%,1 000人以上的企业占比为31.7%。在样本分布、行业类型和企业性质上分布相对合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我国制造行业的总体情况。
本研究采用的量表大多来自国外的成熟量表,以保证研究量表的信度与效度,通过严格的双向翻译技术和预调研的形式对所有题项进行仔细推敲和反复修正,保证问卷表达的原始内容,并针对中国情境下问卷的表述和内容进行适量的调整和完善,以保证所有题项能充分反映变量的含义和研究的有效性。所有问卷题项均采用7点Likert量表,其中1表示“完全不同意”,7表示“完全同意”,分别对所有构念进行评价选择。
本研究采用SPSS16.0对所有题项进行信度检验,获得的整体信度检验指标Cronbach’s值为0.776,因此具有较高的信度。表1展示了所有构念的因子分析结果,所有构念的最小因子载荷为0.700,KMO值均大于0.7,累计方差解释度最小值为53.92%,Cronbach’s 值均大于0.7,表明问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一致性,量表非常稳定,具有较高的信度。
表1 因子分析结果
本研究所采用的量表都经过了严格的双语翻译,在正式调研之前对吉林大学的EMBA学员进行了预调研,反复修正问卷题项和表述,确保问题描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因此研究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每一个构念的复合信度(CR)都很高,最低值为0.76,大多数因子载荷最低值均高于0.7,聚合信度较好。通过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CFA)方法来评估模型中涉及变量的区分效度,使用AMOS17.0对比各潜变量的平均方差所提取量的平方根与相关系数比较可知,所有变量的AVE平方根均明显大于两个维度的相关系数,显示变量具有较好的区分效度。
表2报告了本研究所有关键变量的均值、标准差与变量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利益相关者压力(β=0.40,P<0.01)、制度压力(β=0.40,P<0.01)与企业环境责任正相关,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β=0.36,P<0.01)正相关,这些结果都与我们提出的假设相一致,符合理论预期。
表2 均值、标准差与变量间的相关系数(N=216)
注:**、*分别表示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假设1验证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效应,研究变量中介作用最为常用的方法是Baron和Kenny(1986)提出的依次回归检验程序,判定变量的中介作用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回归;(2)自变量对中介变量的回归;(3)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回归;(4)自变量和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回归,并且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小于条件1的回归系数。由表3可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正向影响企业环境责任(β=0.36,P<0.01);利益相关者压力正向影响伦理领导(β=0.27,P<0.01);伦理领导正向影响企业环境责任(β=0.29,P<0.01);利益相关者压力(β=0.30,P<0.01)和伦理领导(β=0.21,P<0.01)正向影响企业环境责任,并且利益相关者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显著下降,系数0.30<0.36,表明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关系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假设H1a得到支持。同理,伦理领导对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关系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假设H1b得到支持。
表3 回归分析结果
假设2和假设3验证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的调节作用,由表3回归分析结果可知,交互项伦理领导与利他性价值观正向影响企业环境责任(β=0.70,P<0.01),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解释强度R2变化了0.02。交互项伦理领导与绿色创新正向影响企业环境责任(β=0.60,P<0.05),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解释强度R2提升了0.02。假设4和假设5验证利益相关者压力、制度压力通过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条件化间接影响。我们根据Edwards和Lambert(2007)研究的调节路径分析方法,使用Bootstrap方法对1000个样本得到的偏差校正置信区间确定上述效应及差异值的显著性检验。本文构建了两个方程:M=β03+βx2X和Y=β010+βx10X+βm10M+βz10Z+βmz10M×Z。其中X、Y、M、Z分别代表自变量、因变量、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前一个方程表示第一阶段影响,后一个方程表示第二阶段影响和直接效应,分别用SPSS16.0和EXCEL2007进行系数、差异值和显著性检验。由表4可知,利他性价值观第二阶段的组间差异为0.24,具有显著性水平,间接效应在低利他性价值观组(β=0.03,P<0.01)和高利他性价值观组(β=0.06,P<0.01)均显著,其组间差异为0.03,达到了显著性水平(P<0.01),说明利他性价值观调节了伦理领导对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中介作用,假设H4a成立,同理,假设H4b、H5a和H5b均得到验证。
表4 调节中介效应模型结果
续表4 调节中介效应模型结果
注:Bootstrap样本数为1 000。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环境的不断恶化,导致学者和管理者对环境责任的研究极为关注,通过研究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利益相关者压力和制度压力均对企业环境责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伦理领导在利益相关者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中均起到中介作用,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正向调节了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利益相关者压力和制度压力通过中介变量——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的间接效应受到了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的正向调节。本文通过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的研究,提出了外部压力—伦理领导—企业环境责任的作用模型,以及影响此路径作用的边界条件,这对企业制定环境责任战略和中长期利益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文对企业环境责任研究的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研究将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联系起来,提示了在中国情境下利益相关者压力和制度压力如何影响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2)本文拓展了伦理领导的相关研究,进一步分析伦理领导的前置因素,体现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是经过外部压力作用、内部伦理领导影响和最终责任实现的转化过程,改变了以往伦理领导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单一作用模式。(3)建立了外部压力—伦理领导—企业环境责任三者关系的理论模型,为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探索视角,特别是调节变量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的引入,明确了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责任影响的条件化间接效果,为深化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动力机制和战略理论提供了参考依据。
本文对企业环境责任研究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经历了外部压力到伦理领导的过程。企业领导者要同时关注政府制度和利益相关者两个方面对企业施加的责任压力,通过企业环境责任解决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效果会非常显著,同时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绩效和竞争优势。(2)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促进了环境责任的履行,管理者价值观水平的不断提升将有利于企业环境责任的实现,管理者可以考虑将企业环境责任作为一种战略工具,缓解外部压力的同时提升企业的商业形象。(3)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政府等企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集中培训和学习的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的伦理和道德水平,通过建立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利用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将道德伦理、企业战略与社会责任融合在一起,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文化氛围,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利益并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轮驱动。
本文构建了外部压力、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研究模型,分析利他性价值观和绿色创新的调节作用,虽然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但仍存在一些局限。第一,本研究只分析了我国制造企业外部压力对环境责任的影响机制,未来研究可以探索其他行业的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不同行业的研究可能出现不同的结论。第二,在模型分析过程中,我们只考虑了第二阶段影响伦理领导与企业环境责任关系的调节变量,未来可以研究影响第一阶段外部压力与伦理领导关系的调节变量,不同变量的引入将为管理实践提供更全面的指引。第三,在控制变量的选择上,我们从企业特征方面选取了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类型两个变量,未来研究可以考虑深入挖掘其他控制变量对整个模型的影响,严格控制外部因素的影响将有助于提升研究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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