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小雪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产科,浙江 温州325000)
抗磷脂综合征(APS)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其可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常导致危及生命的动静脉血栓形成、胎儿丢失或顽固的血小板减少症[1],危及母儿生命,临床并不常见。我院在2005~2012年收治8例该病患者,经积极配合医生治疗,采取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和健康教育,取得满意效果。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8例,年龄21~35岁,平均24.5岁,流产次数0~3次,平均1.5次,孕周9+5~38周,平均30+3周,初产妇6例,经产妇2例,曾有死胎等不良妊娠史4例,血小板减少1例,D2聚体升高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例。8例均B超提示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1.2 结果 6例行剖宫产,2例因医源性原因引产处理,6例均痊愈出院。获6例新生儿,其中1min评5分1例,其余均评9~10分,转NICU治疗,未发现异常。
2.1 心理护理 由于APS孕妇有反复血栓形成,有习惯性流产及死胎等病史和可能性,加之该病治疗时间长,病情易反复,孕妇及家属担心药物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等,极易造成孕妇及家属的紧张和焦虑。护理方面,我们应经常巡视病房,加强和孕妇家属的沟通,了解她们的思想顾虑,向其讲解有关的疾病知识和治疗方案,并指导治疗过程中的各种配合,告知成功的病例,给予鼓励,以消除孕妇和家属的紧张焦虑情绪,并能积极配合医护治疗。
2.2 药物治疗的观察和护理 对于妊娠合并APS并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抗凝治疗是最重要的[2]。(1)常用低分子肝素联合阿司匹林治疗。肝素能竞争性抑制抗B2-糖蛋白1抗体与抗磷脂抗体的结合,阿司匹林可升高血液中白细胞介素-3含量。研究表明,白细胞介素-3有助于滋养细胞增生与侵袭,故肝素和阿司匹林的应用不仅能针对血栓的形成,也可广泛改善APS患者的预后。且肝素分子量大,不能通过胎盘,对胎儿是安全的。有研究表明,在妊娠中晚期使用阿司匹林都是安全的,且不增加先天畸形发生率[3]。但用药过程中需注意监测凝血功能,根据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调整剂量,一般在计划分娩前12h内停用肝素,产后需继续抗凝治疗7~23周,产后24h开始口服华法令和皮下注射肝素重叠抗凝治疗4~5d,直到出凝血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值连续2d>2,即华法令起效后再停用肝素皮下注射;(2)由于患者需抗凝治疗,所以,在用药过程中,要告知患者有可能出现皮肤或黏膜出血,如有发现及时汇报。同时,应每天更换注射部位,注射后针眼处按压2~3min。饮食上应注意少食坚硬或带刺食物。产后应注意阴道出血情况。
2.3 胎儿安危的监护 妊娠合并APS的胎儿也属高危儿。随着孕周的增加,APA形成的免疫复合物沉积、组织缺氧或低灌流所致的组织损伤加重栓塞,使胎儿受损,发生胎儿生长受限,甚至胎死宫内。孕中期开始侧卧位,每天12h以上,可明显增加子宫及肾血流[4]。每班及时听取胎心变化,2h1次,注意指导孕妇自数胎动变化,因为胎动是孕妇对胎儿自我监护的唯一方法,如果胎动12h<10次,说明胎儿存在缺氧表现,应及时通知医生。胎心监护(NST)早晚各一次,通过对胎儿生物物理评分,可及时了解胎儿宫内情况,对指导分娩时机有重要意义。B超下胎儿脐血流(S/D)比值测定,可正确评估胎盘循环情况,若出现胎儿脐血流舒张末期断流或逆流,是胎儿濒死的征兆,应尽快终止妊娠。及时采集血标本,通过对胎盘功能(E3)的监测,可及时了解胎盘功能,如果呈进行性下降或明显低于同期孕周值,则提示胎盘功能不全。若APS孕妇胎盘体积较正常情况下偏小,应结合B超监测胎盘面积,以综合判断胎盘功能。
2.4 患肢的护理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应卧床休息,患肢制动,抬高15~20cm,高过心脏水平,膝关节微屈促进血液循环,减轻水肿。避免肢体活动过多及腹压过高,不能按摩挤压患肢,以防血栓脱落引起栓塞。皮肤温度可反映末梢循环情况,所以应注意观察皮温、皮色及动脉搏动情况。水肿严重者,每日测量并记录患肢周径,同时避免患者下床活动,以免引起肺栓塞而危及生命。同时保持床单位的平整和干燥,以防褥疮的发生。
2.5 并发症的观察 妊娠合并APS并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最严重的并发症为肺栓塞(PE)。脱落的栓子可栓塞身体的任何部位,尤以心脑肺等重要脏器的危害最大[5]。故应密切观察患者有无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烦躁不安、癫痫样发作、意识障碍等脑血管疾病表现。同时注意观察患者有无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心肺功能受损表现。本组1例入院抗凝治疗1周后,CT检查提示部分肺栓塞,请免疫科会诊后,予甲基强的松龙口服,剖宫产后转ICU继续抗凝治疗,后转呼吸内科治疗后痊愈出院。另1例剖宫产术后2d出现呼吸困难,CT提示右肺动脉主干及部分分枝栓塞,转ICU继续抗凝治疗后,请血管外科置下腔静脉滤网,痊愈出院。另2例小月份妊娠,因在抗凝治疗过程中D2聚体明显升高,恐随着妊娠进展栓塞加剧而行引产处理。
2.6 术后及出院指导 APS患者伴有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者,分娩期与产后有发生肺栓塞的危险,为减少产程与分娩过程的疲劳及过度屏气用力等,常需剖宫产终止妊娠。术后仍需继续抗凝治疗,同时还需风湿免疫科会诊治疗。术后注意观察患者有无血栓栓塞的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变化,积极观察患者是否存在出血倾向,尤其是阴道出血情况,防止产后出血的发生[6]。APS产妇产后应预防与APL有关的非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如血栓栓塞或SLE等疾病,既往有血栓史的患者应终身使用华法林抗凝,使国际标准化比值维持在2.5~3之间。所以,对此种患者应嘱出院后继续在风湿免疫科随诊,且按时服用抗凝用药。
妊娠合并APS并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对产科来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们应遵医嘱及时准确抗凝治疗,加强患肢护理,以防肺栓塞的发生。术后仍需提高警惕,继续抗凝治疗且加强观察,并告知患者按时服用华法林,降低并发症的发生。
[1]林莲莲,陈云琴.抗磷脂综合征与妊娠[J].实用妇产科杂志,2008,24(7):390.
[2]陈云琴,刁震,曾小波,等.妊娠合并抗磷脂综合征4例临产分析[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9,11(6):454-455.
[3]Helms AK,Kittner SJ.Pregnancy and stroke[J].CNS Speetr,2005,10(7):580-587.
[4]余艳红,万淑梅,苏桂栋.围产期抗磷脂综合征诊疗进展[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6,11(6):430-432.
[5]尚炳英,徐殷红,霍红梅,等.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护理探讨[J].护士进修杂志,2003,18(8):718.
[6]淑丽,谈小雪,潘爱华,等.红斑狼疮合并抗磷脂综合征围产结局与护理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10,25(6):52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