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陕西 商洛 726000)
哈贝马斯认为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调整,共同规范的认定和维护是通过商谈进行的。哈贝马斯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商谈伦理学。哈贝马斯认为,在整个社会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共同规范的认定,伦理关系的协调都是通过人们之间平等、自由、公开语言交流,即商谈来构建的。[1]
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对我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有着重要的启示。道德属于上层建筑,它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前进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革而重建。“我们在调整社会机构组织的时候,不应遵循减少人类私欲的原则,而应尽量使其成为发掘人类美德的有效机制”。[2]可见,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人们带来和谐幸福的生活,因此,必须以人的需要为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道德建设过程中,首先搞清楚人们内心的真正需求是什么。那么,如何让人们自由、平等、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真实需要呢?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给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在大家平等、自由、公开商谈基础上进行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才会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在道德建设中,需要构建能够平等、自由、公开商谈的道德教育环境。
哈贝马斯将商谈伦理学的原则建立在交往理性的基础上,他认为脱离交往去寻求的一种至上的道德的客观法则,不但不可能真正建立起道德原则,而且还扼杀了人性。[3]这就要求能够给人们构建一个理性的交往环境。这个环境就相当于“赛博空间”。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核心的虚拟现实技术的长足发展造就了人类一个新的生存空间“赛博空间”(cyberspace),表示受控制(主要是受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空间。[4]
康德说过, 自由是道德的前提, 没有自由意志, 就没有道德价值。对个人自由意志的承认和对道德责任的尊重, 是道德及其道德教育的核心。[5]“类赛博空间”中的人们相互平等、思想开放、交流自由,这个空间有利于人们的商谈,达成道德共识。在教学中我们运用的“双向案例教学法”恰如在课堂上建立“赛博空间”,可称作“类赛博空间”,其为人们道德共识形成提供了理想平台。
“双向案例教学法”是在“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案例教学法”就是用案例(生活中的实例、个案、实情、状况、经典的作品)进行教学的一种模式。具体地说,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种典型、特殊事情的情景和情况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这些案例可以口头、书面描述的形式或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展现出来。双向案例教学法的“双向”一方面是指课堂上所用的案例既可以是教师提供的,亦可以是学生提供的;另一方面“双向”还指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在课堂上自由、平等、公开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坦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真诚地进行思想交流,发挥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作用。[6]
1.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
传统道德教育理论认为道德教育就是将“应然”转化为“实然”的过程,认为“应然”是既定的完美的“模具”,用这个既定的模具去规范个体的“实然”,而不顾个体“实然”的需要,必将坠入理想“应然”的虚泛和空洞,导致个体的道德逆反心理或“虚假道德”。另一方面,道德教育还在于把个体的实际需要不断地上升为新的“应然”,使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双向案例教学法”就对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进行了“倒转”,先去寻找学生需要什么,在学生需要的基础上进行概括、引导、最终达到“量体裁衣”。在学生的交流和相互评价中让我们的道德教育更贴合学生的实际思想和现实生活,使我们的道德教育会不断与时俱进,更新那些过时的道德规范。“双向案例教学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对道德教育的片面认识。
2.具有道德自我教育功能。
下面是《思想品德》课运用“双向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的实践过程。例如:关于“公德”的教学。教师让学生谈谈日常生活中体现公德的所见所闻。学生提供如下案例:一位老太婆拉着一只狗在遛弯,这条狗疾跑几步到一颗树底下,突然停了下来,原来它想大便,这位老太太从包里拿出了纸巾。请学生猜猜她准备干什么?学生有的认为老太太要给狗擦屁股,有的认为她要捂住自己的鼻子。事实是老太太用纸巾裹起狗的粪便放进了垃圾箱。听到这一结果,学生们个个目瞪口呆。这样就实现了学生自我反省、自我教育的效果,陶冶了学生的情操,避免了教师强行灌输引起的反感。作为一名大学生,自己以后在实际生活中到底应该怎么做不言而喻。
叶圣陶先生在给《中学语文》题词中明确指出:“教任何功课,最终目的都是要达到不需要教,假如学生进入这样一种境界:能够自己去探索、自己去辨析、自己去历练,从而获得正确的知识和熟练的能力,岂不是就不需要教了吗?”[7]在这个平等商谈的 “类赛博空间”里,学生们平等地讨论,相互引导、学习、评价,共同提高,达到自主教育——教育的最高境界。就像一筐待洗的土豆,只要让这个筐子动起来,里面的土豆相互“洗”最终比一个个用手去洗更省力,而且洗得更干净。而且你会发现土豆大小越相近洗的效果越好。对于学生来讲,在所有可能的外部影响因素中同伴作用显得尤为突出 他们非常在乎自己在同学心目中的 “形象 ”并努力通过相互交流和评价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获得大家的接纳。[8]
由此可见,“双向案例教学法”通过“商谈”充分激发了同学们的自我教育的才能和热情,更重要的是教育效果大大优于教师从外部强行的道德灌输。
3.有利于学生真诚、尊重和合作品质的培养。
在师生平等、自由的交流和评价中,大家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内心真正的需要和想法,大家会因相互的坦诚而感动,从而让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坦诚表达自己,真诚对待别人。
在主体间性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中,人与人沟通和合作的共在能力发挥得越好,即与他人能够建立起“尊重一倾听一商讨一共识”的社会良性互动,意味着人们在涉及共同体活动的关键问题上能够关照和考虑不同的利益需求,有时甚至需要把他人的利益放到自己的利益之上,才能达成共识。很显然,这个人具有尊重与负责任的优良品质。[9]我们在课堂上构建的“类赛博空间”充分体现“主体间性”,大家在平等自由的交流和评价中学会尊重他人,在交流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观点得到大家的认同,那么就必须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在商谈中必然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而培养大家相互尊重的品质和相互沟通的能力。在大家相互讨论和评价中,学生会从内心深处领悟到大家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每个同学在实际生活中会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只有在和他人的相互交往和交流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不同他人发生关系的个人不是一个现实的人”。[10]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11]人只有在不断碰撞和交流中才会找到自己在社会这张大网中的结节点,即自己的恰当位置。在相互交流和商谈中,大家才会充分认识到,“自我实现”“自我规划”都是在与他人的实现和规划中相互作用得到确证的。
4.有利于道德观念的创新。
让学生讨论案例:笔者所在学院外语系一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义务帮助计算机系学生补习英语,而外语系其他学生在外面做家教,或干其它兼职,或旅游等等。他内心很矛盾,不帮这位同学吧,不好意思拒绝,谈报酬吧又说不出口,继续帮他补习英语心里又很不平衡。希望同学们帮他出出主意。
在全班学生(150人左右)讨论之后,让同学们选择如何解决。有23.6%的学生选择以自己忙为借口推掉补课差事;8.5%的学生认为应按劳取酬;11.7%的认为同学之间不能收报酬,收报酬庸俗;56.2%的认为可以收取适当的报酬(以礼物代酬),或让计算机专业学生帮着提高自己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由学生们以上的态度可见,这四种做法没有绝对的正确和错误,只有哪种做法更“合适”,使双方都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正如亚当·斯密指出,道德就是“合宜性”;我们对物的赞美、对道德的赞同,不是因为它们有用,而是因为它们是合宜的、符合事实的。[12]
罗卫东指出合宜性是审美赞同和道德赞同的最主要原则,合宜性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个体不同偏好之间的一种和谐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观察者与行为者之间一种无功利的纯粹情感共鸣。[13]因此,“道德共识”使人们的价值都得到实现,对每个个体的行为有导向功能。这样既不损害自己的利益,同时又能满足他人的需求,即“道德共赢”。个人之间以德报德;当个人对集体、国家和社会施以道德,集体、国家和社会同样应给予施德者相应的补偿。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道德行为的可持续发展;同样说明只有当个人利益不受到损害时,才能调动个人道德的积极性。
而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在当时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下提出来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自己得利必然会损害别人的利益,那就成为不道德的“小人”,只有舍弃自己的利益让别人获利才是所谓有义的“君子”。今天是市场经济,它的一切运行机制来源于“交换”,“推动交换的基本动力是个人利益,其结果是全社会得益”,[14]所以,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必然要寻求更适合它的新“道德共识” 。这点是今天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中最为重要的,这就激发我们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多元化的今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创新的热情。这些共识不断地被确认、强化、最终外化为人们行动,就会引起“一石激起千层浪”的道德共识和道德普及效应,它不断在整个社会进行扩展、传播和实践,就会形成中国特色的与时俱进的新道德。所以“类赛博空间”的道德以一种平民化的方式存在于赛博社群之中,这种道德实践方式的变革,必将促进道德规范受到每个成员自觉的认同,而削弱传统道德的强制性力量。[15]所以,“双向案例教学法”极大地解放了学生思想,便于新道德观念的传播。这就既摆脱了用其他国家的道德观来引导我们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盲目性;也摆脱了用中国改革开放前的种种道德观来指责我们道德滑坡的悲观性。
由此可见,“双向案例教学法”不仅是一种新教学方法,在课堂上通过对道德的商谈达到课堂讨论所及领域道德的共识,对整个学生道德的建设和教育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我们需要在更大的范围,更多的领域构建“类赛博空间”。去寻求整个社会各个领域的道德共识。它对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的重构和教育具有不可低估的引导作用。
5.有利于道德践行。
传统的道德教育通过道德知识灌输,往往就是教给学生一些常识性的道德规范条文,甚至一些空洞的道德名言,让学生对道德规范有一定的认知, 至于到底如何践行,似乎和课堂教学无关。分析原因,最主要是课堂教育的内容和现实状况差距太大甚至相悖,让学生无所适从。通过运用“双向案例教学法”构建“类赛博空间”解决了学生心中的疑惑,让学生敢于直面现实,通过群体的沟通和商谈,大家就会在实践中尝试践行我们达成的“新道德共识”。
在我们传统的道德教育中,就是要把“道德应然”转化为“道德实然”。现在“道德应然”到底是不是当下社会共同体的“道德共识”,无法确认,这里许多内容其实是“理想化的道德共识”——主要属于集体、社会的利益需要,而社会成员个体的需要到底和这个机体需要之间有多少交集,我们需要仔细研究,从而不断修正我们的“社会共识”,这样的“道德应然”才能被个体所接受。只有个体“道德需要”和“社会共同体道德需要”产生共鸣之处,才是此时社会现实中较完美的,较恰当地“道德应然”。正如斯宾塞所说,“道德就是合时宜性”。
在师生共同寻求道德供体“应然”和个体“实然”的过程中通过平等自由的交流和辩论能引起共鸣,从而使个体达到真正的内心认同,只有内心认同才有付诸道德实践的可能。在“双向案例教学”中,同境、同龄学生的相互启发和引导,他们更容易接受来自于自我群体中的教育,自觉地校对自己的言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这就达到了我们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道德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合人们的需要,在人们的需求多元化的今天新的道德呼之欲出,却又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就需要在整个社会构建更大、更开放的“类赛博空间”,让人们畅所欲言寻求道德共识,构建出符合人们内心需要的道德。而顺应人民群众的共识,发挥每个个体在社会中的正能量,从而加快社会整体前进的步伐,这既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也符合我们今天的“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1.积极构建课堂教学“赛博空间”。
在教学中我们运用的“双向案例教学法”恰如在我们的课堂上建立“类赛博空间”,这种教学法的运用使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处于平等地位,针对个人提出的现实问题和真实案例大家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充分展开道德商谈,从而达成道德共识,最终形成道德自觉。
2.引导学生坦诚表达。
有些同学不愿意坦诚地表达自己需求。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历史上一幕幕无耻的丑剧和一出出人间悲剧,就是在‘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幌子下上演的。直到今天,人的欲望仍不能顺乎自然地被公开承认。”[9]这就需要教师的真诚引导,对于学生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给予大力的鼓励,让每个同学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样得到道德共识才是客观的。
为了让学生们能畅所欲言地表达自己的道德观点,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倡导商谈式口头表达。
这种效率较高,而且很容易营造“商谈”所需的“类赛博空间”。但容易造成观点难以集中,这就需要教师提前分成小组,使学生的讨论和评价在有序中进行,同时必须要有讨论记录,最后得出结论。否则,就成了为讨论而讨论,看起来轰轰烈烈结果一无所获。
(2)引导学生匿名形式表达。
这种商谈的形式让学生没有心理压力,不会介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或误解,可以坦诚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教师归纳后读出这些观点让同学们讨论,最后得出结论。这种方式的弊端是让同学自己匿名自由去写,有些同学不积极参与老师无法监督。因此,在这种方式下,教师的鼓励、启发、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3)通过问卷调查。
这种“商谈”方式需要教师在上课前精心设计问卷的内容,这种方式会让每个同学都参与“商谈”,而且得出的结论比较明确,很有说服力,但这种方式效率较低,往往不能及时得出结论。
总之,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不同的“商谈”方式。
3.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开展道德讨论。
在课堂上应该以课本的教学目标为宗旨,做到“形散而神不散”。即教学宗旨不变,即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了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我们就应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正如弗兰克·梯利所说:“道德规范并不涉及所有行为,人生及其理想要比道德及道德的目标更为宽广和丰富”。[16]“人们是为了生活而培养个体的品德,改善和提升社会的道德,并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同样,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人们自己的生活才能实现和达到既定的目标”。[17]道德来源于生活,并引领生活到达更高境界。
让学生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惑、烦恼、感动、崇拜等都坦诚地谈出来,我们的议题离学生实际生活越近,学生会感同身受,他们在交流和评价时才能更充分、更真切,学生商谈的积极性就越高。大家通过场景的想象及自己对于日常生活中处理问题经验的累积来理解、体会他人的处境。在此基础上通过情感共鸣才能够识别哪些是合宜的行为,从而达成“共识”;哪些是不合宜的行为,会遭到人们的愤慨。通过这种彼此相互沟通和商谈,人们在达成的共识指导下调整自身的行为,做出合宜的行为,而这又促使谦让、宽容、克制等美德的产生,让人们处于和谐的环境中。
[1]唐晓燕.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J].广西社会科学,2005,121(7).
[2]麦特·里德雷.美德的起源[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3]韩红.论交往行为合理化的实现途径—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的核心问题[J].学术研究,2002(2).
[4]W.J.米切尔.比特之城[M].北京:三联书店,1999.
[5]金生.德性与教化[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6]肖岁利.浅谈“双向案例教学法”在“两课”教学中的应用[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2).
[7]李建军.叶圣陶启发教学思想解读[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11(9).
[8]蔡敏,刘珠润.论学习过程中的学生相互评价[J].教育科学,2005, 21(4).
[9]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8.
[10]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张正萍,罗卫东.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的效用论辨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1(5).
[13]罗卫东.情感秩序美德—亚当·斯密的伦理学世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14]焦金波.“道德人”及其生成的元问题审思[J].道德与文明,2010(6).
[15]苏令银.论赛博空间的道德实践[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16] (美)弗兰克·梯利.伦理学概论[M].何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17]王泽应.论道德与生活的关系及道德生活的本质特征[J].伦理学研究,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