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平
(成都理工大学 党委办公室,四川 成都 610059)
近些年来,学生自杀、他杀和伤人事件屡见报端,引起了社会各界多方面的关注,同时也促进了高校生命教育的开展。但在实践中,很多高校对于生命教育的实质不甚了解,生命教育的内容过于狭窄,教育的手段也过于传统,很难让学生真正理解生命的意义,而学生在对待自己与他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上也是存在诸多困惑。因此,我们需要重新梳理生命教育的理论体系,重新构建有效的生命教育课程。
高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学生来做的。关注学生的个体价值发展,是高校教育的目的所在。而生命是学生个体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实质要求。因此,对于学校来说,在高校加强学生的生命教育即是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院校教育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对于学生个体来说,生命教育是其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其在现代社会立足、发展的必要“技能”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学生通过系统化的生命教育,能够认识自己,认识生命,具有崇高的人生价值,完善自身,发挥自身潜力,积极的为他人、集体、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我们比照美欧国家高校生命教育的发展,进而反思我国的高校生命教育,充分地感受到我国的高校生命教育理论上缺少创新,实践中缺少发展,在实质上是缺失的,是一种“无人的教育”。这种方式对学生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产生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具体表现有:一方面让学生的生命意义、存在精神、创造意识逐渐丧失,极大的限制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学生对于自我及其他人生命的漠视,使得不特定学生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生命权利遭到侵犯。
高校教育的落脚点在于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理念也是深入人心。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发展,在要求学生具备社会实践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身心健康、智力超群、有审美意识、有责任感、有精神价值等方面的要求。实践技能是“显性的”,而生命、精神等方面是“隐性的”,显性方面与隐性方面共同构成了全面的综合素质。这与高校教育提出的“培养综合性高素质人才”,以及学生渴望自身具备相应素质,以适应社会需求的现实是契合的。
生命价值是什么,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它是如何被定位的,这些问题困扰着许多研究者,同时也出现了不同的学说。根据研究,学者们将“生命”定位为“教育的内容”、“教育的目的”、“教育的主体或对象”、“教育的基础”等方面,内容不同,定位不同,研究的侧重点也就不同。具体而言,生命价值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生命本身的存在价值;二是对他人、社会的存在意义。因此,高校在进行生命教育时,应该准确地把握生命教育,将其看作是一门独立的系统化的课程,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面,要整体来把握。生命教育关注于学生个体的成长,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命意识熏陶、生存能力培养和生命价值升华,使其完全融会到学校教育的整个过程。
通过对多起学生自杀、他杀和伤人事件的研究,我们发现有一个共同点:责任意识的缺失。这里面包括学校(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女生宿舍着火事件)、学生自已(清华大学研究生洪乾坤跳楼事件)、对待他人(中国政法大学程春明被砍事件)、对待生态(硫酸泼熊事件)等。本文认为,责任意识的培养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许多关于生命的课题都可以归结为责任。责任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主动意识,是在后天的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社会角色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就不一样。高校学生作为一种社会角色,他们的责任涉及到方面方面,牵扯到周围不同的人,包括自己。因此,学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担负着使命、责任的。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死亡教育是我们高校生命教育所欠缺的内容,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死亡教育主要是通过生命教育,让学生形成正确的生死观念,以正确的人生观、顽强的全命力来追求学生个体的价值和意义。但需要注意的是,生死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生死本身”,不能就“生死”而谈“生死”。生死教育的实质目标在于指导活着的价值,在于生命价值观的正确疏导。这正如孔子所倡导的那样:知生死,方能重生、知生,反思生命。因此,我们的生命教育不能停留于生死问题的考虑,而在于关注、感受现实的生命,追求现世的生命价值,在生死矛盾中,寻找到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
根据以上的论述,我们认为生命教育是一种通过与生命相关知识的教学,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死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帮助他们认识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以自身的努力实现生命存在意义,进而与他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教育活动。关于如何加强生命教育,本文认为高校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根据当前高校教育的发展趋势,将生命教育单列出来构建成系统的教学体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因上,我们可以从体系建立、教材选择、实践活动等方面来构建。首先是体系建立。学校可以按照其他独立性课堂体系的模版来构建,通过课时安排、学分倾斜、师资配备、设施投入、教材编写等方式进行。例如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设置单独的生命教育课程,也可以将生命教育独立出来,给予与其他专业同等的学分。这样可以在进行系统化教育的同时,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其次是专门教材的编写与订购。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相关做法,将《生命教育概论》、《哲学与人生》、《宗教与人生》、《生死关怀》、《道德思考与抉择》等作为教材。当然也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教师编写个人发展、生命价值、生死选择、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材;最后是实践活动的安排。我们可以设置课堂活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体验课程,丰富教学内容的同时让学生真切体验生命价值。
这里的教育方法主要指的是课外实践活动的设置,当然课堂的引导式教育也包括其中。教育方式的主体主要有学校、教师、学生三类。首先对于学校来说,给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给学生建立完备的体验设施是其努力的方向。学校可以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人文培养基地建立合作关系,投入专项资金,安排学生进行岗位体验,也可以去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军事博务馆进行参观体验。此外,还可以在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员培养等方面做些努力;其次是教师。教师主要是在课堂中采用先进的教学设备,通过情景教学、案例教学、体验教学等方法,来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模拟的空间中体味生命的意义;再次是学生自己。在学校、教师的统一安排下,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不能刻意的将自己封闭起来,隔绝与家人、同学、朋友等的联系,不能将自己装扮成“装在套子里的人”。
根据马斯洛的“高峰体验"理论,我们认为创造相应环境,让学生自己体验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一般来说,体验的过程可以细化为“体验—感悟—再体验—再感悟”。因此,体验的最终目的在于感悟,就是让学生感受到生命的美好,生命存在的价值。我们以学生所处的环境,所接受的人群,来设立具体的体验环境,这是由于体验的环境愈独特,愈真实,愈能使学生产生感悟。对于教师来说,深入学生中间,与他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自杀的学生就是因为心中的痛苦无人诉说而走上绝路的。对于学生来说,要尽可能多的参加集体活动,加强与同宿舍、同班学生的交流。因为在集体活动中才能展现你的才能,突出你的存在,在交流中分享人生看法,分享痛苦与欢乐。交流与分享,这是一种快乐的“同化”与痛苦的“排毒”过程。此外,还可以与家人交流、深入孤儿院、敬老院、特殊学校、角色扮演、模拟情境等方式,来让学生参与其中,体验现实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明白自已存在的责任担当,明确人生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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