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建石
校本评价在高校人才选拔中的困境与出路*
●章建石
在教学改进、提高教学质量过程中,校本评价发挥着重要作用。出于公平方面的考虑,当前我国中学阶段开展的校本评价没有与大学的人才选拔标准紧密结合起来,考试成绩仍旧是招生的主要指标,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深入开展。对此,中学、大学和考试机构需要加强合作,探索校本评价可信、可用的现实途径。
校本评价;大学招生;高考
对于校本评价,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者给出了不少描述和定义,根据一般地理解,它是以学校为主体,在学校内部进行的以促进教学改进为目的的活动,在内容上包括对教学、管理、学生、教师等多方面的评价,具有明显的自发性、自主性、诊断性的特点。依据不同的评价方式来分,校本评价可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仅考虑对学生进行评价并且采用常用考试的方式来进行,那么当前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考试成绩都可以看做是校本评价的结果,为了区别于中考、高考等选拔性的考试,将之称为校本成绩。校本成绩是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中学科能力发展最为直接的表现,它不但即时性地反映了学生各科的学习状况和学习结果,更历时性地反映出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间的成长变化情况。校本成绩是学生在各学习阶段中的详细记录,是学生学科能力发展的写实性档案,显然比单一的外部考试能够彰显出学习的内涵。校本成绩的这个基本属性又使得其带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评价结果更加可靠。在我国目前特有的教学组织形式中,教师对学生各方面的了解超过其他任何群体,因而可以说,教师对学生进行的评价更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结果也更令人信服。第二,评价结果更加稳定。从教育测量的角度来看,单次考试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且测量的误差无法避免。校本成绩记录了学生不同学习阶段的长期表现,在评价的内容、时间、方式上都克服了单次考试高度抽样所带来的弊端,显然能够更为稳定、有效地反映学生的能力发展状况。然而,在目前国内各阶段的入学考试中,校本成绩被使用的情形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担心纳入校本成绩会造成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以平时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为主要载体的校本成绩,一般由学校或地方教研室来负责命题,命题的质量参差不齐。另外,试卷之间的难度、各校评卷教师评分严格程度、评分时关心的重点都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如果要对各校学生的校本成绩进行直接的比较,显然不利于那些试卷难度高、教师评分严格、学生整体水平较高的学校。其次,从分数解释的角度来看,校本评价更带有常模参照的特征。校本成绩要进行校际之间的可比性,一般需要计算学生在学校内的成绩排名,这显然会受其他学生能力的影响,如果某校学生的能力都比较高,则学生在学校中的相对位置可能较低。若该校学生能力都不太好,则相同能力的学生在学校中的相对位置就比较高。有一些研究对这方面问题做过模拟,结果表明,学校的水平、学校人数多寡与该校能力的分散情形是影响校本成绩误差的重要因素。[1]
多年来,在高考改革领域,如何消除“一考定终身”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一直是社会各界关心、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一个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年多次考试的改革目标,给予学生更多的考试机会,以减轻学生的应考压力。增加考试次数有利于提高对学生心理特质进行测量的准确性,但增加的考试还是一种终结性的评价。把学生学习中的过程性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相结合,在测量技术层面看更科学、准确,也更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选拔的要求。如果能找到一种方式和机制,对学生的校本成绩进行合理的校正,确保公平性与可比性,并基于学生平时的校本成绩甚至老师对学生的评价、统一考试的成绩以及其他素质的评价结果来进行大学选拔和录取,将缓解“一考定终身”所带来的种种压力,而且也能够实现更深层次上的公平。
把过程性评价的结果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一部分并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教育决策,已成为不少国家和地区开展教育评价工作的一个趋势,多年来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美国、韩国、我国港台地区的特点更加明显。
韩国政府多次改革大学考试招生制度,从改革历程上来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大学单独考试、统一考试与大学考试相结合、大学修学能力考试与高中成绩相结合。目前,韩国大学入学考试主要有中央教育课程评价院负责组织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和各大学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考试。2010年,韩国公布了《2014年度高考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4年起大学修学能力考试将在每年11月分两次进行,中间间隔15天,考生可自愿选择考试次数,成绩取两次考试中分数高的一次,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和探究4门。在录取上,多数大学根据学生的高中在校成绩、大学修学能力考试成绩和各大学单独考试成绩来招生,其中高中成绩为必需部分,其他两种各大学可自由选择。可见其对高中校本评价的重视程度。当然,这里的校本评价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除了学生在高中的学习成绩外,还有他们在班级中的表现、是否担任过班级干部或学校干部、是否参加社团活动、竞赛、科学作品展览等等。从比例上来看,韩国高中生在高中阶段的表现在大学录取中所占的比例在40%左右。[2]同样,为了保证学生的校本成绩能够进行比较,政府部门出台了细致的规定,先后颁布了“高中学校学业成绩管理手册”和“高中学校成绩内制施行细则”等,对学校开展校本评价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学生高中阶段的表现如何划分等级、各部分成绩比例如何确定、谁来进行校本评价等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操作性非常强。
在美国,大学的招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不同类别、层次的大学的选拔标准各不相同。其中,高中课程的成绩、入学考试成绩、班级排名、课外活动情况、教师推荐信等等构成了复杂而又各具特色的标准体系。美国对大学在招生中所考虑的因素进行了调查,其中,在“影响大学录取的因素中,大学认为‘非常重要’”一题中,大学预备课程成绩、高中课程强度和大学入学考试成绩的重要性居于前三位,学生高中所修课程的强度及其与大学有关的预备课程成绩,其重要性超过了统一的标准化入学考试成绩。另外,学生的班级排名、教师推荐信也是对校本评价的主要结果,其重要性也不容小觑,约20%左右的高校认为“非常重要”。可以说,美国大学的招生标准做到了多元录取,一方面是标准的维度多元,包含了学习成绩、兴趣、面试表现、课外活动等多方面的因素,对学生的评价相对比较综合;另一方面,即使在同一个成绩维度下,也通过把校本成绩与统一考试成绩相结合、标准化考试与多种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了多元。
在台湾,目前大学的入学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考试分发入学”、“甄选入学”和“繁星计划”。校本成绩的使用主要集中体现在“甄选入学”和“繁星计划”中。“甄选入学”为单独选拔入学制度,主要由大学校系通过自主的测试来选拔与其办学特色相符的学生。在“甄选入学”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综合考查学生在上一个教育阶段的表现,包括校本成绩、获奖记录以及在校的特殊表现。“繁星计划”是为了缩减城乡差距而实施的专门招生方式,旨在给予城乡高中平等的大学入学机会。在这种方式中,学生的校本成绩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少大学明确规定:学生在高一、高二学期总平均成绩排在所在中学前20%者,在学生的“学科能力考试”成绩符合大学要求的前提下,就可以由所在中学向大学直接推荐录取。台湾不同类型的大学对校本成绩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相比较而言,技专院校更为重视,采集和适用的方式也更加灵活。
从2007年开始,香港考试与评核局开始探索如何有效使用校本评价的结果,期望将学校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评价纳入其文凭考试的成绩之中,在几年试验的基础上,2013年共计进行校本评核的科目达到了12科,包括中文、英语和通识教育3门核心科目以及9们选修科目。[3]为了保证校本评价的公正、公平以及评价主体之间的一致性,香港考试与评核局出台了详细的规范与实施细则,包括:广泛开展校本评价的专业培训,在各个学区配置专门人员来提供专业支持,应用统计方法对各校的校本成绩进行调整。其中统计调整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参照各学校学生在统考中的成绩来调整校本评价成绩的平均值和分布。经过调整,学生的校本成绩会发生变化,但其在学校组别中的位次不会发生变化。
近年来,在“规划纲要”倡导的改革要求之下,作为校本评价的主要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进,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从理想的角度来看,将综合素质评价与上一级教育招生结合起来的话,对于提高选拔的成效,改进人才培养方式,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意义重大。然而,限于特定的社会背景,在我国高考制度的整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并没有把校本评价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实质性指标,在实践中也一直处于“软挂钩”和“硬挂钩”的矛盾之中。如果校本评价结果与选拔标准紧密结合,就使得校本评价具有了高利害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走样”,公平性受到极大的挑战。如果两者结合松散,这能够充分发挥校本评价在改进教学、提升教育质量方面的功能,但却难以引起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家长的重视,使得校本评价不得不流于形式。
任何一种评价方式的选择都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这种对评价结果“怎么用”决定评价活动“如何开展”的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在竞争性考试中的成功是现代社会中力量、责任和地位的合法争夺的重要预演和序曲。而考试制度如果缺乏社会的公认,那么它必定是有缺陷的。”[4]尽管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阶段,然高等教育资源在地区、类型类别、办学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序格局”仍旧使得高考的竞争性难以避免。这种竞争性以何种方式来进行必须得到社会的公认。社会公认的建构方式及其维度可以是多方面的,但公平是其核心。与大规模统一考试相比,校本评价在人才选拔的成效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说在科学的维度上更胜一筹,但如果用于录取,它可能对公平带来的影响也比较明显,并且难以被社会所接受。这里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层面的冲突,很难加以协调。高考改革中,在科学性一次次让位于公平之后,我们更要深思:社会认可的公平是否合理且正当?对形式公平的机械式理解和迷恋式的尊崇,能让我们的教育改革走多远?科举是令人痛心的例子!高考改革更应该在哪个价值维度上来开展,显而易见。
在选拔中对绝对公平的过度关注,把高校人才选拔标准置于了必须可以相互进行比较的境地,这对选拔标准的多元化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很多学生层面的评价结果天然就不具备可比性,这是由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的复杂性、多元性和差异性所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校本评价的实施恰恰彰显了对这种差异、多元和个性化的尊重,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评价结果在让学生充分认知自己,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以及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评价实施过程中的“不可比性”与评价结果使用要求的“可比性”,是当前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深层次的矛盾。改革的突破口,可能重在消解这种“可比性”,这就要求高校在人才选拔上拥有更多自主权,在人才选拔标准上应当多元。从国际上的经验开看,但凡将校本评价与人才选拔结合得比较好的国家,其高校的招生决策基本上都是自主的。现阶段,在坚持高考成绩为主要选拔标准的前提下,仍旧有较大的改革空间。
首先,从人才选拔的科学性来看,校本评价应当得到广泛的重视。学校和教师在学生评价上天然具有很重要的发言权。在不断提高校本评价信效度的前提下,把它逐步纳入到高校人才选拔标准中去,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终结性评价代替过程性评价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中学和大学应当形成共识,积极配合。尤其是在中学教育阶段,建立校本评价的理念和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同样重要。对于大学,则需要从自身的办学定位出发,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来建立多样化、特色化的人才选拔标准,在高校自主办学的空间里逐步建立以高校为评价主体,服务于自身发展的教育评价范式。这样,才能对中学产生积极的反馈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领域综合素质评价的深入开展。其次,校本评价的维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尽管校本成绩是校本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旧局限于认知领域,属于学科能力的范畴。多年来,对非认知因素及其各教育阶段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对这些非认知因素的评价,最合适的途径就是在教育教学的现场和具体情境中进行,校本评价是理想的载体。校本评价可以突破大规模笔试考查的弊端,用多元、综合的评价方式来对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最后,对于专业化的考试机构来说,需要探索对校本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的方式,以确保校本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1]陈伯熹等.高中职入学制度中在校成绩采计校正方式之比较[J].教育科学研究期刊,2010,(2):115-139.
[2]Melissa E.Clinedinst,etc.State of 2011 College Admission [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ollege Admission Counseling.2011.
[3]香港考试与评核局.香港中学文凭校本评核简介[G].2013,1.
[4]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考试中心.1991年考试科研国际研讨会论文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2,128.
(责任编辑:刘丙元)
2011年全国教育考试专项立项课题(课题号:GFA111003)成果。
章建石/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考试评价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