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峰
(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其巨大的交易总额对我国经济总量的影响不容小觑。传统企业“触电”转型步伐加快,相关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及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创新的鼓励,反过来也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的互补,从而使电子商务进入规模发展阶段①。阿里巴巴上市当天市值为2314亿美元,这一数值超过了2013年葡萄牙全年2200亿美元的经济总量。另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高达十万亿之多,同比增长26.8%,而且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该数据充分显示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并且对打破传统行业格局、推动企业未来变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电子商务以其独特的属性颠覆了传统企业的商业模式,因其蕴藏的巨大潜力吸引了国内诸多学者的注意。据中国知网数据库收录的期刊检索显示,近十年有24 551篇关键词为“电子商务”的文章,如表1所示。
表1中数据显示,我国学者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从2004年开始大幅度增加,至2009年趋于稳定。多数文章详细阐述了电子商务的一些概念、发展及相关应用等问题,侧重研究技术方面的文章居多。部分研究人员对比了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得出了承载互联网设备及技术不够发达、互联网普及率低、资费相对较高等结论,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以上研究对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所研究的问题大多属于定性研究。本文对2008~2013年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国内生产总值、B2B电子商务企业数量等相关指标数据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进一步对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
表1 中国知网数据库中有关电子商务的文章刊发概况
我国电子商务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其交易额增长率接近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的2~3倍。图1为我国2008~2013年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趋势图。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②,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电子商务用户规模已突破3亿人次,且交易额高达10.9万亿,与2012年全年相比增幅为29.9%,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高达17.6%。另外我国网购零售市场交易额超1.85万亿,成为全球第一③。
图1 我国2008~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趋势
我国电子商务现阶段发展特点主要为:电子商务匹配的服务型企业成长迅速,经过近几年的整合,已形成相对成熟的业态体系;网络零售电商日趋平台化,平台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电商平台的作用日趋明显、政府监管部门与电商企业之间形成新的治理环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较快,但有效的发展模式还未形成;另外,电商服务企业大多集中于浙江、北京、江苏等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区域,呈现出区域间失衡的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但归结起来主要以B2B、B2C、C2B、C2C、O2O五种模式为主,经营模式因其自身交易特点不同,在电子商务交易额方面的贡献程度也大有不同,结合当前电子商务交易形势可知,就可量化的指标来说,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主要因素有:(1)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经济实力的标志,其值的高低直接代表着一个国家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反映着国民交易形式的多样化程度。(2)B2B电商服务企业数量。监测数据显示:B2B在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中的占比为80.4%,可见B2B电子商务的开展在整个电子商务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B2B电商企业数量对此起主要作用。(3)C2C电商企业数量。C2C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交易额小、量多,因此C2C电商企业所起作用不容忽视。(4)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电子商务属于现代服务产业,人力资本含量高,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高、精、尖”人才的驱动。(5)使用第三方电商平台中小企业用户数量。电子商务以其独特的网络平台优势弥补了传统企业的不足,在政府的鼓励与支持下,我国中小企业也加速“触电”,从而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寻求新的增长点。(6)个人网店数量。个人网店具有规模小、易学、易操作及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等特点,得益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众多小微个人网店近年增势迅猛。(7)移动电子商务用户人数。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及移动终端的开发,便携式设备直接购物所带来的快捷、便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8)网络购物用户规模。网络购物因其可选择性范围广,且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中国IT研究中心指出,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在2014年的第一个季度就已经突破了3.1亿人次,随着网购环境提升、平台渗透及农村互联网的普及,这一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巨大的用户规模势必对电子商务交易额产生深远影响。
上述因素对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影响各有不同,且与电子商务交易额也没有明确的函数关系,但又确确实实地相互影响、相互关联,明显具有“灰色”信息的特征。对于这种相关程度不明确、信息又不完全的系统因素,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以确认各因素影响力强弱比较有效。该理论由邓聚龙教授首创④,已在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1.灰色关联度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是“贫信息建模”,即在数据较少、信息不完备及不确定的情况下,借助数据生成将原始数据归整成规律性强的数列,从而再作深层次的研究。灰色关联分析依据曲线相似度来衡量因素间的关联程度,即两个因素的同步变化趋势越接近,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关联程度就越高;反之,则二者的关联程度就越低。通过依次计算影响因素和主因素之间的绝对、相对及综合关联度来确定多个影响因素影响力的强弱顺序。
设X0=[x0(1),x0(2),…,x0(n)]为主要因素序列,Xi=[xi(1),xi(2),…,xi(n)]为相关因素序列。
灰色绝对关联度ε0i表征了折现X0与Xi的相似程度,折现X0与Xi越相似,ε0i越大,反之越小。其计算公式为:
(1)
相对关联度r0i反映了X0与Xi的变化速率间的关系,相对于起始点,X0与Xi的变化速率相差越大,r0i越小;反之,r0i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2)
在分析过程中,将因素变化曲线与几何相似性同时考虑进去能更好地度量因素在系统发展态势中的相似程度。因此,用综合关联度来确定影响因素优先顺序的关系。综合关联度ρ0i将X0与Xi的相似程度及变化速率接近程度均考虑在内,因此,ρ0i能全面、有效地反映出序列之间是否紧密。其计算公式为:
ρ0i=θε0i+(1-θ)r0i
(3)
其中,θ∈[0,1]为因素变化曲线几何相似性和变化趋势一致性的权重系数,文章同等重视变化速率与绝对量之间的关系,因此令θ=0.5。
表2为近六年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相关因素数据,X0为电子商务交易额;X1为国内生产总值;X2为B2B电商企业数量;X3为C2C电商企业数量;X4为电商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X5为使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X6为个人网店数量;X7为移动电商用户人数;X8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将表2数据经过相应计算代入(1)、(2)、(3)式得:
绝对关联度为:ε01=0.5000 ε02=0.5003 ε03=0.5002 ε04=0.5129 ε05=0.5026 ε06=0.5029 ε07=0.5001 ε08=0.7019
相对关联度为:r01=0.7444 r02=0.9817 r03=0.5278 r04=0.6935 r05=0.8523 r06=0.8770 r07=0.5643 r08=0.8449
综合关联度为:ρ01=0.6222 ρ02=0.7410 ρ03=0.5140 ρ04=0.6032 ρ05=0.6774 ρ06=0.6900 ρ07=0.5322 ρ08=0.7734
表2 2008~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相关指标
2.影响因素的强弱关系
由综合关联度ρ08>ρ02>ρ06>ρ05>ρ01>ρ04>ρ07>ρ03,可知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相关因素的强弱顺序为X8>X2>X6>X5>X1>X4>X7>X3。
综上可见,网络购物用户是助推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的最主要因素,同时B2B电商企业数量的关联指数也在0.7以上,可见其对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影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个人网店数量、使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数量、经济总量、电商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规模、移动电子商务用户人数的关联程度依次减弱,C2C电商企业数量相比之下影响最弱。
该结果与实际基本相符。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平台购物因可选择性大且节省时间,被人们广泛认可、接受,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强劲增长主要得益于用户规模的快速增加。同样,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所牵涉的面广、面大使得C2C电商企业数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影响十分有限。
经过灰色关联度分析,笔者得出以下结论:(1)借助灰色关联分析,可定量描述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影响因素间的强弱关系,所得结果与实际相符;(2)对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有显著影响的各因素均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表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即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仍会保持高速增长;(3)C2C电商企业数量在2012年已超越B2B电商企业数量,但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相关程度相差较大,表明C2C电商企业由于其自身属性的限制,个体发力不足。
由结论可知,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关联性最强,其次是B2B电商企业数量。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提升可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推动互联网普及,助力网购平台构建
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网络支持,而我国在2013年的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可见,通过推动互联网的普及来促进网络购物用户规模的增加仍有很大的空间。在电子商务市场日益扩大的背景下,网购平台服务质量的改善及数量的提升都将为商家所重视,两者反之也将进一步提升网购用户规模。
2.健全电子商务法规,有效改善网购环境
网络打破了时空、地域的限制,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与广度空前,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该优势进行互补、互惠的合作,以谋求企业更好的发展。网络交易也为一些不良商家的售假、违约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不良行为阻碍了我国传统企业转型“触电”的步伐,因此,加强电商法规建设、有效改善网购环境,不仅有助于网络交易状况的改善,也将加快传统企业“触电”转型,有助于B2B电商企业数量的增加。
注释:
①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测度研究[J].消费经济,2011,(4):47-48.
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www.100ec.cn/.
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net.cn./
④邓聚龙.灰色理论基础[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⑤中国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