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方言洪巢片中“要打/要死+语气词”的语法化

2014-03-29 17:21张爱玲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阜宁复句盐城

张爱玲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江淮方言洪巢片中“要打/要死+语气词”的语法化

张爱玲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在江淮方言洪巢片中,“要打/要死+语气词”已语法化为一个具有叹词特征和功能的习语,表示对突然出现的不期望发生的事情的感叹。“要打/要死+语气词”在语法化中经历了句法位置的固化、咒骂功能与负向感叹功能的兼容、咒骂与埋怨语境中责任主体的模糊及语音弱化的演变过程。

句位固化;语义兼容;语境扩大;弱化

一、引言

在江淮方言洪巢片(如盐城阜宁话,淮安涟水话、楚州话、清浦话、清河话、淮阴话,扬州话)中,习语“要打/要死+语气词”表示对突然出现的不期望发生的事情(如车祸、火灾、地震、台风、停电、下雨,等等)的感叹或惊讶语气。其中的语气词因方言而异同,有“了”、“啊”、“啦”(即“了”和“啊”的合音)、“咧”等。例如:

(1)要打了,天哈下雨了,粮食还在外头外面晒著着呢。(盐城阜宁话)

(2)要打了,大爷出车祸了。(淮安清浦话)

(3)要死了,电又停得掉了。(盐城阜宁话)

(4)要死了,他家房子着火了。(盐城阜宁话)

(5)要死啦,三年不见,他的本事已经这么大了。(扬州话)

(6)要死咧,到现在都不来。(丹阳话)

以上六例中,“要打了/啦”、“要死了/啦”都位于句首,它们表示的感叹语气所针对的突发事件无一不是说话人所不期望的。不期望发生的事情通常是负面事态,带有[不如意]这种主观色彩。本文把用于句首、具有对负面事态表示主观感叹作用的“要打了”、“要死了”称为“主观负向叹语。”之所以称为“叹语”,是因为这种用法的“要打了”、“要死了”已经习语化,在特征和功能上相当于一个叹词(详见下文)。

“要打/死+语气词”里的“要”不能替换为近义词“讨”,“打”、“死”不能分别替换为近义词“揍”、“亡”,这表明:“要打/死+语气词”中的组成成分已经不再具有聚合可变性(paradigmatic variability);“要打/死+语气词”的前面也不能添加主语“他/她/它”,这表明:它们不具有组合可变性(syntagmatic variability)。[1]307这表明:句中“要打/死+语气词”已基本习语化,语义透明性已大大降低。“要打+语气词”和“要死+语气词”区别甚微,可以互换,不影响句义及语用效果。它们可以用普通话中的“哎呀”、“哎哟”、“不得了”等替换。比如,例(1)-(6)可以转换为如下的例(1’)-(6’)。

(1,)哎呀/哎哟/不得了,天哈下雨了,粮食还在外头外面晒著着呢。(盐城阜宁话)

(2,)哎呀/哎哟/不得了,他家房子着火了。(盐城阜宁话)

(3,)哎呀/哎哟/不得了,电又停得掉了。(盐城阜宁话)

(4,)哎呀/哎哟/不得了,大爷出车祸了。(淮

安清浦话)

(5,)哎呀/哎哟/不得了,三年不见,他的本事已经这么大了。(扬州话)

(6,)哎呀/哎哟/不得了,到现在都不来。(丹阳话)

例(7)和(8)的“不得了”表示的意思在江淮方言中通常要说成“要打/死+语气词”。

(7)哎呀,不得了,着火了!(《现代汉语倒序词典》)

(8)辛楣又把相片看一看,放进皮夹,看手表,嚷道:“不得了,过了时候,孙小姐要生气了!”(钱钟书《围城》第49回)

同样的情况在徐州话中则要说成“别提了”。例如:

(9)别提了,天又下雨了。

(10)别提了,又停电了。

例(9)和(10)的“别提了”也是主观负向叹语,能引起听话人对某突发的负面事态的注意。因为“要打/死+语气词”源于“该打、该死”义短语,在江淮方言洪巢片的多数方言点,它们表示的感叹语气中还夹杂着埋怨和咒骂色彩,且只用于负向感叹。

本文旨在探讨江淮方言洪巢片中主观负向叹语“要打/死+语气词”的语法化的句法、语义、语用及语音演变。本文所用语料主要是对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2012级相关方言点的学生及相关方言点的教师进行调查所得。经考察我们发现,“要打/死+语气词”的语法化经历了句法位置的固化、咒骂功能与负向感叹功能的语义兼容、咒骂与埋怨语境中责任主体的模糊及语音弱化的演变过程。

二、“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

(一)“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过程中的句法演变

江淮方言洪巢片中“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过程中的句法演变主要表现在句法位置的逐渐固化到句首。

“要打/要死+语气词”的源形式是短语,“要”即“讨要、索要”的意思。江淮方言洪巣片各地区大多用“要打”、“要死”表示“讨打”或“讨死”义,如扬州、盐城、淮安等地,“讨饭”也往往说成“要饭”。短语“要打/要死+语气词”具有独立的表述性,可以独立充当谓语,语法分布比较自由。“要打/要死+语气词”最初用于会话,独立成句,充当应答式话语,表示对相关事态的负面评价:咒骂和责备。“要打/要死+语气词”前面有名词或代词性成分作主语。例如:

(11)甲:妈,大哥又跟人家打架了。

乙:他要打了。等你爸来家不打他才怪呢。(盐城阜宁话)

(12)甲:妈,我不想念书了,我想跟二哥出去打工。

乙:你是不是要死了啊?(盐城阜宁话)

(11)和(12)中“要打了”、“要死了”充当的应答话语与起始话语的结合完全是很松散的、语用式的,属章法(或语篇)现象。如(11)中“要打了”的主语“他”,通过语用推理,与前句的主语“大哥”发生同指关联;但是应答话语与起始话语分属两个句子,它们之间的关联不是同一个单句内各句法成分之间的语法关联或同一个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语法-逻义关联,而是同一个语篇内的语用关联(具体说,是篇章回指现象把应答句和起始句连为一体)。

“要打/要死+语气词”还可用于句尾,用在因果关系复句中的后一分句,即结果分句。“要打/要死+语气词”所在分句的主语通常省略,隐含于语境中。比如:

(13)你看你,好好的书都撕掉了,真要打了。(盐城阜宁话)

(14)她把个家作蹋糟蹋底得什么样子了,真要死了。(盐城阜宁话)

(13)中“好好的纸都撕掉了”与“真要打了”构成因果关系复句,前后两个分句间的结合只是意合,没有任何关联词对之进行显性连接。这句显然以作认识域解释最为适宜,即我之所以作出“(你)真要打了”这一推断,是因为我知道存在“你把好好的书都撕掉了”这个前提。这里“要打了”所在的结果分句实际上是说话人的主观推断。例(14)可作类似分析。“要打了、要死了”主语承前省,本身还可以受到“真”、“又”等副词的修饰,这表明“要打了、要死了”确实是谓词性的。一旦“要打/要死+语气词”的主语与前一分句的主语一致而频繁省略,它们之间的结合就越来越紧密,由章法变为句法了。这有两点表现:其一是“要打/要死+语气词”所在的对句不再可以用在疑问句中,只用在陈述句中;其二是两部分之间的停顿减小,表现在书面上开始用逗号,这是因为两人对话通常比自述间隔时间长。

“要打/要死+语气词”所在的位置还可以是句中。比如:

(15)你再不听话,又要打了,是不是?(盐城阜宁话)

这里说话人为了求证自己的主观推断的正确与否,会在这个因果复句的后面再附加一个问句,从而使全句类似英语中的反义疑问句。

在一定的语境下说话人为了凸显自己的推断,就会把“要打/要死+语气词”充当的结果分句前置到句首位置。这时“要打/要死+语气词”的主语就变成了蒙后省略。如例(16)中说话人为了凸显自己的推断——“(你)又要打了”,就会把“要打了”前置于“你再不听话”。形成如下的句子:

(16)又要打了,你再不听话,是不是?(盐城阜宁话)

这样,“要打/要死+语气词”无论是独立成句,还是在句尾、句中、句首,其对主语的选择限制上都具有[+有生]的要求。因为只有有生命的主体,特别是人,才谈得上死亡,才对打这种行为有痛觉的感知能力。

由于汉语中蒙后省相对于承前省来说少得多,所以“要打/要死+语气词”前的副词出现了省略现象。否则,解读上就会给人突兀感。当“要打/要死+语气词”前的副词频繁省略时,“要打/要死+语气词”前的状位就渐渐消失了。这就使“要打/要死+语气词”谓词性的确定失去了一个标记,为它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准叹词奠定了基础。另外,从汉语句子安排上看,汉语句子往往是前轻后重,大块置后头。因为句子的线形排列是其信息结构的反映。汉语句子的信息结构是从旧信息到新信息。而旧信息由于交际双方的共知性,所诉诸的语表形式常是简短的,新信息所诉诸的语表形式常相对较长。因而汉语句子中靠前的成分比靠后的成分更容易是一个词,因为词一般比短语短。因此,“要打/要死+语气词”从句尾到句中,再到句首,越来越趋前,也就越来越容易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准叹词。

当因果复句结构中的结果分句“要打/要死+语气词”由句尾移至句首且其主语隐而不现时,“要打/要死+语气词”就具有了语法化为主观负向叹语的可能。主观负向叹语“要打/要死+语气词”一般只用在句首,充当独立语,与续段构成一个单句,表示对突然出现的不期望发生的事情的主观感叹。例如:

(17)要打了,你把你爸整理好的帐本又弄乱了。(淮安淮阴区话)

(18)要死了,猪又跑出来了。(淮安淮阴区话)

(二)“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的语义基础

“要打/要死+语气词”起初是充满咒骂和责备色彩的短语,大致相当于普通话中的“找打/该打+语气词”、“找死/该死+语气词”。这种用法在江淮方言洪巣片淮安话、盐城话、扬州话甚至吴语苏州话中都有。在淮安话、盐城话、扬州话中,“要打/要死+语气词”也多用于咒骂、埋怨等场合,表示自寻死路或自找倒霉。例如:

(19)要打的,怎么把碗摔破了?(淮安淮阴区话)

(20)要打的,怎么把窗户砸坏了。(淮安淮阴区话)

(21)你要死了,这么冷的天穿这么个衣裳!(扬州话)

而且在这些方言中,“要打/要死+语气词”也发展出了感叹用法,表示轻微的惊讶语气。例如:

(22)要死了,出门忘记锁门了。(淮安淮阴区话)

(23)要死啊,三年不见,他的本事已经这么大了。(扬州话)

“要打了”、“要死了”语法化的语义基础是咒骂和主观负向感叹这两种语用功能的语义相关性。X咒骂Y的前提是Y的所作所为出乎X对Y的道德期望,这种突然的事态变化也可以是X感叹的对象。从咒骂语到负向感叹语词的演变在很多语言或方言中并不罕见。这里仅以汉语中的“(我)操”为例。“(我)操”原是詈骂语词,源于“(我)操他妈的”之类的短语。但已经发展出了表示主观负向感叹语气的用法。例如:

(24)我站在树下看苦主儿奋勇扑捞瓜果,每捕住一个,便大拍巴掌叫好。“你无聊不无聊?”石静看我兴高采烈喜不自禁的嗔问。“我操,兴奋一下多不容易。”(王朔《永失我爱》)

(25)左云飞睡眼惺忪道:“我操,你是不是怕我大小便失禁啊。”(张欣《掘金时代(二)》)

(26)康伟业……微笑地看着这个场面,躲在众人的热闹后面欣赏林珠惊心动魄的美艳。他想:“我操!现在的姑娘真他妈的漂亮啊!”(池莉《来来往往(6)》)

(27)建国一下来了精神:“操,真这么简单啊。”(谈歌《大厂(四)》)

在使用过程中,为了减轻“(我)操”所带有的詈骂

和攻击色彩,说话人经常使用其语音变体“(我)靠”。例如:

(28)黄启战小声的嘀咕道:“我靠,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办事,果然是风哥本色。”(《赤裸肉欲》)

(29)辰南看的火起,骂道:“靠,你个色虎居然真的能够听懂我们在说什么,你个马屁精,早晚有一天我扒了你的虎皮做鞋垫。”(《神墓全集》)

这就进一步使得“(我)操”附带的主观负向感叹功能强化甚至喧宾为主,取代詈骂功能而成为“(我)操”的规约用法。同理,“要打/要死+语气词”的主观负向感叹功能也可以喧宾夺主,取代原来的主要功能——咒骂或责备功能。

(三)“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的语用条件

“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的语用条件主要是使用环境的扩大。使用环境的扩大使“要打/要死+语气词”的咒骂或责备语气适用的责任主体变得模糊甚至消失,而它们附带的主观负向感叹语气升格为主要意义。“要打/要死+语气词”最初只能用于人。《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丹阳方言》对“要死”的解释是:责怪人的话,表示不应该如此做。[2]170例如:

(30)要死哆,好说这种话咑?(丹阳话)

(31)要死咧,到现在都不来。(丹阳话)

可见,“要打/要死+语气词”最初只能适用于咒骂或责备有生命的人。后来,泛化到动物,再后来泛化到无生物。例如:

(32)要死了,你怎么把饭倒了?

(33)要死了,猪怎么把圈毁了?

(34)要死了,风把衣裳吹跑了。

上举三例中,主语的所指从人到动物,再到无生物,对咒骂或责备的感知越来越弱,以至没有。这样,句中“要死了”主表的语气就逐渐从咒骂或责备演变为感叹或惊讶。

当咒骂或责备对象泛化到无生物时,“要打/要死+语气词”中“要”的“讨要、索求”义就基本消失了。例如:

(35)要打了,电又停了。(盐城阜宁话)

(36)要死了,草堆烧着了。(盐城阜宁话)

上两例中“要打了”、“要死了”应用的责任主体是隐含的,而非省略的。因为我们不能在“要打了”前加上任何表示讨打或寻死主体的名词性成分。例(35)的说话人只是模糊地觉得可能是发电厂的领导、变电所的值班员、小区的电工或别的什么人该打,是“他”导致了停电。例(36)说话人至多只是模糊地觉得是哪个玩火的小孩、乱扔烟头的人等有意或无意引燃草堆的人该死或找死,但该例也可以用于因磷火自燃而引发草堆烧着的情况。这时,“要打了”、“要死了”中“要”的“讨要,寻求”义就基本消失了,因为无生命的物体是无意志的,谈不上向其他主体讨要什么。

而下句中连模糊的找打、寻死的主体都找不到了:

(37)要打了,天又下雨了。(盐城阜宁话)

(38)要死了,起风了。(盐城阜宁话)

例(37)中“天“至多是个形象的责任者,但它是无生命的虚拟存在,不能自己找打。这样,“要打了”中“要”和“打”的实词意义就趋向消失。整个短语被重新分析为表示负向感叹语气的叹词,主要作用就是对后续小句所示事件表示负向感叹语气。例(38)中的“要死了”可作类似分析。当变成一个叹语后,“要打/要死+语气词”充当独立语,与原来复句中的另一分句合而构成一个单句。这样,原来的因果关系复句就变成了一个带有句首独立语的单句了。简言之,复句结构单句化了。

(四)“要打/要死+语气词”语法化后的语音表现

“要打/要死+语气词”从短语到叹词,其中的“要”发生了音变,使“要”的韵尾变为促声。这是因为,“要”起初表示“讨要、索要”的意思,带有表示主观意愿的色彩,语法化后的负向感叹义虽然是整个结构的,但这种主观义主要落在“要”上,表现在语音上,就是“要”重读。与“要”语音强化相应的是,“打”、“死”读音变轻了,语气词“了”、“啊”、“啦”等读音模糊,在有的方言中甚至直接脱落。例如:

(39)要死,我作业还没做呢。(盐城阜宁话)

(40)要死,我忘把你要的东西带来了。(盐城阜宁话)

“要打/要死+语气词”和续段之间的停顿缩短了。这也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凑的表现。在盐城阜宁话中,有时“要打了”、“要死了”还可以进一步发生语音脱落而只保留“要(yào)”,这时也可以写作“喓”。例如:

(41)喓,忘带铅笔了。(盐城阜宁话)

在淮安清浦话中,“要死了”还出现了脱落形式“死了”。例如:

(42)死了,衣服全被淋湿了。(淮安清浦话)

这也说明,短语语法化的语音表现很复杂。既有语音弱化,也有语音强化,甚至同时存在。

三、余论

“要打+语气词”和“要死+语气词”在不同的方言点使用情况略有差异。总体说来,表示对负面事态的感叹或惊讶语气,“要死+语气词”用得更多一些,比如在扬州话、淮安话中。但在有些方言点(如盐城阜宁凤谷话)中,“要打+语气词”的使用则更为常见。“要打/要死+语气词”中的语气词在有些方言点(如淮安清浦、阜宁县城)已经弱化甚至脱落。

与江淮方言洪巢片主观负向叹语“要打/要死+语气词”的准-叹词化相似的是英语中的lumme的形成。英语里的lumme可译为“哎呀”,表示惊讶语气,来源于“Lord love me”,是由后者缩合而来。请看下句:

(33)Lord love me,I got a full mark in the math test!(哎呀,我数学考试得了满分。)

古英语发展到现代英语后,不再允许两个分句之间没有连词直接连接了。这样,“Lord love me(上帝眷顾我)”逐渐语法化为一个整体lumme,并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叹词,充当全句的独立语。英汉上述两种现象的不同之处是:(1)英语中发生语法化的是原因分句,汉语中发生语法化的是结果分句。因此,“要打/要死+语气词”的语法化必须先经历一个句法位置的移动过程。“要打/要死+语气词”在插入语位置已经基本语用化为一个话语标记,它和其他短语充当的话语标记一样,在语用化过程中经历了一定程度的语法化和融合。比如,在江苏淮安清浦区,年轻人更多地把“要死了”压缩为“死了”。(2)语法化后的叹词一个是正向叹词,一个是负向叹语。由于语义滞留原则,love的褒义色彩决定了lumme作为叹词时仍然只能用于正向感叹,即只能用于对自己没有意料到的好事的发生或好情况的出现表示感叹。“要打了”原初的“讨打”义的色彩滞留使得它语法化为叹语后只能用于负向感叹,即只能用于表示对已经发生的不好的事情或已经出现的不好情况的感叹。尽管“要打了、要死了”与“Lord love me”语法化的来源(一为结果分句,一为原因分句)与终点(一个为正向叹词,一个为负向叹语)不尽相同,但其语法化机制基本类似,都符合跨分句结构的“意合法>形合法>主从法”的语法化方向[3]。主观负向叹语“要打了、要死了”和后续部分之间的结合实际上经历了如下的演变过程:

结合程度:松散>较紧凑>紧凑

结合方式:章法>句法>词法

句法单位:话段>复句>单句

句法身份:对话中的应答句>结果分句>句

首独立语>叹词

[1]Lehmann,Christian.Thoughts on Grammaticalization[M]. Munich:Lincom Europa,1995.

[2]李荣.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丹阳方言[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3]邓云华.英汉跨分句结构语法化对比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2):31-33.

The Grammaticalization of Yaodale and Yaosile in Jianghuai Dialect

ZHANG Ai-ling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Xuzhou 221116,China)

s:The fixed phrase“yaoda(要打)/yaosi(要死)+particle”in Jianghuai dialecthas been grammaticalized into an idiom.The idiom appears initially in a sentence,expressing the speaker’s plaint owing to the affair’s being counter-expectation,equaling interjections.Bymeans of exploration,this paper shows that the idiom“yaoda(要打)/ yaosi(要死)+particle”has the fixation of syntactic position,the coexistence of themeaning‘damned’and injection mood,the defocalization of those responsible in the contextwhere the speaker damns or complains to the listener, and the phonetic erosion.

fixation;semantic coexistence;contextual extension;erosion

H172

A

1008-2794(2014)01-0099-05

2013-07-08

2012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语法化视角下的江淮方言研究”(2012SJD740006)

张爱玲(1974—),女,江苏丰县人,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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