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中译本——从泰特勒翻译三原则说起

2014-03-29 06:58王晓同
大学英语(学术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费恩杰姆泰特

王晓同 杨 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00083)

马克·吐温的经典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海明威曾这样评价这部传世佳作“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之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全部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这本书。”(杨岂琛,龙文佩198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所以获得这样高的评价,一方面得益于马克·吐温在作品中反映出的当时美国南方人民对社会旧秩序的反抗和对自由的追求这一时代主题,另一方面也和作品中方言土语的恰到好处的运用从而成功地塑造了口语化的叙事风格、为后世文学创作开拓了一片广阔的新的空间密不可分。

在我国,《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最早的中译本可以追溯到1942年出版的名为《顽童流浪记》的译本。此后,各种重译版本层出不穷,但对原著思想和写作风格的再现却是不同时代的译者们不变的追求。本文以泰特勒翻译三原则为理论框架,选取成时和张万里的译本为例,从译文的忠实性、黑人英语的翻译、特殊选词三个角度,试议两译著的得失之处,以期为马克·吐温作品译介的对比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一、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

泰特勒认为,译者要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就必须精通原作的语言,并十分熟悉所译题材。在原文意义暧昧不明和含有歧义的地方,译者必须运用自己的判断力,选择与上下文连贯或与作者常用的思想方式和写作风格最相符合的意义。(谭载喜2004)由此可见,译文在内容上的忠实性是译者应首先下功夫考虑的事情。以下是两位译者的译著中的两处对比。

例 1:We neither of us could keep still.(Mark Twain 1981)

成译:我们俩谁也安静不下来。(成时1989)

张译:我们两个谁也沉不住气。(张万里 2011)

still一词的注释之一为:not moving;calm and quiet。(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2009)分析例句可知,still一词在该种释义下有两种意义倾向:一是指物理上位置的不移动,二是指心理上的平静。

在小说中,黑人杰姆为在他看来近在咫尺的自由而兴奋不已,哈克则深陷自责的泥沼中不可自拔,痛苦万分;二者迥异的心理状态,意外而又情理之中地以同样的方式表现了出来——不能保持镇定。很明显这里still一词更偏向于对人物心理上的描写,而非动作上。

研究成时的译文,可以发现该处使用 “安静不下来”,表意似乎不够明确,因为读者可以浅显地理解成二人“不在一个地方静静坐着,来回走动”。在张万里的译文中,“沉不住气”一词则把二人心神不宁的状态惟妙惟肖地表现了出来。张万里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他选取了一个意义单一的词语——沉不住气(意为:易激动,遇事保持不了冷静镇定),从而避免了产生歧义的可能,完整准确地传达了原著的思想。

例 2:I tried,for a second or two,to brace up and out with it,but I warn’t man enough—hadn’t the spunk of a rabbit.(Mark Twain 1981)

成译:我又使了一下劲,想一鼓气说出来,可是我够不上一个男子汉——胆量还不如一只兔子。(成时1989)

张译:我迟疑了一两秒钟,想要一鼓作气地说出来,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我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张万里 2011)

此句中,for a second or two是插入语,是对主句信息的补充说明。文中整句话的意思是哈克花了一两秒钟给自己打气(可能是在思考如何说、说什么),但结果是既定的——他要“一鼓气说出来”。而张万里的译文则很容易被理解为:在迟疑的一两秒钟内,哈克在做思想斗争,犹豫着是否应该说出来,最终决定了要“一鼓作气说出来”,和原作所表达的意义有出入。

二、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

按照泰特勒的第二原则,译者必须具有很快辨认原作风格特色的本领。他必须准确地判断出原作风格属于哪一类……对于这些风格所具的特色,译者必须有能力在译文中同样明显地表达出来。(谭载喜2004)

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马克·吐温独具匠心地借助方言土语,成功地塑造了口语化的叙事风格,把哈克作为一名天真顽童和杰姆朴实善良、一心向往自由的逃跑奴隶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使得读者读来趣味盎然。以下仅从黑人英语翻译的角度来举例说明。

例 3:“En all you wuz thinkin ’bout wuz how you could make a fool uv ole Jim wid a lie.Dat truck dah is trash;en trash is what people is dat puts dirt on de head er dey fren’s en makes ’em ashamed.” (Mark Twain 1981)

成译:“可你,你想的史(是)怎样撒谎,作弄我劳(老)杰姆。那些东西史(是)垃圾,那种往奔(朋)友脑袋上泼脏水,叫他们丢人现眼的,也史(是)垃圾。”(成时 1989)

张译:“可是你却想方设法,编出一套瞎话来骗我老吉木。那边那一堆是肮脏的东西;肮脏的东西就是那些往朋友脑袋上抹屎、让人家觉得难为情的人。”(张万里2011)

在对黑人英语的翻译中,成时和张万里分别采用了语音飞白和译为标准中文这两种主流译法。在成时的译文中,译者通过数个近音异形字,把杰姆作为一名文化水平低下的黑人奴隶的形象表现得活灵活现,读者读来浑然天成,很大程度地保留了原著的原汁原味。反观张万里的译文,译者一连使用了数个书面语色彩浓重的词语甚至成语,如“想方设法”、“肮脏”等,不禁令人顿生疑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身处社会底层的黑人奴隶杰姆为何谈吐之间却透发着浓浓的书卷气?

有学者认为,“考虑到读者的因素,尤其是像《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如果其中到处充斥着错别字,是不可能受到少年儿童的欢迎的。”(孙青,郁仲莉2011)在笔者看来,成时在使用语音飞白时,并没有对错别字不加约束;相反,为了照顾儿童读者的特殊性,成时特别在括号中标注了正确的汉字,以方便小读者阅读,不能不说是煞费苦心。

三、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

译者遵循的第三原则是翻译工作中困难最大的部分。要使译文既忠实于原文,又具有文采,译者就“必须既用原作者的灵魂,又以他自己的发音器官来说话”。(谭载喜 2004)由于选词对于再现原作的通顺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以下选取成、张译本中两处代表性例句进行说明。

例 4:I tried,for a second or two,to brace up and out with it,but I warn’t man enough—hadn’t the spunk of a rabbit.(Mark Twain 1981)

成译:我又使了一下劲,想一鼓气说出来,可是我够不上一个男子汉——胆量还不如一只兔子。(成时1989)

张译:我迟疑了一两秒钟,想要一鼓作气地说出来,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我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张万里 2011)

对于小句I tried,成时选用了口语化风格浓郁的词组“使了一下劲”,使得哈克作为一名无知顽童的形象跃然纸上;相比之下,张万里选用的词语“迟疑”则好似出自一位乡绅之口。

结束语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强调译文的忠实性、对原作风格的再现和译作的通顺。成、张两位译者均身体力行地遵循了这些准则,偶有疏忽,实属白璧微瑕。笔者认为,相比之下,在再现原著口语化风格这一点上,成时因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化色彩浓厚的词语、句型而略胜一筹;而二人译著在保持忠实性和通顺上不分伯仲。本文精心选取数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句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著的艺术价值。

Mark Twain(1981).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M].Toronto:Bantam Books.

成时(译)(1989).赫克尔贝利·费恩历险记 [M].北京:人民出版社。

孙青,郁仲莉(2011).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为例,试论黑人英语翻译 [J].语文学刊·外语教育教学(9)。

谭载喜(2004).西方翻译简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

王玉章等(译)(2009).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北京:商务印书馆。

杨岂琛,龙文佩(1987).美国文学选读 [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张万里(2011).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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