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道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 四川 南充637009)
《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是朱金城先生积数十年精力对白居易诗文进行详细编年笺注的重要成果, 在白居易研究中占有突出而重要的地位。但智者千虑,,难免有一些疏漏和不当之处,故笔者不揣浅陋就其中发现的几个小问题提出自己的不成熟看法,希望得到方家的批评指正。
(一)卷十三《看浑家牡丹花戏赠李二十》(第737页)。李二十为李绅。《笺校》云:“作于永贞元年(八〇五),三十四岁,长安,校书郎。”又云:“(李)绅于贞元二十年至长安,准备应进士试。其年九月,会宿于元稹靖安里第,《太平广记》卷四八八《莺莺传》云:‘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传中所称之‘贞元岁’即贞元二十年。李绅因元稹识白居易,故此诗作于永贞元年。”
要明确此诗的创作时间就必须从李绅的行踪入手。李绅与白居易、元稹都是中唐新乐府运动的积极倡导者。据卞孝萱先生《李绅年谱》考证,他们的第一次交游活动发生在贞元二十年(804年)至元和元年(806年)这三年间[1]。李绅贞元二十年至长安应进士试,九月宿于元稹靖安里第,因识白居易。三人往来交酬,“靖安客舍花枝下, 共脱青衫典浊醪”(白居易 《醉送李二十常侍赴镇浙东》)。永贞元年,白居易、元稹准备应制试科,三人聚集更加频繁,相互切磋文字,提携共进。元和元年,李绅登进士第,白居易、元稹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不久,李绅由长安归江南,结束了他们的第一次交游活动。朱先生将此诗的创作时间定在他们的第一次交游时期是没有疑问的,然系于永贞元年,即白李相识后的第二年, 却可能只是简单的依前一首《三月三日题慈恩寺》而来,证据并不充分。其实此诗的创作时间已有提示在诗中,诗云“人人散后君须看,归到江南无此花”,显然为白居易送李绅归江南时所作。李绅归江南之时间, 史料记载甚确,如同时人沈亚之《李绅传》:“元和元年,节度使宗臣锜在吴,绅以进士及第还,过谒锜。锜舍之,与宴游昼夜,锜能其才,留执书记。”[2]李绅之子李濬《慧山寺家山记》:“至丙戌岁(元和元年),擢第归宁,为朱方强留之。”[3]又如《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三《李绅传》:“元和初,登进士第,释褐国子助教,非其好也,东归金陵。”因此应系此诗于元和元年。
又元稹有 《赠李十二牡丹花片因以饯行》诗“莺涩余声絮堕风,牡丹花尽叶成丛。可怜颜色经年别,收取朱阑一片红。”据岑仲勉先生《唐人行第录》,“李十二”应为“李二十”之倒错[4],亦为送别李绅之作,当与白居易作于同时。杨军《元稹集编年笺注》系于元和元年[5],此为强有力之证据。另据牡丹花落则又可知具体时间为五月初左右。因此,应系此诗为元和元年五月。
(二)卷三十四《洛下雪中频与刘李二宾客宴集, 因寄汴州李尚书》(第2331-2332页)。《笺校》云:“作于开成三年(八三八年),六十七岁,洛阳,太子少傅分司。《刘集》外四有《和乐天洛下雪中宴集寄汴州李尚书》诗。”又:“汴州李尚书为李绅。《旧书》卷十七下《文宗纪》:‘(开成元年)六月,戊戌朔,癸亥,以河南尹李绅检校礼部尚书、汴州刺史、充宣武军节度使。’《全诗》卷四八二李绅《拜宣武节度使》诗序云:‘开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制授宣武军节度使。七月三日,中使刘泰押送旌节止洛阳。五日,赴节。’又《到宣武三十韵》诗序云:‘七月十二日,到汴州。’”
瞿蜕园先生《刘禹锡集笺证》提及此诗,亦云李尚书为李绅。不过瞿先生认为“此诗似开成二年(八三七)冬作”,其依据为“据白集开成二年(八三七)褉集诗,太子宾客为李仍叔、刘禹锡”[6],尚不充分。今据卞孝萱《李绅年谱》,李绅开成元年六月至五年九月以检校户(一作礼)部尚书为宣武军节度使,故汴州李尚书为李绅无疑。开成三年正月,李绅正忙于从无锡梅里老家归葬其兄嫂裴氏,其《唐故博陵崔氏夫人□□李府君坟所志文》 云:“开成戊午岁春正月,启夫人于檇(梅)李,与孔苑□北,苑归其裴氏大墓。”[7]宣武军治所距东都洛阳不远,白居易应知此事。而寄诗却云:“水南水北雪纷纷,雪里欢游莫厌频。日日暗来唯老病,年年少去是交亲。碧毡帐暖梅花湿,红燎炉香竹叶春。今日邹枚俱在洛,梁园置酒召何人。”显然与李绅当时氛围不相符合,也不合人情常理。白居易对于早年曾因居母丧作诗而被诬,应还记忆犹新,如何可能在此情此景下再犯相似错误, 故此诗不大可能作于开成三年春。
从诗歌的编次来看, 朱先生所依据之底本明马元调本沿袭宋绍兴本而来, 基本上保存了白居易自编时的顺序。且白居易对于开成年间作品的编次用力最勤,先后三次编订,时间间隔都很短①。故诗歌编排的顺序也基本上反映了创作时间的先后。此诗系于《令狐相公与梦得交情素深眷,予分亦不浅,一闻薨逝,相顾泫然。旋有使来,得前月未殁之前数日书及诗寄赠梦得, 哀吟悲叹, 寄情于诗。诗成示予,感而继和》之后,《新岁赠梦得》之前。据《旧唐书》卷十七《文宗纪》:“(开成二年十一月)丁丑,兴元节度使令狐楚卒。”[8]及刘禹锡《唐故相国赠司空令狐公集纪》:“开成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薨于汉中官舍。”[9]可知令狐楚于开成二年十一月已卒。则诗应作于开成二年十一月至新岁前。另据刘禹锡后来 《和乐天洛下雪中宴集寄汴州李尚书》诗亦可得到确证。其中有“洛城无事足杯盘,风雪相和岁欲阑”之句,“岁欲阑”即年将尽之意,可见刘禹锡和诗于这年年终。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10]、高志忠《刘禹锡诗编年校注》[11]等亦系刘诗于开成二年冬。因此可以确定白诗为开成二年冬作。
(三)卷三十四《看梦得题答李侍郎诗,诗中有文星之句,因戏和之》(第2332-2333页)。《笺校》云:“作于开成三年(八三八),六十七岁,洛阳,太子少傅分司。《刘集》外六有《洛滨病卧李侍郎见惠药物谑以文星之句》诗。”又谓李侍郎为李绅,“居易作此诗时,李绅已除宣武节度使、检校礼部尚书,而禹锡题答诗时必在开成元年六月绅为宣武节度之前。”
据上文可知李绅已于开成元年六月以检校户(一作礼)部尚书为宣武军节度使,故朱先生在系白居易酬和刘禹锡诗于开成三年的同时, 又补充说刘禹锡题答诗时必在李绅任宣武节度使前。然这种解释终显牵强。首先,若李侍郎确为李绅,按唐人称呼习惯,刘禹锡原诗虽然称“李侍郎”,白居易和诗时仍应改称“李尚书”。其次,刘禹锡原诗诗题明确说明是“洛滨病卧时”。刘禹锡在洛阳的时间,据卞孝萱《刘禹锡年谱》有多次:元和十五年,在洛阳丁母忧,显然不可能。大和元年六月,分司东都,与白居易交游。而李绅在江州长史任,与刘、白交游者亦不见有李姓侍郎者。大和五年十月,除苏州刺史,过洛阳,留十五日,与白居易朝觞夕咏。而李绅在寿州刺史任。大和九年十月,刘禹锡自汝州赴同州刺史,经过洛阳。此时李绅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这两次都是路过,时间很短,且无病卧迹象,李绅亦不带侍郎衔,亦可排除作诗的可能性。最后一次, 自开成元年秋罢同州刺史至会昌二年卒,一直分司东都。其间与白居易诗文往来吟咏,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因此,所谓“洛滨病卧”时应在这期间。故刘禹锡原诗可确定作于开成元年秋之后,而李侍郎非为李绅。
那么李侍郎指谁呢? 瞿蜕先生 《刘禹锡集笺证》外集卷六云:“此诗(指《洛滨病卧李侍郎见惠药物谑以文星之句》)与本集卷二十八《奉送李户部侍郎自河南尹再除本官归阙》 一诗当是同时之作。彼诗有‘华星却复文昌位’之句,所谓谑以文星,未知即由此否。”[12]又卷二十八云“李户部侍郎谓李珏”。据《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三《李珏传》:“开成元年四月,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迁河南尹。二年五月,李固言入相,召珏复为户部侍郎,判本司事。”则李侍郎为李珏无疑。又《旧唐书·文宗纪》:开成三年正月戊申,“朝议郎、户部侍郎、判户部事、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李珏可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倚前判户部事。”则刘诗必作于开成三年正月李珏入相前,即开成二年五月之后,三年正月之前。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13]及高志忠《刘禹锡诗编年校注》[14]均系于开成二年冬,可从。白居易与刘禹锡同在洛阳, 当时诗文往来频繁,则白居易和诗应在不久,故白诗亦可系于开成二年冬。又白居易自编此诗于《洛下雪中频与刘李二宾客宴集, 因寄汴州李尚书》 之后,《新岁赠梦得》之前。亦应系此诗于开成二年冬。
(四)卷三十七《予与山南王仆射、淮南李仆射,事历五朝逾三纪,海内年辈,今唯三人。荣路虽殊,交情不替,聊题长句寄举之、公垂二相公》(第2582-2583页)。《笺校》云:“作于会昌六年(八四六),七十五岁,洛阳,刑部尚书致仕。”又:“山南王仆射:王起。会昌四年,正拜左仆射。其年秋,出为兴元尹、兼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节度使。在镇二年,大中元年卒于镇,年八十八。”“淮南李仆射:李绅。绅罢相再为淮南节度在会昌四年闰七月。会昌六年七月卒于任所。”
诗云:“故交海内只三人,二坐岩廊一卧云。老爱诗书还似我, 荣兼将相不如君。百年胶漆初心在,万里烟霄中路分。阿阁鸾凰野田鹤,何人信道旧同群? ”故朱先生定其在刑部尚书致仕后作。按白居易致仕时间,另朱先生《白居易年谱》 考证甚确,为会昌元年[15]。而白居易卒于会昌六年八月,因此,此诗初步可定在会昌元年至会昌六年之间。又诗中之山南王仆射为王起,《旧唐书》 卷一百六十四《王起传》:“会昌元年,征拜吏部尚书,判太常卿事。三年,权知礼部贡举。明年,正拜左仆射,复知贡举。……其年秋,出为兴元尹,兼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节度使。……在镇二年,以老疾求代,不许。大中元年,卒于镇,时年八十八。”淮南李仆射为李绅,据卞孝萱《李绅年谱》,李绅会昌二年二月自淮南节度使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会昌四年闰七月,检校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会昌六年七月卒于淮南节度使任[16]。则又可将时间定在会昌四年秋至会昌六年七月间。然朱先生定在会昌六年,似乎并无确切依据。
要确定此诗的创作时间, 就应先确定此诗是否在白居易所自编之七十五卷内。这得从《白氏长庆集》的版本源流来考察。按白居易生前曾多次编订其诗文,最后一次在会昌五年夏五月一日,其序云:“白氏前著《长庆集》五十卷,元微之为序。《后集》二十卷,自为序。今又《续后集》五卷,自为记。前后七十五卷,诗笔大小凡三千八百四十首。”[17]但《续后集》五卷原本至五代时已不存。对此,岑仲勉先生《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有详细论述。同时,岑先生又认为:“杨氏子出抚江城,始为补写,大约据外间传本,连缀成书,未加详审,今本杂伪文多篇,当即此时混入。自此历后周迄宋仁宗,诸家所记,卷只七十,其第七十一卷,应是南宋以前拾遗补附。”[18]朱先生或许受此影响。因为此诗日本那波本编在七十一卷, 有可能为后人所拾遗补附,既然不为白居易所自编,则诗歌自应为会昌五年夏后作,故系于会昌六年。然岑说值得商榷。按宋雍熙三年(986年)编撰完成的《文苑英华》卷二五八中已收有此诗,题为《寄荆(山)南淮南二相公》。据此,日本花房英树认为《文苑英华》依据的是某个超出七十卷本、在某种程度上保存了《续后集》内容的本子[19]。而谢思炜先生又通过分析现存《文苑英华》中白居易诗文内出现的不同校语,如“一作某”,当是编撰时据不同底本出校,进而认定:“《文苑英华》中白居易诗文所据的底本除了一个习见的、五代及北宋诸人著录的七十卷本之外,还应有一个未经著录的包括了《续后集》亡余乃至掇拾集外遗篇的本子。”[20]就此诗而言,亦有类似情况,如“阿阁鸾凰”,《文苑英华》编撰者校注云“一作阿鸾彩凤”, 依谢思炜先生之说法, 则此诗《文苑英华》编撰者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版本。若此,则必然一为《续后集》所原编,一为后人所拾遗补附,否则两个版本就应一致。由此也说明此诗原在《续后集》之内,实为白居易所自编。那么诗歌至迟也不晚于会昌五年夏五日。王起、李绅皆以会昌四年秋赴任,故定此诗于会昌五年初较恰当。
注释:
① 谢思炜先生对于此问题有详细论述, 可参看其著作《白居易集综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其中《〈白氏文集〉的传布及“淆乱”问题辨析》一章。
[1] 卞孝萱.李绅年谱[J].安徽史学,1960(3):44-45.
[2] 沈亚之.李绅传[A]//全唐文:卷七三八.北京:中华书局,1979:7623.
[3] 李濬.慧山寺家山记[A]//全唐文.卷七三八.北京:中华书局,1979:8591.
[4] 岑仲勉.唐人行第录[M].北京:中华书局,1963:51.
[5] 杨军.元稹集编年笺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2:89.
[6] 瞿蜕园.刘禹锡集笺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1239-1240.
[7] 李绅.唐故博陵崔氏夫人□□李府君坟所志文[A]//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179.
[8] (后晋)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572.
[9] 刘禹锡.唐故相国赠司空令狐公集纪[A]//刘禹锡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168.
[10] 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0:685.
[11] 高志忠.刘禹锡诗编年校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1872.
[12] 瞿蜕园.刘禹锡集笺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1368.
[13] 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3:684.
[14] 高志忠.刘禹锡诗编年校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2224-2225.
[15] 朱金城.白居易年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307.
[16] 卞孝萱.李绅年谱[J].安徽史学, 1960(3):56-57.
[17] 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后序[A]//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3916.
[18] 岑仲勉.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M]//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九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391.
[19] (日本)花房英树.白氏文集の批判的研究[M].东京:京都朋友书店,1960:119.
[20] 谢思炜.白居易集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