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基础教育中的导师制是普通高中课程有效实施和学生在校自主发展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它是教师承担学生发展指导任务的一种制度。每所学校都有“学生指导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是一个学校指导的核心组织,是学校导师制的决策机构,决定学校的指导体系建立、导师制的高效实施、指导方式的确定、指导人员的安排和培训、学生发展中疑难问题的“会诊”等。每校的指导群体不一定相同,但大都是由“学生顾问”“指导员”“特需导师”和“导生”四个群体组成。
学生顾问是学校指导学生发展的主要角色,解决学生所有在校的课程学习和人生成长中的问题,并要担任全校班级辅导老师的所有培训任务。原始班指导员由课任老师兼任,是在无班级、无年级和无文理分科情况下,学生进行有序学习的运行保证;指导员行政上接受学生顾问的指导,具体执行学校及学校顾问对全校工作做出的计划和安排。特需导师负责学生的信仰、人生观、价值观和学生的心理指导,必须由具有心理师、社会学、哲学和宗教学科资质的教师担任;导生由高年级在校学生担任,负责新生辅导员工作,优秀的学生经顾问审核后可作为指导新生的辅导员,这是对中学导师制的有益补充。
(来源:《全球教育展望》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