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军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泉州362000)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方式是学校培养合格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也就是说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目标的需要和必要。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技术性人才,即培养从事工艺、管理、从事操作或有某种技能的技术性人员。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为: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大中小型企业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专业性强的人才。首先,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学校与企业结合,高职教师、学生与企业一线工人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其次,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教师应是“双师型”,即不仅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专业实践。当前高职院校教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外聘教师”,即从社会、企业引进或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的高级技术的人员;二是通过国家正规招考的高校毕业生。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 号)中明确提出,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要求“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强调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举措。2006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 号),要求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大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
所以,校企合作既是当前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的一个方向,也是高职院校寻求自身发展空间和服务区域经济的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只有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才能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加强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才是实现职业教育及企业管理双赢的成功之路,才能避免发生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高职院校应把握企业对人才的知识、素质、技术、能力的要求,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调整,建立起以能力为本的教学体系和就业体系,实现学校与企业文化理念的融合。
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改革,得到空前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不少成果。目前,有四种校企合作形式:
一是企业把与学校对口的生产车间搬进学校,实现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车间进校使校企双方真正达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二是学校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合作机制。院校与企业长期合作,企业把人才需求类型信息传递给院校,帮助学校规划专业、改进和改革课程教学方法; 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做兼职教师,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进行就业指导,并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学校也同时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三是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办“订单班”。有的院校与企业联办“订单班”,企业派专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传授专业知识和企业文化,接受“订单班”学生的顶岗实习,有的企业还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由于学校和企业有着共同的利益,企业积极参与到各个教育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方便企业选拔人才。
四是学校与企业共同组建职教集团模式。例如很多学校都会通过“校企高职论坛”,整合职教集团和企业集团的教育资源,协调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开发教学材料、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
实践证明,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能有效整合高职院校资源与企业生产资源,能拓展办学空间,增强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的合力,而且也能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生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还能得到较好的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帮助,能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通过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各有所获。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校企合作中还会存在一些问题。
校企合作程度不深。校企合作教育仅仅限于学生技能培训、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合作等方面。这种合作与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整体办学效益提高还有一定差距。
理论与实践脱离。当前高职教育的教学内容绝大多数是以理论知识为主,实践教学没有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导致学生实际操作困难。
校企合作面较窄。校企合作仅仅停留在个别专业试点,没有覆盖学校所有的专业。
缺乏长期校企合作。企业过分追求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校企双方合作都是根据自身的短期利益需要而形成的,双方承担义务的意识较弱,合作形式不稳定,双方的领导或经办人如发生变化,合作关系难以维持。
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建立长期、有效、持续的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保障的作用。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权利优势,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制定校企合作优惠政策,提高双方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由政府牵头,构建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参与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主体作用。高职院校要不断提升高职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培养出专业性强、动手能力强的人才,满足企业需求。
实施“一把手工程”。因为院校领导是实施校企合作的决策者。院校领导制定校企合作政策时,不仅要考虑到本区域的经济状况,还要考虑到企业和学生的具体特点,尤其要考虑合作的可行性。院校领导作为决策者应该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协调好与政府、企业的关系。同时,院校领导要亲自和企业协商,建立总体的校企合作框架,为各专业具体的“校企”合作奠定基础。
教务处、系部和专业教研室应认真贯彻落实院校领导的决策,负责制定符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部门要对校企合作的合作模式、组织方式、实施规划等做出详细解读和落实。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管理的思维定式,积极探索科学的教学管理模式。
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以企业人才需求为职业规范,以行业工作标准提升学生个人素质。高职教育的专业性、动手性有非常明确的定位,学生毕业后能否有业就、就好业,取决于学生个人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更取决于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用人企业通常一致要求学生:干好工作,首先要做好人。专业技能水平不足企业可以培养,而责任感欠缺、态度不端正、吃苦精神不够则是工作致命的缺陷。这就更加需要学生加强良好的个人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学校可以紧密结合合作行业的从业标准和企业文化,通过就业指导课培养且不断加强学生个人的综合素质。
通过毕业生实习实践,切实让学生学有所获。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是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也是学生走入社会的转变期和适应期。在实践中,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已慢慢地转变为变相的就业,有的毕业生实习单位就是本人第一个就业单位。如果学生的实习没有科学管理和指导,就会导致学生就业定位不准、能力差、心理不稳定、品德低下等问题的产生;如果学校在实习期间,进行科学的监管和指导,把握学生的心理状态,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惑,指出缺点,使学生依然保有归属感而非孤独无助感,那么很多问题可以消灭于萌芽状态中。因此,学校要联合企业重视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把学生实习期间校企双方综合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不合格的学生采取一定手段给予惩罚,例如延缓毕业等。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师专业性、动手能力的培养,严格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教师的管理不同于企业员工管理,学校文化也不同于企业文化。学校目标是为企业培养人才,但实际上很多教师对企业的了解还停留在表层和形式上,所以,教师必须到企业去学习、调研、见习。有时间、有机会、有能力的要顶岗实习,亲身体验企业的管理和文化氛围,对企业要有深层次的了解。就业职业指导和就业教育工作应贯穿于学生整个大学生涯。就业职业指导和教育应体现全程全员全方位。专业课和文化基础课要同时抓,高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态度和综合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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