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财政部官方微信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该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会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会计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现实发展需求。再次修订《会计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为此,财政部会计司联合条法司成立财政部《会计法》修订工作小组,积极推动《会计法》修订工作。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支持下,财政部7月邀集包括部分政协委员在内的相关专家召开研讨会。
(来源:中国会计报)
7月下旬,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的实现,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发布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录入34项低碳技术,包括非化石能源类技术12项,燃料及原材料替代类技术11项,工艺过程等非二氧化碳减排类技术6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类技术2项,碳汇类技术3项。预计未来5年,34项技术总投入将达到3516.85亿元,可形成的年碳减排能力将超过1.4亿吨二氧化碳。发改委强调,《目录》将为有关企业和机构开展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化、发展低碳产业确立方向和坐标,并为下一步制定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国资委7月26日发布《中央企业2013年度总体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13年底,113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企业已有68家。效益方面,2013年度,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全部中央企业中,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的企业有82家;2013年度中央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6%,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为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7月25日,中注协发布《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征求意见稿包括七个章节,在审计准则的总体框架下,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路,涵盖初步业务活动、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了解内部控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突出高校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性,明确工作要求,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这一审计工作提供详细指导。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的出台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根据中央的安排,近期国务院还将召开会议,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来源:新华网)
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建立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重点审计对象包括重点地区、掌握资源量大的重点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等。此前,中办和国办曾于2010年10月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但在 《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对部分条文理解不统一、不一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此,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且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7月19日在2014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今年为全面改革元年,改革重头戏的财税配套改革即将公布文件。在新一轮税改中,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为了弥补营改增对地方的影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可能后移,并成为地方的主力税种。贾康表示,原来消费税百分之百给中央,现在内部讨论的基本想法是要把消费税中比较大的一块,其征税环节往链条后面推,比如推到零售环节,交给地方,这样地方政府手里就会多出一部分相当客观的财力。
(来源:新京报)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24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成功实现税制转换,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6月底,全国试点纳税人户数由年初的273万户增加到342万户,增加了6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4万户,占19%;小规模纳税人278万户,占81%。
从今年上半年新试点行业看,铁路运输业纳税人1356户,上半年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18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7亿元;邮政业纳税人4136户,上半年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0.1亿元;电信业纳税人17051户,7月份是首个申报纳税期,实现改征增值税30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2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
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沟通交流。该文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至于市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指导意见》中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大领域。
(来源:证券时报)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动态风险管理会计处理:对宏观套期运用组合重估法(讨论稿)》征求意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于2014年4月发布了《动态风险管理会计处理:对宏观套期运用组合重估法(讨论稿)》,征求意见截止期为10月17日。
组合重估法主要用来管理利率风险。其核心思想是,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被管理组合(各资产负债表日不同)中的资产和负债使用新利率进行折现,将其现值差额与套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比较,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动态风险管理的显著特点是没有可辨认的风险。由于组合是开放的,被套风险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组合重估法试图通过定期按照新利率折现回避被套风险每期变动的问题。虽然“组合重估法”是以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为基础提出的,但讨论稿也探讨了应当如何将该方法运用到其他风险管理领域,例如商品价格风险。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