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纳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1923—)出生于南非,是犹太移民后裔。她笔耕不辍,始终坚守在南非这片故土,在作家“道德感”的驱使下,不断书写南非的社会现实,著作颇丰,作品多围绕黑白冲突、反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南非社会的阶级矛盾、家庭关系等主题。戈迪默被誉为“南非的阐释者”,坚定履行着南非文学代言人的职责,由于直言不讳,她的作品命运多舛,曾屡遭政府查禁,但也赢得了极高的国际声誉,获得过南非最高文学CAN奖、英国“布克文学奖”等奖项,更于1991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颁奖词评价她“以热切而直接的笔触描写在她那个环境当中极其复杂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与此同时,由于她感受到一种政治上的卷入感——而且在此基础上采取了行动——她却并不允许这种感觉侵蚀她的写作”。她的小说体现了政治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根据创作的时代背景,作品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种族隔离时期作品、过渡时期作品、后种族隔离时期作品。《邂逅》(The Pickup)创作于第三阶段,于2001年出版,是其第13部长篇小说,荣获2002年英联邦作家奖之非洲最佳图书奖。本文以后殖民批评理论为背景,解读主人公遭遇的身份认同障碍,无论是种族“他者”阿卜杜/易卜拉欣还是白人女性朱莉,都在前殖民地和第三世界国家经历了身份困境。小说聚焦于“非法移民”这一社会问题,通过普通人的爱情故事来揭示全球化语境下不同种族的人所共同面临的身份认同危机。
小说前半篇的叙述语境设置在前殖民地南非的某座城市,从种种特征来看实为约翰内斯堡。这座城市鱼龙混杂,犯罪、艾滋、失业、贫富差距悬殊等构成其后种族隔离时期的社会景观。作为已解除种族隔离的前殖民地国家,南非展现出多元文化,不仅吸引着来自刚果、塞内加尔等非洲国家的人,更有从中东国家远道而来的淘金者,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都带有西方的烙印。约翰内斯堡是南非的国际都市,这个前殖民地国家的中心,可以视为帝国的表征。
小说中的两位主人公身份悬殊,不仅在种族上存在白人与有色人种的差异,在阶级上也存在富人和穷人的差距。女主人公朱莉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白人家庭,父母离异,父亲是银行家,母亲改嫁了一个赌场老板,定居于美国。朱莉离经叛道,经常混迹于L.A咖啡馆,这个名字自身流露出帝国色彩(这两个缩写字母代表美国城市洛杉矶),它是一个杂腔异语的场所,是帝国现实的复杂隐喻。这儿不仅是年轻人的聚集地,也是“上了年纪的嬉皮士”“左翼犹太人”和上世纪20年代未跻身中产阶级的移民的歇脚地[1]5。朱莉在咖啡馆结识的朋友身份各异、黑白混杂,共同点是都对自身社会身份的不认同,都与家庭疏离,反感正统权威,他们是朱莉自己“挑选的兄弟姊妹”[1]23。虽然这群憎恶传统保守的年轻人并不像南非多数市民一样具有“恐外症”,他们起初并不排斥阿卜杜这个来自中东的非法移民加入聚会群体,但后者在这群人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这个群体多半以嘲讽的态度谈论男女、政治、经济体制等等话题,阿卜杜很少发表意见,往往只是摆出聆听的姿态,认真到令其他年轻人局促。这表明尽管同为年轻人,但是阿卜杜始终难以融入大都会帝国知识体系。在英语这种殖民强势话语的映衬下,在帝国文化的侵袭下,阿卜杜始终处于弱势话语和文化“他者”的不利地位。
与作为帝国表征的约翰内斯堡相对应的,是阿卜杜的家乡——一个不知名的沙特阿拉伯村庄。同L.A咖啡馆类似,这座村庄里也有一处伪装成咖啡馆模样的酒吧,吸引着当地的失意青年,他们大多受过一定教育,既有因“政治上不安分”而升迁无望的公务员,也有像阿卜杜这样因非法移民而被其他国家驱逐出境的归乡者,他们同样渴望逃离家的束缚,渴望变革,发泄着对受压抑现实的不满,对宗教改革、政治、经济高谈阔论,希望伊斯兰世界能与西方社会平等对话,“呼声要求能被世界的金融巨鳄听到”[1]176,表达了挣扎在帝国话语枷锁下的边缘人争取本土话语权的意识。不同于L.A咖啡馆中南非青年的犬儒主义,这些阿拉伯年轻人还保持着愤世嫉俗的态度,例如同样谈论“女性”这个话题,前者的口吻轻佻戏谑,后者却不无严肃地探讨女权主义运动。受这些热血青年煽动,阿卜杜的态度一度有所改变:此前他置身事外,因为南非不是他的国家,生存的艰难让他饱尝失语的痛苦;而在自己的故乡,尽管他缺乏民族身份认同,想方设法要逃离这个地方,但家园故土对漂泊无根的人毕竟具有天生的感召力。然而这种微弱的民族意识最终敌不过追逐帝国合法移民身份的梦想,阿卜杜的矛盾心情反映了被殖民者的认同障碍。
小说女主人公朱莉从物质消费、社会交际圈等各方面拆解帝国投射给她的身份,她对自我主体的背离意味着她冲破肤色的牢笼、摆脱殖民者心态的尝试,然而在这个反抗帝国的人物身上也可看到萨义德笔下“东方主义”的痕迹。小说中最明显的表现之处是,朱莉迷恋阿卜杜的外貌,黑色身体对她具有莫名吸引力,她眼中的阿卜杜是充满魅力的“东方王子”[1]36。朱莉曾向阿卜杜索要过他家人的照片,但是阿卜杜并没有给朱莉看自己唯一一张带在身边的母亲的照片。根据视觉艺术理论,相机是实现西方统治的工具,照片有利于殖民者对他者实施统治和权力,完成他们的“殖民幻想”。照相机成为西方白种人的统治工具,赋予了白人观者以视觉统治的地位,而其他种族成为被观者,被贬至客体地位,仅仅为了证明观者的主体统治地位而存在[2]180-181。阿卜杜是从朱莉想象中的照片背景中裁剪出来的,她对阿卜杜家乡这个背景的想象与西方世界对中东的幻想如出一辙——“棕榈树,骆驼,悬挂着地毯和铜制器皿的小街小巷。阿拉伯三角帆船,海鸟船”[1]25。这种异国风情的想象无疑是错觉,殖民幻想中的一切阿拉伯国家都有着如同《天方夜谭》中旖旎的伊斯兰风貌。但是在阿卜杜眼中,自己的家乡“没什么可看的。是一个数百人的小村庄……小店面,警察局,学校,小房屋,小清真寺,非常干燥,满是灰尘、沙土”[1]25。
在南非白人眼中,阿卜杜这个黑发黑目的中东黑人不过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修理汽车工,一个“油猢狲”,这是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白人对这名社会“他者”的蔑视性称呼。对于南非其他人来说,阿卜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他者”形象,他可能是毒品贩子、小偷、国家的负担,或是窃取当地人工作的廉价劳动力……无论雇佣阿卜杜这个非法移民的雇主还是朱莉的父亲,前殖民地的男性优势群体都对两人身份悬殊的结合感到不齿,朱莉父亲更是呵斥她的所作所为是自我放逐到一个“最糟糕、最穷困、最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警告她对那个地方的文化、宗教一无所知,那里“对待女性像奴隶一样”,毫无平等、自由可言[1]98。朱莉的父亲是生活在南非的移民后代,通过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金融市场扩张,以典型的资本主义手段迅速聚敛财富,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他对阿卜杜阿拉伯国家的看法清楚地表明了帝国看待第三世界“他者”的眼光,折射出帝国高高在上的优越姿态和中心意识。
朱莉意识到,她在南非的自我形象是家境殷实、拥有稳定工作的白人女性,这种身份无非是别人眼中的投射而已,没有真实感和个性色彩。她对此极度厌恶,千方百计地摒弃与这种形象相联系的符号:父亲的社交圈、豪宅和豪车。企图通过结交咖啡馆的三教九流、租住平房、开破车来反抗被外界构建的身份。
伊格尔顿认为,后现代文化是典型的身份认同政治,它是对去中心主体的顶礼膜拜[3]76。朱莉在邂逅阿卜杜之前,沉湎于醉生梦死的日子,既反抗旧有身份,又找不到新的人生定位。她一面从事公关工作,一面却厌倦刻板生活,失去生活目标。小说一开始,朱莉的汽车在大街上发生故障,她对帮助她将车推离路中央的黑人态度友善,并未受种族主义观念影响。但是,这一时期的她仅有去中心的意识,而没能自我形塑,用积极的方式处理自己的身份认同危机。麦克林托克认为,中产阶级家庭观正好契合帝国扩张的诉求,以至可以认为家是殖民地的缩影,因为“对家庭生活的热衷令家成为使新兴的中产阶级身份认同和重要价值观合理化的关键场所”[4]209。朱莉对于家庭的排斥反映了她对自己中产阶级身份的否定,她对父亲及其社交圈里的富人朋友引以为耻,象征着她对殖民主义的反感。“后殖民小说中,家成为权力谈判的空间,它与国家或城市一样清晰阐明了殖民的等级秩序,通过家完全可能展开对殖民主义的批评。”[5]124朱莉父亲的社交宴会即是帝国生活模式的写照,像朱莉父亲之类的富人可以在全世界来去自如,轻松移民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可是对于穷人而言“富裕就像太空一样遥不可及”[1]8。随着全球化,世界已成为地球村,由此带来的便利只有帝国可以享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在边缘人的手上。
朱莉对自己被禁锢在中产阶级社会范畴的身份不屑一顾,而阿卜杜却没有身份可言,他甚至通过改名换姓蓄意割裂和改造了过去的身份。为了居留在南非,他使用“阿卜杜”(Abdu,意味“上帝的仆人”)这个假名替代了原名“易卜拉欣”(Ibrahim,意味“先知”),将自己由喻示意义上的领袖身份降为从属身份,塑造了一个“被他者化的自我”。在家乡,他是受过高等教育、拥有经济学学位的有识青年,在南非,他却只是出卖体力、报酬低廉的“油猢狲”。他的处境代表流散于帝国中心的移民的“中间状态”。拒绝本族身份,不愿回归母国文化,又遭到帝国文化的排斥,只能在文化夹缝中艰难生存,处处碰壁,不断进行西西弗斯式的努力。法农在后殖民经典著作《黑皮肤,白面具》中深刻揭露了白人殖民主义对黑人造成的文化心理创伤。阿卜杜放弃了曾经的完整身份,在各宗主国和前殖民地建立破碎虚幻的新身份,无疑是这种种族移情的写照。
小说中的第一次转折出现在阿卜杜因超出滞留南非的期限而受到政府的通牒。朱莉为使阿卜杜获得合法身份而四处奔走,但是作为“他者”的阿卜杜的主体身份必然是虚幻的,注定了他获取合法身份的努力只是徒劳。阿卜杜留在南非无望后,朱莉执意与他结婚,并来到他的阿拉伯故乡。身为移民后裔的前殖民地白人女性朱莉需要通过阿卜杜这个种族“他者”来映照自己的身份,二人的身份在阿卜杜的故乡发生了一定意义上的置换——朱莉成了“非我族类”的“他者”,而阿卜杜则在恢复易卜拉欣这个原名的同时重获了男性话语的中心地位。
朱莉初到阿拉伯国家,充满好奇与兴奋,热切地观察眼前的道路、建筑、清真寺等景物,这种旅行者的凝视暗含着与身份的关系。“旅行者通过彼此在凝视对象和方式上的异同来与对方产生身份认同,并归为一类,或进行排斥,归入异类。这是一个将自我与他人归入或排除于某个身份群体的活动。”[6]279在当地人看来,这个白人女子的身份就是一名“游客”。在村中,朱莉必须服从于伊斯兰社会的父权统治和风俗习惯,在家中还受到来自易卜拉欣母亲的母权力量牵制。福柯认为,“每一个个体都被投入到了各种权力的包围之中”[7]24,家庭空间也是一个权力场。阿卜杜家族最富有的舅舅每次来到他家中都受到隆重的招待,他的意见举足轻重。男性话语权威主导着家庭生活空间。在家中,阿卜杜与母亲关系亲近,他的母亲沉默寡言,是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母子交流常常省略话语,只用肢体语言便心领神会,父子则往往直接用言语交流,克制地表达各自的分歧。
萨义德后殖民批评的一大特征是借用对位阅读法解构殖民文学与文化文本中隐含的政治霸权。朱莉在阿拉伯村庄受到各种社会规约,活动空间并不广。她从网上订购了书,其中有一本小说讲述了关于赫斯特·斯坦霍普的故事。历史上,这位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贵族女性曾到中东旅行,身着长袍、包头巾等阿拉伯装束,但拒绝戴面纱。朱莉对此非常不屑,读到一半就抛弃了该书,她认为这不过是“英国在沙漠中的装模作样,穿着化妆服的帝国主义,带着极端的傲慢,将他们有心扮作沙漠人民当作殊荣似的恩赐给人”[1]198。她对殖民话语犀利的批判眼光与此前自己的“东方幻想”颇有矛盾之处,也许是由于在现实中的伊斯兰国家生活的经历将帝国主义的文本袪魅化,使她能够从被殖民者视角进行“对位阅读”(contrapuntal reading),即考虑到帝国主义和对帝国主义的抵制两个过程,这种阅读意在发掘全球帝国主义时代文化实践与政治实践的内在关系,揭示了“帝国主义政治的文学文本化,以及文学怎样使帝国主义意识形态潜移默化了作家和读者大众的集体意识”[8]92-96。而小说这种文化形式原本就与帝国殖民密不可分。萨义德即认为18世纪到20世纪的小说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一一再现了殖民主义的扩张精神与征服意志。甚至在那些早期的游记、传说、日记、严肃文学作品中也伴随异域风情的描述,彰显了殖民者的文化价值观与欧洲中心意识[9]66-67。
阅读书本使朱莉丰富了精神生活,阅读沙漠则使她体验了精神成长。村庄毗邻沙漠,朱莉喜欢一个人于晨昏之际散步到沙漠。沙漠“不分枯荣之季。只有昼夜无尽的交替。游离于时间之外……难以用空间衡量……天空与地面浑然一体,沙漠是永恒”[1]172。这种时间、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模糊了沙漠的边界,它似乎属于既不在此也不在彼的“阈限空间”(liminal space)。沙漠是“先于人类社会、超越人类所能建构的同时又将人类的活动包容其中的空间”。根据科特的空间理论,这类空间是被边沿化了的空间,介于纯粹的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之间的边界地带,是人与自然及社会双向关系的纽带,既是最富于张力的空间地带,也是最容易产生新质的空间[10]。而朱莉选择去沙漠的时间也颇有深意:凌晨与黄昏,正是昼夜交替之际,象征她自我意识的转变。在沙漠中,朱莉经历了精神顿悟,通过冥想体验了灵性的豁然闪现,这也最终促使她在强势和弱势文化之间作出身份选择,下决心留在村庄,不随阿卜杜一起去美国。至此,朱莉看似抵制了帝国文化的主宰,颠覆了中心/边缘的二元对立,完成了自身的重新定位。然而这位当地人眼中的“游客”究竟能否在此扎根,彻底超越自己的帝国身份?小说采用了开放式结局,读者不得而知。
正如小说标题中的“pickup”,英文中既可阐释为“邂逅,偶遇”之意,也可理解为“改善,重新振作”,“desert”这个单词也有双关意,既可表示“沙漠”,也可作动词表示“遗弃,舍弃”。朱莉最终选择了留在沙漠,舍弃自己以往的身份,重新建构自我身份。而阿卜杜始终崇拜西方价值观,艳羡像朱莉父亲一样的富人,孜孜以求进入西方中心世界,厌恶自己的身份特征,虽然在小说结尾他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美国签证,并坚信只要努力就有机会出人头地,但是可以预见,他一次又一次地逃离本土、追逐帝国文化而失去自我,最终无法找到身份定位,改变不了边缘的身份,只能一次次陷入身份困境。通过与易卜拉欣/阿卜杜认同,朱莉逐步确立了自我身份,俩人的联姻印证了当代社会边缘与中心的界限逐渐模糊、差异化和同质化重叠共存的特征。然而正如结局所预示的,在象征着认同的婚姻关系之间,横亘着身份这层带有种族、阶级、性别、宗教、空间烙印的障碍,一方主动抛弃虚幻的白人殖民者身份,同边缘、“他者”与黑人身份认同,另一方却与之相反。南辕北辙的身份建构趋向使他们注定只能成为彼此的“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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