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员办:扎实开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管工作

2014-03-28 10:28孙莉
财政监督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专员办外债规范

安徽专员办:扎实开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管工作

安徽专员办从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入手,着力转变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努力开创外贷监管工作新局面。

第一,夯实基础,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形成制度汇编,强化依法行政。将日常监管中常用的制度规定(包括部委相关规定、地方管理政策和国别管理政策)汇编成电子版,并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方便监管人员的日常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建立项目信息库,全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年度间项目变动情况进行追踪,明确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方向,提高监管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第二,总结经验,强化检查成效。注重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提炼经验、形成规范。近年来总结出“二三四”和“三个延伸”工作法。“二三四”即明确从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两条主线入手,紧抓项目准备、实施和日常管理三个环节,核实合同、采购、用汇、建设四项内容的一致,规范了检查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三个延伸”针对目前设备类项目难以在面上发现问题的实际,延伸到采购公司,延伸到供货商,延伸到施工方和施工现场,为进一步查实问题线索提供了新路径。目前正在探索自查与重点抽查、送达式检查相结合的具体模式和效果,进一步扩面增效。

第三,转变监管方式,服务地方经济。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一是注重挖掘共性问题成因。从制度规范层面向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建言献策。二是注重检查处理方式。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从外国政府贷款的特殊性、国家形象和信誉以及省内发展等角度进行宏观把握,充分考虑问题形成的客观原因,处理方式上着力加强项目的规范管理。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管控,加强对外债风险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

第四,建立会商机制,发挥监管合力。与省财政厅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做到外贷项目管理在两个部门之间统筹规划、信息共享。一是相互通报年度工作计划、监管成果和工作总结。二是相互交流监管经验,保持日常沟通,动态掌握外贷项目总体情况。三是在省内通报外贷检查情况,两个部门相互配合,对在建项目实施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查找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孙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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