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环境优化

2014-03-25 11:27刘维
关键词:法治政策法律

刘维

(泸州医学院 武装保卫(部)处,四川 泸州 646000)

法治主要指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两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其价值、原则和精神是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则是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来实现的,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环境与其工作的开展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发挥法律制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是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根据时代变化,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

一、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栋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力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兴亡,所以,党和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制度平台,国家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重大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其目标。这就要求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培养一支优秀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出台相应的办法,辅助高校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颁布了许多政策、措施来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但是,在现实的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法治视野下的困境。一是以“法”的形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措施较少,国家的政策文件一般采用“意见”或“通知”的形式来发布,在立法层面缺乏强制性、制度性、长期性和规范性的法律保障;二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政策只是宏观层面的号召和倡议,在内容上过于抽象、模糊,政策的回旋余地大,工作量化评估与责任追究制度缺位,导致法规政策的实际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新形势下,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必须解决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同时,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立法、贯彻以及监督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有力、权责分明、监督到位。

二、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有利于顺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有效应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冲击,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以学生为本,坚持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格局,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境。例如,“全员育人”教育理念在教育界达成了共识,但是政策的纵深推进遇到了一些阻力,政策缺乏刚性的保障和约束,教育体制难以突破,德育工作只关注形式,缺乏实际内容。所以,要使“刚性”的约束来保障“软性”的倡导,实现政策导向与现实取向的有机统一,将国家有关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教育政策的促进、制约和指导作用。[1]

三、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法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贯穿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将现有的教育政策作为主体,不断加强法律补充,用法治的手段建设更有执行力和推动力的政策环境。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教育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以各项政策法规为补充的完整体系,但是,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立法却少之又少,至今还没有专项立法。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政策一般是非强制性的指导性文件,这就导致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硬性和强制性的规定,政策回旋余地大,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果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这就要求在原有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用“刚性”的法律体系来弥补“软性”规定的不足。

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体系,需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个立法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对政策和法律实施的监督,避免法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偏差,使政策和法律能够有效运行。要努力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导条例等监督机制,把督导机制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明确督导工作的职责和权力,对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律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在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监督机制的同时,还要构建问责机制,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环境,要使所有的教育单位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一旦发生违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行为,应予以严厉的惩罚。[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涉及到多个主体,存在着多重法律关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明确各主体的职责,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细化各个主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于2013年8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增强主动性,掌握话语权。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在法治视野下发展的要求和基础。现代社会中的人才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结合大学生自身实际和个性特点,正确引导,科学教育,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张莉.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39).

[2]王炜明,徐鹏杰.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的构建[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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