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赫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汉译佛经保留至今的多达五千余卷,作为佛学文献在数量上远远超过梵文、巴利文经卷,是世界上最为丰富的佛学资源。汉译佛经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具有较多口语化成分,因此也是汉语历时演变研究的重要资料。同时,汉译佛经、尤其是早期译经的译者主要是异域僧人,因此汉译佛经容易受源语言(原典语言)和目标语言(汉语)的混合影响,从而形成一些非汉语自身演变的语言成分,所以又是历史语言接触(language contact)研究的宝贵资料①Thomason和Kanfman指出应区分语言接触中的“借用”与“母语干扰”。Thomason,S.G.&Kanfman,T.1988 Language Contact,Creolization,and Genetic Linguistic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通过对汉译佛经语言的调查与分析,我们也注意到一些比较本土汉语文献而言的、译经特殊的语言成分②冯赫:《汉语空间词“所/许”历时演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2。。这些特殊的语言成分不仅可能反映了汉语历史上本来所有、但本土汉语文献不曾体现的语言事实,而且也可能反映了“译经汉语”的特殊变化。本文对见于译经的“何所”与“诸所”的源形式及其形成加以探索,同时说明对于汉译佛经这类可能含有历史语言接触因素的语言材料的研究,需要审慎和深入地考察,不能仅凭表面形式看似相同或者不同就判断是或者不是语言接触的产物,因语言接触的过程与结果可能都是复杂的③汉译佛经除《道行般若经》依据Seishi Karashima(辛岛静志)A Critical Edition of Lokaksema’s Translation of the Astasahasrika Prajnaparamita(Tokyo: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Buddhology,2011)其他均据[日本]高楠顺次郎、渡边海旭主编《大正新修大藏经》,东京:1924-1934。。
本文所谓的汉译佛经的“何所”,是指汉译佛经里特有的“何所”,最先出自东汉时期的译经,后来又有变体“何许”。译经这类“何所”又包括两个次类。
(a)类“何所”。主要做特指问句主语或宾语,近似于“何等”、“什么”,询问人或者事物。例如:
(1)何所字摩诃萨?(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22)
(2)何所为大珍宝?佛是也。(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281)
(3)其福何所为多?(鸠摩罗什《小品般若波罗蜜经》542)
(4)何所是人尊?谓度駃水者。(竺法护《佛说德光太子经》415c)
(5)欲取何所?(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100)
(6)其佛问我:“持是华给何所?”即应言:“欲以上神。”(支娄迦谶《文殊师利问菩萨署经》,440c)
(7)尔取何所?(支谦《大明度经》,485b)①魏培泉:《汉魏六朝称代词研究》,台北:中研院语言学研究所,2004年版,第241页,第239页,第239页。
(b)类“何所”。做名词修饰语,近似于“哪个/哪种”、“何等”或“怎样”,询问人和事物时具有抉择性,也询问事物的性状或样态。例如:
(8)当从何所法中度菩萨?(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35)
(9)何所天子未行菩萨道?(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39)
(10)所识、有著者,此二何所功德为多?(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325)
(11)正使闿士持其心了知作是为想觉,持〔何〕等施与,持何所心了知作是觉,持何等施与,持何所心了知是心诸法。(支谦《大明度经》486b)
(12)假使有人来问汝者,何所沙门不当供养奉事,…假使有来问汝者,当供事奉敬何所沙门。(竺法护《生经》79bc)
(13)今用何所香?(竺法护《佛说普耀经》535b)②魏培泉:《汉魏六朝称代词研究》,台北:中研院语言学研究所,2004年版,第241页,第239页,第239页。
以上的“何所”,从意义到语法功能都近似于“何”、“何者”、“何等”。从比较的角度看,东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何所是般若波罗蜜…”,三国吴支谦译《大明度经》为“何等是智慧”,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何所是摩诃衍”,支谦译《大明度经》为“何谓大乘”③魏培泉:《汉魏六朝称代词研究》,台北:中研院语言学研究所,2004年版,第241页,第239页,第239页。。这都可以证明“何所”具有“何”、“何等”的意义。Seishi Karashima(辛岛静志)曾把译经的“何所”解释为英语的“what,which,who”(什么,哪个/哪种,谁),所举例子包括西晋竺法护《正法华经》“何所名色”、“何所是乎”、“何所瑞应”、“而何所人,当信此言”等④Seishi Karashima(辛岛静志)A Glossary of Dharmaraksa’s Translation of the Lotus Sutra(Tokyo: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Buddhology,1998:176)。后来Seishi Karashima又把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的“何所”归纳为三种主要解释:(1)何所“what,which,who”(=何许,何等),如:“何所是菩萨”、“何所菩萨恶师者”、“何所天子未行菩萨道”;(2)何所 “(something)which…;those which…”(corresponding to Skt.yad[+noun]),如:“何所法行般若波罗蜜?”;(3)何所“wherever,in whatever place”(corresponding to Skt.yatra),如:“持著何所著水中,水便随作摩尼珠色”⑤Seishi Karashima(辛岛静志)A Glossary of Lokaksema’s Translation of the Astasahasrika Prajnaparamita(Tokyo: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Buddhology,2010:203 -209)。
据调查,可以确定本文提出的(a)、(b)两类“何所”不见于纯粹的中土汉语文献,是汉译佛经特有的。在后来的译经里这类“何所”又可以作“何许”,例如:
(14)何许是人,吾应当化令随律教?(竺法护《大哀经》425)
(15)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当作是观,言何许是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应为是谁,谁有是般若波罗蜜。(无罗叉《放光般若经》15)
(16)何许地闲静平旷可供于中论?(佛陀什共竺道生《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193c)
(17)惠能问童子曰:“汝所诵者,何许偈语?”(西夏语译本《六祖坛经》)
上面的“何许”,例(14)、(15)对应译经“何所”(a)类,例(16)、(17)对应译经“何所”(b)类。因此,这类“何许”就是译经具有同样意义与功能的“何所”的变体。
讨论汉译佛经特有的“何所”的来源与形成,自然不能回避这个“何所”与本土汉语固有的“何所”的关系。汉语里固有的“何所”自先秦就开始流行,当然也见于汉译佛经,这类“何所”是本土文献和汉译佛经共有的。例如:
(18)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论语·子张》)
(19)鲧何所营?禹何所成?(《楚辞·天问》)
(20)桀伐蒙山,何所得焉?厥萌在初,何所意焉?(《楚辞·天问》)
(21)孟尝君问传舍长曰:“客何所为?”(《史记·孟尝君列传》)
(22)于今出处,何所驾乘?(昙果共康孟祥《中本起经》154c)
(23)逢人则隐,何.所.忧乎?(康僧会《六度集经》27c)
(24)时诸居士见即问:“阿姨!何所求索?”答曰:“乞食。”(佛陀耶舍共竺佛念《四分律》730b)
这类“何所”没有“何许”的变异形式。汉语固有的“何所”与仅见于汉译佛经的“何所”有无来源或演变关系?学界迄今讨论到或者意识到存在这一问题的很少,人们也许认为这两类的“何所”只是一个词、或者把译经特有的“何所”看作是先秦汉语里就有的“何所”的变化。就目前能参考到的涉及到有关研究的文献来看,魏培泉先生专门论述过这一问题,魏先生说:在“何所V”式中,“‘何所’跟动词间主要是动宾关系。可是在汉魏之际的佛经翻译中,‘何所’又发展出一种特殊的用法,那就是‘何所’常用如判断句的主语。”①魏培泉:《汉魏六朝称代词研究》,台北:中研院语言学研究所,2004年版,第239页。由此可见,魏先生就认为是由汉语里固有的“何所”发展出了译经的“何所”。
因为汉语里的“何所”先秦时期就已流行,如果推测由此发展出汉译佛经的“何所”在时间顺序上看是顺理成章的。但是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这一推测存在一些问题:假设由汉语里的“何所”演变为汉译佛经的“何所”是汉语自身的一种历史发展,那么译经的“何所”应该首先、或者同样出现在本土汉语文献里(至少本土汉语也应该有这样的例子),然而事实是本土汉语却根本见不到这类“何所”的踪迹。这使得我们有理由认为,译经特殊“何所”的出现可能并不是汉语自身自然演变的结果。另外,我们还有可以对此加以鉴别的依据,冯赫已有的研究表明,汉语里“所”字结构(“何所V”)及其衍生形式的“所”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许”的变体,然而如同上文所分析过的,译经特殊的“何所”有“何许”的变体②冯赫:《汉语空间词“所/许”历时演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2。。这也能够说明,汉语本有的与译经特有的两类“何所”不存在历史演变的关系,译经特有的“何所”不是由汉语里的“何所”变化来的,或者说,汉语里的“何所”不是译经特有的“何所”的源形式。
此外,从汉语里固有的“何所”一律构成“何所V”的格式,可以看出这些“何所”都存留着原来构式的痕迹,也就是说,这些词汇化的“何所”都用在“何所V”式里,这种句式分布的限定透露出它来自“何[所V]”结构重新分析的印迹(“何[所V]”→“[何所]V”),“何所V”在意义上也还可以解释为“所V[者]何也”。显然,汉语里的“何所”是由“何所V”结构式经“重新分析”演变而来。而从译经特有的“何所”的句法分布以及具有“何许”的变体来看,它的源形式也与“何所V”结构没有关系。
既然汉语固有的与汉译佛经特有的两类“何所”功能、性质不同以及不存在历史演变的关系,那么就应该承认它属于译经中的特殊语言成分,不是汉语自然演变的结果。译经特殊“何所”的产生,很可能就是佛经汉译者使用了汉语相关的语言成分、但又受到佛经源语言(如梵语)规则影响或其母语干扰,从而形成的一种特殊词汇。
那么,汉译佛经的“何所”以及“何许”的源成分是什么,它又是基于什么机制形成的,就是需要进一步讨论或回答的问题。显然,译经“何所”、“何许”的“何”原本就是汉语历史上习见的疑问代词“何”,这一点毫无疑问,也无须多说。关键的问题是,译经“何所”、“何许”的“所”、“许”的源形式是什么,以及“何所”、“何许”是如何形成的。
根据我们的考察,汉译佛经“何所”、“何许”的“所”、“许”就是原本属于汉语里表示空间范围的“所”、“许”。从先秦时期开始,汉语就有由处所词“所”与其前成分(X)构成的“X所”空间表达式。以下略举数例:
(25)襢裼暴虎,献于公.所.。(《诗经·郑风·大叔于田》)
(26)使华臣具正徒,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左传·襄公九年》)
(27)成子出舍于库,闻公犹怒,将出,曰:“何所无君?”(《左传·哀公十四年》)
(28)人皆以为不治生业而饶给,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史记·封禅书》)
(29)军将贺达、虞咨领余众在船所。(《三国志·魏书·二公孙陶四张传》注引《魏略》)
从东汉时期开始,出现了“X所”空间表达式的变体“X许”。尽管“所”写作“许”开始有区域局限,但是“许”主要是在处所词“所”的后附化、黏着化作用下产生的。例如:
(30)人皆以为不治产业饶给,又不知其何许人,愈争事之。(《论衡·道虚》)
(31)先君手下兵数千余人,尽在公路许。(《三国志·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
(32)桓玄将篡,桓修欲因玄在修母许袭之。(《世说新语·仇隙》)
大约从东汉开始、尤其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后,空间词(或语素)“所/许”发生了一系列范畴转移的变化。例如,在“(如)X许”性状表达式里,空间词(语素)“许”发生了由空间范畴向性状(类属)范畴的演变;在由数词或数量词语构成的“X所/许”数量表达式里,空间词(语素)“所/许”发生了由空间范畴向数量范畴的演变;与此相应的,又有由“所/许”与指示词构成数量指示词(如“尔所”、“尔许”),由“所/许”与数量形容词构成表量词(如“多许”、“少许/小许”、“久许”),等等①冯赫:《汉语空间词“所/许”历时演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2;冯赫:《“X所/许”约量表达式与“所/许”的历时考察》,《汉语学报》,2013年第4期;冯赫:《“X所/许”表量词探源》,《语言研究》,2014年第1期。。空间词“所/许”向邻近范畴转移的基础,就是它的“范域/有界”性质。也就是说,空间词“所/许”基于其语义的“范域/有界”性,通过认知过程中的“隐喻”(metapher)扩展导致范畴的转移,从而由空间范畴演变为类属、性状等相邻范畴。表现在语言层面,就是空间词“所/许”脱离空间范畴、后附在其他性质(不再是作为地标参照)的前成分X后,表示或对X所属的样态、性质以及数量等范畴的一种“界定”。因此,原本空间词的“所/许”也可以用在询问人(何等类)或者性状的疑问代词“何”的后面,构成了译经特有的“何所”、“何许”,表示询问“什么”(哪一个或哪一类的人或者事物)、“怎样的”(哪一种或哪一类的样态/性状)之类的意义。
有必要说明,在空间词“所/许”向邻近范畴演变的过程中,位于它之前的X成分的类型或性质,不仅对“所/许”表示(“界定”)的范畴具有主导作用,而且也影响到“所/许”的语法化程度。汉译佛经“何所”以及“何许”是原本属于空间范畴的“所/许”出现在疑问词“何”之后形成的,由于“何”是询问人、物的等类或人、物的性状,因此“所/许”成为“何”的后附成分,在词汇意义上也就不能够再分析。再看东汉译经中具有启发性的一个例子:“作是为者,无有作萨芸若,无所供养。人无作者,为何等所人作摩诃僧那僧涅?”(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24-25)“所”出现在“何等”之后构成“何等所”。“何等”是汉代以后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询问事物或者类属、性状的疑问词,其意义或功能原本由“何”承载。“何等”后面出现“所”构成“何等所”,功能与结构方式和译经的“何所”、“何许”相同(“何”=“何等”,“何等所”=“何所”),由此也可以证明,汉译佛经特有的“何所”、“何许”是由疑问词“何”与经由空间意义变化来的“所”、“许”构成。
总之,汉译佛经“何所”、“何许”的“所”、“许”的源形式是空间词(语素)的“所”、“许”,“所”、“许”与疑问词“何”构成“何所”、“何许”与汉语历史上空间词“所”、“许”发生的一系列范畴转移有相通的演变机制。这同时也表明,类型不同的语言自然存在着包括语言结构在内的一些差异,但这并不表明以不同类型语言为母语的人没有认知上的共性。译经特有的“何所”、“何许”可以解释为“所/许”脱离空间范畴与疑问词“何”的组合,但由于这一变化相对独立于本土汉语“所/许”的演变路径之外,因此不排除有佛经源语言或译者母语影响的因素。
汉译佛经有一类“诸所”,表示“一切”、“所有的”,修饰名词,指称全量。例如:
(1)若菩萨摩诃萨于是陂陀劫中,皆供养诸所佛。(支娄迦谶《阿閦佛国经》758c)
(2)(众人)见佛之异,诸所经籍,或有志求。(竺法护《正法华经》64b)
(3)或有放舍诸所财业,而行布施。(竺法护《正法华经》64b)
这类“诸所”在东汉至西晋的早期译经中多见。辛岛静志曾列举出西晋时期月支国僧人竺法护所译《正法华经》里一些“诸所”的例子,如“诸所珍异”、“诸所现在大菩萨众”、“诸所如来”、“诸所良药”、“诸所鬼神”、“诸所种类”等,并且认为:“‘诸所’的意思有时不是‘所到之处’,而是‘所有’、‘一切’,与‘诸许’相同。”①[日本]辛岛静志:《汉译佛典的研究(附篇:佛典汉语三题)》,《俗语言研究》,东京:1997.4,第29-49页。另参看Seishi Karashima(辛岛静志)A Glossary of Dharmaraksa’s Translation of the Lotus Sutra.Tokyo: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Buddhology,1998.辛岛对“诸所”意义的解释是比较恰当的,但他认为“诸所”与“诸许”相同则不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事实是,汉译佛经的“诸所”与汉语本土文献的“诸许”的意义、功能均存在显著差异。“诸许”例如:
(4)太后其保养幼弱,勉强饮食诸许。(《后汉书·楚王英传》)
(5)形貌既伟,雅怀有概,保而用之,可作诸许物也。(《世说新语·容止》)
(6)试令子弟学诸许,还家不用《剑阁铭》。(苏辙《栾城后集·次韵子瞻游罗浮山》)
“勉强饮食诸许”、“令子弟学诸许”的“诸许”做宾语,“可作诸许物”的“诸许”做名词修饰语。虽然“诸许”有时可以解释为“诸般”,但是并不侧重在遍量或多量的概念,而是表示类似“(一)些”、“某些”这样非定指的中性数量概念,因此才有《后汉书》“勉强饮食诸许”(即“勉强吃喝一些”或“勉强吃点儿”)和苏辙诗“令子弟学诸许”(即“让子弟学一些”)这样的例子。但是译经的“诸所”是表示全量、侧重在包括一切而无余,即“所有的”。可见,汉译佛经的“诸所”与汉语的“诸许”意义与功能并不一致。
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不仅汉译佛经的“诸所”与汉语的“诸许”意义与功能不同,而且来源也不同。由于汉译佛经的“诸所”与本土汉语的“诸许”表面形式近似,又由于“诸许”来源于由数量结构充当X成分的“X许”数量表达式,而在汉语历史上“X许”数量表达式的早期形式是“X所”②中古汉语“诸许”等的源形式是汉语里的“X许”数量表达式,而“X许”数量表达式的早期形式是“X所”数量表达式;用“所”的如“十人所”、“三千所兵”,用“许”的如“三寸许”、“三升许虫”。见冯赫《汉语空间词“所/许”历时演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2;冯赫:《“X所/许”约量表达式与“所/许”的历时考察》,《汉语学报》,2013年第4期。,因此容易使人们认为译经的“诸所”与汉语本土文献的“诸许”是一个词、汉译佛经的“诸所”是本土汉语“诸许”的早期形式:既然“诸许”的源形式是“X许”数量表达式,那么相应地,也就自然可以认为译经的“诸所”是来源于“X所”数量表达式。况且,“所”是“许”的原式,“许”是“所”的变体,因此即使认为由“诸所”变为“诸许”也不为无据。但是,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轻易断定译经“诸所”与本土汉语“诸许”是一个词的不同形式其实是一个误解。
根据我们的考察分析,认为汉译佛经指称全量的“诸所”的源形式与汉语里属于“所”字结构的“诸所V”有关。下面先举出几个汉语里“诸所V”结构的例子:
(7)及长坐大逆诛,诸所厚善皆坐长免。(《汉书·翟方进传》)
(8)宣扬国命,告喻吴人,诸所示语,皆以事实。(《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
(9)诸所缮治,务从约节。(《三国志·魏书·辛毗杨阜高堂隆传》)
“诸所V”结构由指量词“诸”用在“所V”前构成,结构层次是“诸[所V]”。由于“诸[所V]”可以重新分析为“[诸所]V”、即“诸所”有词汇化的可能或倾向,因此这就与汉译佛经的“诸所”近似了。但是问题在于,译经的“诸所”修饰的大都是典型的名词,如例(1)—(3)的“佛”、“经籍”、“财业”,然而汉语里由“诸所V”结构词汇化来的“诸所”所修饰的则都是“诸所V”经重新分析后、动词V名物化的成分。也就是说,由汉语里“诸所V”结构词汇化来的“诸所”修饰的名词性成分原本都是谓词性的(即“所V”的V),如例(7)—(9)的“厚善”、“示语”、“缮治”。汉语由“诸所V”结构词汇化而来的“诸所”与汉译佛经“诸所”的语法分布差异说明,译经“诸所”的源形式尽管与汉语里的“诸所V”结构可能有关,但是由泛指的“诸所V”结构难以形成译经可做典型名词修饰语的“诸所”,“诸所”的直接源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考察。
通过调查发现,在汉译佛经里,同样是指称全量的“诸”除与“一切”连用外,还与本来是“所V”(V是“有”)结构词汇化的“所有”连用。以下例子出自东汉至隋代译经:
(10)于其法中复学诸所有功德。(支娄加谶《道行般若经》438a)
(11)诸所有经法,阿难!…悉从般若波罗蜜中出。(支娄加谶《道行般若经》477c)
(12)摄伏一切诸恶鬼神及诸妖魅。(竺法护《生经》85c)
(13)一切诸栏楯间有八万宝柱,一切诸宝柱各有六万宝绳互相交系,一切诸宝绳各有千四百亿带系。(竺法护《佛说德光太子经》414b-c)
(14)不乐一切诸所有业。(竺法护《度世品经》642a)
(15)譬如诸所有草木枝叶茎节,从久远以来但著名字。(无罗叉《放光般若经》11b)
(16)尔时所有诸搦象人闻梵德王有如是敕…(阇那崛多《佛本行集经》910c)
以上所举的“一切诸”、“一切诸所有”、“诸所有”都表示全量,做名词修饰语。而且,“所有”可以与“诸”的位置互换(如“诸所有N”与“所有诸N”),表明“诸”和“所有”之间是并列(至少不存在相互包含)的关系。同时,译经里还有意义、功能与“诸所”和“诸所有”都一致的“诸有”:
(17)诸有般泥洹佛于其中所作功德。(支娄加谶《道行般若经》438a)
(18)都卢一佛之界诸.有.音乐皆自作声。(支娄加谶《道行般若经》477b)
(19)污垢离垢,造一切义,…一切十方,具足诸慧,示现一切诸所有藏,…皆念一切诸所作为。(竺法护《生经》84a)
例(19)表达同样的意思,前用“一切诸所有”、后用“一切诸所”,说明“诸所有”和“诸所”的意义与功能完全一致,“诸所”是“诸所有”的特殊变化,“诸所”应该看作“诸所有”省略了“有”的形式。而例(17)、(18)作“诸有”,“诸有”也与“诸所有”意义、功能相同。据此可以认为,“诸有”也是“诸所有”的变式(省略了“诸所有”的“所”)。“诸所有”可以变化为“诸有”(省略“所”),也能够变化为“诸所”(省略“有”)。译经表达同样的意思,既用“诸所有”,又用“诸所”和“诸有”,表明“诸所有”是“诸所”与“诸有”的共同来源,“诸所”形成于源形式“诸所有”的异于本土汉语的特殊变化。
以上分析表明,译经“诸所”的源形式与汉语的“诸所V”结构有关,但“诸所”的直接源形式是“诸所有(N)”(“诸所有”本属“诸所V”结构),其中的“所”与“诸”从溯源角度看是并列的关系(“所”代替“所有”)。因此,译经“诸所”的源形式虽然与“所”字结构的“诸所V”有关,但它的直接源形式却是具体的“诸所有”。显然,这与汉语里由“诸所V”结构经重新分析而词汇化的“诸所”(诸[所V]→[诸所]V)构成方式仍然不同。同时这也能够解释,尽管译经的“诸所”与汉语里由“诸所V”词汇化来的“诸所”在源结构上有关,但在意义、功能及语法分布方面却仍存在较大差异。
由此也可以知道,汉语佛经的“诸所”与本土汉语的“诸许”是来源以及内部结构都不相同的两个语言形式,因此译经的“诸所”不是“诸许”的早期形式。由“诸所有”变为“诸所”,应该看作佛经源语言或译者母语影响造成的不同于汉语自身演变的特殊变化,或者是译经者的语言习得因素导致的汉译不完全符合汉语自身演变的现象。
汉译佛经的“何所”及其变体“何许”在本土汉语文献里不见踪迹,在意义与句法功能上与汉语里固有的由“何[所V]”结构经重新分析形成的“何所”的意义与功能也不相同,两者不存在历史演变的关系。译经的“何所”、“何许”的产生不是汉语自身演变的结果,而可能是佛经汉译者使用了汉语相关的语言成分,但又受到佛经源语言(如梵语)或译者母语干扰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词汇。译经的“何所”、“何许”的“所”、“许”的源形式就是汉语空间词(语素)的“所”、“许”,“所”、“许”与疑问词“何”构成译经里特有的“何所”、“何许”,与汉语历史上空间词“所”、“许”发生的一系列范畴转移有着相通的演变机制。这表明类型不同的语言虽然存在着包括结构在内的差异,但并不意味着以不同类型语言为母语的人没有认知上的共性。汉译佛经的“诸所”与汉语里的“诸许”表面上存在联系,但是两者性质不同,来源也不同。译经“诸所”的源形式与汉语里固有的“所”字结构的“诸所V”有关,但“诸所”又不是“诸所V”结构内“诸所”直接词汇化的结果,而是形成于“诸所V”结构中特定的“诸所有(N)”的特殊变异(即省略“有”、由“诸所有”到“诸所”)。
由对汉译佛经“何所”、“诸所”这类特殊语言成分的意义、功能及其源形式的探讨,能够发现译经汉语中一些不同于本土汉语自身演变的特殊变化。汉译佛经这类特殊语言成分的形成,可归结于佛经源语言、译经者母语的影响以及译者语言习得不充分等因素导致的不符合汉语自身演变的语言现象。这也能够说明,对于具有历史语言接触因素的语言研究,需要审慎和深入地考察,不能仅凭表面形式看似相同或者不同就判断是或者不是语言接触的产物,因为语言接触的过程与结果的形成都可能是复杂的。重视这类语言变化的研究,不仅是探讨汉语的历时演变所必需的,而且也具有历史语言接触研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