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宦官干政形象的一种政治文化解读
——以王振为中心

2014-03-22 14:55
关键词:王振英宗干政

李 佳

明朝宦官干政形象的一种政治文化解读
——以王振为中心

李 佳

(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吉林长春130012)

明人语境中的宦官王振形象以戕害大臣、耗帑纳贿、唆主弄兵为主要内容。关于王振的负面评价在明中期以后逐渐固化为一种明人对宦官干政形象的典型性描述,这是士大夫意识形态主导而生的历史产物,反映出士大夫群体对宦官干政的不满情绪。王振形象凸显于明史的深层次政治文化含义为,士大夫群体有意避免宦官把持朝政与皇权专制极端化互为表里的政治模式达到现实制度安排的常规化,以及此种政治模式合理性的自足。

王振;宦官;明朝;政治文化

王振,明正统年间司礼监太监,受宠于英宗。正统十四年,王振支持英宗亲征瓦剌部,两军交战过程中,英宗被俘,王振死于阵中。在明人语境中,王振以跋扈专权,陷君误国之名传于典籍,这些关于王振的负面评价初起于正统、景泰之际,在明中期以后反复出现,逐渐固化为一种明人对宦官形象的典型性描述。本文解读王振形象的内涵,主要探讨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澄清王振形象的主要内容与特征;第二,分析王振形象的成因;第三,透视王振形象在后英宗时代的政治文化寓意。展开上述研究,对澄清明人主流观念中关于宦官政治角色的认知,明代士大夫政治、皇帝政治与宦官政治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态势,以及呈现明人关于中枢政治权力分配模式的思考理路或有裨益①学界对明朝宦官问题多有讨论,直接以王振为题者,主要有以下成果。许振兴:《论王振的“挟帝亲征”》,《深圳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王文景:《明宦官王振之研究》,台中:中兴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1997年;吴智和:《〈明史纪事本末·王振用事〉校读》,《华冈文科学报》(台湾),1999年第23期。。

一、王振形象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现今所见对王振形象的描述,散见于多种明代官方与私人史籍。吴智和先生所撰《〈明史纪事本末·王振用事〉校读》一文从史源学角度对有关王振的史料做出细致分析,并以《明史纪事本末·王振用事》所载王振事迹为纲目,析为十八条目②吴文所列王振事迹“十八条目”为:1.阅武将台。2.加刃振颈。3.对品降调。4.次第擢用。5.谄媚超擢。6.振深衔瑄。7.王振预宴。8.太后责振。9.振去铁碑。10.竞趋苞苴。11.血裙葬球。12.老仆救瑄。13.振枷祭酒。14.诽谤王振,御史罪戍。15.知州谪边。16.赐振敕谕。17.于谦不贿。18.护卫捶振。。本文在吴文十八条的基础上,查阅其他史料,概言明人非议王振的主要内容,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戕害大臣。正统八年六月,“翰林侍讲刘球进言:‘权不可下移’。振怒,欲置之法,顺(马顺)阿之。适有翰林官董璘亦进言,愿为太常卿以事神。顺即阿振意苦拷,令招球画此谋。当朝捽去,支解其体”[1]卷48。七月,“王振怒其(李时勉)持儒礼,构以罪,枷于监门”[2]卷29。十月,“监察御史李俨监收光禄寺祭物,值太监王振,不跽。下锦衣狱,戍铁岭卫”[3]卷26,正统九年十月己未。正统十年,“有牧马官在霸州扰民,需(张需)置于法。牧马官诣太监王振谮毁需,遂执需,下锦衣卫狱”[4]卷131,正统十年七月甲戌。

第二,耗帑纳贿。正统十三年,“修大兴隆寺。寺初名庆寿,在禁城西,金章宗建。太监王振言其敝,命役军修之。费物料巨万,壮丽甲于京都”[3]卷27,正统十三年二月己未。“掌邦礼者屈于王振之势,今年曰度僧,明年曰度僧,百千万亿,日炽月盛”[4]卷248,景泰五年十二月辛卯。“振宅在宫城内外凡数处,重堂邃阁,僭拟宸居。器服绮丽,尚方不逮。玉盘径尺者十,珊瑚高六、七尺者五、六,金、银十余库,马数万匹”[5]卷29《王振传》。

第三,唆主弄兵。自正统四年起,朝廷屡次对云南用兵,“廷臣皆以麓川称叛以来,国家刍粮之费百巨万,士马死者无虑数万,宜放弃侥外,以苏吏民。上犹豫未决,太监王振方宠幸用事,力劝上征之,上乃遣兵”[6]卷4。正统十四年七月,英宗率大军北出,“司礼监太监王振实劝成于内,故群臣虽合章谏止,上皆不纳……车驾至宣府,风雨大至,边报益急,扈从群臣复交章请驻跸。王振怒,俱令略阵……驻跸大同。王振尚欲北行,镇守太监郭敬密告振曰:‘若行,正中虏计’。振始惧。自出居庸关,连日非风则雨,及临大同,骤雨忽至,人皆惊疑,振遂议旋师……初议从紫荆关入,王振蔚州人也,始欲邀驾幸其第。既而又恐损其乡土禾稼,复转从宣府行……车驾欲启行,以虏骑绕营窥伺,复止不行。虏诈退,王振矫命抬营行就水,虏见我阵动,四面冲突而来,我军遂大溃,虏邀车驾北行”[4]卷180,正统十四年七月甲午。

上述三方面内容构成明人给予王振负面评价的主要依据,由此可见明人语境中王振形象的大致面貌,本文不取评判王振个人道德优劣的理路,而旨在探求文本背后可供抽象的王振形象的基本特征,主要指向以下两方面值得注意处。

第一,王振干政的程度与效能被士大夫群体有意夸张化。明人关于王振的全部评价根据几乎限定于前述引文所涉及的数事,如王振折辱李时勉,大兴佛寺,私宅壮丽,以至于劝导英宗用兵云南与亲征瓦剌部,其形象被定位为一种有别于刘球、李时勉等正人君子的非理性政治角色。通观明朝公私文献所载王振行迹,关涉大局者在用兵云南与亲征瓦剌部这两个问题,事实上,英宗本人的意志决定了政局的走向,主要责任在于英宗,而非王振①参见许振兴:《论王振的“挟帝亲征”》,该文运用多种史料对王振“挟帝亲征”的观点进行了反驳,笔者不再复论。。愈至晚明,常可见关于王振的评论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其要者在于夸大王振对英宗的控导力,夸大王振对政局的破坏力,如万历时,给事中官应震言:“正统己巳之变,唯是中官王振寔肇衅端”[7]卷580,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庚戌。晚明士大夫群体往往将宦官干政的情状与负面效应铺陈渲染,由此表达对宦官干政问题持续且深刻的否定态度。

第二,负面评论的滞后性。今所见最早关于王振的批评,出自与王振同时代李贤之《天顺日录》,以及修于成化初年的《英宗实录》。在土木之变以前,对王振的控诉仅两则,且都匿名投书为之。正统八年,“内使张环、顾忠匿名为诽谤语。锦衣卫鞫之,得实。诏磔于市,仍令内官俱出观之。所诽谤者王振也,磔之者亦王振也”[8]卷91《中官考二》。正统十年,“锦衣卫卒王永为匿名书,数太监王振罪恶,掲之通衢。及振侄王山家,缉事者得之,刑部论以造妖言,斩罪。诏即磔之于市,不必覆奏”[8]卷91《中官考二》。张环与王永之文字,今已不传。且王永之论,刑部官员竟论以“妖言”,亦未见当时就此事有所争论,张环、王永身死而已。由此可见,王振形象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现象,出现于土木之变后,直至正统十四年九月,刑部主事刘锴奏:“乞敕都察院录王振罪恶,榜示天下,以释人心之怒”[4]卷183,正统十四年九月丙午。刘锴之言是士大夫群体要求将对王振负面评价法定化的一个重要讯号,此后抵至明末,有关王振形象的表述在公私文牍中被反复提及,持续表达出士大夫群体对宦官势力深层次介入国家政务的反思情绪。

综上所述,明人文牍中的王振形象出现于土木之变后,以戕害大臣、耗帑纳贿、唆主弄兵为主要内容。关于王振的负面评价逐渐固化为一种明人对宦官干政形象的典型性描述,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宦官干政形象之负面效应具有被建构的虚拟属性,其本身成为一种含有深刻内涵的政治文化现象。

二、王振形象的成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士大夫群体在正统十四年后对王振口诛笔伐?王振本人可能具有之贪酷行为取向,无疑构成其身荷恶名的重要原因,但仅就一般意义的是非标准着眼,尚且不足以解释王振形象成因的复杂性。再者,王振“擅权”几为士大夫之定论。但今人引用此说时,需要进一步说明王振所为在何种意义上导致国家政治运作出现变异?本文拟从土木之变责任人的选定,太祖祖训对宦官政治的戒约与宦官干政对士大夫群体的影响三个维度解读王振形象的成因。

(一)麓川之役与土木之变责任人的选定

正统十四年,英宗陷于塞北,一时俨有靖康祸事之象。当此危难之际,明廷迫切需要迅速整肃人心以御敌,稳定混乱局势。此中最重要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解释土木六军败绩,竟至英宗被俘之惨祸。士大夫由是始特论王振之过,言其罪在弄兵。“权珰弄兵,挟天子,笯朝士。谓强胡数万骑,犹我圉隶,欲借之以市威重。孰知填五十万人之骨,未足筑穷荒,而润塞草也”[3]卷27,正统十四年七月辛丑。士大夫痛土木之败,恨王振主战,且将前此麓川之役,王振主战之事重提。陈子龙言:王振杀刘球(刘球反对用兵麓川),备边蒙古之事不行,遂至“北边空虚,酿土木之变”[9]卷31《谏伐麓川疏》。

士大夫之所以归罪于王振而少言英宗与其他当事者,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第一,为尊者讳。在有关王振事迹的记载中并未明涉英宗,举凡刘球下狱,李时勉受辱,以及土木亲征等事皆被归结于王振擅权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项发生的必要条件是王振所依赖之英宗权力的有效性。言宦官形象,往往事事关涉皇权,偏偏皇帝这一关键政治角色又缺位于文本,于是,王振——这一类干政宦官被塑造为皇权运用层面的僭越者。在士大夫与宦官的政治角力中,双方敌视情绪各有其张扬方式,士大夫一再批评王振,表面看仅是针对宦官,实则字里行间含有对王振背后英宗不作为的指责。

第二,为士大夫群体讳。麓川之役与三杨关系密切,英宗亲征,有一众大臣随行,如果将战事责任尽归于士大夫群体,不利于本群体的后来任事者。相比之下,王振以宦官身份支持英宗亲征,且于行伍中折辱大臣,遂成为士大夫群体选定的麓川之役与土木之变的责任人。景泰帝亦言:“痛机务擅专于权倖,致大兄误陷于虏廷”[4]卷195,景泰元年八月庚寅。正统、景泰之际,舆论皆以王振权倖误国,致使英宗被俘。士大夫群体有意将罪过归于王振的意义不仅在于表达对王振个人行事的愤恨情绪,亦是危机时刻国家统治上层齐一舆论导向,化解内部危机的一种手段。

(二)太祖祖训对宦官干政的戒约

宦官服侍内廷,常在帝王左右,自汉代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文化中亲贤远佞之说渐成士大夫群体定义宦官角色的基础理念,对宦官政治角色的消极定位亦成为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理念之一。迨到明初,太祖亦以此理治内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月米一石,衣食于内庭”[10]卷304《宦官一》。王振掌司礼监以前,宦官的话语权虽有所提高,但在明人的价值观念中,宦官干政始终是不具有合法性的非常现象。天顺时,李贤云:“太庙鉴前代宦官之失,尝置铁牌高三尺许,上铸‘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八字在宫门内,宣德中尚存。英宗时,王振专恣,因失所在”[1]卷48。王振去铁牌一事或言非真,但李贤记载此事反映出士大夫群体以“内臣不得干预政事”为合理的认识。天启元年,魏忠贤势起,礼部主事刘宗周言:“内侍魏进忠等各凛高皇帝铁榜之戒,毋鼓惑君心,专权乱政,以酿王振、刘瑾之祸”[11]卷15,天启元年十月甲午。天启四年,左副都御史杨涟言:“太祖高皇帝首定律令,内官不许干预外事,在内廷只供洒扫之役,违者法无赦。故在内官惟循谨奉法,为圣子神孙相守,未敢有改。虽有骄横恣纵王振、刘瑾其人者,旋即诛戮”[11]卷43,天启四年六月癸未。王振权势显赫一时,实际上颠覆了本朝初年限制宦官干政的种种规定,王振形象是士大夫依据传统意识形态对特异现象排斥情绪的集中表达。

(三)宦官干政对士大夫群体的影响

明英宗冲年继皇帝位,三杨主政。在正统六年英宗亲政以前,三杨规定每日上奏八事于英宗。“英宗以幼冲即位,三阁老杨荣等虑圣体易倦,因创权制:每一早朝,止许言事八件,前一日先以副封诣阁下,预以各事处分陈上。遇奏,止依所陈传旨而已”[12]卷1《早朝奏事》。仁、宣以来,皇帝礼遇士大夫,士大夫群体的话语权在明代国家政治生活愈大,明人渐趋视皇帝与士大夫群体共治国事的情状为一种理想状态。正统中期以后,英宗亲政,任用王振,前述士大夫认为理想的政治权力分配模式逐渐发生变化,吏部听选知县黎近言:“自太监王振专国,官无大小,事无轻重,悉送锦衣卫镇抚司拷讯。遂使掌司事指挥马顺得以阿比权势,高下其手。是以翰林侍讲刘球以直谅而死,监察御史李俨以不屈而贬,负屈衔究比比而有。乞今后大臣有犯重罪,或皇上亲赐推问,或命六部、都察院堂上官会勘,奏请处分。如此则刑狱清,而待臣下之礼得矣”[4]卷186,正统十四年十二月己未。士大夫以儒家礼乐文化安身立命,王振屡置大臣于锦衣卫镇抚司拷讯,士大夫焉能不恨王振。

今人多论王振擅权,责其侵夺皇权,此中却存误解。所谓擅权,是言王振具有其本不应行使的权力,而宦官权力是皇权的衍生物,如若王振侵夺皇权,何以英宗与王振相得?笔者认为,王振并非侵夺英宗之权,王振势起反而是英宗权力强化的一种表现。士大夫批判王振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王振擅权表现出皇权专制趋向极端化的态势,与之相对,士大夫政治发挥作用的空间被打压。景泰帝当政之初,学士周叙言:“臣自永乐以来叨职班行,伏见列圣临御之时,早朝大班既退,即于门上说事。各衙门官轮流向前商榷政务,罄尽所言,人怀畏惮,而事机不泄。自正统以来,王振擅权,独立在旁,于是群臣不得召对,或有召对,亦不敢详尽,以致今日之祸。恭惟殿下监国亲政,宜复旧章。凡各衙门官务令各向前说事,止与敷对者相知,他人皆不能预闻。庶得吐露肝胆,陈布嘉谋”[4]卷182,正统十四年九月壬午。在士大夫看来,王振破坏了往日君臣和洽议政的局面,周叙要求景泰帝“宜复旧章”,表达了士大夫群体对仁、宣以至英宗初期政治运作模式的怀念。

正统十四年,土木之变猝然而至,英宗被俘,明廷一时竟有倾覆之危。这一突发历史事件警醒士大夫群体痛定思痛,交代土木之变祸因是非议王振的直接动机与现实政治需要。士大夫群体依托本朝太祖祖训的权威,所塑造的王振形象以对其种种批评为核心。这并不单纯出于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考虑,其本质原因在于,王振是明初百余年来第一位深刻介入国家中枢政务的宦官,宦官擅权之权力为皇帝权力之延伸,在宦官干政的过程中,既定成规被一再打破,而成规是士大夫实现其政治参与权的必要环节。宦官干政并没有妨碍皇帝权力运行的有效性,却更多体现为皇帝个人意愿的实现,一定程度上排斥了士大夫群体对皇权行使方式及其指向的制衡。于是,士大夫群体一再通过舆论贬斥王振以及此后干政宦官,明朝正统以后王振形象的凸显,是士大夫群体强调自身政治权力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一种声明方式。

三、王振形象在后英宗时代的政治文化寓意

在有关王振评论的时间序列中,以天顺一朝为分水岭。正统、景泰之际,士大夫论王振,多言及麓川之役、土木之变等具体事例,多关照当时政治局势,由此表达他们对于明初鼎盛至于土木陡然溃败之愤慨与焦虑。天顺之后,士大夫对王振形象的叙述渐趋固化,并将王振个人行为取向推演为干政宦官群体之基本属性。后英宗时代之王振形象以经典训诫的形式,介入了士大夫政治、皇帝政治与宦官政治的关系纠葛,以及有关国家中枢政治权力分配模式合理性的思考过程。

明代屡出大宦官,自王振而后,为人所熟知者如汪直、刘瑾、魏忠贤等。宪宗继位之初,太监牛玉声势渐强,给事中王徽言:“正统末年,王振专权,使先帝远播,宗社几危,其祸已惨。天顺年间,曹吉祥专权,举兵焚阙,欲危宗社,其祸尤烈。今日牛玉专权,谋立皇后,欺侮陛下,其祸尤为非常。是皆贻笑四夷,取议万世者也。当时朝廷以为王振之后,必再无有如王振者矣,岂意曹吉祥复兴,曹吉祥之后必再无有如曹吉祥者矣,岂意牛玉复作。自兹以往,若再不以牛玉为鉴,而思所以预防之,安知后日之祸不有甚于牛玉者哉”[13]卷11,天顺八年十一月丙寅?正德十六年,武宗居豹房,大理寺官员林希元言:“以机务之重,使内臣亦得预闻,则天下事皆其掌握,王振、刘瑾之祸可谓殷鉴矣”[14]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癸巳。给事中贺钦言:“内府、监司、局、库衙门之设,载之祖训内官之条,其职掌不过洒扫、供养、关防、出入等事而已。奈何近年以来,如王振、喜宁、舒良、王诚、曹吉祥、牛玉、汪直、尚铭、梁方、陈喜之辈,或陷主边庭,身叛外境。或主易储君,禁锢南内。或谋为不轨,贿易后妃。或邀功启衅,流毒边侥。或恃宠招权,纳赂不赀。或引用左道,蛊惑上心。或导进淫巧,盗虚府库。此其陷君、误国、蠧政、殃民,昭昭在人耳目者也”[15]卷26《贺钦》。前文已论明朝宦官擅权并非侵夺皇权,而是皆以皇帝宠遇以至皇位更迭作为自身沉浮的根据。因而,士大夫群体反对宦官干政的终极指向是反对皇权过度内转的倾向,宦官干政是皇权专制趋向极端化的表征,如宦官以钦差的身份出外采买,监军,监仓,充任矿监、税使,断狱等等。上述事项中除万历朝矿监、税使外,王振在正统年间皆曾涉及,因此,王振形象在后英宗时代成为士大夫群体用以论证宦官监军、断狱等行为不具有合理性的历史依据。

自成化朝至天启朝,士大夫群体与皇帝每因宦官势大这一问题而多有冲突。士大夫群体弹劾干政宦官的奏疏中,往往有如下内在共通之处,即:皇帝宠信宦官任事,或将重蹈昔日王振乱政之危局。士大夫群体以王振形象为言论工具,始终反对皇权借助宦官势力而过度内转的倾向。王振形象以早期经典记忆的形式存在于明人的政治文化观念中,解构了宦官干政的合理性依据。事实上,王振形象被固定化描述,或有言过其实处,士大夫亦非不知于此。如论王振干预军政,导致土木之败,类似的评断当欠公允。但后英宗时代的士大夫群体往往有意回避仔细讨校历史成说,而尽以对王振形象的标准化认识作为其制约皇权倾向宦官一系的重要原则。

正统以后,士大夫群体有意构建了一个以王振为首的宦官负面角色谱系,后来宦官干政之举皆成为王振形象的新注释。后英宗时代的王振形象是士大夫政治语境中含有明确训诫含义的表达符号,在皇权作为终极裁断力量的现实情境中,对具体人事虽尚不具备足够的约束力,其最值得关注的意义在于,王振形象反映出士大夫群体如下政治诉求,暨尽可能避免宦官把持朝政与皇权专制极端化互为表里的政治模式达到现实制度安排的常规化,以及此种政治模式合理性的自足。士大夫主张公议天下之事,反对国家权力导向无制衡境地的集中,王振形象是上述政治文化精神的一种表达。后英宗时代或有皇权过度专制以及宦官政治势盛的局面出现,但终究不能成为一种获得普遍认同的政治模式而得以稳定存在,当宦官权势过于凸显时,“宦官”这一身份本身就构成一种获罪缘由。“中贵人权震天下者,柄司礼则王振、刘瑾,数将大兵则曹吉祥、汪直,然皆不克终”[8]卷4《中贵人历中外任》。在长时段的视野下关照明代政治模式演进的动态历程,王振形象体现出的士大夫价值观取向深刻影响了后英宗时代宦官政治的走势,降低了皇权绝对专制的程度。

正统、景泰之际,士大夫群体困顿于王师败绩,英宗被俘之窘境,宦官王振遂成为缺席的被告,在明代士大夫的语境中,王振形象以干政祸国为主要内容。关于王振的负面评价逐渐固化为一种明人对宦官干政形象的典型性描述,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士大夫群体有意夸大了王振对朝局走向的影响力,宦官干政形象具有被建构的虚拟属性。在后英宗时代因宦官问题而起的君臣冲突中,王振被一再提及,成为士大夫语境中不可逆转的负面历史教训,由此表达了士大夫群体对宦官把持朝政与皇权专制极端化互为表里这一政治模式的反思情绪。

四、余 论

对明朝宦官形象的分析,尚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明人不尽是对宦官的批评之辞。即所谓干政宦官,亦有获褒扬者。今略取《明实录》两则言之。“我朝金英以一言定储位,覃吉以正学辅东宫,则听之得也。如王振之误国,刘瑾之惑主,其恶至今恨之,则听之失也”[7]卷250,万历二十年七月癸酉。“权珰宜以怀恩、兴安为法,以振、直、瑾、保为戒”[11]卷14,天启元年九月甲寅。金英、怀恩等人皆关键之时于国家政局走向有重大关系,不可不谓干政。从这个意义上说,宦官干政并不必然得到否定意义的评论。但是,明代士大夫十分注意赞许上述数人事功的分寸,同时以王振、汪直等人作为反面事例予以贬斥。这事实上标示出士大夫政治观念中宦官行为何为可法,何为可戒之合理限度。第二,明代士大夫与宦官多有交谊,如张居正与冯保之相得,亦有弹劾宦官奏疏行世。上述现象看似矛盾,但并不表明士大夫在如何对待宦官干政问题上存在逻辑上的冲突。士大夫与宦官来往,就士大夫个人而言,与宦官交往多属私谊,且这种关系的展开要服从于士大夫既有价值观念原则。张居正亦不肯全然屈就冯保,尚有捆绑其不法家人事。就士大夫群体而言,对宦官干政的排斥态度始终是主流意识形态。“正德四年冬,刘宇由吏部尚书入内阁。五年春,曹元由兵部尚书入内阁,皆以阿附刘瑾得之。本年八月,刘瑾被诛,二人皆以罪斥免。半载黄阁之荣与千万年青史之辱,不知孰为轻重”[16]卷4?在士大夫与宦官交谊事涉名利权位之时,传统政治文化的尺度是相当慎重甚至苛刻的,一旦被判定逾越主流价值观界定的尺度时,士大夫则不得不接受其从属群体的道德评议与历史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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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Image of Eunuch Interference in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Culture——Focusing on Wang Zhen

LI Jia
(History Department,School of Literature,Ji 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In the context of the people in the Ming Dynasty,the impression of eunuch Wang Zhen focused on persecuting imperial officials,wasting national properties,taking bribes and inducing the emperor to start wars.These negative views about Wang Zhen had become a typical description of eunuch interference in politics in the minds of people since the middle of the Ming Dynasty.It was the historical product of the scholar-officials dominant ideology,which reflected their discontents with the eunuch interference.The more profound political culture meaning highlighted by the image of Wang Zhen was the intentions of the scholar-officials to routinize a concordant political model in which eunuch interference and extreme autocratic imperial power were restrained by reality system arrangement,and their self-sufficiency for the rationality of this political model.

Wang Zhen;Eunuch;the Ming Dynasty;Political Culture

K248

A

1001-6201(2014)01-0070-06

[责任编辑:赵 红]

2013-08-28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种子基金项目(450060482350,2013ZZ03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2批面上资助

(2012M520664)。

李佳(1982-),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讲师,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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