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遗伦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 贵阳 550028)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但怎样才能把人民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如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我们今天的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建国前毛泽东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相关经验,对我们今天的群众工作仍然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本文就此作些粗浅的梳理,于今天的群众工作或能有所借鉴。
“群众”或“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其主体“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劳动知识分子”。在战争年代,做群众工作,必须先分清谁是敌人,谁是群众。
建国前,毛泽东对“群众”的界定,是以“人民大众”的概念出现的。关于“人民大众”,毛泽东曾经在1942年5月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948年1月及3月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中三次作过阐述①。归纳起来,毛泽东所界定的“人民大众”,主要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就是指“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上明确指出的工、农、兵、学、商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1]1287,“工”指工人阶级,“农”指农民阶级,“兵”指八路军、新四军,实际上即穿上军服的农民,“学”指知识分子,“商”指民族资产阶级,即中小资产阶级,“其他爱国人士”则主要指开明绅士。
从三次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关于“人民大众”定义首先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1942年的定义中没有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1948年1月的定义中没有“其他一切爱国人士”,通过1948年3月的补充,“人民大众”的界定得以完善;其次这个界定反映了毛泽东的阶级观,明确分清敌我。毛泽东曾把建国前的中国社会以阶级进行划分,明确指出当时的中国存在着官僚、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和数量不小的游民无产者[2]5-9,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以国民党反动派为代表的大资产阶级(官僚资本主义)则是剥削者、压迫者,是必须打倒的对象。这种对于“人民大众”的范畴界定,成为了毛泽东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
1941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演说时指出,革命的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就是要为全国一切抗日的人民谋利益,而不是只为一部分人谋利益。”[3]8081944年,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又强调,“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那么“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2]139上述论述看出,为人民谋利益是毛泽东群众工作的核心。人民利益则体现在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两方面。
1.农民利益的维护
建国前,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维护人民的利益,实际上就是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而从1927年到1947年,中国革命的根据地主要在农村,因此,毛泽东的群众工作,几乎都是围绕农民展开。
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是中国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是毛泽东维护农民利益的根本主张。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在井冈山率先实行土地改革,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在革命根据地区域内,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1937年以后,为了团结一切爱国人士争取抗战胜利,革命根据地暂停了土地改革,改为减租减息。1946年以后,随着国内阶级矛盾的扩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十分迫切。在解放区,有的农民自己从地主阶级那里获取土地。面对此种情况,毛泽东适时指出,“解决土地问题,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由此在解放区重启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对于没收和分配土地不彻底的地方,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在这种地方,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务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都能获得土地。”[1]1216在土地的分配上,兼顾了不同阶层对土地的要求。如当时的贫农和雇农,占农村人口的70%左右。“土地改革的主要和直接任务,就是满足贫雇农群众的要求。”而中农占农村人口的20%左右。如果不和中农结成联盟,“贫雇农就会陷于孤立,土地改革就会失败。”因此,土地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满足某些中农的要求[1]1314。同时,土地分配中不采取绝对平均主义原则,允许中农保有比贫农多一点的土地;对富农,只没收多余的土地;对地主,在没收全部土地的同时,也可以领有同农民一样的份地。直到建国前,所有老解放区的农民都分得了土地,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也随着革命的进程有序地进行。土地的获得激发了农民巨大的革命热情,极大地巩固了解放区。毛泽东指出,由于“采取了彻底的土地改革政策,使我党获得了比抗日时期广大得多的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1]1257可以说,没有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就不会有全国革命的迅速胜利。
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毛泽东关于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薄赋”,对已经分配土地的农民,只收取15%的税赋。二是实行利益平衡并向群众倾斜。毛泽东指出,在必须满足自卫战争物质需要的同时也必须减轻人民负担,使处在战争环境中的解放区人民生活仍能有所改善。[1]1187“我们一方面取之于民,一方面就要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有所补充。”为此,要帮助人民发展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盐业和商业等等,“使人民有所失同时又有所得,并且使所得大于所失”[3]893。三是帮助农民增加生产。在财政经济方面,应把90%的精力花在帮助农民增加生产上,而只用10%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3]911。四是召开劳动英雄表彰大会,鼓励农民积极生产。1943年,毛泽东在中央关于陕甘宁边区的男女劳动英雄招待会上发表讲话,高度肯定了他们的成绩,并要求所有的“劳动英雄和模范的生产工作者”“回到关中去,回到陇东去,回到三边去,回到绥德去,回到延安属各县去,回到机关学校部队工厂去,领导人民,领导群众,把工作做得更好。”[3]935同时,毛泽东还要求,“一切未脱离生产的农村党员,应以发展生产为自己充当群众模范的条件之一。”[3]911五是党和军队自己动手进行生产,减轻人民负担。1943年,毛泽东强调,“党委、政府和军队,必须于今年秋冬准备好明年在全根据地内实行自己动手,克服困难(除陕甘宁边区外,暂不提丰衣足食口号)的大规模生产运动”,[3]911边区军队凡有地的,“做到每个战士平均种地十八亩,吃的菜、肉、油,穿的棉衣、毛衣、鞋袜,住的窑洞、房屋……差不多一切都可以自己造,自己办。”[3]929强调自己动手,达到丰衣足食。通过上述措施,即便是在艰苦的战争时期,解放区农民的基本生活仍然得到保障并有所提高,极大地增强了农民对党的拥护。
对待农民群众采取正确的态度。党和军队对待群众的态度,也是取得群众拥护的重要举措。毛泽东从井冈山时期就开始高度重视党和军队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主要是执行军民一致,即“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对待农民群众的正确态度,集中体现在毛泽东等为红军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如三大纪律中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八项注意中的“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严惩。这些规定使红军明显区别于国民党军队,突显了红军的人民性,对团结农民群众起了极大作用。
对农民既得利益加以坚决保护。农民既得利益如果得不到坚决保护,土地改革就等于失败。对于贫雇农,毛泽东在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发布的布告中特别提出,“边区政府管辖区域内,一切已经分配过的土地房屋和已经废除过的债务,本府本处当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不准擅自变更。”[4]403对于中农,毛泽东强调,“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全部过程中,必须坚决联合中农,绝对不许侵犯中农利益(包括富裕中农在内),如有侵犯中农利益的事,必须赔偿道歉。”[1]1216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毛泽东进一步强调,“对中农和其他阶层订错了成分的,应一律改正,分了的东西应尽可能退还。”[1]1269
2.工人利益的维护
工人阶级是革命的领导阶级,比较集中地存在于中心城市。中国革命的根据地则主要存在于农村,这些地方工人阶级队伍极少。截止1944年,边区只有工人“一万二千人”。但对于解放区内以及远在城市的工人阶级,毛泽东仍然时刻关注着他们,并对他们的利益加以维护。对工人利益的维护,毛泽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调节劳资关系,持续改善工人生活。毛泽东强调,“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将采取调节劳资间利害关系的政策”,“保护工人利益,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行八小时的工作制以及适当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3]1082。1937年,在抗日战争开始的关键时期,毛泽东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仍然提出,“要改良工人、职员、教员和抗日军人的待遇”,救济失业。二是正确看待工人的待遇问题。毛泽东指出,“工人生活必须酌量改善,但是必须避免过高的待遇”[1]1269,应将“劳资两利的正确方针同片面的、狭隘的、实际上破坏工商业的、损害人民革命事业的所谓拥护工人福利的救济方针严格加以区别”[1]1285,教育工人决不能只看到眼前的片面福利而忘记了自身的远大利益。三是在占领城市前,积极学会生产的技术和管理生产的办法。占领了城市,要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1949年,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如果一个城市被占领了好几个月,生产建设还没上轨道,许多工业甚至还陷于停顿,“引起工人失业,工人生活降低,不满意共产党。这种状态是完全不能容许的。”[1]1428通过上述举措,实现对工人阶级利益的坚定维护。
3.对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利益的维护
这里的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是指“人民大众”中所包括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及改造后的地主和富农阶级。针对不同阶级的利益,毛泽东采取了不同的维护策略。
对于资产阶级,毛泽东指出,“真正的民族资产阶级”,即“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权力达到的地方,对于这些阶级,必须坚决地毫不犹豫地给予保护。”[1]1254严禁侵犯一切民族资产阶级经营的企业。曾经对于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经济成分所采取的过左的错误政策,如提出过高的劳动条件,过高的所得税率等,绝对不许重复。
对于工商业者,毛泽东指出,“不雇佣工人或店员的小规模的工商业者”,“不待说,是应当坚决地保护的。”[1]1254对于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工商业征收营业税,必须以不妨碍其发展为限度。
对于地主富农:一是分给土地。毛泽东指出,地主和富农作为人并不是消灭的对象,必须按照土地法分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其“应得的土地和财产,不能超过农民群众。”[1]1251二是严禁侵犯地主富农的工商业。毛泽东指出,小官僚和地主所办的工商业,不在没收之列。减租减息时期鼓励地主富农转入工商业的政策是正确的,那种认为“化形”而加以没收的做法应当禁止[1]1269。三是给予地主富农生活出路。“对一切生活困难的地主给以帮助,对逃亡地主招引其回来,给以生活出路”[1]1188。四是对地主富农进行改造。毛泽东指出,应把地主富农“看作是国家的劳动力,而加以保存和改造”,对于“地主转入劳动满五年,富农降为中贫农满三年以上”“表现良好”者,“即可依其现在状况改变成分”,视为一般劳动人民。[1]1270-1271
这个时期人民大众的政治利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护人民的自由权。毛泽东指出,人民最重要的自由权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和身体等项,但在国民党独裁统治下,人民几乎没有任何自由。毛泽东一方面向国民党政府为人民争取这些自由,另一方面则在解放区,坚决保护人民已经争得的自由[3]1070。二是政治参与权,主要体现在解放区的民主政权建设上。在解放区政权组成上,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人、左派进步人士和开明绅士各占三分之一。在组织制度方面,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毛泽东指出,“在贫农团和农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区村(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是一项极可宝贵的经验。”而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中,必须使一切民主阶层,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绅士,尽可能都有他们的代表参加进去。”[1]1309在选举方式上,毛泽东指出,“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党派、男女、信仰和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751。并在区乡两级实行普选。如“在华北,已经实行了民主政治。在那里,区长、乡长、保甲长,多是民选的。县长,有些也是民选的了,许多先进的人物和有为的青年,被选出来当县长了。”[1]588
毛泽东特别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充分了解民情民意。而收集、获取民情民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的调查研究。“一切为群众的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如果不做基本的调查工作,一定不会知道群众需要什么,也就找不到解决群众问题的根本路径。
“调查就是解决问题”,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建国前,特别是抗战以前,是毛泽东做农村调查最集中的时期,先后到过湖南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江西的永新、宁冈,福建、广东、江西三省交界的寻乌,江西的兴国县和长冈乡,福建上杭才溪乡等县乡做过调查。在湖南所作的32天的调查,毛泽东写成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针对当时“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对农民运动“糟得很”、“痞子运动”的责难,毛泽东通过实地调查明确反驳了这种错误观点,并指出合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七十的贫农大群众,乃是“打倒封建势力的先锋”。“没有贫农阶级(照绅士的话说,没有痞子)”,“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2]21从兴国的调查中,毛泽东详细了解到当地各阶级阶层占有土地的情况,即占农村人口6%的地主富农,却占有80%的土地;而占80%人口的中贫农只占有20%的土地,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革命。“因而也益增革命的信心,相信这个革命是能获得百分之八十以上人民的拥护和赞助的。”[5]26长冈乡和才溪乡的调查,转向了群众最关心的油盐柴米等生活问题,通过长冈乡、才溪乡政府与汀州市官僚主义作风的比较,指出了群众工作的根本所在,即群众对党和红军的拥戴,与党对群众疾苦的关心程度紧密相关。正如“长冈乡的群众说:‘共产党真好,什么事情都替我们想到了。’”所以,80%的长冈乡青年、88%的才溪乡青年“当红军去了”[1]137-138。“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工作的末尾”,“离开实际调查就要产生唯心的阶级估量和唯心的工作指导”[2]112,这是毛泽东在群众工作调查中所得到的经验总结。
对待群众的态度决定了调查工作的质量。作为调查者,不能只是昂首望天,而应有谦恭的态度。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理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因此,调查工作如果“没有满腔的热情,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做不好的。”[2]790
毛泽东根据自己长期做调查工作的经验,对调查方法作了如下总结:一是开调查会。“道听途说,决然得不到什么完整的知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等都是毛泽东通过开调查会取得的;二是确定调查对象。“要是能深切明了社会经济状况的人”,包括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与调查问题相关的人。寻乌调查中,毛泽东找的就是“一部分中级干部、一部分下级干部,一个穷秀才,一个破产了的商会会长,一个在知县衙门管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2]790。三是确定调查人数。调查人数要根据自己的驾驭程度及调查的需要确定。四是确定调查纲目;五要亲自出马;六要深入;七要自己做记录[2]117。
1947年,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指出,“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七年,十一年的时间内,我们党的组织,由几万党员,发展到了二百七十万党员,这是一个极大的跟进”,但是缺点也跟来了,“在党的地方组织方面,特别是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方面所存在的成分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则没有获得解决。”[1]1252。在这里,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党内不纯的两种表现,即成分不纯和作风不纯。党员成分不纯给群众工作带来的危害,如井冈山时期,“许多投机分子乘公开征收党员的机会混入党内”,结果白色恐怖一到,投机分子反水,造成“白区党的组织大半塌台”[2]75,群众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作风不纯的危害,如“汀州市政府”对汀州群众生活采取不管不问的官僚主义态度,结果是“扩大红军、动员运输队”极少成绩[2]137,群众工作难以开展。而党内长期存在的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也导致了部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为此,必须解决党内不纯的问题,“整编党的队伍,使党能够和最广大的劳动群众完全站在一个方向。”[1]1253
解决党的纯洁性问题,毛泽东指出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整党,“邀集党外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支部会议,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1]1308这种方法能取得较好效果,如晋绥区党和政府的组织里,过去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成分不纯或作风不纯,许多人发展了官僚主义作风,仗势欺人,侵占群众利益,因而引起了群众不满,“这些情况,经过过去一年的整党工作,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用晋绥人民自己的话说,那些“作威作福”的党员,“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厉害了,再也不敢贪污了。”[3]1305二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凡属人民群众的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三是做群众工作要遵循群众的需要和自愿,不能包办。即便群众在客观上有某种改革需要,但主观上还没有这种觉悟,不愿实行改革,我们就不能包办。直到经过我们的工作,多数群众有了觉悟,自愿实行改革,才能去实行这种改革[3]1012。四是开展教育和宣传。一方面,“教育群众,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善于使我们的每一个运动,每一个斗争,不但领导干部懂得,而且广大的群众都能懂得,都能掌握”[1]1319。
注 释
①毛泽东关于“人民大众”的三次阐述分别是:“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55);“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的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士兵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毛泽东.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72);“所谓人民大众,是指一切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压迫、损害或限制的人们,也即指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上明确指出的工、农、兵、学、商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毛泽东.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87)。
[1]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03.
[5]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室.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