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江与浙江农林事业发展

2014-03-21 03:38汪晓浩
关键词:蚕丝蚕种蚕业

胡 兵,汪晓浩

(1.中共固始县委党校, 河南 固始 465200;2.永嘉中学, 浙江 温州 325100 )

张静江与浙江农林事业发展

胡 兵1,汪晓浩2

(1.中共固始县委党校, 河南 固始 465200;2.永嘉中学, 浙江 温州 325100 )

张静江主浙后,重视农业发展和农业改良,以棉业和蚕丝改良为切入口,为农民树立良好示范,推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计。与此同时,张静江注重发展林业,开发木材效益,发挥其环境和生态价值。

张静江;农业改良;林业发展

张静江(1877-1950),名人杰,浙江吴兴南浔镇人。早年赴法经商,以巨资资助孙中山的革命事业,后又扶助蒋介石,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中央监察委员等职,拥有显赫的政治地位,被时人誉为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他具有建设实业的才能,1928年出任中央建设委员会委员长,负责领导交通、通讯、能源、水利等部门的规划和建设事宜[1]。1928年10月,张静江兼任浙江省政府主席,在主浙的两年多时间里进行了一系列农林建设。

浙江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美称,古代农业曾取得非常大的成就。近代以降,在工商业逐步发展的同时,农业却未能有较大突破。张静江主浙后,对农业的重要性和现状有较清楚的认识。浙江“以农为生者,占总人口百分之七十五强,农业之兴衰,关系农民生活至巨”[2],然而“数千年来墨守陈法,故步自封,上乏政府提倡督促之策励,下无民间研究改进之组织”[3]。有鉴于此,张静江以棉业和蚕丝改良为切入口,为农民树立良好示范,推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计。与此同时,张静江注重发展林业,开发木材效益,发挥其环境和生态价值。

一、促进农业改良

浙省滨江临海,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适宜棉花种植,“自宁波沿海以北,至于北湖,其间各县,产棉极多。宁波沿海以南,至于瑞安,其间各县,亦均有推广植棉之希望。”[4]其中,以杭州湾两岸各县产棉居多,如余姚、慈溪、萧山、绍兴、上虞、平湖、海宁等县,而余姚是浙省产棉最多的地方,占全省总额的七分之二[5],“姚花”曾颇有盛名。然而,浙棉的纤维粗短,适纺粗纱,难以适应市场需要。

浙江省指导棉业改进的组织机构,可以追溯到1919年冬。当时实业厅委任关鹏万筹备成立省立棉种试验场,场设余姚县龙泉乡马堰,租棉田60亩,建筑场屋一所,专门从事于棉种试验,只是因经费不足,棉地太少,未能充分实施。1928年4月,关鹏万去职,省政府委任方君强接办。省政府为谋振兴棉业,扩大业务,以期成立规模宏大、组织完善的棉业机关,做有系统、合理的改造,令方君强详细拟订浙江棉业改良推广计划书,经省政务会议通过后,即将棉种试验场更名为浙江省立棉业改良场。鉴于各产棉区域气候、土壤的不同,于同年冬扩充场地,在慈溪、平湖各设分场一处,改善钱塘、会稽两道的植棉事业,然后次第及于他道,而以马堰为其总枢纽,以利于统一实行相关计划。此外,1930年又分设杭州、上虞、萧山三育种场,以培育优良棉种。

在各种组织机构成立的同时,改进棉业的工作也随之展开。

首先,扩充棉田。在省立棉业改良场棉田基础上分别加以扩充。1929年,总场的棉田,在马堰的已扩充至101.2亩,分为17区,有繁殖8区,栽培试验1区,单本遗传试验1区,轮载试验5区,品种试验1区,肥料试验1区;在新浦沿的已扩充到125.11亩,也分为17区,实验区占其四,其余均为繁殖区。而慈溪分场则扩充至149.185亩,平湖分场则扩充到99.8亩,也都依照总场计划分区试验[6]。

其次,举行棉种试验。棉场进行的各种试验包括品种试验、播种期试验、株行间距离试验、每穴棉株留数试验、摘心试验、土性试验、磷肥用量增减试验等七项,试验结果可谓良好。以品种试验为例,浙江棉业素乏系统的研究,棉种混杂不纯,棉质又极粗短,因此棉场对于品种的试验也是非常关注,以期品质优良的新品种能够代替劣质的旧品种。而在新品种未试验完成前,以“百万棉”为过渡的纯种,向南京金陵大学购得120斤“百万棉”,栽种20亩。试种表明,棉花株干的态势和花蕾的成长,均极优良,颇适于余姚的水土,且“百万棉”棉蒴大、蒴瓣多,外观细长、净白,质地优良,实为普通华棉所不及。与此同时,还进行巡回选种,即就余姚产棉区域内农民棉田中,挑选本地种的优良棉株而采取成熟吐絮的蒴,其用意就是要在本地棉种中选择优良的,以育成一种更适合本地的优秀新品种代替日益劣化的旧品种。在本地棉种中获得新品种,其成效较由外地传来的品种既稳妥又确切,因其对于所在地的风土已成习惯,生育状况和培育保护已为当地棉农所熟知,既便于推广,而推广后的培育和保护也较为容易。

再次,设立轧花厂、打包厂和储藏库。为杜绝民间劣质棉种,提倡新式打包,防止奸商掺水掺假。在余姚棉业集中的周巷,创设机器轧花打包厂,代替棉农棉商轧花打包,计建筑厂屋28间,购买14匹引擎1座,32寸轧花机12架,26寸轧花机2架,打花机1架,木质打包机1架[6]。

最后,积极推广改良棉。浙省改良棉的推广以“百万棉”为主,在棉产区域设立棉业改良实施区,以科学方法、行政力量督促农民种植改良棉。办理之初,虽不无困难,然经示范种植,尽力指导,结果良好。棉农对于种植改良棉的兴趣逐渐浓厚而信心也更加充足。从推广情况来看,1928年,改良棉棉田面积和皮棉产额分别不过60亩和27担,以后逐年增加,1929年分别为221亩和103担,1930年分别为850亩和227担[7],增产幅度还是较大的。

经过省立棉业改良场的努力,各项试验和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相对于浙省整个棉业发展情况,“其效力所及,究属有限”[8]130。改良棉田面积和产额在全省所占比重是微乎其微的。

浙江向以蚕丝为主要特产,全省75县中,产蚕丝的县达58个。每年计产生茧百余万担,生丝八九万担,占全国丝茧总数三分之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浙江的蚕丝业已处于一种衰微状态。张静江主政浙江,“亦觉蚕业窘况渐露,非锐意改良,必难自存”[8]165。整个蚕丝业的状况迫使当政者“亟应整顿改良以浚利源,倘非通盘筹划,不足以策进行而收成效”[9]。张静江对浙省蚕丝业进行了积极整顿和改良。

1912年,浙省设农事试验场于杭州笕桥,还在场内专设蚕桑科从事试验工作。1915年,在艮山门外沙田里设立原蚕种制造场,专司培养优良原蚕种,以供给各私人改良种场之用。1918年,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在嘉兴分设育蚕场,于诸暨分设制种场。至此,蚕业改良工作渐具眉目。1925年,在杭县、桐乡、嘉兴、海宁、吴兴等县设改良场指导饲育新种,于余杭设制种场,开始进行系统的改进。在张静江主浙后,将原种制造场扩充为蚕业试验场,第二年又改组为蚕业改良场,由国立浙江大学农学院院长谭熙鸿兼任场长,在笕桥辟地建屋栽桑,内设制种、制丝、推广、研究等部,为谋事业的扩充,又在留下小和山建造蚕室,培植改良桑园,制造优良蚕种,并在嵊县设立分场,制造普通蚕种。1929年秋,改良场在武林门外创设杭州缫丝厂,而场名也改为浙江省立蚕丝业改良场,附设女子蚕业讲习科,以训练初级蚕业技术人才。

在省立蚕丝业改良场的主持下,改良蚕丝业的工作陆续展开。

第一,制造蚕种。1929年制种较往年增加不少,总场、余杭制种分场、嵊县制种分场和省立女子蚕业讲习所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如总场于是年春天饲养原种和普通种,计育蚁19两,共采鲜茧39.87担,并制普通种20 254张(内有秋种5 052张)。秋种育蚁3两,共采鲜茧6.43担[6]。1930年,蚕种的制造得到快速发展。1928年改良蚕种产量为19 500张,1929年增加到96 500张,而1930年更是达到336 500张[10]。

第二,改良栽桑。桑质优劣和桑量多寡,对蚕丝业发展的影响甚大。改良场积极推进其改良事宜,在余杭制种分场专门开辟模范桑园,栽有湖桑、鲁桑、火桑和日本仕平桑4个品种。随着蚕种需求的增加,所需桑叶量也在扩大,而改良场开辟桑园又不是旦夕所能见效,故极力向民众推广改良栽桑办法,以期满足桑叶需求。

第三,提倡秋蚕,以增加蚕茧生产。1928年向江苏浒墅关蚕场预订秋种5万张。1929年秋,省立蚕丝业改良场商经本省杭嘉湖旧府属各丝厂,承购秋种,分发各处农民饲育,还设立秋蚕指导所指导相关事宜,结果成绩甚佳。此外,为奖励提倡起见,暂准承购大批秋种,各丝厂收买秋茧,其他茧行不得收买,并由省政府发给秋茧免捐运照。但是该项办法难免刁奸茧商的垄断,自1930年起又变更方法,以自由购种、自由卖茧为原则。建设厅令蚕丝业改良场参照海宁县推广秋茧计划大纲,加以补充,另订详细办法,通令各县遵办。

第四,推广改良蚕种。省立蚕丝业改良场自始至终以推广改良蚕种为主要工作。1928年,蚕业改良场在海盐、长安、硖石、菱湖、萧山等处设蚕业指导所,购毁农家原有土种,并以改良种7 000余张免费分送农家饲养,保证其八分收成,是为浙省有计划有组织推广工作的开始。自此蚕农对于改良种开始充满信心,而自愿备价向指导所购用改良蚕种。1929年春,改良种分发于萧、绍、嘉、湖、杭、嵊、海盐各县,共达40 000余张,而1930年又增至80 000万余张,其由改良场以外的公私机关分发部分尚不在内[11]。改良场在推广改良蚕种方面是较为尽力而有成效的。

第五,创办杭州缫丝厂。浙省产茧丰富,而丝厂甚少,致使大量原料沦为土丝。就丝厂而论,也大都设备简陋,机器陈旧,不足与日丝在国际上展开竞争。省政府有鉴于此,特设新式模范缫丝厂于杭州市武林门外大河东村,以资示范。1929年,由建设厅拨款18万元,令由浙江省立蚕丝业改良场负责筹办,兴建厂屋,装置机车,于同年12月正式开车。厂内设备,采用欧日新式机器,车间装有日本群马立缫和再缫式八绪丝车80部,并附自动索绪,而1930年秋,丝车则增至160部[12]。与此同时,杭州缫丝厂生产的紫龙牌高级生丝,由于其优良的品质,畅销海内外。

除了棉业和蚕业的改良,张静江主浙时期还开展或筹划了诸如稻麦、畜种、茶叶、园艺等一系列的改良工作,以期能在政府的提倡和鼓励下,改进农业,提高产量,改善民生。

二、推动林业发展

林木不仅能提供木材价值,而且在调节气候、减轻水旱灾害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张静江正是由于认识到其重要性,所以在主浙时期较为重视发展林业。

浙省关注林政,虽然在1927年以前就开始了,但是其时仅就钱塘、金华、会稽、瓯海四道属的首县杭县、兰溪、临海、永嘉(后迁丽水)设立省立苗圃四所,而社会忽视造林,故育成苗木,罕有请领。1924年秋,在建德前省立甲种森林学校原址设立省立第一模范造林场,然而由于经费支绌,成效甚微。1927年,政局革新,政府开始重视林业,加强整顿力度。同年11月,经省政府委员会议决,颁布造林场暂行规程,将旧有苗圃一律裁撤,改设造林场。次年,并省立第一模范造林场与省立第二苗圃为省立第一造林场,就丽水的省立第四苗圃筹设第二造林场。1929年,省府鉴于全省山林荒废、水旱灾害逐年增加的现象,为振兴全省林业,便利指导公私造林起见,划分全省为四个林区,依四旧道属区域,各设省立林场一所,举凡育苗造林及各区林业行政,均归该场管辖。原设于旧金华道区内省立第一造林场改为省立第二林场,并将场址迁往常山(1930年又迁回建德,常山设分场),建德设分场;旧瓯海道区内的第二造林场改为省立第三林场;再就旧钱塘道区内的灵隐创设省立第一林场,并设天目山分场;旧会稽道区内的天台设立省立第四林场。至此,全省林区布局基本确立。

省立各林场不仅具有管辖各区域内林业事务的职能,还负有营造水源林的职责。省立第一林场,即在造成天目山森林,以期苕溪不至泛滥,并可利用苕溪运输木材;省立第二林场,即在造成仙霞岭北支诸山森林,以免钱塘江发生水患,至于本区所产木材,则均由此江运输而出;省立第三林场,即在造成括苍、雁荡诸山森林,则瓯江洪水之患可以免除;而省立第四林场,即在造成天台、四明、会稽诸山森林,以资免除各江水患,成为木材运输的要道。

浙江省立各林场自成立后,便积极从事于育苗和造林工作。本省育苗工作,自省立苗圃裁撤后,业务改由省立各林场继续办理。而当各林场刚办理育苗工作时,育苗面积都比较有限,经过逐年的扩充,面积才随之逐渐扩展,产苗数量也得到很快增长。1928年产苗株数为1 291 555株,1929年增至2 411 734株,而1930更是达到17 534 231株[13],相较于1928年,1930年产苗株数增长了12倍多,其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在育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造林工作也随之展开,从1928-1930年的造林面积和造林株数来看,其发展也是很快的。这三年中造林面积分别为2 211亩、17 414亩、22 209亩,而造林株数则分别为406 348株、2 409 463株、5 167 981株[10]。虽然省政府非常重视发展林业,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森林法规,如《浙江省管理森林暂行规则》《浙江省造林暂行规则》《浙江省采运木材使用土地水道规则》《浙江省暂行林业公会章程》《浙江造林暂行规则补充办法》等,育苗和造林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民间对林木的重要性仍缺乏足够的认识,乱砍滥伐现象仍比较严重。

著名林学家梁希曾于1929年对杭、湖、宁、绍、台部分山区进行实地考察,历时半载。他所撰写的《两浙看山记》记载了沿途所见的毁林情况:“于潜县三、四年前,亦如今之临安,老百姓随山刊木,勇于烧炭,当时曾有炭窑二百余处。讵旦旦而伐,木无孑遗。”普陀山除慧济寺、法雨寺有较少面积林子,“其它七十三禅院,只周围留几株古木,无复丛林,斧斤之勤,即此可见。”曹娥江下游的凤凰山、龙山、仙人山,除小部分为森林灌木外,“滥伐之余,林木荡然”[14]。这种乱砍滥伐,只图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发展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以天台灵江上游林木为例,树木滥遭砍伐,造成山骨暴露、土沙崩坏,河道因此淤塞,溪流因此缩小,“得水则泛滥而无岸际,失水则成干涸而成沙漠。水灾旱魃,连年相仍,谷既不登,材亦告竭,农民固窘,山民亦穷。”[9]省政府鉴于滥伐林木造成的恶性循环,而令饬天台县禁止滥伐灵江上游大嶅山一带天然林木,切实保护以防水患。

三、简 评

1928年11月,张静江宣誓就任浙江省政府主席,致力于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在如何推进浙江经济建设的问题上,张静江主张以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为建设的中心,以及推动农工商业的发展,发挥经济各层面的积极性,以实现经济的全面和协调发展。其中,又以发展交通为先务,把交通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以期在交通发展上的突破,能够带动其他经济部门一起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发展。

另外,张静江还指出了在浙江进行经济建设应遵循的原则,这从他主持制定的浙江省第一期建设计划中可以看出来。在这个计划里,将浙江建设事业分为交通、农矿、工商和水利四类,具体指出了经济建设的四大原则。在农林方面,他认为有者因之而设法改良,无者创之以开物成务,如农棉林蚕,都是本省有基础者而需整顿扩充;开矿冶金,都是未经开发而需调查试探。这便为经济建设的内容和目标确定了相应原则,对此后经济建设起了指导性作用。正是在以上经济建设思想的指导下,张静江积极推动农业和林业各方面的建设,使浙江经济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由于传统农业的根深蒂固和农民墨守成规的陋习,使他在发展现代农林方面的成效大打折扣。

[1]姚琮.张人杰先生家传[M]//张静江先生文集·附录.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2:352.

[2]浙江省政府建设厅.浙江农业[R].杭州:浙江省建设厅印行,1946: 1.

[3]黎德昭.江苏省浙江省蚕业调查报告[R]. 北京:东亚文化协议会,1940: 3.

[4]童振藻. 浙民衣食住问题之研究[M].杭州:木砚斋,1931:85.

[5]徐宝山.浙江省一瞥[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19.

[6]程振钧.民国十八年一周年间浙江省建设事业之回顾[J].浙江省建设月刊,1930(1).

[7]实业部统计处.各省市经济建设一览[M].南京:文心印刷社,1937:25.

[8]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浙江省(第二册)[M].台北:宗青图书公司,1933.

[9] 浙江省建设厅月刊编辑处:公牍[J].浙江省建设月刊,1930(32).

[10] 顾文渊,朱浩涛,徐世治.浙江经济统计[B]. 浙江省档案馆,档号L071-000-0174.

[11] 浙江省农业改进所.浙江省农业改进史略[M].杭州:浙江省农业改进所,1946:9-10.

[12] 浙江省蚕丝统制委员会.浙江省杭州缫丝厂一览[M].杭州:浙江省蚕丝统制委员会印行,1936:1.

[13] 李德毅.十年来之浙江林业[J].浙江省建设月刊,1937(5).

[14] 浙江省林业志总编纂委员会.浙江省林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1:454.

责任编校:徐希军

2013-05-08

胡兵,男,河南信阳人,中共固始县委党校讲师,硕士研究生;汪晓浩,男,浙江省永嘉中学教师,硕士研究生。

时间:2014-8-28 15:45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40828.1545.010.html

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4.010

F129.6

A

1003-4730(2014)04-0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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