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印,马凌波,周 燕,秦 勇,熊德良
(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2.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3.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健美操运动在我国的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2005年中国健美操国家队获得世界运动会集体操冠军至今,中国队已经在世锦赛、世界运动会、世界杯总决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了数十枚金牌。在上一周期(2009—2012)最后一届世锦赛中,中国队一举夺得三人操、集体操,以及有氧舞蹈(Aerobic Dance,简称AD)和有氧踏板(Aerobic Step,简称AS)四个项目的冠军(其中AD和AS作为试开展项目)。在新的奥运周期伊始,国际体联推出了新的评分规则,与上一周期规则相比,新规则在总则、裁判长、难度动作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调整。我国健美操运动若要在新周期中继续保持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首要一点就是要吃透新规则,根据规则的变化进行针对性的成套创编。
本文以《2013—2016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2009—2012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涉及评分规则中的总则、裁判长、难度动作等方面。
1.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国际体操联合会官网英文版评分规则、印刷版中文评分规则、国际体操联合会官网健美操项目最新的《newsletter》等相关资料。
1.2.2 专家访谈法
作为新周期国际健美操裁判员培训班、全国裁判员培训班参训者,作者在培训期间对国际体联健美操技委会主席Mireille女士,中国健美操协会秘书长、国际一级裁判员王佑平女士,国际体联健美操技委会副主席、中国健美操国家队主教练王宏博士,中国健美操协会技委会副主任、中国健美操国家队教练周燕教授,健美操世界冠军秦勇、熊德良等专家进行访谈,针对新周期评分规则的变化、新成套动作编排等内容进行探询。
与上一周期规则相比,新规则在总则中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变,内容涉及成套动作的时间、比赛场地等7个主要点,见表1:
表1 总则、世锦赛要求、成套创编和裁判团的变化
表1中的1—6均为在上一周期规则的基础之上进行修改,而第7项则是新增加的内容。两个裁判组共增设8名技术监督,每组4名,2位完成监督裁判,2位艺术监督裁判,这8名裁判员均由FIG执行委员会(EC,高于健美操技委会权限)提名国际1、2级裁判员担任,且每组技术监督和该组难度裁判员不能来自同一个成员国协会。增加八位技术监督裁判员的目的无疑是为了避免同一裁判组中的部分裁判员串通打分,共同偏袒或打压某一名或一组运动员;另外,为了防止技术监督对比赛的操控,新规则对裁判员分数、技术监督分数进行了相互钳制,这样就在以往评分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比赛的公平、公正性。
从表1的诸多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多人项目的成套创编时间减少,数字上看是降低了多人项目成套编排难度,但实际上是要求运动员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难度、操化、托举、配合、过渡与连接等诸多元素,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兼顾到成套的水平、三维空间的变化, 队形的变化等,这就要求成套编排更加复杂、创新、多样和流畅;2)单人项目的比赛场地扩大到10x10 m,这对单人项目运动员的混氧耐力、成套路线编排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集体操由6人减为5人,增设了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项目(参赛人数为8人,性别不限),降低了项目参与的门槛,旨在吸引更多的健美操运动员、爱好者参与到此运动中。另外国际体联将这两个项目增设到世锦赛、世界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这也给国内大批能力稍有欠缺、一直无缘国家队,但动作完成质量高、艺术表现力好的运动员以极大的希望,他们可以通过这两个项目来完成自己的冠军梦。
上一周期的评分规则中并没有对技巧类动作的种类、翻转及旋的度数等做出明确要求,也就不存在“违例动作”,导致一些成套动作中充斥着各类技巧动作,这大大违背了健美操运动的本质和项目特征,因此新版规则中对技巧类动作和违例动作都做了明确的要求,见表2、表3:
表2 技巧类动作(Acrobatic)
表2中还有四点需要特别注意:1)A-7空翻类动作如果翻转度数多于或少于360°,算违例动作,裁判长减0.5分;2)技巧动作出现超过2次后,每多1个由裁判长减0.5分;3)虽然所有技巧类动作允许用肘撑,不过一旦出现肘撑类技巧动作,裁判长不减分,但出于美观和安全考虑,完成裁判却要减0.5分;4)颈手翻(Neck Spring)、滚翻及鱼跃前滚翻(Roll)类动作算过渡类动作。
表3 违例动作(Prohibited)
上述违例动作每出现一次将由裁判长减0.5分。以上表2、表3在成套动作评判执行过程中还有两点值得注意:1)肘撑动作只有出现在技巧类动作中完成裁判才减0.5分,出现在非技巧动作中不减分;2)本着不重复扣分的原则,如果成套中已经出现2个技巧动作,运动第三次做了“键子后空翻”,这个技巧动作组合将由裁判长减0.5分,但不再算第3个、第4个技巧动作再对其数量进行减分;3)技巧类动作仅作为艺术裁判五个评判内容其中之一“成套主体内容”中过渡与连接动作的一个要素,不必强求运动员必须在成套中完成技巧动作,而且如果动作完成质量不高,完成裁判还要减分。
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对难度动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内容涉及难度动作分值的调整、增加部分新难度动作、重新划分根命名等。
2.3.1 难度动作分值的调整
A、B、C三个组别中难度动作分值的调整主要是降低原分值;D组难度动作主要是提高其分值,见表4:
表4 常见难度动作分值变化
在上一周期中,中国健美操国家队运动员可以轻松完成A组中托马斯转体360°成文森、B组中分腿支撑成文森回分腿支撑、C组中540°屈体跳成俯撑等难度分值为1.0的动作,尤其是在集体项目中,这也是我们跟法国、罗马尼亚、西班牙等强手相比最大的优势。但在新周期中,这几个动作的分值均有所下降,这无疑大大限制了中国队在这些难度动作上的优势,这也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在并腿水平支撑成俯撑或成文森、720°屈体跳成俯撑等新的1.0分值高难度动作上取得突破。
2.3.2 新难度动作的增加
新周期难度表中B组没有新难度动作的增加,A、C、D三个组别中则增加了若干新动作,见表5:
表5 新增难度动作
从表5中可以看出A组新增的几个难度动作均为托马斯动作的变异,分值较高,但如果运动员不具备较强的手腕、肩带及核心力量,就很难完成这几个难度。不过托马斯动作一直是中国优秀健美操运动员的强项,在原来的1.0分动作托马斯转体360°降为0.8分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这几个高分值动作成为中国队能否延续优势的重点;C组中列出的几个动作,在上一周期中均为过渡动作,本周期归为难度动作后,起始动作分值并不高,但水平旋类两个动作的最高转体度数1 080°所对应的动作分值均为1.0分,旋子转体720°的分值也达到了0.8分;D组平衡与柔韧类动作本就非中国队优势,上一周期中D组难度最高分值为0.9分,中国队拿到冠军的项目中从未使用过此动作(双无支撑依柳辛接无支撑垂地劈腿),而西班牙等强手运动员经常靠此动作拉开D组动作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本周期新增加的这两个难度,此基础上的转体1 080°,再接上垂地劈腿,更是增加了几个分值为1.0的动作,这无疑加大了以平衡和柔韧类动作为杀手锏的国外强手的获胜砝码,增加了我国运动员获胜的难度。
2.3.3 根命名的重新划分
上一周期中很多不是一个类别(相同根命名)的动作在本周期中被划分为一个类别,如果成套中完成了一个类别中的两个动作,即为动作重复,难度裁判就要减1.0分,因此非常有必要牢记上一周期中常用在一个成套、而本周期又被划为一个根命名的动作,见表6:
表6 常见重复难度动作
2.3.4 难度动作的计算
本周期评分规则中关于难度动作的计算较上一周期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见表7:
表7 难度动作特殊要求
表7中比较复杂、教练员在成套难度编排时容易出错的就是集体项目中难度动作的完成顺序,对于表7中该条目的解释可以举例为证:1)若5名运动员同时或依次完成了2个不同的难度动作,那么将取难度值较低的动作给分;2)若3名运动员同时或依次完成了1个难度动作,另两名运动员同时或依次完成了另外一个难度动作,随即双方交换完成对方的难度动作,这将不视为难度动作的重复。因此,教练员在编排成套动作难度时,一定要将混双、三人项目与集体项目区别开来。
1)与上一周期评分规则相比,新规则中成套动作时间、比赛场地尺寸、集体操人数等都有较大变化,这对成套动作的编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增加了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两个项目,可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健美操项目中;裁判组新增加了技术监督裁判,并对裁判员分数、技术监督裁判分数进行相互牵制。
新规则对技巧动作、违例动作做出详细描述和明确要求:A1—A7类技巧动作在成套中只能出现两个,且不能连接;违例动作每出现一次由裁判长减0.5分;用肘撑完成的技巧类动作算技巧动作,但完成裁判减0.5分。
2)上一周期中我国运动员擅长的A、B、C组高难动作分值有所降低,相对较弱的D组新增加了分值更高的动作,这些都对我国运动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增加的A、B组高分值动作对我国优秀健美操运动员提出了新的挑战。
3)部分上一周期中不属于同一根命名的动作,在本周期中被划分为同一类别,因此教练员务必谨记常见重复动作,在成套编排中避免出现低级失误。
4)新规则对混双和三人项目难度动作完成顺序的要求是相同的,但对于集体项目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教练员在编排成套动作时,不同的项目要区别对待。
1)新的评分规则要求多人项目成套时间缩短、单人项目比赛场地扩大、集体操项目人数减少,这些都对成套动作编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元素,必须要提高成套动作强度,努力提高成套动作的复杂性和创新性;强化单人操运动员体能训练,尤其是混氧、无氧耐力。
2)有氧舞蹈、有氧踏板两个项目对场地、运动员个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远不及竞技健美操,这对广大健美操爱好者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而致力于开展健美操运动的学校也就有了更好的机会去组队参加国际、国内赛事;但这都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去宣传、普及、推广,唯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才能吸引学校增加投入。
3)技巧类动作只是艺术裁判评价成套动作主体内容的因素之一,教练员切不可一味强求,须根据成套动作的主题、风格、音乐结构以及运动员个人能力等合理编排,若运动员完成的技巧类动作质量不高甚至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4)新规则中难度动作的调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所谓规则即为公平,只有尽早适应规则,提前对运动员进行高分值新动作的训练,尤其是加强D组平衡与柔韧类高分值动作的训练,努力缩小该组动作与国外优秀运动员的差距,才能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1]田麦久.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2]国际体操联合会.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2009—2012)[S].2008.
[3]国际体操联合会.竞技体操国际规则(2013—2016)[S].2012.
[4]刘浩.竞技健美操体能属性与结构特征[J].运动,2011(6):57-59.
[5]FIG.AEROBIC GYMNASTICS Code of Points 2009—2012[S].2008.
[6]FIG.AEROBIC GYMNASTICS Code of Points 2013—2016[S].2012.
[7]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中国体育年鉴[M].北京:中国体育年鉴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