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吾元,王雁梅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漯河 462000)
药学服务是指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有关的服务[1]。这一概念最早由Helper 于1987 年在AACP 年会上提出,并于1990 年与Strand 联合正式对药学服务进行定义[2]。我国药学界于20 世纪90 年代初接受了药学服务概念,并形成了全程化药学服务理念。2002 年,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应开展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药品管理工作,使我国药师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明确了药学工作模式[3]。2003 年发布的《优良药房工作规范》首次对药学服务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规定[4]。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药学服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也给药学工作者和高职药学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提高高职药学专业学生的药学服务能力,使高职药学教育与药学工作更好地接轨,笔者自设问卷,调查我校药学专业医院药学方向实习生对药学服务的认知水平,反思高职药学教育的不足,以期提高教育水平,增强学生药学服务能力。
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药学服务的认知途径、基本认知(定义、对象、内容)情况及对现有药学服务能力培养方法的满意度等。其中认知途径、基本认知情况两部分采用客观选择题形式,其他部分采用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此次共发出问卷83 份,收回有效问卷71 份,有效回收率为85.54%。
调查显示,85.91%的学生听说过药学服务,其中83.61%的学生首次听说药学服务的途径是学校教师,13.11%的是实习带教教师,3.28%的是相关书籍和期刊。由此可见,学校教师是学生认识药学服务的主要途径,其次是实习带教教师。因此,学校教师和实习带教教师对培养学生药学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调查发现,学生对药学服务有一定认识,但多数学生的认知比较片面,不能完整描述药学服务的对象和工作内容。如仅有27.87%的学生认为药学服务对象是医护人员、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公众,60.66%的认为是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公众,11.47%的认为是病人及其家属。笔者根据文献检索,将显示频率最高的12 项药学服务工作内容作为备选项让学生选择。结果显示,仅有27.87%的学生全部选中,其他72.13%的学生仅选出部分工作内容,且所选内容与临床药学工作内容吻合,表明学生混淆了临床药学与药学服务的概念。
24.59%的学生认为现有课程体系可以满足自己的药学服务能力培养,44.26%的认为可以基本满足,31.15%的认为不能满足。当问及对学校药学服务能力培养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时,57.38%的学生希望开设有关药学服务的理论或实践课程,14.75%的希望开设沟通技巧、心理学等课程,其他学生对此没有意见。
调查显示,83.61%的学生首次听说药学服务的途径是学校教师,说明教师作为高职药学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在学生药学服务能力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调查表明学生对药学服务的理解并不深刻,对药学服务的定义、对象和工作内容了解较片面,说明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药学服务教育是不充分的。因此,教师应不断更新药学理论知识,紧跟药学学科发展,特别是要不断了解国内外行业新进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新能力,适应行业新模式。教师只有提高自身药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形成药学服务意识,才能有效培养学生。
实习是高职药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在培养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和专业素养中具有重要地位。实习带教教师对行业导向更为敏感,能弥补学校教育滞后的缺点,是高职药学教育的重要补充。但实习带教教师并非专业教育者,虽然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但没有掌握灵活的教育方法,对药学专业的培养方案理解不充分,若不加以沟通将很难发挥其对高职药学教育的补充作用。本次调查显示,仅有13.11%的学生首次听说药学服务的途径是实习带教教师,其比例远远低于学校教师。可见保持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及时沟通,加强学校教师与实习带教教师之间的交流,对发挥实习单位和实习带教教师在药学服务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药学服务是药学工作的新模式,充分体现了药师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其服务对象面广,服务内容涉及岗位多,但无论哪种岗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都要依赖系统的药学理论知识。调查显示,药学实习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相关药学知识,但是缺乏将现有药学知识应用到岗位工作中的知识迁移能力。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缺乏相应的平台,而这个平台是指药学服务相关理论和实践课程。故完善现有课程体系,加强药学服务类课程建设,对提高学生药学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高职药学教育是药学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其培养模式和方案必须符合现有国家行业导向和岗位需求。而行业导向和岗位需求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这就要求高职药学教育不断作出适应性改变[5]。近年来,药学服务模式成为国内外药学界公认的新模式,充分体现了新的药学理念,突出了药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因此,加快高职药学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药学服务能力势在必行。
[1]胡晋红,蔡溱,孙华君.药学服务与全程化药学服务[J].药学服务与研究,2008,8(3):161-165.
[2]谢晓慧,曹猛,王小川,等.我国药学服务文献分析[J].中国药学杂志,2012,47(20):1676.
[3]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S].2002.
[4]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优良药房工作规范[S].2003.
[5]朱吾元,李明丽,王雁梅.高职药学生药学服务能力培养方法探讨[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3,11(20):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