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高等院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2014-03-19 03:19杜时贵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12期
关键词:就业结构校级主管部门

杜时贵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社会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产业结构决定就业结构,就业结构又决定专业结构。在工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业大发展的背景下,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专业设置问题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方面,高校专业和课程设置趋同,造成教学资源浪费,并造成大学毕业生结构性失衡。同时,高校教学目标和课程设置等过度追求理论性和学术性,忽视技术性和职业性,以致部分大学生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不能适应经济形势和用人单位需求。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高校专业目录的制订主要依据学科体系的分化,对社会分工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考虑明显不足。对专业名称、学科划分、主要专业课程等内容进行全国统一的界定,虽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这也导致高校难以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不利于发挥高校的办学特色,不利于高校实现为地方优势产业和新兴行业培养人才的职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拓宽专业设置面。地方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应面向行业与地方,满足地方建设对技术人才专门化、职业化的要求。在大众化教育和产业结构迅速调整的前提下,专业设置不宜过细,知识结构不宜过窄,要增加校级公共课程。

2.把专业设置权还给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更多地关注学校的专业设置条件、评估专业培养质量,用政策引导高校举办社会急需的专业,而非过多地行使审批的权力。除了一些校级公共课程外,专业和专业课程的设置权应该交给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决定。

3.切实转变专业管理的思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更新专业管理理念,加强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比如,督促高职院校利用专业建设验收、就业情况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测评等手段,使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在机动灵活而又规范有序的状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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