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的现状及保护对策

2014-03-19 08:54王云庆向怡泓
关键词:东南亚普查文化遗产

王云庆,向怡泓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伯特兰·罗素曾在《中西文明比较》里写道:“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过去常常被证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里程碑。”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沉淀。在中外交往史上,这些灿烂的文化对其他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印记。然而一直以来,中外学者都将研究重点放在中国与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史方面,着重于总结文化交流中的特点,而忽略了对文化遗产这一文化交流载体本身的研究。如今,这些历史印记被看作是一笔弥足珍贵的共同文化遗产,对更全面地了解中国历史,尤其是中国文化外交史很有意义,也有利于增进我国人民和东南亚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双方的合作与交流。

一、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概况

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共同文化遗产,指的是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在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与精神遗存。这里所指的东南亚主要包括中南半岛上的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分布于太平洋中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这些国家是中国的近邻,有的与中国隔海相望,有的与中国山水相连。据我国古籍记载,早在公元前3世纪左右,中国与东南亚地区间就开始相互交往,至明清两朝更为密切。两地间的文化交往以及中国文化在东南亚各国的传播至少已有两千年历史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关系的时间有早有迟,交往过程反复曲折,有时亲密无间,有时冷落征战,但总的来说,关系源远流长,而且总体呈发展趋势。中国在与各国的交往过程中,也给东南亚人民带去了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

(一)民间传说是中国与东南亚各国交往的重要依据

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共同文化遗产,首先反映在中国和有关国家的古代传说之中。中国人民在与东南亚各国人民交往中,形成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民间传说,这些传说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语言特色和审美意象,同时也为研究各国的文化交流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料。

在中国的古籍记载中,有许多反映与东南亚地区人民间联系的传说。其中,中国与越南山水相依,交往尤为久远和密切。在中国古籍中有许多关于两国从上古时代起就已建立联系,神农、尧、舜等曾经南抚交趾的传说。交趾,古指五岭以南,包括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在内的广大地区。

同时,在东南亚各国也流传着许多与中国有关的神话传说。如在缅甸流传着不少中缅友好交往的神话,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有关两国“胞波”情谊的故事。“胞波”意即“同胞兄弟”。传说很久以前,太阳神的后裔与龙公主相爱,之后龙公主生下了三个蛋。一个龙蛋从河里漂到中国,一位美少女从中脱壳而出,后来成为中国的皇后;一个触地而裂,变成宝石,缅甸便成为宝石之国;还有一个被缅甸骠族老人打水时取回,孵化出一个男孩,后来男孩成为缅甸古蒲甘王朝的始祖。于是蒲甘王朝的始祖特授中国皇后之子即其外甥为“乌底巴”,“乌底巴”含有“同胞所生”之意。从此,缅甸人民就把中国人民当作自己的“瑞苗”——亲戚。这些传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中国与这些国家间的深远历史与民族联系。

(二)文化遗址记载了中国与东南亚地区悠久的联系

19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考古学者在东南亚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其成果为中国与东南亚之间悠久的文化交流史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中国自古就与中南半岛上的各国建立了文化交流关系。越南的和平文化遗址以及北山文化遗址所出土的部分新石器时代文物,与我国巴蜀文化中的石器文物几乎完全相同。一些新石器晚期遗址中发现的石制匕首、软玉首饰及石制刀、镰等,也明显带有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特征。进入铜铁器时代后,中国与东南亚的关系越发紧密。越南的东山文化,进一步证明了中越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其中发掘出的汉代铜剑、铜盂、铜镜、匾壶等青铜器皿,都包含有明显的中国风格。同样,于缅甸东彬遗址发现的小圆石器,以及马圭县遗址中发现的石凿、石斧等,与中国周口店出土的器具十分相似。在泰国境内也发现不少与中国西南地区具有共同特征的新石器时代的岩画。

除了中南半岛外,考古成果也为我们展示了中国与马来半岛国家间深远的文化交流。在西爪哇、苏门答腊以及加里曼丹等地发现许多汉代陶瓷器,在印尼东苏门答腊也发现了许多西汉初期的浮雕和雕像。同样,马来西亚柔佛河流域,也出土了许多秦汉陶器的残片。

(三)华侨成为中国文化在东南亚传播与交流的桥梁

华侨在推进中国与东南亚各国交流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国人侨居东南亚的历史,与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建立联系的历史几乎一样久远。古代航海主要靠季风,从中国前往东南亚的使者或者商人,若因种种缘故未能赶上季风回国,只能被迫在当地停留,谓之“住藩”。住藩多年,实际上成为侨居当地的华人。明清时期,尽管统治当局实行海禁政策,但前往南洋经商、谋生、定居的华侨人数仍不断攀升。且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东南亚地区的统治、开发和掠夺,需要大批劳动力,许多华工自愿或者被迫到南洋卖苦力,从而使华侨人数激增。

华人移居东南亚,对传播中国文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他们长期与当地人民居住在一起,把中国的生产技术、工具、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带到那里,同时利用回国探亲、定居等机会,把所在国的文化、物产等带回故国,从而成为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交流的桥梁。比如东南亚饮食文化就是一种受中国饮食文化影响较重的文化遗产。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国共内战,不少中国移民涌入东南亚。当中为数不少的是上海人、宁波人、安徽人。他们带来的上海菜、宁波菜、徽菜被统称为外江菜。由于华人大量聚居,所以东南亚菜系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中国饮食文化的影响。

二、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保存现状

中国与东南亚的共同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对于历史研究和考古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境外遗产资源,是中国民族历史轨迹向外衍生的一部分。然而,对于这方面文化遗产的保护却一直都没有提上日程。有大量中国与东南亚的共同文化遗产因为战争、移民等原因被损毁了;同时,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各界长期忽视等原因,导致其中部分遗产流失。许多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和损毁,许多流传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着失传和散失的困境。产生这一状况的主客观原因如下:

(一)共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共同文化遗产分布地域广。东南亚地区共有11个国家,面积约4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全区有90多个民族。这给遗产的普查和统计工作造成了不便。其次,共同遗产的查找年限长。东南亚地区与中国的文化交流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3世纪,距今将近2400年。这一方面为研究共同文化遗产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另一方面也对考古发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调查收集难度。

(二)海外殖民战争使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流失。东南亚地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对航海贸易有着重要影响,也使这里饱受他国的侵略和践踏。自新航路开辟,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荷兰等国就在东南亚地区建立起了殖民地,进行殖民统治。二战时期日本更是对东南亚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搜刮和破坏活动。这些恶劣行径不仅给东南亚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也使得一系列文化遗产遭受了损坏。

三、保护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的措施

(一)大力推进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整个东南亚范围内的文化遗产普查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又富于挑战性的工作。通过普查,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国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普查工作对于及时认定和抢救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由于东南亚广阔的地域范围及复杂悠久的历史背景,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历史上,无论是西方的英、法,还是东方的韩、日,其文化遗产保护基本上都是从普查开始的,所谓区别,也只是普查程度的粗细而已。”[1]总的来说,在东南亚范围内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大致应该具备四个特征:

首先,计划科学而有效。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国相关部门应联合东南亚各国,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在重视数字收集和统计的基础上,应进行采样具体调查。注意共同文化现象中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重点深入调查,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

其次,组织专业而健全。在中央层面上,我国应该联合各国设置国际性的专职部门负责普查工作,配备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从事调查工作。在地方层面上,每个国家的地方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调查计划,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留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再次,工作全面而细致。中国应该联合东南亚各国将文物进行普查登记。在普查时还要注重整体和局部的联系,有取有舍。其中应该特别注重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性建筑方式、民俗事项和口头传说等。全面了解、掌握该地区共同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最后,宣传及时而透明。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普查成果展览等形式,重点加强普查成果特别是新型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宣传力度,展示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普查的热情参与情况,关注、探讨普查成果的应用和保护。扎实开展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和考古发现的宣传。积极宣传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意识。研究加强公众考古教育,使公众对考古工作的意义和过程有更加深入的认知和理解。适时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进展。

(二)与东南亚各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

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从一开始就纳入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秩序中,并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即,它没有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既是其最大的受益国,亦成为其最大的责任国。所以,在推动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保护中,向国际寻求支持和保护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一方面,中国应该积极引进最具前沿性的国际文化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东南亚范围内的遗产保护。理念和方法技术的创新可以使得文化遗产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如乌克兰近年来通过数字化技术,将1927年以前没有争议的实物档案,如书籍、手稿、档案、地图和乐谱等,转化成了电子文本进行保存。通过这种方式,感兴趣的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对相关资源进行欣赏和研究。[2]这种数字化的档案转化工作同样可以应用到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同遗产资源的保护中去,有利于在使原件完整保存的同时,使整个东南亚范围内的人们都能阅读和利用历史文件。

另一方面,联合东南亚各国,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截止2010年,东南亚的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等7个国家共计拥有30处世界遗产,相比中国,每个国家的遗产项目不是很可观。这种情况与历史文化有关,不过有些文化遗产,特别是民间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受到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从而导致没有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中国可以通过推进与东南亚地区的合作交流,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文化遗产特别是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项目的申报。

(三)共建保护机构维护文化遗产完整性

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共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文化遗产作为人类一项重要的共同财产,不管其所属国是谁,都应该受到各国共同的关注和重视。所以,针对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共同的文化遗产,应该开展国际范围内的合作,从而使遗产的保护更加方便、有效。国际间的合作主要可以通过组建国际性的遗产保护机构来实现。

以荷兰境外共同文化遗产计划为例。几个世纪以来,荷兰的前身——荷兰民主共和国,通过建立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了广泛的殖民地,如南非和苏里南殖民地。在殖民化过程中造就了许多珍贵的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针对这种情况,荷兰政府制定了关于“共同文化遗产”的国际性保护计划,计划中涉及了许多相关国家,如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巴西、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斯里兰卡、南非和苏里南等国。这项计划的目的不仅仅专注于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数字化)方面,同时致力于通过扩大项目的知名度和群众认知度,加强与其他国际文物档案机构的交流合作,互通有无,促进档案文献知识和手段的传播与交流。不仅如此,使经济外交与传统文化遗产相互促进也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之一。

荷兰的这项计划对中国来说,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中国应该吸取他国的成功经验,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和组织的联系,利用共同的力量,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实现对共同遗产的保护,并通过共同保护机构让东南亚各国的文化遗产资源实现共享,促进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交流史的研究。

(四)加强遗产宣传力度,提高公共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宣传工作是保护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中国-东南亚共同文化遗产的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文化和东南亚文化,对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加强彼此的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在宣传工作中,有关部门应该在联合东南亚地区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的文化特色,紧紧围绕文化遗产工作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内宣外宣并重,让宣传工作深入我国人民和东南亚人民的内心,引起广泛关注。

1.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等重点新闻宣传活动

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活动作为每年文化遗产宣传工作的重头戏,是文物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窗口,是集中展示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舞台。如,每年的9月17-18日是欧洲文化遗产日。欧洲文化遗产日于1991年在欧盟的支持下由欧洲议会设立,形式参照了法国文化部1984年设立的名胜古迹免费开放日的模式。其目的是给欧洲公众提供接近从建筑、文化到科技遗产的机会。“共同的遗产”这个活动在每年的8月底到11月之间开展,各个著名建筑、博物馆、文化机构和其它一些场所都免费向公众开放,同时还提供一些传统技艺或著名艺术品的展示。在整个欧洲范围内的一些跨国交流活动,促进了欧洲国家人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1993年有24个国家参与了这一活动,到1995年有34个,2000年有40个,2003年则达到了48个。而2010年共有50个欧洲国家参与这一项目,约1200万观众参观了各个文化遗产。借鉴欧洲文化宣传的经验,中国可以联合东南亚各国于每年的固定时间在东南亚不同地区举办文化宣传活动,使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走向人民日常生活。

2.积极改善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综合水平

文化遗产宣传教育是一项国际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积极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争取东南亚各国的配合和社会公众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中国对外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改进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中国的文化宣传部门要争取在东南亚国家的支持下,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着重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发挥宣传和交流作用。同时,通过不断探索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新亮点,推动文化遗产新闻宣传由一般性动态报道向政策解读、形势分析、经验总结等纵深报道转变。

参考文献:

[1]顾军,苑利.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258.

[2]唐冲芳.实物档案数字化意义探析[J].兰台世界,2009(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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