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金莉 潘丽丽
(黄河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5)
河南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省份,处于我国中部地区的集中位置,其基础设施总体水平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有一定差距。然而,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载体以及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其建设和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河南省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因此,河南省“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就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截止到2012年底,基础设施己达到以下规模。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法人单位数增至794家,城市煤气、天然气家庭用量达65289万立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006万平方米,供水总量达188538方米,用气普及率达77.9%,用水普及率达91.8%。全省城市道路长度达到10798公里,道路面积25458万平方米,城市桥梁993座,民用机场3个,航线69条,是全国八大区域性枢纽机场之一;公共汽车总台数达到6459239台。邮路总长度63846公里,邮电业务总量661亿元,比2011年增长13.8%。供水量188538万立方米,排水管道长度17292千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为79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6.4%。公园个数280个,公园绿地面积为2120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2%。,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188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9%,
表1 近8年来河南省基础设施投资相关数据(单位:亿元)
以上就是河南基础设旌的存量规模,单从数量上看,规模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作为一个人口大省,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需求来说,基础设施人均数量凸显不足,投入力度势头不够,而且质量不高,功能不全,承载力低下;不仅与东部发达省份有较大差距,而且多数指标也落后于周边省份。
由表1知道虽然河南省基础设施投资占GDP总量的比例达到了联合国提出的3%~5%标准(联合国提出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投资一般不低于GDP的总量的3%~5%的比例),但同全国此项比例平均水平来比较,比例偏低。罗森斯坦—罗丹认为:在消费品工业建立之前,必须大规模地发展基础设施,基础设投资通常占社会总投资的30%~35%。从表l可知,河南省的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只有20%左右,相对其它行业来说投资有所不足:由此可以知道,河南省的基础设施总体投资力度不够。
随着河南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中部崛起以及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国家及地方财政拨款在建设资金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2012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拨款以及提高占GDP的0.7%,资金约为1079亿元,国内贷款约为527亿元,利用外资78.08亿元,其他约为248亿元。政府仍是主要的投资主体,即使有其他的资金来源,大部分还是依靠政府贴息、信用担保,最终负担还是由财政承担。
河南省投资主体单一,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面临着潜在的危机,近年来河南省城市建设资金除了政府的拨款之外,主要以国内贷款为主,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较薄弱,2010年河南的城投债才首次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截止2012年债券的融资额累计仅为183亿元,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为零具体融资渠道如表2,说明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利用直接融资渠道非常少,多元化的投资依然没有形成。
表2 融资渠道相关数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既要体现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比如对于市场化的类型,如高速公路、电力等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应在政府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对于半市场化的类型,如地铁、大桥、隧道、自来水、煤气、污水处理等大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要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和外商参与投资,通过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改革给予市场补偿,保证这类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并能保证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收回投资,这样通过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信托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收益凭证募集资金,然后由信托公司统一运作,投资的收益按资分成,风险由投资者共同承担的融资模式。它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的,扶持这些产业发展。信托基金的主要类型有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我们应该大力发展信托基金应该尽快培养专业人才,有选择地利用省内比较好的信托机构、基金公司或者组建自己的基金运行机构,健全相关法规和项目评估体系,着力探索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基金投资。
城投债主要是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发债主体而发行的企业债券,目前是比较融资渠道中发展比较迅速的一种融资产品。2010年4月10日,漯河市城投公司发行10亿元城投债,为河南第一只城投债。目前我省已经有7只城投债,募集资金共计85亿元人民币,我省城投债起步较晚,应该进一步加大城投债的市场规模,为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截止到2013年2月,我国沪深两市以城市基础设施为主业上市的企业一共有90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河南省有关部门应该鼓励和支持各地借鉴学习外地经验,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努力挖掘和培养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自上市,使得股票融资方式能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更好地服务。
一般来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因为投资时间长,回收期长,银行不愿意进行贷款,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运用政府组织增信来覆盖单个公共工程项目的风险。从而在各类商业银行、政策银行争取中长期借贷,对城市基础设施筹资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间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人,其投资行为完全是商业化的,目的是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因而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是最有效的投资主体之一。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来说,民间资本具有增长潜力大、投资效率高的特点,使民间投资将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加大民间投资力度,可以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减缓建设资金的不足,这既是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也是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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