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泰来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3)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养老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也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家庭组织结构的改变以及社会流动性的加强,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日渐削弱。此外,机构养老仍然由于资金缺乏及传统养老观念的存在而发展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居家养老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我国进入9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由于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以及机构养老发展不足,以致于这两种养老方式都无法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而对于养老服务需求的急剧增加,发展居家养老就成为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然选择。
居家养老模式来源于社区照顾。社区照顾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而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居家养老是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但养老服务却由社会来提供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改革和创新,是社会经济充分发展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学界由于研究者的视角不同,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居家养老的必要性。陈军认为,现代家庭逐渐趋于小型化、核心化,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被削弱。他指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功能在家庭和社会之间进行转移、替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王海燕分析了居家养老的优越性,指出社区更容易掌握老年人的各种需求,从而更好地为老龄群体提供周到的服务。居家养老更贴近老年人在家中养老的文化观念。
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虽然持不同的观点,但关于居家养老的涵义已达成了一种共识,即“居家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不是机构养老,而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模式的长处和可操作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由此看来,居家养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社区内接受照料”,即老年人无须离开自己所生活、熟悉的社区,这样一来老人既能够正常地享受家庭和社区的生活,又可以在本社区内接受如同养老院式的专业服务;二是“由社区照顾”,即动用社区资源,如亲朋好友、志愿者等为老人提供服务。我们认为,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老有所养”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繁荣老年消费市场,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调查对象为合肥市蜀山区,调查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8月20日。本研究主要是以合肥市蜀山区老年人服务档案中登记在册的六类老龄群体,即特困低保老人、三无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国家级劳模为调查对象,对其进行了重点群体随机抽样调查。本研究以社会学理论为指导,主要采用了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问卷收集上,主要是发放调查问卷和入户访谈等方法。在数据的整理与分析上,主要使用了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把无效问卷剔除,对有效数据进行科学地分析。本次调查共回收样本数418个,其中剔除6个无效样本,有效样本数为412个。在服务对象类型中,特困低保老人、孤寡老人和独居老人占绝大多数,三者加起来所占比例接近90%。在性别构成中,女性老人明显多于男性老人,女性数量是男性的2倍。在年龄构成中,以70—74岁的老人为主,占比例近30%,65岁—75岁的老人总计达到52.7%。样本构成的具体情况见表1。本次调查力图在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描述与分析合肥市老龄群体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现状,使调查结果具有量化的特点,可以进行较大范围的推广,同时也注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辅以定性研究,综合运用实证分析、理论分析等研究方法,使研究结果更具有参考性、有效性与可行性。
本次调查中主要将生活起居照料类服务分为代购生活用品、日间照料、老年餐桌、清洗衣物和打扫卫生五项,老年人从中选出最需要的两项,从中判断出老龄群体总体认为最需要的两项生活起居照料类服务。从老年人对最需要的生活起居照料类服务的选择来看,排在前两名的生活起居照料类服务为打扫卫生和老年餐桌,其所占比重为48.50%和41.55%,其他的三类生活起居照顾类服务——日间照料、清洗衣物、代购生活用品,其比重分别为26.57%、21.19%和18.26%。
表1 合肥市蜀山区六类老龄群体在调查中所占比例
打扫卫生服务与老年人的健康密切相关,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才能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和谐,由于老人体力衰退,反应较慢,打扫卫生时多有不便,而且有些卫生清扫工作只有在他人的帮助下,老年人才能得以完成,如此一来,打扫卫生服务也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不仅如此,大多数老年人认为,打扫卫生既占用时间又消耗精力,而通过他人代完成这项工作,老年人可以进行更多其他的休闲活动。
老年餐桌是为解决老龄群体买菜吃饭这个难题而开展的服务项目。事实上,在社区里开展老年餐桌服务计划,老人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吃到营养均衡的饭菜,这样既方便了老人的生活,又保证了老人的营养。但是由于是为老龄群体提供的服务,故无法向老人索要太高的费用,而仅仅靠老人的交费和社区自身的补贴是根本无法维持其正常运营的。据报道,合肥市最初开展老年餐桌的一些社区,目前其自身的经营都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大多都陷入了“入不敷出、很难保本”的困境。
统计数据显示,合肥市蜀山区的老龄群体中有81.75%的人生活尚能自理,而生活半自理及完全不能自理的占18.25%,说明能够自行处理基本生活事务的老人还是占了绝大多数的。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日间照料和清洗衣物都是大多数老人可以自己解决的事务,并不需要找他人代劳,因此这三项生活起居照顾类服务的需求程度要低于打扫卫生服务以及老年餐桌服务的需求程度。
由于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增长,在物质生活极大满足的情况下,精神上的追求也显得愈发重要,因此为老人开展精神需求类的服务项目,可以让老年人拥有一个生活质量更高的晚年生活。在此将精神需求类服务项目分为四项,分别为法律咨询、休闲娱乐活动、陪同聊天和婚介服务。据调查,老人最需要的两个精神需求类服务项目是休闲娱乐活动(64.08%)和陪同聊天服务(48.56%)。法律咨询所占比重为21.68%,而婚介服务仅占0.48%。老人的社会参与状况,是老人融入社会、回报社会、生活得更充实、更有价值的体现。从老人对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情况调查看,有21.68%的老人参加了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义务劳动、维持秩序、日常互助活动和青少年教育活动。虽然参加这些公益活动的老人比例不高,但反映了老人参与社会的愿望。有22.2%的空巢老人愿意为生活有困难的老人提供帮助,如做家务、聊天解闷、求医问药、调解纠纷等,反映了老人希望通过互助活动获得精神慰藉的心理需求。数据结果表明,老人开始把晚年视为充满机会甚至是值得庆贺的年龄段,希望能以休闲娱乐活动发泄剩余的精力、体力,充实其生活,所以超过六成的老人都选择了休闲娱乐活动。
根据上述调查,45.73%的老人经常或偶尔出现孤独感,老人也有精神诉求,也希望与他人交流,然而子女不在身边,他们就少了最佳的倾诉对象,如果有人能够陪他们聊天,可以适当地减少其孤独感。陪同聊天服务主要是为了帮助老龄群体舒缓情绪,排遣孤独感,或通过其他陪伴方式满足老人的心理需求。
老龄群体选择法律咨询服务和婚介服务这两项服务的比重相对都较小,主要与他们的观念有关:首先老人的法律意识并不高,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也不是很关心,所以选择此项服务的比重并不高。调查表明,目前有37.16%的老人处于独身状态(包括已婚丧偶、离婚和从未结婚三种状态),可是选择婚介服务的老人只有0.48%,可见老龄群体认同老人再婚这一现象的比例并不高,虽然婚介服务可以帮助老人找到一个伴,缓解老人的孤独感,但是老人晚年再婚的意愿并不高,该服务所占的比重也就很低了。
总体看来,合肥市居家养老群体的需求呈现以下特征:首先,特困低保老人、独居老人和孤寡老人是主体,其中女性远远高于男性。在几大类社区服务中,“医疗保健服务”、“生活照料”、“应急救助”三个基本层次服务的需求量最大;而老龄群体对居家养老中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较低。由此可见,社区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体提供服务时应该有所侧重。
其次,虽然医疗保健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和应急救助服务是不同老年群体的主要服务需求,但是由于老龄群体在性别、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以及与子女距离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他们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具有差异性:较之男性老年人,女性老年人有着更多的服务需求;需求层次与年龄呈负相关,即年龄越大其基本层次的服务需求越大,年龄越小其高层次的服务需求越大;需求层次与收入水平则呈正相关,即收入水平越低的老年人的基本层次需求量就越大,收入水平越高的老年人的高层次需求量则越大;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凸显的差异在于精神慰藉和法律维权服务方面,受教育程度越高,其需求则越弱;健康状况处于中间状态的老年人需要更多的服务;有子女就近照顾的老人对社区服务需求较弱,而没有子女或子女不方便照料的老人有较多的社区服务要求。
为完善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体系,合肥市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力量来推动社区服务的发展,与此同时,培育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为居家养老群体所提供的社区服务中来。培养一支高素质多层次的社区服务队伍,针对居家养老群体的特点,按照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为不同群体的老年人量身定制差异化服务。
[1]贾雪华:北京市空巢老人养老需求与养老方式实证研究——以朝阳区为例[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
[2]邬沧萍、穆光宗:中国人口的现状和对策[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
[3]王美景: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的社区养老服务研究——以苏州市平江区L社区为例[D].苏州大学,2012.
[4]苏珊·特斯:老年人社区照顾的跨国比较[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
[5]王锦成:居家养老:中国城镇老人的必然选择[J].人口学刊,2000.
[6]夏学銮:社区照顾的理论、政策与实践[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2).
[7]Community Aged Care Industry Policy Committee:Community Aged Care Industry Policy Environmental Framework[J].Environmental Framework,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