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蕾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时至今日,“网络问政”现象及其引发的社会效应已深入人心。自2008年“网络问政元年”的开启,学术界对其关注度也持续走高。然而,就此展开的相关探讨终不可离开概念的基石,故明确网络问政成为夯实研究的必然之选。
何为网络问政?纵览近年来学者研究,虽对此众说纷纭,但也大同小异。关于网络问政内涵,学界大都将关注点放在对其主体的辨别上。依据研究视角的差异,可分为三种代表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网络问政是公共行政主体通过网络途径就政务情况向民众征询意见的活动过程,其中的公共行政主体即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①由此,其主体有且只有公共行政主体一家。第二种观点认为,网络问政是公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实现参政议政的新型民主形式。②无疑,其是以民众为出发点,坚持民众的问政,而排除了公权力主体。第三种观点则摒弃了前两者的“单一论”,亦是为多数学者所认可的,即网络问政一方面指网民通过网络渠道对公共政策、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提出质疑、建议以及发表评议,另一方面指领导干部借助网络平台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批判建议、汇集民智的执政过程和行为。③
对于涵义的辨析,上述三者以行为主体作为思考的出发点无可厚非。但若仅停留于主客体的鉴别上,未免有忽略整体之嫌。网络问政作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问答活动,其涉及因素远非主客体两者。因此,笔者将从词组拆解着手,理清其基本构成,欲求还原真实的网络问政。
解析内涵可先将词组进行拆分重组,并从中找出潜含的基本要素,故将网络问政首先拆分为“网络”与“问政”两词。
对于网络,《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做出如下解释:网状的东西;由若干元器件或设备等连接成的网状的系统;由许多相互交错的分支组成的系统;特指计算机网络。④显然,这里探讨的网络应是计算机网络的简称。对其较为详细的解释是:一种用通讯线路把多台计算机相互连起来组成的系统。所连接的计算机分别装在不同地域和单位,网络可接上多个终端,且用户可达到资源共享。⑤由此可见,其一,(计算机)网络中最为核心的当属网络技术;其二,该技术又进一步营造出虚拟空间,即网络空间(赛博空间)。因此,网络问政中的“网络”需包含两大要素: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故“网络问政”一词暂可理解为在网络空间中借助网络技术的问政。
对于问政,又可拆分为“问”、“政”两字。“问”是动词,“政”就是所问之事,且“问”的方式不同,“政”的内容也有差异。“问”字存在如下解释:要求别人解答自己不知道或不明白的事;问候或慰问;审讯,追究;管,干预;向,跟。由于这里的“问”是动词形式,故除去介词的含义外,其余皆有可能。相较之下,“政”的内涵则复杂许多,但终归于一点即网络问政的内容。因此,透析网络问政内容则回答“政”的内涵。此外,我们可从“问政”中解读出五大问题——为什么问、谁来问、向谁问、怎么问以及问什么。这些都反映了网络问政的动因、网络问政的主客体、问政的方式以及问政的内容。由此,在对网络问政进行综合界定时,需包含上述五点内容。
以2001年湖南省红网创办的“百姓呼声”为始,到2003年深圳市市长于幼军与网友呙中校的“世纪对话”,2006年广东奥一网成立的“网络问政平台”,再到2009年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网站的成立,以及逐年上升的网络反腐、网络群体性事件来看,网络问政的主体只存在政府或网民两种可能性——既可以是网民问政,也可以是政府问政。当然,在网络问政的具体过程中,主客体位置并非绝然不变,两者地位也会在媒介作用下发生相互转换,即出现“主客二重”现象。
3.1.1 网络政府
诚然,我们需对网络政府和网民作进一步界定。首先,网络政府并非独立于现实政府之外而另存于虚拟世界的一套政权体系。其源于后者,且与之交相呼应。一方面,网络政府的出现除了简单的技术突破外,更强调政府为适应社会发展潮流,革新行政管理方式,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借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优化的初衷;另一方面,在探讨网络政府时仍需以现实政府为基础,万不能离开现实空谈虚拟,妄图就虚拟的网络政府如何有效管理虚拟的网络社会而作探究。其次,“政府”的涵义是经久不衰的议题,但学界普遍认可广义、狭义的“二分法”。结合网络问政实例,笔者认为这里的“政府”理应为广义政府,即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行使国家权力的公共机关。此外,鉴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网络问政的主体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政党因素,即出现党政共同问政的局面。
3.1.2 网民
对于“网民”,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的定义过于宽泛,因网民绝非简单的网络使用者。米歇尔·霍本曾提出“Net+Citizen”,认为网民是“非以地理区域为依据所形成的,具有社区意识且相互发生行为联系的一群网络使用者”。该定义虽突出网民意识的能动性,但缺少政治视角,故需进一步完善。
同网络政府一样,网民在本质上也是现实政治在网络世界的虚拟反应。作为网络人与现实人的结合体,网民首先携带着公民的烙印。现实中的公民在网络环境中,通过虚拟的、想像的再创造的结果,表达了现实生活中公民为表达一种探索新的身份特征的愿望。⑥其次,网民不同于公民。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既是法律概念又是政治概念,而网民在当前网络中的政治身份尚不明确,也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意义,故与公民存在一定区别。作为网络政治的主体之一,网民必以参与网络政治生活为充要条件。在网络问政的背景下,并非每一个网民都是网络问政的主客体。网民应特指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并以虚拟(真实或虚假)身份在网络上实现个人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的个体或群体。表现类型上,以网民数量为划分标准,除单个网民外,亦有因相似特征、共同爱好等而组成的网络共同体;以个人网络素养为标准,除了普通网民外,也存在网络政治精英即意见领袖。需注意的是,当政府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网络问政时,要考虑其是以何种身份、目的进入到虚拟世界加以辨别。
作为联系主客体的纽带,问政方式首先围绕“网络”一词。从抽象层面看,沟通途径为基于因特网协议的各种技术,如用于人际交流与传播的技术、数据浏览技术、广播电视传播技术等。具体而言,除了早期的论坛、电子信箱和留言板,技术的发展使得博客、QQ和MSN等即时通讯也大行其道,其中“微博”堪称新一代网络问政的利器。作为一种优选的问政途径,这与自身特点不无关系——内容短小、传播迅速、操作简单、互动性强等。总体而言,笔者认为:第一,任何基于网络平台且能达到目标的问政方法均可归为网络问政的具体途径,故网络问政的方式和途径应多样化。第二,网络问政方式不仅因问政主体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同,而且在同一时空下的网络问政方式也大相径庭。无论如何,每一阶段的发展应以某种问政方式为主、其他为辅并存发展。
所谓内容,应化为对“政”的解读。《当代汉语词典》将“政”字解释为政治;国家或政府某一部门管理的业务;集体或家庭的事务;姓。倘若仅以“政事或政务”来界定,未免过于宽泛。有学者在深思熟虑后认为“政”的要义“莫过于一是‘公’或‘共’,二为‘正’”。前者是指行政所推行、执掌的政事、政务具有政治、国家那种超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性”特质,后者是指与“公”、“共”即公共性特质内在联系并能外显的一种“德行”或“德性”。⑦由此观之,“问政”的“政”同行“政”和“政”治中的政也可一致,实为具有公共特质的公共事务。
上述较为抽象地剖析了“政”,对于问政的具体内容,以网民为发问者,存在微观问政、中观问政和宏观问政三类。微观问政多涉及发问者的个人利益,他们往往从局部角度提出问题、建议或投诉,且问题的解决只涉及少数人;中观层面的问政内容较有代表性,问题的解决存在行业性和普遍性;宏观问政则为脱离个体、脱离世俗的利益诉求,他们更关注社会的公共价值,欲意为更多人的利益而摇旗呐喊。相对而言,大多数普通网民的网络问政集中于与个人存在直接利益或重大关系的事件上,即以微观和中观层面的问政居多,而作为网络中少数意见领袖则会把个人目光放在宏观问政上。以政府为发问者,网络问政的内容有以下几种:政府官员表达态度,如官员网络拜年以拉近与网民关系;就社会某项决策、重大议题等公开征求网民意见,邀请网民参政议政;及时发布相关民生信息;问政内容不限,多为官员发起的在线交流,意欲接触网民,树立良好形象。
网络问政的动因可作目标理解。笔者认为存在为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和终极目标三类。短期目标为官、民两者各自发问的直接动因,或就某问题广征民意,或为表达个人政治诉求等,目标内容较为宽泛,但都围绕政治生活的细节问题。长期目标作为阶段性目标,是一段时间内短期目标的整体发展方向。由于其多涉及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多为政府考虑,因此具有战略意义,也是政府进行网络问政的主要目的。终极目标是指通过网络问政这一小步,逐渐并最终达到推动政治发展、社会进步的一大步。由于具体的网络问政一般不会以此展开,故其作为理论研究的目标而虚拟地存在。在逻辑关系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互为或共与终极目标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短期目标以长期目标为发展明灯,长期目标的达成又依靠诸多短期目标的不断实现,而两者又与终极目标共依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网络问政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具有公权力的网络政府或具有一定特质的网民借助多种网络技术平台进而实现各自问政目标并最终推动政治发展的互动问答过程。具体说来,以政府为问政发起者,其旨在了解民情、汲取民智,接受网民监督并达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以网民为问政发起者,其旨在反映问题、建言献策并监督政府。
严格意义上讲,一个完整的网络问政需要网络政府、网民、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四因素且缺一不可。这里,我们试论一种情况,若政府和网民以网络身份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交流,即当两者脱离虚拟空间和网络媒介时,该如何判定?譬如,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政府网民见面交流会,虽是脱离了虚拟空间的政治活动,但鉴于在此类活动的前期准备中存在网络问政的可能性:如政府通过网络召集、筛选网民,或被选网民源于在虚拟世界发表了含金量较高的观点,进而引起政府部门重视。因此,可将其看作网络问政的变体形式。
传统的政治参与即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参与,通常是指普通公民借助一定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权力体系或重大公共政治活动的行为。网络参政可视为传统政治参与在新时期的延伸与拓展,实为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它与传统政治参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参与主体上,传统政治参与主体主要是普通公民,而网络时代下的政治参与主体既具有传统意义上实际的公民特质,又带有现代意义上虚拟的网民身份;参与目标上,两者无本质差异,均指向国家政权系统及其决策、政策,或言公共政治生活;参与形式上,网络时代下的政治参与形式和手段发生根本性变革,不再完全依赖人为的组织手段,更多借助技术实现政治参与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因此,网络参政是指发生在虚拟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特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选举、网络对话和讨论、与政党及政界人士和政府进行政治接触以及网络政治动员等一系列政治参与活动。⑧
两者的共同点,首先在于共有的“网络”二字。这说明在进行网络参政或网络问政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均为虚拟世界中的网络技术,因而皆具灵活、便捷、互动、低成本的特质。其次,结合发展背景,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两者都是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由于公民意识增强附以科技的独特优势,使虚拟世界与现代民主产生碰撞、擦出火花的结果。最后,从追求目标看,网络问政或网络问政都潜含着对政治发展中民主、和谐、公正等目标的追求,同为政治现代化的表现。
关于两者间差异。鉴于当前学界对网络参政主体的理解排除了政府官员或专门的政治职业者,仅指普通的公民或网民,故行为主体的不同是两者最鲜明的区别。此外,从活动形式看,网络问政偏重主客体之间的互动问答及彼此间的相互作用,而网络参政更强调参与者单方面行为的压力和影响。诚然,学界常将两者混用,认为网络问政就是网络参政,或网络问政寓于网络参政中。学术的严谨却提醒我们,只有当网路问政出现“民问官答”的情况,网络问政才有可能与网络参政划等号。因此,两者看似相同实为不同,本质上都是独立个体,但存在重叠部分。
【注释】
①陆传照.网络问政的开启及对问政者的角色考验 [J].探索,2012(5).
②王水兴.网络问政:本质、意义及实现途径[J].廉政文化研究,2010(2).
③郭芙蓉.论网络问政的兴起及其理性限度[J].中国青年研究,2010(9).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2:1345.
⑤董大年编.现代汉语分类大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印书馆,2007:658.
⑥李斌.论网络政治中的政治主体[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⑦乔耀章.从治民到官民互治——行政现代化历程分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2).
⑧李斌.网络参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