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正义与政治文明建设

2014-03-11 18:42:43赵异
延边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初级阶段公平正义恩格斯

赵异

(中共延边州委党校,吉林 延吉 1330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也就是说,不同的社会阶段,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容是有区别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当前我们所坚持维护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它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完全公有制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区别于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平正义呢?搞清楚这个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

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1.1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对事物的肯定维度与否定维度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具有鲜明的对事物否定维度的理解。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一系列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分析了劳动异化的原因、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合理性等问题,科学地阐释了资本主义灭亡和无产阶级胜利的历史必然性,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消灭私有制,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在《<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指出: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截然相反”。他所理解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否定劳动的异化、消灭私有制、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全人类的自由解放,使人成为人是马克思恩格斯毕生的追求。这一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事物从否定维度理解的重要体现。

对事物肯定维度的理解虽然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并不占主导地位,但也是这一伟大思想的必要环节。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事物的否定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马克思辩证法思想中,否定维度、否定环节与肯定维度、肯定环节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否定理解居主导地位、肯定理解居次要地位。在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论述中,马克思在对阶级社会从否定维度进行思考的同时,也肯定了这一社会暂时存在的可能性。“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也就是说,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当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分别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时,也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生产力的发展。“两个绝不会”理论同样表达了马克思对社会存在肯定维度的理解。“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是对事物肯定维度思考和否定维度思考的辩证统一。之所以如此,有两个方面原因:其一,马克思所理解的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也就是说,在辩证法的质量互换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三大规律中,从本质上讲,最强烈体现批判性和革命性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其最根本规律;其二,由于他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使然。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无产阶级革命不断高涨的时期,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可克服的矛盾、揭示资产阶级必然灭亡、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时代使命必然要求那个时代的哲学家主要从否定维度思考人类解放事业。

1.2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正义思想是对社会存在否定维度思考为主、肯定维度思考为次的双重维度的辩证统一

在讨论社会公平正义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从否定方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予以激烈批判。例如,他们深刻分析、批判了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合理性、非正义性。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暂时的相对的公平正义性。例如,马克思肯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的分配”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在表达社会存在通过自我否定而发展这一维度的同时,通过分析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社会经济结构的“适合”“适应”二维护社会寸关尺相对稳定。也就是说,在社会公平正义观上,马克思、恩格斯同样是主张对社会存在以否定维度思考为主的否定维度和肯定维度思考辩证统一的观点。

如何用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正义思想指导今天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活动呢?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因此,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根据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具备的历史条件来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正义理论。

1.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和社会特征

什么是社会公平正义?尽管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公平正义,但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内在价值。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历史阶段的公平正义总有一些共同特征。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人类获得了自由解放的时代,该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展了的形态,充分展示公平正义的一般特征。共产主义社会是怎样一种社会?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这一描述中,我们可以获得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两点理解:

其一,就社会发展而言,自由高于平等。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中,“自由”直接体现在字面上,“平等”体现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也就是说,同样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的自由。为什么社会发展以自由为主?一方面,从逻辑上讲,平等是自由的衍生物,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平等不过是自由的平等。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事实来看,一般而言,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居于决定性地位,而自由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

其二,社会公平正义描述的是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德国古典哲学开创者康德认为,“正义(权利)是对于每个个体的人的自由的限制以便使得个体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相一致(因为只有在普遍的法则之下这才是可能的。)”康德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主要强调自由,其次是平等。马克思、恩格斯在扬弃前人公平正义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公平正义思想。

什么是社会公平正义?由上文可知,在康德、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正义主要指的是自由,而从社会意义上讲,自由无非是每个人自由地发挥自身的潜能,追逐财富,因而自由可以集中体现为效率。公平,其英文表达是fairness,词源是fair,是集市和交易的意思。我们知道,在集市和交易活动中,平等是其最基本的特征,因而公平在严格的意义上指的是平等。在经验的物质生活中,平等常常表达为公平。因平等所表达的意义较严格,在超验的政治生活领域中,使用平等较公平更为恰当。因此社会公平正义可以理解为平等和自由,或公平和效率,其中,公平居第一位,效率居第二位,这也是从公平正义角度来理解社会。若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理解社会,则整个社会发展应是效率居于首要地位,公平居第二位。社会发展与社会公平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一般而言,社会发展处于支配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关于分别从公平正义与社会发展角度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是一致的。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重大课题。在西方世界众多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中,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理论影响最大。罗尔斯的社会公平正义思想的主要观点是:“a.每一个人对平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一种平等的要求,而这种体制与所有人的同样体制是相容的,b.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职位和公职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符合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

如何理解罗尔斯社会公平正义思想?这需要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认识开始。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社会分裂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两大领域。市民社会是利己主义的领域,以个人财富、个人利益等为根本追求,体现为效率最大化原则。政治国家是类生活领域,以公共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体现为公平最大化原则。政治国家表现为手段,市民社会表现为目的。表面上,政治国家是为全体市民服务的工具,实质上,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政治国家不过是资产阶级维护其剥削、统治的工具。人民生活在被剥夺的异化的痛苦的不公正社会中。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充分的公平正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理论,我们来分析罗尔斯社会公平正义思想。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第一原则主要是针对政治国家领域而言,它主张在宪法和政治活动中实现平等最大化、自由最小化目标;他的第二个原则主要是针对市民社会领域而言,它认为,社会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社会的不平等必须要能够保障每一位社会成员,特别是最低收入者的最大利益。我们看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主要是在谈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这种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有助于促进每个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发挥自身能力。在公平的权利、机会、规则下,每个人,特别是私有财产拥有者以及能力较强者,在拼命追逐利益过程中,生产出大量产品,获得巨大收益。社会公平正义成为促进社会效率的手段。我们注意到,罗尔斯社会公平正义首先主要着眼于社会平等,其次关注社会发展效率。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平正义呢?

从所处的历史条件出发,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我们可以指出三点:

其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更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存在着原则区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生产资料尚不能实行完全的公有制,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尚存在一定的冲突、矛盾。源于私有制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尚未完全弥合。而且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角度来看,我们并不要求改变现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而是制定反映、适应这种所有制要求的制度,并在执行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发展。因此,现阶段公平正义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不同的。尽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但已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全体劳动人民占有社会的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力。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矛盾不再那么尖锐。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基本上实现了统一,社会为个人提供了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大地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人与人之间实现了基本平等。

其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的自我肯定活动。逻辑上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也可大致上划分为两大领域:即政治生活领域和物质生活领域。在政治生活领域中,平等最大化是其最高价值追求;在物质生活领域中,以效率最大化为其最高价值追求。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在社会发展、每个人自由发挥自身能力所要求、许可限度内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者平等水平。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就是利用社会公平正义所营造的统一和谐环境及其所激发的创造活力,每个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发展互为前提。一般而言,社会发展是目的,社会公平是手段。从这种意义上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社会的自我肯定。

其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肯定维度为主的肯定维度和否定维度的统一。由于社会主义中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有力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应:(1)以对社会存在的肯定维度为主,而以否定维度为次;(2)这一工作又必须在以社会的自我否定为主、自我肯定为次的大前提之下开展,及社会发展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并且,在现阶段,应以第(1)方面为主导、以第(2)方面为次,通过长期发展,待到社会生产力达到发达水平,才能否定消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实现完全的公有制,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公平正义。

2 当前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

2.1 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理论为指导

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理论依据。一方面,我们要运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制定、修订更多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的法律、法规,保证每一位公民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平等、统一;另一方面,在司法、行政和守法环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每一位劳动者的自由、平等、安全,保障每一位劳动者自由地发挥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并能实现“各得其所”;并采取措施防范社会出现两极分化,对高收入者可以高额税收,对低收入者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维护社会最大限度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2.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举措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应主要在两个环节中开展工作,即物质生活领域、政治生活领域。物质生活领域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应采取哪些具体举措?上文已经指出,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物质生活领域中的最高价值追求是效率最大化。正如太极图中所表达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一样,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领域也是效率与平等的统一体,其中效率占主导地位、平等占次要地位。也就是说,效率存在于效率与平等的张力关系中,效率与平等互为前提,平等是效率的界限,效率是平等的界限。效率的最大化不是无止境的。效率最大化的界限是平等的最小化。当效率不断提高、社会财富分配出现严重不均时,社会不平等达到最大化时,社会将出现不稳定,甚至动乱,而影响劳动效率的发挥,这时,社会效率已超越其最大限度,社会应适度降低劳动效率,并相应适度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水平,以维护社会稳定。

平等是效率的前提,现阶段,在物质生活领域应如何维护劳动效率所要求、所许可的最低限度的公平正义呢?第一,继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水平,从而激发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第二,不断提高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水平,保障多劳多得,公平地增加社会和每个人的财富。第三,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打击特权行为,确保每一位公民每一项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第四,坚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原则,以保障每一位劳动者平等参与社会物质生产的权益,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第五,加大民生工作、社会保障工作力度,使社会公平程度达到劳动效率要求、许可的程度。民生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是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社会福利的事业。这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也是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为维护社会统一、稳定所必须承担的工作。

当前,“兼顾效率与公平”和“更加注重公平”要求主要是针对对收入分配领域而言的。就整个社会而言,并不是说效率与公平被置于同等地位,而是要求我们兼顾这两个方面,使效率与公平达到各自最合宜的程度,实现效率最大化与公平最大化的平衡,使社会既统一、和谐,又充满生机活力。平等与效率的矛盾是在生产力水平尚未高度发达、生产资料尚未完全公有化的条件下产生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程度不断提高,效率与公平的紧张关系将不断缓解。最低限度的平等将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提高其平等程度。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必然消灭私有制,实现自由与平等的辩证统一。

政治生活领域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民在政治生活领域主要从事立法和公平地参与政治活动。政治生活领域作为每个人的公共事务领域,代表每个人的普遍利益,是真正的社会领域。因此肩负着维护社会共同体统一合作的任务。而平等是维护社会统一的最基本手段。因此,在该领域,平等是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最大限度维护立法、政治活动的公平性,维护社会统一、协作,在现代社会中,最有效的方式是民主制度。通过民主制度、民主活动可以较充分地反映民意,反映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要求,将这种要求上升为国家法律、政策,并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行政等活动的公正性。要更大限度地发扬民主制的效用,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公民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实现。在政治社会领域也同样存在平等与自由的张力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在该领域的最理想状态是平等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猜你喜欢
初级阶段公平正义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代诗歌创作再评价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色彩的堆积——迈克尔·托恩格斯作品欣赏
少儿美术(2020年6期)2020-12-06 07:37:14
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观察与预见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人大建设(2018年11期)2019-01-31 02:40:52
基于语料库的初级阶段泰国学生“把”字句习得考察
多元智能理论对制定初级阶段对外汉语教学培养方案的启示
文学教育(2016年18期)2016-02-28 02:34:51
关爱弱势群体 维护公平正义
遵循法治 促进公平正义
浙江人大(2014年2期)2014-03-11 20:16:39
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不能立即搞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由来及其历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