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朋军
完善粮食补贴机制的几点建议
●严朋军
对种粮农民给予“三项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一条有效途径。但在政策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许多弊端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加以改进、创新、完善。
(一)粮食补贴面积核实难
虽然上级文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粮食补贴面积统计、核实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粮食补贴面积进行核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核实面积非常困难。按要求农业部门负责粮食补贴面积的核实和汇总工作,但在乡镇一级,农业部门往往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因人员偏少,乡镇政府往往将这一任务交给乡镇财政所唱“独角戏”,而乡镇财政所经农村税费改革和机构改革后,人员也非常有限,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既繁又杂,无法做到对千家万户粮食补贴面积分季节、分作物进行逐户核实。正因为上述因素,有的村将非粮面积当粮食面积进行申报,还有的虚报和夸大粮食面积,虽然面积进行了公示,即使不公平,但大家都享受到了补贴,一般都会选择沉默。
(二)粮食补贴的科目过于繁多
以湖北省天门市为例,有五项农作物(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玉米)享有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其中:水稻有三项补贴,即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小麦有三项补贴,即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良种补贴;油菜有一项补贴,即油菜良种补贴;棉花有一项补贴,即棉花良种补贴;玉米有一项补贴,即玉米良种补贴。因科目设计太繁多,不直观,不便于群众熟悉与理解。
(三)粮食补贴政策不科学
出台粮食补贴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增大种粮面积,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种粮。但在补贴品种上又对其它经济作物,如棉花、油菜进行了补贴,且补贴标准太低,根本不起任何作用,与补贴的初衷不符。
(四)“三项补贴”资金进卡时间不同步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按农户上年种植的小麦和水稻面积为依据,下一个年度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商贸科分配)。而良种补贴资金是按农户当年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当年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农财科分配)。
(五)“三项补贴”资金补贴方式不科学
“三项补贴”资金均按农户种植面积给予补贴,没有种好与种坏的区别,没有产量高与产量低的区别,没有体现与补贴之间的关联,导致“种好种坏一个样、产量高低一个样、补贴标准一个样”。
(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标准过低
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与国家补贴政策形成“剪刀差”,对农民增收作用不大,已经部分冲抵了农民得到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两者相抵,农民享受的补贴政策日益弱化。
(七)“三补”政策落实操作程序过于繁琐
在面积申报、资金发放、资金支取这三个程序中,第一个(面积申报)和第三个(资金支取)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而第二个程序(资金发放)中补贴资金公示这个环节没有必要,因为补贴资金打入“一本通”后,乡镇财所对每个农户发放了《补贴通知书》,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所在村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领取部门等。
(一)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共同核实粮食补贴面积
每年在夏粮和秋粮收割之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分别组织蹲村机关干部、包村财政专管员、村组干部一道对所在村粮食种植面积采取入户调查、田间察看、邻里访问的方式进行核实,要求农户在分户明细表上进行签字,然后由蹲村机关干部、包村财政专管员、村组干部在分户明细表上进行审批把关。
(二)简化粮食补贴科目,整合粮食补贴资金
一是将补贴科目分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太细太繁琐,老百姓难以理解,操作起来不方便,解释起来过于复杂,应将粮食作物多个补贴科目和资金整合为一个科目和资金进行补贴。二是补贴资金分两次发放(良种补贴当年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次年发放),既加大了工作量,又增加了老百姓领款的次数,应在当年(10月底)将种粮面积一次性统计申报,当年(12月底)将补贴金额一次性计算、一次性给予补贴。
(三)调整粮食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粮作物的补贴力度
对不属于粮食作物(如油菜、棉花等)不给予补贴,将原有的这块补贴资金转移到对种粮作物的补贴之中。为了消除“种好种坏一个样,产量高低一个样,补贴标准一个样”的弊端,除对一般种粮农民给予粮食补贴外,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流转种粮大户,额外再按种粮面积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四)完善粮食补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
补贴面积申报、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支取等各个环节,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该细化的细化,该简化的简化。如在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环节中,补贴资金公示程序完全没有必要,原因有两点:第一,补贴资金是根据补贴面积乘以补贴标准计算得来的,而补贴面积已经在申报程序环节中予以了公示;第二,补贴标准是固定的,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本通”后,乡镇财政所对每个农户发放了《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农户姓名、所在村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五)整合其它支农资金,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财政对“三农”投资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如农业、水利、水产、农机、畜牧、国土、交通等,造成资金投入条块分割,分散零乱,应由政府牵头,在财政和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整合部门资金,集中实施,大力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鼓励土地向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从而推动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粮食稳定的目的。■
湖北省天门市九真镇财政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