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霞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基础,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标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也是科学文化普及的阵地、地域文化传承的驿站、艺术成果展示的殿堂和群众文艺活动的乐园。提升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影响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是满足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的必然之举。河北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在硬件建设方面,近年来,河北省各地规划建设了一批集游艺娱乐、休闲健身、公益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景观、文化广场,为城镇居民提供了广阔的公共文化空间。全省11个设区市都建有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每个县(市、区)都拥有文化馆、图书馆,有条件的市县还建设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大部分乡镇和社区建成了文化站、文化活动室。据统计,全省目前共建有各级公共图书馆164个、各级群艺馆和文化馆17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088个、村文化活动室13150个、乡镇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600余个,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在软件建设方面,主要是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目前,河北省共建成各级中心(技术平台)和基层服务点5万余个,其中包括1个省级分中心、11个市级支中心、172个县级支中心、700多个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49000多个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服务网络架构。整合、购买、自建数字化文化资源20TB,形成了包括图书期刊、舞台艺术等适合农民浏览的分布式文化信息资源库群。
在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全省各级群艺馆、文化馆(站)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送文艺辅导和农村文艺辅导基地创建等活动,几年来培训业余文艺骨干30000余人次,为基层培养了一大批文艺人才,使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并成功打造了一批群众文化品牌,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唐山)评剧艺术节、河北梆子艺术节、太行文化节、长城文化节、彩色周末、“太行情·老区行”文艺巡演、燕赵少年读书活动、高雅艺术下基层、文艺百花乐万家等活动在群众中具有广泛影响,群众参与热情高涨。例如,仅2005~2010年全省各地就举办“彩色周末”系列活动各类大型广场及专题文艺演出近4万场次,参演人员近40余万人次,吸引观众5000多万人次。省心连心艺术团足迹遍及河北省136个县(市),每年为农民群众免费演出100多场,直接观众达300多万人(次),被誉为活跃在燕赵大地上的“文艺轻骑兵”。而依托各级图书馆举办的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每年吸引全省数十万名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级文化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创作了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近年来,河北省群众文艺创作精品迭出,在历届文化部群星奖评选中,共获得金奖52个、银奖33个、铜奖45个、优秀奖51个。
表1 河北省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与全国文化事业经费平均值的对比表
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保护,包括各类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对古籍的整理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要内容。在古籍保护方面,河北省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保留了大量的文化典籍。据统计,河北省公共图书馆收藏古籍近60万册,善本3万多册;高校系统图书馆收藏古籍32万余册,善本5000余册;博物馆系统也有2万余册古籍。近年来,河北省对古籍文献的整理和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依托省图书馆成立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并由河北省图书馆牵头,全省11家市级图书馆联合编辑了《河北省图书馆馆藏古籍目录》和《河北省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目录》,以省图书馆为首的全省11家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联合书目数据库建设已全部完成。省文研所的“定州汉简”、唐山市丰润区文研所的“契丹小字藏”、河北大学元刻明修儒学典籍等5种古籍被列入了国务院颁布的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在遗产保护方面,河北省全面完成了全省非遗普查,共摸排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万余条,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890项;全省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17项、省级非遗项目400项,11个设区市和172个县(市、区)全部公布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依托“文化遗产日”,每年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连续举办了三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先后实施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鸡鸣驿城保护、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此外,自2008年开始,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河北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尽管河北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特别是个别县(市)和乡镇在认识上偏重经济建设,没有把文化建设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去认识,“一手硬、一手软”或“嘴硬手软”,没有把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城镇面貌大变样”工作中,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没有实行先建后拆或拆建同时进行,新建设居民小区没有完全配套建设社区文化中心。
虽然河北省文化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欠账过多、人头费增长消耗、政策不到位等原因,全省的文化事业投入仍在低水平运转,多年来一直居全国后列。如表1所示,2008年河北省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为7.36元,列全国最末位;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0.28%,也是全国倒数第一。2010年,河北省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为9.78元,仅为全国文化事业经费平均值的40.6%。财政对文化事业单位的补贴科目种类和标准是多年前确定的,已不适应文化事业的发展。许多基础性建设工作难以开展,普遍存在设施设备缺乏和简陋落后的问题,各级图书馆图书购置费、博物馆文物征集费、群艺馆文化器材购置费短缺,综合服务功能受到制约。如表2所示,河北省公共图书馆虽然藏书总量居全国第15位,但是人均藏书量和人均购书费却居全国后列。
表2 2008年公共图书馆主要指标情况
表3 河北省各市公共图书馆对比一览表
表3、表4说明了河北省各市图书馆和群艺馆的建设状况及其差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唐山市图书馆和唐山市群艺馆,两馆规模不仅达不到国家标准,而且落后于省内部分兄弟市,更不用说与省外发达地区相比。按照服务人口,唐山市图书馆人均藏书应在0.8册以上,目前只有0.23册。各县(市)区图书馆人均藏书应在0.9册以上,目前只有0.1~0.4册。唐山市图书馆2008年、2009年图书购置经费只有50万元,而石家庄市、廊坊市图书馆从2005年开始购书经费(不含报刊和电子资源购置费)就在100万元以上,2010年达到150万元以上。虽然唐山市图书馆2010年的图书购置费大幅增加,但仍然低于石家庄、廊坊和秦皇岛三市,与唐山市在全国、全省的经济地位很不相称。
表4 河北省各市群众艺术馆场地面积对比表
虽然近年来河北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依靠力量,基层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还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队伍数量不足。一些地方的文化馆、图书馆人员编制过少,难以有效完成培训基层文化队伍、辅导群众文艺活动、发展文化志愿者、组织大型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难以有效适应节假日不休、延长开馆时间和实施免费开放以后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的需要。例如,唐山市图书馆目前只有从业人员48人,但全馆有15个对外服务窗口,其中5个服务窗口只有1名工作人员,至少缺专业人员10人。而青岛、大连、厦门等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均在130~160人之间。唐山市各县区图书馆人员总数为124人,其中人数最多(15人)的为古冶、丰润、唐海、遵化,最少的开平区图书馆只有3人。一些地方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没有足额配备专职人员,普遍缺编空岗、专干不专。加上基层文化工作者待遇偏低、人心不稳,明显影响到基层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队伍结构不合理。以唐山市为例,2010年唐山市图书馆有48人,其中中级职称14人,高级职称10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50%,这一比例低于邯郸、秦皇岛、廊坊、邢台四市(见表5)。而唐山各县(市)区图书馆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从业人员中所占比例除玉田为100%外,其他均在13%~67%之间。学历结构不尽合理,图书情报信息人才不足,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人才短缺,不能适应图书馆现代化管理服务的需要。虽然多年来文化馆注重业务学习与专业培训,队伍专业素质较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编剧、编导、舞台艺术、音乐影视制作、文化学术研究人才短缺和人员老化问题日益显露。目前,在县级图书馆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在12%~67%;图书情报信息人才不足,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图书馆现代化管理服务的需要。
3.培训不到位。虽然各地加强了对专职文化队伍的培训,但对兼职队伍的培训却差强人意。而对专职队伍来说,虽然培训次数不少,但培训质量不高,专项业务工作培训多、系统综合培训少。很多地方没有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师资安排比较随意。受经费等条件限制,基层培训难以聘请到高水平的专家,自身培训力量又不足,导致培训内容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强,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4.鼓励文艺创作和扶持人才方面的政策不一。截至目前,唐山市还未设置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或基金,没能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影响了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而石家庄、邯郸、张家口、承德均有相关文艺创作奖励机制,其中“石家庄市文艺繁荣奖奖励办法”、张家口“文艺繁荣奖”、邯郸“文艺振兴奖”已经实施多年,效果很好。
推进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是现代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衡量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极为重要的指标。因此,河北省各级政府在推进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康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具备和强化以下几个意识。
1.责任主体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精神,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文化发展规划,列出发展重点;将文化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扩大政府文化自助和文化采购;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评价一个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确保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文化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
表5 河北省主要城市图书馆从业人员职称比较表
2.服务意识。应进一步树立公共文化服务“以人为本”的理念,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要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3.合力意识。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文联、作协、记协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4.创新意识。要注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机制方法创新研究,如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联络员制度等,实施责任联动和组织保障机制、经济补偿和典型激励机制、全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机制等。创新方法,更多地引领和提供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文化服务,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公共文化设施是各级文化部门培训文化队伍、组织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阵地,是传承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提升城市品位的显著标志。满足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必须以健全完善的文化设施网络做支撑。应坚持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健全完善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制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发展规划。河北省文化主管部门应与各市结合,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资源状况确定本地主体文化形象和风格,按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性质、功能科学谋划其在未来地区发展进程中的布局,建立资金投入、土地预留等方面的有效保障机制,把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列入本地城镇化建设目标考核范围,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随着本地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套建设,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网络。
2.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把新建或改扩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同时要增加维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专项经费。应大幅度提高图书馆、博物馆购书费和文物征集费,确保到“十二五”末人均文化事业费和人均藏书量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充分发挥民间力量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政府投入主导、社会各方参与、企业公益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加强对原有公共文化设施的保护。一个城市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反映着一个城市的历史,更蕴含着城市的文化和承载着百姓的记忆。原有公共文化设施确需拆迁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应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坚持先建后拆或拆建同时进行,拆建所需费用由造成拆建的单位承担。对于剧院等建筑结构复杂、消防安全水平要求高的文化设施,必须科学选址,科学建设。
4.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满足人们就近、便捷地获取文化服务的需求,各地除建设大型文化设施外,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一批规模适当、布局合理、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县(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完善乡镇、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使各级各类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相互配合,发挥最大效用。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网络文化服务,组建全省图书馆联盟。要加强完善省群艺馆、河北文化艺术中心、省美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省科技馆新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
各地文化部门要着重从落实人员编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队伍培训等方面入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1.加大对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考核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应把文化事业发展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落实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地方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大指标权重。对基层文化队伍人员编制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
2.赋予文化管理部门一定的人才引进和管理自主权。文化工作专业性很强,应通过毕业生分配、举办定向群众文化艺术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和文化事业单位未聘人员以及从获得社会艺术考级相应资格的优秀年轻人员中视情录用等方式,为基层配备业务人才。要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有序流动,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上来。
3.加强对现有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岗位培训。要建立健全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机构的工作岗位规范,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要建立健全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通过办培训班、挂职锻炼、远程培训、送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等多种办法,加强对现有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应大规模轮训全省乡镇文化站长和基层专兼职文艺骨干。
4.发展壮大业余文化队伍。要制定政策,建立文化志愿者的选拔、培训、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民间艺人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成为专业文化队伍的有益补充,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业余文化队伍。
只有加快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才能为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1.发展壮大优势文化产业。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档次、壮大实力”的原则,以文化创意为核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用品设备生产等重点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抓好品牌策划、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和品牌保护,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更多的“河北创造”,力争每个设区市有一个特色优势文化产业、一个知名文化品牌。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5%。
2.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要实施“数字化引领、结构化升级”工程,加快发展文化创意设计研发、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生产、传播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发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与工业、农业、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提高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通过教育培训、语言推广、研究资助、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等方式,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打响“河北文化周”等文化品牌。
3.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推动作用。应启动财政、税收、金融、国有资产、国有土地等方面的主导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用地、用电、用水、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激励,吸引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兴办文化产业。各级财政应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研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1]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文化文物统计资料(2008)[Z].
[2]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9、2010)[Z].
[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