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所/许”式表量词探源

2014-03-06 12:10
语言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量词表达式形容词

冯 赫

(山东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济南 250100)

魏晋时期以后汉语里陆续出现了“多许”、“少许”、“久许”等一系“X许”结构形式的词,此前的东汉汉译佛经里已有“X所”结构形式的“少所”。因为这类词都表示数量,并且均由形容词充任的 X成分与“许”或者“所”构成,所以本文统称之为“X所/许”式表量词。学界对于这类词的历时状况及其源形式研究不多,本文从历时演变角度加以考察,重点讨论这类表量词及其构词成分“许”与“所”的源形式。

一 “多许”、“少许”、“少所”、“久许”

“多许”与“少许”相对,“多许”表示不小的量,“少许”又作“小许”,表示不大的量。“少所”近似“少许”,仅见于汉译佛经。“久许”也表示较大的量,但“多许”与“少许”是表示空间或者事物的量,“久许”是表示时间的量,“多许”、“少许”、“少所”的X成分是物量形容词,“久许”的X成分是时量形容词。

(一)“多许”。“多许”在南北朝时期的本土汉语文献与汉译佛经里都可见到。例如:

1) 命骑追之,已觉里。(《世说新语·假谲》)

2) 我今独自不能淹消食金。(阇那崛多《佛本行集经》,页839下)

3) 若不能办钱物,则汝自然不离家居。(阇那崛多《佛本行集经》,页863中)

4) 集聚阎浮檀金,造作女形。(阇那崛多《佛本行集经》,页864上)

“多许”通常做名词修饰语,表示不少的量(含空间单位数量与事物个体数量)。此外,还偶尔可见重叠形容词的“多多许”,属于“多许”的强调式:

5) 才既不长,于荣利又不淡,直以真率少许,便足对人。(《世说新语·赏誉》)

(二)“少许”。“少许”表示不多的数量,始见于晋代,后来不仅比“多许”更为常见,而且到现代汉语里仍然使用。晚唐五代时期出现“小许”,意义、功能与“少许”没有差别,应该是“少许”的方言变体(南方系方言)。比较“多许”而言,“少许”、“小许”的功能更多样化,可以单独使用(做宾语),也可以做体词、谓词修饰语。例如:

6) 其可解分明者耳。(《抱朴子·黄白》)

7) 倾身营一饱,便有余。(陶潜《饮酒诗》)

8) 人饷魏武一桮酪,魏武啖。(《世说新语·捷悟》)

9) 今缘急事,欲往江南行李。(《敦煌变文·伍子胥变文》)

10) 贪嗔痴慢,谄诳邪伪,覆藏其中,未曾改悔。(《敦煌变文·维摩诘经讲经文》)

11) 但言行录上有,不多,不见有全部。(《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12) 垢染之纤瑕不污,尘翱之难沾。(《敦煌变文·维摩诘经讲经文》)

13) 师曰:“若是佛法,我这里亦有。”(《祖堂集·鸟窠和尚》)

14) 乃求种粮,一入深幽更不再出。(《祖堂集·大梅和尚》)

正因为“少许”表示数量,所以后来它的后面又出现数量形容词“多”、作“少许多”,这就显性地表明了“少许”表示的是“数量(多少)”,“多”具有数量标记的性质。例如:

15)金银,却着这些价钱准折。(《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城下奉使录》)

(三)“少所”。东汉以后汉译佛经里另有“少所”,有的与“少许”相同。例如:

16) 歌颂。(竺法护:渐备一切智德经,493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译经有的“少所”更近于“很少…”。例如:

17) 阎浮利人少.所.信佛,信法信比丘僧者少少耳。(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页432下)

18) 譬如地出金银,处出耳。如是,须菩提!人随般若波罗蜜法教,学。譬若,须菩提!

(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页465上)

这类“少所”均构成“少所(N)V”,表示“很少(N)V”或“很少有(N)V”,如:“少所信佛”即“很少信佛”,“少所人随般若波罗蜜法教”即“很少有人随般若波罗蜜法教”。

(四)“久许”。“久许”产生于晋代,表示不少或者很多的时量。与“多许”句法功能不同,“久许”均独立做谓语或谓词修饰语。例如:

20) 女出食谷,初小腹痛、呕逆,乃习。(《抱朴子·对俗》)

21) 夜三更有叩门者,,闻里有人应云……(刘义庆《幽明录》)

22) 与力士斗甚苦,乃得上屋上,而死。(《世说新语·方正》。刘注引《裴子》)

与表示多量的“多许”有形容词重叠式的“多多许”平行,“久许”也有重叠形容词的“久久许”,“久久许”也是“久许”的强调式:

23) 觉。(《真诰·握真辅》。引自魏培泉2004:111)

二 “X所/许”表量词以及“许”、“所”的源形式

分析表明,“X所/许”表量词的X项都是数量形容词(物量或时量),并且是这些词的主要语素,性质明确。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关键问题是:“X许/所”表量词以及其中的“许”、“所”的源形式到底是什么。

(一)学界已有的观点与问题。学界对“X所/许”表量词源形式的关注虽然不多,但已有的观点不应忽略。胡敕瑞(2002:116-118)提出:随着表处所的“所”向“许”发展,其他如表约数以及“少所”、“几所”的“所”也变成了“许”;表处所的“许”与其他的“许”,“只是词形相同,意义上没有关系,所以应是同形类推”。魏培泉(2004:328)则举“所”字结构“少所V”、“多所V”的例子,认为:“‘少所’后来似乎成为独立的词组,可以作宾语或定语,后又转成‘少许’的形式”。不过又说明:“‘少所’是否由‘少所V’而来还不能确定,它也可能是呼应‘几所’而产生(虽然‘几所’的‘所’之来源仍需解释)”。可见,胡敕瑞先生主张“少所”变为“少许”是“同形类推”,“所”、“许”并不存在意义上的联系;魏培泉先生推测“少许”或者由“少所V”结构的“少所”转成,或者因“呼应‘几所’而产生”。

冯赫(2012)表明,处所词“许”是“所”的非自由变体,两者是一个语素,作为处所词“所/许”的演变衍生形式,表量词“少所”、“少许”等的“所”、“许”也是同一个语素,由“所”到“许”的变化不是“同形类推”的结果。同时,表量词“少所”、“少许”与问数词“几所”、“几许”的“所”、“许”都存在意义与历时演变的联系,“少所”、“少许”并非由呼应“几所”、“几许”而产生。语言意义的表达是陈述(存在)在前,对存在的询问在后,问数的“几所”、“几许”是基于“X所/许”表数短语或词汇的陈述性表达而形成的(有关“几所”、“几许”以及“诸许”、“些子许”等,参看冯赫 2012)。另外,表量词“少许”、“少所”、“多许”与“所”字结构“少所V”、“多所V”的“所”也没有源流关系。

(二)“X所/许”表量词与“所/许”的源形式。上文说过,“X所/许”表量词的X项都是数量形容词,其中“少”、“多”与物量有关,“久”与时(时间)量有关。由此可以透过词形的表象,从结构式的角度探究“X所/许”词汇的构成以及“所/许”的源形式,即由“X所/许”词汇X项都是数量形容词的事实,可以推测X项的源形式与数量范畴有关。

经历时考察与分析,可以知道“X所/许”词汇的源结构是汉语历史上的“X所/许”数量表达式。“X所/许”数量表达式是由数量结构或数词充当的X成分与“所/许”构成的结构形式,“X所”数量表达式形成于汉代,“X许”数量表达式魏晋以后较多可见。例如:

24) 父去,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25) 率取妇者即弃去,更取妇。(《史记·滑稽列传》)

26) 河东北界人呼小石甖受曰服匿。(《汉书·苏武传》“赐武马畜服匿穹庐”颜师古注引晋灼)

27) 结营穿堑,去虏一。(《后汉书·皇甫张段列传》)

28) 以大绳贯之,又以木锸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29) 汉家君天下年,恩泽深渥,兆民戴之来久。(《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

30) 食顷,吐出虫,赤头皆动。(《三国志·魏书·方技传》)

在“X所/许”数量表达式内,X项是数量结构或数词,“所/许”是同一个语素的不同形式、表示以X为参照的数量范围。由于X项表示数量,而数量有时并不能够或并不需要具体或精确的定量,而是体现为数量“多”或者“少”的性质,这时数量范畴就转移到与数量有关的性状范畴(数量→数量多少),“X所/许”数量表达式的X项、即数量结构或数词就由数量形容词所取代,从而形成了X项是数量形容词的“X所/许”式词汇的“少所”、“少许”与“多许”、“久许”等。不过,与数词、数量结构性质不同,数量形容词本质上是一种形容词,它仅仅表示数量的多寡而不能表示具体的数量,由“X所/许”数量表达式演变为“X所/许”式表量词,原本在“X所/许”数量表达式内表示数量范围的“所/许”,到“X所/许”式表量词内就成为词的后附成分,同时也就失去了在“X所/许”数量表达式里表示以X为参照的数量范围的功能。因此,“X所/许”数量表达式是“X所/许”表量词的源形式,作为“X所/许”表量词附加成分的“所/许”来自“X所/许”数量表达式表示数量范围的“所/许”。这种由“X所/许”数量表达式到“X所/许”式表量词的演变,可以概括为由数量范畴到性状范畴的转移。

与“X许”表量词“少许”、“多许”、“久许”源自“X许”数量表达式平行,汉译佛经“少所”的源形式则应该是“X所”数量表达式。不过,由于译经的“少所”多出现在“少所(N)V”句式里,这种表面形式的相似性的确容易使人认为表量词“少所”的源形式与“少所V”结构有关。“少所V”、“多所V”结构的例子如:

31) 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史记·礼书》)

32) 欲为一切人作本,多.所.度脱。(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页227)

33) 谚云:见,怪,睹馲驼,言马肿背。(牟融《理惑论》)

“少所V”、“多所V”的“少所”与“多所”虽然也含有量的表示,但其中的“少”与“多”具有动词的性质,而且“所V”表示转指,因此从结构以及语义关系来看,由“少所V”、“多所V”很难演变为具有纯粹表量功能的“少所”、“少许”或者“多许”等。此外,“所”字结构的“所”在汉语历史上始终都没有产生“许”的变体,但“X所/许”表量词的后一成分先有“所”后有“许”,据此可以确定“X所/许”表量词与属于“所”字结构的“少所”、“多所”没有来源关系。

还能够说明问题的是,前引东汉支娄迦谶《道行般若经》的表量词“少所”,三国吴支谦《大明度经》出现的对应译词是“少”,东晋姚秦时期昙摩蜱与竺佛念《摩诃般若钞经》和东晋后秦时期鸠摩罗什《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出现的对应译词是“少”或者“少所”,唐玄奘《大般若波罗蜜经》出现的对应译词是“少”或者“少许”。显然,不仅由“所”字结构的“所”没有“许”的变体可证明译经表量词“少所”与“少所V”无关,而且“少所V”的“少所”在意义、功能上与数量形容词“少”也并不对应。这可以说明,就表面形式分析,表量词“少所”是数量形容词“少”后出现“所”构成;从历时变化角度看,则是东汉支娄迦谶至东晋时期鸠摩罗什等译经的“少所”,到唐玄奘的译经中成为了“少许”。早期译经表量词“少所”用“所”,体现了其源形式、即汉语“X所/许”数量表达式早期是“X所”的语言事实。因此,译经表量词“少所”来自“X所/许”数量表达式“X所”一系,而与“少所V”结构没有来源关系。译经表量词“少所”也呈现出不同于本土汉语“少许”的功能,这可能是译经者的语言习得因素导致的汉译不完全符合汉语演变特征或规律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少许”、“少所”、“多许”、“久许”一类“X所/许”表量词来源于“X所/许”数量表达式。据冯赫(2012、2013),“X所/许”数量表达式表示数量范围的“所/许”的源形式,是“X所/许”空间表达式里表示空间范围、即处所词的“所/许”。汉代以前用处所词“所”,魏晋时期以后“所”的非自由变体“许”产生,才形成与“X所”平行的“X许”空间表达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X所/许”空间表达式表示空间范围的“所”、“许”,自然也就出现“X所/许”数量表达式表示数量范围的“所”、“许”两种形式。译经表量词“少所”是基于当时“X所”数量表达式而产生,本土汉语“X许”表量词用“许”而不用“所”,则是南北朝时期以后“X许”数量表达式已经流行的反映。

【附记】本文据作者博士学位论文部分内容改写,感谢曹广顺、杨永龙、赵长才诸师的指导!

冯赫 2012 《汉语空间词“所/许”历时演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

冯赫 2013 “X所/许”约量表达式与“所/许”的历时考察,《汉语学报》第4期。

胡敕瑞 2002 《〈论衡〉与东汉佛典词语比较研究》,巴蜀书社。

胡敕瑞 2010 组合、聚合关系与词义的衍生及阐释,《汉语史学报》第10辑。

魏培泉 2004 《汉魏六朝称代词研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Miller, George A. and Philip N. Johnson-Laird 1976Language and Percep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vorou, Soteria 1994The Grammar of Space.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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