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宝 俊
(中南民族大学 图书馆,武汉 430074)
“德”是中国思想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意义范畴,尤其在古代儒家思想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战国楚简中,表示“道德”意义的“德”是一个十分常见的高频词,仅见于郭店楚简(下文简称“郭店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下文简称“上博简”)的就有130余例①郭店简“惪”出现了67次,见张守中《郭店楚简文字编》第141页;上博简(一)至(五)“惪”出现了50次,见李守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五)文字编》第481页。上博简(六)“惪”出现了14次,上博简(七)“惪”字未出现,上博简(八)“惪”出现了3次。。但是战国楚简中的“德”,却没有写作通用字形“德”的。除极少的写作从“德”的省形“()”和变形“”外,其他全都写作没有“彳”符而从“心”符的“惪()”,也有的偶然写作从“心”的“悳”。楚简从“心”的“惪”、“悳”与从“彳”的“德”是什么关系?它经历了怎样的形义演变过程?它在楚简中的出现反映了什么社会意义?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下面列举战国楚简中具有代表性的“德”字字例以示其形:
上博简《孔子诗论》第5简 #上博简《子羔》第6简 #郭店简《五行》第21简 #上博简《用曰》第3简 #郭店简《缁衣》第5简 #郭店简《六德》第23简 #郭店简《成之闻之》第6简 #包山简第169简 #上博简《曹沫之陈》第3简 #上博简《三德》第22简 #包山简第245简 #信阳一号楚墓遣策第7简 #天星观一号楚墓遣策简 #新蔡葛陵楚墓乙四第49简 #上博简《周易》第28简:惪()
郭店简《语丛三》第26简 #郭店简《语丛三》第54简:悳
包山简第84简 #包山简第85简 #范家坡二七号楚墓第27简:()
信阳一号楚墓竹书第7简:
在这些字例中,表示道德意义的“德”,分别写作“惪”、“悳”、“()”、“”几种形体。其中的“直”,写作有“”形的“”的共有4例,仅见于郭店简《语丛三》中的第24、26、50、54简。换言之,郭店简《语丛三》总共出现了 4例道德之“德”,全都写作有“”形的“悳”,这可能是书写者个人的原因。楚简写作“()”的也不多见,写作“”的仅见1例。最常见的形体是写作从“直”、从“心”的“惪”。
楚简诸种“德”字形体中“直”的写法也不一样。有的写作“目”上有一竖的“”,与甲骨文“直”字写作“”(乙四六七八)、“”(佚五七)相同;有的写作“目”上有一实心或空心椭圆形点的“”、“”,与金文“直”作“”(《恒簋》)形的右部相近;更多的是写作“目”上为一“十”形的“”,这就是后来“直”字的直接源头。在《说文解字》中,只有“”字而没有“直”字。《说文·部》:“,正見也。從從十從目。”段玉裁注:“謂以十目視,者無所逃也。”段氏因为没有见过殷商甲骨和战国古文,所谓“十目視(隐)”乃据后起小篆字形立说,不足为信。商承祚先生认为,“直”字在甲骨文中写作“”,“象视线平直之形”,段氏“其说附会”①见商承祚《甲骨文字研究》下编,引自李圃《古文字诂林》第九册第1002页。,是很有道理的。从历史渊源来看,楚简“惪”字上部的“直”继承了甲骨文、金文几种不同的形体:有的沿袭了甲骨文从“目”从“丨”的写法,写作“”;有的将“”上的竖笔“丨”写成椭圆形,变形为“”、“”;有的将“”、“”上部的椭圆形再向左右延伸,则讹变为“十”形的“”。即如徐中舒先生《甲骨文字典》所说:(直)“从目上一竖,会以目视悬(悬,悬锤),测得直立之意。金文作(恒簋),竖画已讹为,小篆乃讹为十,与十由丨讹为十同。”②见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385页。而楚简“”、“”中的“”,盖由“德”字初文“徝”中的“彳”旁讹变而来,而非《说文》训为“象曲隐蔽形”的“”。即如郭沫若《卜辞通纂》所指出的:“由金文德字若悳字观之,则古文字直字仅作若徝,无作者。小篆从盖从彳形之讹矣。”③引自李圃《古文字诂林》第九册第1002页。值得注意的是,在楚简中“直”单独为字时都写作有“”的“”,作“”、“”、“”诸形,与作偏旁时多无“”有所不同,而且“”在楚简中多用作“德”字,如郭店简《唐虞之道》第7简“世亡(德)”、第17简“今之弋于(德)者”、第20简“上(德)受(授)贤之胃(谓)也”、第20-21简“上(德)则天下又(有)君而世明”。而楚简表示“正直”、“曲直”意义的“直”,却又不写作“直”,而写作《说文》“”的古文“”,作“”、“”、“”诸形。如郭店简《老子乙》第 14简“大(直)若屈”、郭店简《五行》第 33-34简“(中)心辩肰(然)而正行之,(直)也”、郭店简《缁衣》第3简“情(靖)共尔立(位),好氏(是)贞(正)(直)”、上博简(一)《緇衣》第2简“静龏(恭)尔立(位),(好)氏(是)贞(正)(直)”。楚简“”用作“”,而“”又用作“德”,这种形义的错位,印证了楚简中表示“道德”意义的“”,乃是源自于商周甲骨金文“德”的初文“徝”;而《说文》“”的古文“”,也从楚简“”用作“”得到了证明。
下面略举郭店简和上博简中“惪”字辞例以明其义:
郭店简《老子甲》第33简:“含惪(德)之厚者,比於赤子。”今按:今本《老子》作“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
郭店简《老子乙》第11简:“上惪(德)女(如)浴(谷),大白女(如)辱。”今按:今本《老子》作“上德若谷 大白若辱”。
郭店简《缁衣》第12简:“《寺(诗)》员(云):‘又(有)惪(德)行,四方(顺)之。’”今按:今本《诗·大雅·抑》作“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郭店简《缁衣》第23-24简:“倀(長)民者(教)之以惪(德),齐之以豊(禮),則民有懽(歡)心。”今按:今本《礼记·缁衣》作“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
郭店简《五行》第1简:“(仁)型(形)於內胃(謂)之惪(德)之行。”
郭店简《性自命出》第27简:“其出內(入)也訓(顺),司其惪(德)也。”今按:包山楚简第62、169简有“司惪”一词,为楚国职官名,源于西周所设“司德”官职。
郭店简《六德》第1简:“可(何)胃(谓)六惪(德)?聖、智也,(仁)、宜(義)也,忠、信也。”
郭店简《语丛三》第24简:“(義),惪(德)之也。”整理者注:“裘按:‘’疑當讀為‘盡’或‘進’。”
上博简(一)《孔子诗论》第24简:“后稷之见贵也,則以文武之惪也。”
上博简(二)《鲁邦大旱》第2简:“不智(知)型(刑)与惪(德)。”
上博简(三)《周易》第28简:“不縆(恒)丌(其)惪(德),或丞(承)丌(其)(羞)。”今按:本句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恒卦》作“不恒亓德,或承之羞”,今本《周易·恒卦》作“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上博简(四)《曹沫之陈》第3简:“此不贫于(美)而(富)于惪(德)与(欤)?”
上博简(五)《季庚子问于孔子》第3-4简:“敬城(成)亓(其)惪(德)以临民。”
上博简(六)《孔子见季桓子》第21简:“君子(?)(紀)而立仔,保(慎)亓(其)豊(禮)乐。”整理者濮茅左注:“‘’,亦作‘憄’。《五音集韵》:‘憄,施也。’读为‘德’。”今按:楚简的“(憄)”跟《五音集韵》的“憄”是同形字,意义无关,《五音集韵》不足为据。“”字或隶作“”,应是“徳”字的简写。这种写法的“”在楚简中还见于包山二号楚墓第84简“膚(盧)人之州人陈”、第85简“㝒公讼宋”,和江陵范家坡二七号楚墓第27简“以为妾”,这些“”都用作人名,无从知义。“”字中的“值”与西周早期《德鼎》铭文“(德)”字略同,当是“”字的省形。“()”当是“德” 字的省形。
上博简(八)《子道饿》第2简:“(偃)也攸(修)亓(其)惪(德)行。”
在上引郭店简和上博简辞例来看,“惪”在简文中读为道德、德行之“德”,殆无疑义。
从“德”和“惪”形义演变的历史来看,据孙海波《甲骨文编》著录,在殷商甲骨文中,“德”字除1例写作从“行”的“”(甲二三〇四)外,其他的均写作从“彳”的“”(戬三九·七)、“”(粹八六四)、“”(乙三七五)、“”(前七·七·四)等,很显然这些字都应隶作“徝”。甲骨文没有出现“心”符的“德”,而甲骨文中的“徝”又未收入《说文解字》。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指出:“”、“”等字“从彳从,即直字,……可隶定为徝。徝字《说文》所无,見于《玉篇》:‘徝,施也。’甲骨文徝字又应为德之初文。金文德作(《辛鼎》),与甲骨文徝同,后增心作(《毛公鼎》),即为《说文》德字篆文所本。《说文》‘德,升也。’为后起义。”①见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卷二,第168-169页。注:关于“徝”“德”中的“直”,吴大徵《说文古籀补》谓是“相”字:“德从彳从从心,,古相字。相心为德。得于心则形于外也。”林义光《文源》卷十认为是“循”的本字:“悳,……从从心,者循之本字。心之所循为也。”孙诒让《名原》认为是“省”字:“考金文、字恒见,皆当为省字。……古文惪当从心从省,盖以省心会意。”郭沫若《金文丛考》亦认为“省”字:“德字始见于周文。……殷彝无德字,卜辞亦无之,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以等字为德,案实字也。……于文以省心为德。……金文惪字罕见,凡道德字均作德。……通观诸(金文“德”)字,盖实是从若,从心,者巡省之本字也。是则古人造字实以省心为德。”引自李圃《古文字诂林》第二册第472-473页。在殷商卜辞中,“徝”多用作动词“得”和“巡视”等义②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云:“德,得也。故卜辞中皆借为得失字。”引自李圃《古文字诂林》第二册第472页。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卷二第169页“徝”字[释义]:“一、循行察视。二、祭名。”,尚未发现有用作“道德”之义的辞例。但从字形结构来看,“徝”应是“德”的初文、古字,“德”是“徝”的增形后起字、今字。南宋金石学家、文字学家薛尚功在其《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十一分析金文“”字时说:“德字从彳,而此器从辵,盖德出于道。从辵亦篆籀之本意。”③引自李圃《古文字诂林》第二册第471页。薛氏“德”出于“道”的解释颇耐人寻味。南宋理学家朱熹也认为“德,是行其道而有得於心”④见《朱子语类》卷三四。,恐怕也不仅仅是根据义理所做的解释。所谓“道德”、“德行”为古今恒言,“德”、“道”、“行”三字均从表示行走意义的“辵”或“彳”,显示“德”与“道”、“行”有某种意义的关联。“德”的古字作“徝”,本义当指人的行为举止所体现的品行,与“心”相对而异。金文《师望鼎》“克明厥心,哲厥德”,《蔡侯钟》“既聪于心,诞中厥德”,均将“德”与“心”相对;而《诗·邶风·雄雉》“百尔君子,不知德行”,《诗·大雅·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诗·周颂·敬之》“示我显德行”,均将“德”与“行”联言,都可证明“德”的本义不从“心”、重“心”而从“彳”、重“行”。然而“德”与“行”合言之虽为一词,对言之却内外有别。郭店简《五行》开宗明义阐述了“德”内而“形”外的区别:“五行:(仁)型(形)於内胃(谓)之惪(德)之行,不型(形)於内胃(谓)之行;义型(形)於内胃(谓)之惪(德)之行,不型(形)於内胃(谓)之行;豊(礼)型(形)於内胃(谓)之惪(德)之行,不型(形)於内胃(谓)之行;智型(形)於内胃(谓)之惪(德)之行,不型(形)於内胃(谓)之行;圣型(形)於内胃(谓)之惪(德)之行,不型(形)於内胃(谓)之行。”《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三行教国子,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礼记·表记》孔疏:“德在于内,行接于外。”都强调了“德之行”与“行”的区别,即体现于内心道德的是“德之为”而不源自于内心道德的是“行之为”。正是这种“德”内而“行”外的区别,就构成了后来在古字“徝”上添加“心”符而写作“德”的语义基础。
到了两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金文中,据容庚《金文编》编录,“德”字仍有少量的写作从“彳”的“徝”。如西周早期周成王时《德方鼎》铭文“王易(赐)徝(德)贝廿朋”,字作“”(人名);《叔德簋》铭文“王益叔徝(德)臣侄十人”,字作“”(人名);西周中前期《辛鼎》铭文“氒(厥)家雍徝(德)”,字作“”。“徝”字又简写“彳”符为“亻”,写作“值”。如西周早期《德鼎》铭文“王易(赐)值(德)贝廿朋”,字作“”(人名)。除此之外,两周金文中的“德”字,大都在“徝”字上增加了“心”符,写作“德”、“”、“”、“惪()”诸形。从“心”的“德”字最早见于西周成王时期《何尊》铭文“唯王恭德裕天”,字作“”;西周康王时期《盂鼎》铭文“秉于文王正德”,字作“”。其后如周穆王时《班簋》铭文“允哉!显唯敬德亡攸违”,字作“”;西周中期《师望鼎》铭文“克明厥心,慎厥德”,字作“”;春秋时期《秦公簋》铭文“穆穆帅秉明德”,字作“”;战国秦国石刻《诅楚文》“靈德”,字作“”;战国齐国铜器《陳曼》铭文“齐陈曼不敢逸康,肇堇(勤)经德”,写作“”。“德”字又省“彳”为“亻”,写作“”,如西周《王孙钟》铭文“诞永余(德)”,字作“”;晋国廿一年《相邦冉戈》铭文“坏(德)”(地名),字作“”;战国楚《鄂君启节》铭文“如馬如牛如(德)”,字作“”,通“犆”或“特”。“德”字又或变更形符“彳”为“辵”①古文字“彳”、“辵”义近形符互通,如“后”又作“”、“”又作“返”、“”又作“从”、“得”又作“”。,写作“”,如《王孙钟》铭文“惠於政(德)”、“诞永余(德)”,字作“”;《弔(叔)家父匡》铭文“哲(德)不忘”,字作“”。“德”字又或省去形符“彳”,即为“惪()”,最早见于西周《赢靈德壶》,字作“”、“”②见容庚《金文编》第110-111页。,其字上部与金文其他“德”字中的“直”写法不全相同,应是“直”的变异。在两周金文近百例表示“道德”意义的“德”字中,大多写作“德”,写作“惪”的较少见。
到战国时期,从出土文献来看,“惪”字与“德”字并用,“惪”字的出现频率明显增高,并大大超过了“德”字的使用频率。在郭店简和上博简130余“德”字辞例中,除个别写作“(德)”外,其余的全都写作“惪”;在目前所见所有楚国出土文献中,写作“”的不过数例,个别写作“”,其余的也都写作“惪”。可见“惪”是战国楚地流行、通用的写法。从“心”的“惪”字除大量见于战国楚简外,还见于三晋中山王墓铜器铭文《大鼎》“敬(顺)天惪(德)”、“侖其惪(德)”、“寡人庸其惪(德)”、“以明其惪(德)”,《方壶》“隹(唯)惪(德)民”、“是又纯惪遗(训)”,字作“”;《圆壶》“惪(德)行盛往”、“先王之惪(德)弗可复得”,字作“”。这些辞例中“惪”的意义非常明确,都是道德的“德”。三晋《侯马盟书》出现“”诸形的“惪”字 40余见,除用作人名外,多用作道德之德。此外还有三晋铜器《令瓜(狐)君嗣子壶》铭文“承受纯惪(德)”,字作“”;齐国《陈侯因钟》铭文“答扬厥惪(德)”,字作“”,燕国玺印“武城惪(德)垍”,字作“”,等等。可见“德”由“形于外”向“形于内”的转变,在战国时期已经完成,而且不仅限于楚国。
在战国“惪”字盛行的同时,“德”字及其变体“”和简体“”,以及源自甲骨文的“徝”,也见于战国秦、楚、晋、齐各国。如秦陶487“杨氏居赀五德公士契”,字作“”。楚国铜器《王孙诰钟》和《王子午鼎》铭文“惠于正(德)”以及信阳一号楚墓竹书第5简“君子之(德)”,均写作“”。三晋《侯馬盟書》九二·三四七写作“”(人名)。齐国铜器《陳曼》铭文“齐陈曼不敢逸康,肇堇(勤)经徝(德)”,写作“”。
从“心”的“惪”字见于许慎《说文·心部》:“惪,外得於人,內得於己也。从直从心。”这是表示“道德”意义的本字。而“德”字见于《说文·彳部》:“德,升也,从彳,惪声。”其训“升也”的意义本与“道德”义无关。然而从甲骨、金文的形体和演变来看,应当是先有甲骨文“徝”字,然后金文增加“心”符作“德”,“德”又省去“彳”符作“惪”。“徝”、“德”、“惪”形音义均同源,都是“道德”、“德行”的“德”,是“道德”之“德”在不同时期的繁简异构。因此,“惪”字的字形结构,应是“从心,从徝省,徝亦声”,而非《说文》所说的“从直从心”;“德”是“徝”的后起增形字,字形结构应是“从心,从徝,徝亦声”,而非《说文》所说的“从彳,惪声” 。郭沫若先生在《青铜时代》一书中指出:“德字照字面上看来是从徝(古直字)从心,意思是把心里放端正,便是《大学》上所说的‘欲修其心者先正其身’。”其说甚确。《说文》训“德”为“升”,其义于出土文献无证,传世文献也无确诂。古音“德”字属于端母、职部,“升”字属于端母、蒸部,语音相近,许慎训“德”为“升”,也许仅仅是声训而非义训,其义理解为指人的品性提升也未尝不可。后世学者多拘泥于《说文》“德”字从“彳”之说,理解为表示上升的“升”,似有未当。
在先秦古文字“德”一系列的形体变化中,由殷商甲骨文从“彳”、“直”声的“徝”,演变为两周金文从“心”、“徝”声的“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形义变化环节,尤其值得重视。它意味着殷商时期注重外在形象、行为规范的“徝”,到了西周春秋时期,已经上升为注重抽象、内化的意识形态之“德”。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观念变化。台湾学者刘翔指出:“德字不见于殷代卜辞而大量出现在西周以后的金文。……这一史实殊値重视。”刘翔认为,殷人祀鬼尊神,先鬼神而后礼法,先天事而后人事,推行的是神权政治。周革殷命,总结殷朝灭亡之因,认为“有殷受天命,……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周书·召诰》),因而反殷道而行之,制定、推行礼法制度,尊礼尚德,先人事而远鬼神,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敬德”、“明德”、“慎德”、“用德”观,重视端正心性的“德”性修养,从“心”的“德”字“在周初金文中始见,充分说明它是殷周之际社会大变革的历史产物。”①见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第95、96页。这一分析很有道理。至春秋战国时期,西周制定的一系列礼法制度崩溃瓦解,道隐德衰,儒家兼济天下的宏愿无法实现,退而求之于身,德性修养再一次成为战国儒家尤其是思孟(子思和孟子)学派追求的境界。在楚简中如此高频出现而且普遍写作没有“彳”旁、只有“心”符的“惪”字,这种选择应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在那时,本为从“心”、从“徝”的“德”字,人们可能已经像后世许慎一样,误以为是从“彳”、“”声之字,表示“升也”或其他与“行走”相关的意义,因此表示精神意识范畴的“德”字,就去掉了表示“行走”意义的“彳”旁,只写作“惪”。或者自甲骨文“徝”而来的“德”字,在楚人看来只是表示“形于外”的“行为”之“德”,不足以涵盖“诚于中”的心性之“德”,因而楚人——至少是楚简的书写者,为表现和重视心性之“德”,就普遍写作无“彳”而有“心”的“惪”,表示此“惪”乃是“心之行”,以示与“为之行”的“德”相区别②《说文》“惪”段玉裁注:“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清)邵瑛《说文解字群经正字》“惪”字下曰:“据許义则內得于心曰惪,发扬于外曰德。……惪從心,故主內得于心。德从彳,故主发扬于外。今俗统作德,而惪字但为古文矣。史汉多作惪,注家但以惪为古德字,而亦不知剖別也。”。。
两周金文还出现了从“言”、“徝”声的“”,见于西周宣王时期《史颂鼎》铭文“史颂穌”,字作“”;以及从“言”、“惪”声的“”,见于春秋晚期《蔡侯申钟》铭文“诞中爵德”,字作“”。前者将“德”字中的“心”换成“言”,后者将“德”字中的“彳”换成“言”,这当是“德”字语义的进一步拓展,由“正行”、“正心”扩大到“正言”,形成“心”、“言”、“行”三者的对立统一。而自秦汉以后,“德”字覆盖了“惪”、“”、“”诸字的语义领域,先秦古文字中对于心性、言、行之德的刻意区分就随着文字的更替而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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