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雪花,柯远扬
(1.福建师范大学 人民武装学院;2.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德治国的理念不断发扬光大,并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彰显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治国理念的坚定与理性。中国共产党法、德并重的治国方略,从理论上克服了儒家重德轻法、法家重法轻德的传统失误,是在对传统德治思想批判继承基础上的超越与升华。在中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史上,孔子的德治思想承前启后,自成体系,成为传统德治思想的核心,对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今天,“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而道德能量的凝聚是推助“中国梦”实现的精神动力,因此,继续深入探讨孔子德治学说的相关问题,不仅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而且兼具迫切的实践价值。
何谓“德治”?笔者认为,“仁学”既是完成理想人格的道德学说,又是治国的政治学说,而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德治,即以德治国。德治的“德”字,在甲骨文中由“得”来代替,“得”字作贝解,意为走在路上拾到了一个贝(古时货币),有收获之义,后引伸为“品德”,它与希腊文arete意思非常接近,是指一种成长于自身的东西。清人吴大澂认为,“德”就是“相”字,相者,辅也。德者辅行也,有帮助之义。它是人的行动基础,或者说是主体性的原则。[1]
明确了“德治”的概念之后,继而就探讨孔子德治学说是怎样形成的。历史证明,任何学说的产生,“它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源深存在经济事实中。”[2]孔子德治学说的产生,固然有其春秋时代深刻的历史背景,但也与前人相沿的思想资料密不可分,只要我们认真查阅《尚书》的有关篇章,也就逐渐明白了。
远在殷商时代,古人就有了“德治”、“保民”思想的萌芽,商王盘庚说:“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至于婚友,丕乃敢大言汝有积德。”(《商书·盘庚上》),意为贵戚大臣若能去掉私心,把迁都的好处给予百姓,惠泽亲戚朋友,才能够宣称你们积了德。又说:“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商书·盘庚下》),盘庚两次讲话,都强调“施实德于民”,这就是德治思想萌芽的有力证据。为了避免水患迁都保民,盘庚诚恳地劝告百姓:“明听朕言,无荒失朕命!呜呼,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保”,“视民利用迁”。(《商书·盘庚中》)
西周初年,周公目睹了“殷灭周兴”的全过程,特别是“牧野之战”,殷纣军队70万人“阵前倒戈”,成为殷纣灭亡的直接原因。周朝初定,周公又亲率大军东征,平定了管、蔡、武庚之乱。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促使周公对下层“民”之力量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认为桀、纣亡国主要决定于民而不是天,提出了“惟命不于常”(《周书·康诰》),“天不可信”(《周书·君奭》)的思想,天的被否定,就意味着民的地位进一步被肯定,这是周公基于客观事实认识的飞跃。
在对民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周公、召公等人把国家的兴亡归结于德和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把桀、纣的亡国,归结到对民不敬德,“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周书·召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尚书·蔡仲之命》),意为上天只辅佐有德之人,有德之人才能获得民的拥护。因此,周公一再强调要“敬德保民”,如在《周书·召诰》中说:“呜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王敬作,不可不敬德……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短短的一段话,反复提出“敬德”,可见对“敬德保民”的高度重视。之后,周公把先前由武庚统治的殷民封给武王同母少弟康叔(卫君),告诉康叔去卫的主要任务是“乃服惟宏王应保殷民”(《周书·康诰》),特别强调“不敢侮鳏寡”(《周书·康诰》),“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周书·梓材》),意思是对于鳏寡孕妇,即使是犯了罪,也同样要教育和宽容。如此治理殷民,就将“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周书·梓材》)在崇德的基础上,周初统治者并没有把“德”看成无所不能,周公又从“法”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明德慎罚”(《周书·康诰》),亦即要崇尚德政,慎用刑罚,二者为主与从的关系,即德主刑辅。
孔子是在周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他极其赞成与推崇西周传统的思想文化和制度,所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下引《论语》,只注篇名)在政治思想方面,孔子在殷代“敬德”、“保民”思想萌芽的基础上,又发展了周代“敬德保民”、“明德慎罚”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理念,强调施政要以道德教化为根本,而不应片面夸大刑罚杀戮的作用,这就是“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子路》)。季康子向孔子请教政治:“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颜渊》)说的都是为政要“道之以德”。孔子在《论语·为政》篇鲜明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道”,甲骨文为“道路”,引申为“导”,引导、诱导;这里的“政”,指狭义上的法制;两个“齐”字,都作整飭字讲;这里“格”字,有解释为“来”、“至”、“正”、“恪”、“敬”等,这些解释都未必符合孔子的原意。依《礼记·锱衣》篇载:“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这里的“遯”,通“遁”,即逃避之意,其反面的“格”则为亲近、归服、向往。据此,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把上文的“格”字解释为人心归服,如此,孔子原话的意思也就完全明白了,在他看来,治理国家,仅靠法治、刑罚来约束人的行动,只能威慑百姓不敢做坏事,却不能使之自觉不做坏事,如果用道德教化来诱导、教育他们,则可使百姓有知耻之心,自觉向善。显然,孔子并没有主张可以不要刑律和政法,在他看来,道德之于政法、礼制之于刑律,更容易获得民心,更容易获得长久有效的治国效果。因此,孔子认为德治、礼制是基本的和主导的,而刑罚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替代的手段而已,即“法治标”、“德治本”,这就体现出孔子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
“亚圣”孟子在“道之以德”的基础上,提出“性善论”、“民贵君轻”、“行仁政”等以民为本的思想。孔孟的德治思想经过后世儒家及宋明理学家的代代传承和发展,不断形成了我国古代相对稳固的德治传统,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孔子的德治学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奠定了儒家政治思想的根基。对孔子德治学说的主要内涵,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丁原明认为,孔子德治的内涵包括以德正己,以德利民,以德养廉,以德立公四个方面。丁冠之把儒家以德治国思想概括为以民为本与以孝为本,前者是为政之本,后者是为人之本;“仁”是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正官德是以德治国的关键;力行是以德治国的根本途径。[3]徐柏青认为,以德治国应遵循仁德的原则,贯彻爱人的思想,采取德政措施,做好富民、教民、取信于民[4],等等,虽然各方看问题的角度、侧重点不一样,但强调的德治思想实质基本上是一致的。笔者以为,孔子德治学说的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前述,孔子德治思想来源于殷周以来的思想精华,特别是周公“敬德保民”和“明德慎罚”的思想。周公强调“以德配天”,认为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为政以德”,唯有“敬德”,“明德”,王朝统治的才能长久。周公已明确把“德”作为统治的前提和基础,孔子提炼和发展了这个概念,并对春秋前期“仁”的思想加以取舍、综合,创立“仁”学,这是孔子的最大贡献。
何谓“仁”?众说纷纭。笔者认为,“仁”原是德的一种,是德的总称,它包括孝、悌、忠、恕、恭、宽、信、敏、惠、敬、无怨、先难后获等具体道德总则,缺了其中任何一德都不是仁的整体,必须众德毕集,而后始成其为“仁”。子思最早对“仁”做出训释,他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这是对“仁”人之为仁的标准、原则或规范说的。孟子则进一步解释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这里的“仁”是对人来说的,“人”“仁”合一,便是道,即“仁”为“人道”。“人道”犹言“人伦”,《说文》曰:“伦,一曰道也”,又《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这表明“仁”是对伦理道德的总概括,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总准则。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根据《论语》记载,可知孔子“仁”的本质属性就是高尚的“人性”,亦是具有人的社会性的,它体现出“仁”应具有个体和群体统一的特性。孔子“爱人”与“爱众”相结合的程度,体现出人性的高度。
“仁”作为一种人道,它超越一般的道德规范而具有本体的意义,“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尊者”(《礼记·礼运》)。同时它又是礼乐文化的基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如果为人而不“仁”,那如何能理解礼乐制度的本质内涵呢?而且,它统摄或派生其他诸德,同时又建立在其他诸德的基础上。总之,“仁”是孔子总括诸德的一种道德,是其他道德规范的根本,它是德性的基础,自然也是“以德治国”的思想基础,亦是德治思想的核心,人人都修身成仁,国家也就长治久安了。
经济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基础。道德的发展亦依赖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再好的“德政”都是一句空话,而经济发展的首要内容便是生产。殷周时代的君王早就把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做为治国的基础。盘庚说:“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商书·盘庚下》),其意是我不会任用贪财的人,只任用那些能养育民众,帮助民众谋生,使百姓安居之人。周公要求卫国的殷民,应该“纯其艺黍稷”,还要“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周书·酒诰》)。孔子丰富发展殷周重视发展经济的好传统,提倡“富之”,“富而后教”,把充裕的物质财富作为实施“德治”的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把经济和德治联系起来,并未孤立地讲德治教化。孔子认为为政的根本要务是解决民众的生活问题。子贡曾问治国之道,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将“足食”列为治国任务之首。子贡又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回答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雍也》)意为这些富民的统治者岂止是仁,简直是“圣”的行为了。
如何富民?孔子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使民以时”(《学而》)。孔子提出执政者要合理安排好农民的施役,爱惜民力,使之不误农时。二是“敛从其薄”(《左传·襄公十一年》)。孔子主张税收要以“中”为度,反对季氏聚敛、苛捐什税、控诉“苛政猛子虎”等等,孔子学生有若建议鲁哀公改变税制,恢复徹法十分税一,这些都体现了这种精神。三是“政在节财”(《史记·孔子世家》)。齐景公问治国之术,孔子明确提出“政在节财”,主张轻赋、去奢、从俭,特别是在灾荒之年,更应节用薄敛,实行宽惠的经济政策。
民本思想源于《尚书》所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意为民众是国家的基石,基石稳固了,国家才能安宁。孔子把殷周的民本思想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赋予“民”新的涵义,周公重民、保民,还只是把“民”视为一个被贵族阶层役使的低贱整体,与“人”不在同一个阶层,而孔子则进一步承认“民”是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的“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把这种独立人格和意志抬高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孔子仁学思想的核心是“爱人”,“爱人”的表现是由内而外,由近而远多层次的。“爱人”首先应关注人的生命权,“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乡党》),表明他对人生命的珍视。孔子将对人之“爱”超越家族界限,推向“泛爱众”的层面,只有“泛爱众”,才能“亲仁”,当然也只有达到“仁”的境界,才能有“爱众”之举。这种“泛爱众”的仁爱精神上升到政治领域的表现,就是“为政以德”。可见,“爱人”、“爱众”是德治的基本前提,亦是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石,谈论“德治”,要离开了“民本”,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
孔子的民本思想蕴含了爱民、重民、富民、惠民、利民、教民等方面。“所重,民、食、丧、祭”(《尧曰》),“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论语注疏·尧曰第二十》)重丧礼和祭祀,是教民以德。孔子十分赞赏子产“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的行为,认为只有爱民、惠民、利民才能得到百姓拥护。《为政》篇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国家的政治本于道德、合理、利民,则得民众拥护,统治者只有搞好德治,重视以德教民,就如众星拱北斗一样,才能把民众围绕在国家的周围。可见,“为政以德”的最终目的和落脚点不在统治者本身,而在于普通百姓。
在孔子看来,为政者的德行、品格、风范是“为政以德”的关键,为政在于正人,正人必先正己,只有已正,才能以“德”服人,这是政令通行、政治稳定的根本。孔子曾回答季康子问政:“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季康子又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子说:“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为政》)《子路》篇亦载:“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继而,孔子又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是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子路》)。“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孔子把官风与民风的关系比喻为风与草的关系,可谓言微义大,精妙绝伦。此两则,孔子进一步论述了上行下效的关系,上善则下善,上恶则下恶。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政治关系,首先是服从与被服从的权力制约关系,而不完全是上行下效的关系。
欲正己,必先修己。孔子在《宪问》中对执政者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修己”,即德行修养;二是“安人”、“安百姓”,即德治的本领,使臣民悦服。可见,修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百姓安居乐业,治国平天下,这是“德治”的实质所在。那么,“修已”要达到什么标准呢?孔子认为,为政者应遵守恭、敬、惠、义等道德准则来历练自己具备“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五种美德,修己之道为仁、智、勇,“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宪问》),不过,孔子最注重“德”之修养的两方面——“仁”与“礼”的修养。孔子认为,德治的最大隐患就是“德之不修”(《宪政》),一旦出现“德之不修”的状况,德治就会沦为没有约束的“人治”。应对“德之不修”最佳的对策便是法治,德治用于扬善,法治用于惩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既然德治注重领导者的个人品德,那么为政者尚贤重才至关重要。孔子认为,治国理政,君主选用人才是关键,所谓“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中庸》)为政者气量宽宏,慧眼识珠,任人为贤,这本身就是德行高尚的表现。仲弓曾问政于孔子,孔子说:“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子路》),明确提出治国要起用德才兼备的贤才,因为有德才之人能发挥出强大的正能量,“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为政》)为政者若选用有德才之人,不仅会使邪恶者归于正直,还会得百姓拥护。反之,则会失信于民。
孔子的德治学说,经济上重视富民,教育上重视教民。孔子到卫国去,见这个国家人口众多,冉有问:“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孔子所说的“教”,指的就是道德教化,道德教化是以“德”、“礼”为核心内容,通过运用道德、礼教的教育方式或手段,来约束或引导社会成员,从而使社会形成一种符合统治者意图的风尚或风俗,以稳定民心,巩固统治。著名孔学专家骆承烈指出:“道德教化是一种精神的约束力量,它是调节乃至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和谐关系,维系社会存在的一种重要的精神手段,如所谓‘美教化,移风俗’,‘教化成而习俗美’等等”[6]。孔子主张的“教”,通常是指整个的社会教育,教化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内容和形式都远远超出一般学校教育的范畴。
孔子以“仁”、“礼”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特别重视道德教化,他要求全体社会成员要做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其中“道”、“德”、“仁”均属于道德教化的范畴,“艺”则为业务技能教育的范围,四者兼备才能均衡发展,而前三者为首要。孔子以德教为先的教育理念,使之成为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必须重视德育的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7]孔门四科有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其中德行居其首,如孔子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表明孔子既重视智育,更重视德育。
与“德”教紧密相关的是“礼”教,孔子的“礼教”最主要的是指统治者为巩固其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规,以及社会形成的人们立身处世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如孔子告诉其子伯鱼,“不学礼,无以立”,(《季氏》)伯鱼听了,退下来就学礼。“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恭、慎、勇、直,都是美行,但若违背礼节,那就有弊病。孔子也进一步强调明礼的目的,“博学于文,约之于礼,亦可以弗叛矣”。(《雍也》)也就是学礼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消灭犯罪,巩固统治。为达目的,又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用礼之四维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修养个人的心性。
总之,孔子和儒家都认为,道德教化是提高人的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敦风化俗、安定社会,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要以道德教化为先,德教重于文教,只有人人崇德向善,皆为尧舜,实行德政就轻而易举了。
综上所述,对孔子德治学说的再认识,势必牵涉到对整个儒家道德观的再认识,也牵涉到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再认识,这个认识过程远未完成。当前,对孔子的德治学说全面否定或全面肯定的倾向仍然存在,学术界未取得共识,社会上仍有不少的混乱思想。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分析方法,就是在研究孔子德治学说,不能离开它的历史环境,不能离开它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基础。在理想的、美好的社会里,孔子提倡的德治学说,重德轻罚的思想,是治理社会的最理想方式,而在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春秋末期,似乎很难行得通。尽管如此,孔子所创立的德治学说,是他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的主要贡献,历代有所作为的统治者大都尊崇、实践他的学说,当然,其中的合理成分超越时空至今仍具有重要价值。孔子“以德治国”的思想留给今人的最大启示在于正确认识和运用政治、经济、教育、法治、德治之间相互关系,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所体现的官德和民德并举,德治与法治并用,发展与教育并重的治国理政模式,正是这一辩证关系的合理实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最终的着陆点仍归于“以人为本”和“力行实干”,“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只有这样,才不会使“德治”和“法治”沦为空谈。
[1]刘蕙孙.孔子政治思想重探[J].东岳论丛,1982(2):91.
[2]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0:14.
[3]彭彦华.传统文化与以德治国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孔子研究,2001(6):116-120.
[4]徐柏青.论孔子的德治思想[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5):559-563.
[5]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6]骆承烈.儒风企韵——儒家思想与企业管理[J].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102.
[7]柯远扬.孔子和德育[C]∥孔子教育思想论文集.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