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ECFA时代两岸经贸关系探析

2014-03-05 03:02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罗琼
中国商论 2014年28期
关键词:台商大陆产品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罗琼

1 两岸经贸关系状况分析

1.1 两岸经贸关系回顾

第一阶段:两岸处于“三不”状态。1949~1987年的近40年间,两岸政治对立,处于“不谈判”、“不接触”和“不妥协”的状态。与此同时,两岸经贸也各自独立发展,几乎不往来。1952~1987年,台湾经济快速发展,在该时期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8.9%,位居世界第一,创造了台湾奇迹,步入亚洲四小龙行列。

第二阶段:经贸互补时期。1987年,台湾地区开放民众大陆探亲,带动了台商到大陆投资的机会,开启了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契机。在这一时期,大陆的改革开放政策不仅改变了大陆的经济状况,也对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台湾在此期间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外移,产业结构快速转变。

第三阶段:两岸经贸合作、共同繁荣时期。2005年的“连胡会”,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成为两岸和平稳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08年6月两会正式进行复谈,重启对话。继2009年实现两岸“三通”后,2010年6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并于9月生效,正式开启两岸经贸合作的序幕,ECFA使得两岸达到互利共赢,让两岸能利用各自优势,提升经济实力,布局全球市场,实现共荣。

1.2 两岸经贸发展现状

1.2.1 大陆成为台商投资最多的地区

据台湾方面统计,累计至2011年初,台商赴大陆投资有38546个项目,涉及金额948.86亿美元,占同期台湾对外投资总额的59.2%;据大陆方面统计,累计至2010年底共有82788个项目,金额517.5亿美元。

表1 台湾对外投资情况表(累计至2010年底)

1.2.2 大陆成为台湾最大贸易对象、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

截至2011年初,台湾对大陆与香港的出口比重高达41.8%,远超过台湾第二大出口地区美国的11.5%;台湾从大陆和香港进口340.5亿美元,比重达14.9%,成为台湾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对大陆与香港贸易创造708.8亿美元的顺差。截至2010年底,大陆已经成为台湾的最大贸易伙伴,贸易总额达到1389.8亿美元,占台湾对外贸易总额的29.0%。

1.2.3 陆资赴台投资不断增多

截至2010年底,开放陆资赴台投资项目103项,其中制造业64项,服务业28项(细类129项),公共建设11项。自2009年6月30日开放陆资赴台投资以来,截至2010年底,核准的投资件数为99件,总投资金额为1.3143亿美元。

表2 陆资在台目前主要投资的行业

1.3 台商对两岸经济的贡献

(1)台商的投资带动其出口快速增长,使大陆变成台湾企业最主要的加工出口基地,WTO即指出大陆已经成为台湾的主要出口平台,也是近几年台湾经济成长的主要支撑。近几年台湾对大陆贸易依存度快速上升,2001年至2010年台湾对大陆出口占总出口比重从26.6%上升到41.8%。大陆也已经成为台湾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外需因素来源。

(2)大量台资的进入,解决了大陆经济发展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促进了大陆的改革开放,提升了大陆企业的竞争力,更直接解决了大陆一千多万人的就业问题。东莞、深圳、昆山三个小渔村与小农村也因台商的涌入蜕变成现代化都市,更促使中国大陆跻身为全球最大出口国、第二大经济体。换言之,台商赴大陆投资,将大量资金、技术及管理人才带到大陆各地,促进大陆产业的升级,对大陆经济崛起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3)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由南而北、由东而西,由福建、珠江三角洲到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华中、西南,但东部沿海地区仍是台商投资的重心;而投资的行业,则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到技术及资本密集产业、由加工外销到内销、由制造业到服务业,但制造业仍是台商投资的重点。

2 ECFA的内涵及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2.1 ECFA的内涵

长期以来,两岸经贸往来处于单向性、不平衡的状态,严重抑制了两岸经济合作发展的活力,尤其对台湾经济提升造成了结构性的负面影响。随着两岸经贸互动日趋热络、紧密,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已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两岸双方迫切的需要。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充分体现了两岸经贸关系的现状和特点,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分三大部分:一是减免关税,二是投资保障,三是保护知识产权。

2.2 ECFA签署后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2.2.1 可以缓解台湾在大陆市场面临的东协产品竞争威胁

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的早收清单,有四分之一是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面临东协国家激烈竞争或处于竞争劣势的产品,包括塑胶原料的PC、PP等。台湾相对东协国家具有竞争优势,但因高关税削弱台湾产品竞争力的产品有氯乙烯(税率6.5%)、正丁醇(税率5.5%)、锂离子电池(税率12.0%)等。

2.2.2 台湾优势产业可以抢占大陆市场商机

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的早收清单,17%是在大陆市场上,台湾原本就较日本与韩国产品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如部分石化原料、棉纱;另在工具机、其他聚酯非变形长丝布、其他放电灯管部分则与日韩竞争激烈。纳入ECFA早收后,有助此类产品提升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抢占日韩等其他国家在大陆的市场占有率。

2.2.3 为台湾的农业、传统中小企业开创市场先机

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的早收清单中,有1/2是属于台湾敏感性传统产业、中小企业与农产品。包括汽车零组件、热水器、过滤器、小家电、手工具、服饰配件、内衣、鞋、袜、袋包箱等产品,以及兰花、香蕉、茶叶等农产品,此类产品在大陆面临的税率均高达10%以上。此类产品纳入ECFA早收后,可帮助厂商拓展大陆市场,开创新的市场商机,进而提升台湾产业的规模,促进产业发展。同时此类产业多属运用劳力较多的产业,产业规模扩大亦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2.2.4 保障台湾的农业及传统中小企业

台湾同意对大陆降税的早收清单,主要集中于石化产业(以塑料原料及杂项化学品为主)与产业机械及其零件;至于自行车及纺织等产业,亦均以中间零配件项目为主,除均为原本就已开放中国大陆进口的品项外,其中尚有接近一半的产品系属两岸互惠开放的项目。至于台湾敏感性传统产业、中小企业较多的产业及农业相关产品,和对中国大陆管制进口及正在课征反倾销税之产品,在大陆善意回应下,均未纳入台湾开放早期收获清单。

3 后ECFA时代加快两岸经贸关系的对策建议

3.1 积极推进两岸新兴产业合作

“十二五”规划期间,两岸都在强力推动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将得到协调发展,也为两岸共荣提供新的契机。

表3 两岸新兴产业

表3中的新兴产业虽然反映了两岸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差异,但都体现了两岸产业结构调整的正确方向。两岸在新兴产业方面有着很强的互补性,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只要两岸“放开手脚”,共同开发和利用好大陆市场,在上述领域内应该可以取得1+1大于2的效果。

3.2 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

目前,在两岸的商品贸易中,台湾尚有2101项(其中农产品615项,工业产品1486项)占农工产品总项数的24.1%,尚未对大陆开放。扩大开放是扩大共同利益的基本条件,扩大开放才能共荣,才能为两岸提供更多的机遇。只有进一步扩大开放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两岸共荣的目标。

3.3 两岸“联手投资”

两岸联手投资可以降低双方投资金额,也可共同承担风险。更重要的是双方优势互补,成为两岸企业深化合作的重要切入点,进而为两岸共荣开拓一条新的思路。大陆的宝钢集团和台湾的中钢联手投资海外铁矿,双方在矿源、资金和技术等方面互补性很强,突破了过去两岸企业的海外合作仅仅局限于海上石油钻探领域。裕隆和东风汽车在大陆合作开发纳智捷汽车,共创中华民族自主品牌,产品不仅有传统的汽车,更有引人注目的新能源汽车。

3.4 积极加快陆资入岛

陆资入岛是实现两岸利益共生和经济共荣的必要条件,从根本上说,陆资入岛才是两岸最显著、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共荣之道。截至2010年底,已有约76件陆资入岛投资,投资金额达到1.1061亿美元。目前,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环境还不够理想,具体表现在投资领域模糊不清,投资项目不够明确,中介结构不太积极,防范考察不很方便,合作伙伴不易找到,投资保障没有把握。

[1] 朱敬一,史惠慈.ECFA开创两岸互利双赢新局面[M].财团法人两岸交流远景基金会(台北),2009.

[2] 徐晓迪.后ECFA时代两岸经贸关系走向[J].开放导报,2012 (12).

[3]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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