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波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陕西渭南 714000)
试探中国古代文论对社会古今观念的回应——以汉魏六朝时期文论为例
李 波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陕西渭南 714000)
根植于文化土壤中的中国古代文论受到社会古今观念的影响,但它并非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中国古代文论在呈现古今观念的具体方式上体现出它的主动性,而且文论古今观与时代古今观念保持基本一致,本身也离不开文论的积极回应。在呈现古今问题的隐显程度上,不同时期的文论与同时期的不同文论都有着各自的不同。并不局限于文学领域的中国古代文论,还承担着社会文化批判的角色,它对时代古今观念的批判正是其主动建构社会文化的有力体现。然而,无论是古今观对文论的影响还是后者对前者的积极回应,两者在文化精神实质上又是根本相通的。
古代文论;古今观念;回应;汉魏六朝
古今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一种观念形态,它关涉人们对古今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并涉及人们对文化继承和革新问题的基本看法,是时代文化取向的指向灯。古今观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形态深深地影响着文化诸形态。毫无疑问,这种影响在文学包括文学理论领域也同样存在。然而,作用都是相互的,这在文化领域内也依旧适用。实际上文论思想中对古今问题所形成的态度和看法,对于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古今观念也有反作用,这就是古代文论对古今观念的“回应”。这种“回应”可能顺应古今观,也可能与古今观背道而驰。后一种情况很容易被视作文论对古今观的反作用,但实际上前一种方式的“回应”因为不易引起我们的注意,反而应该予以格外重视。当然,无论是文论对古今观的“回应”,还是后者对前者的影响,其实都是相对的。从二者都深深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的角度来看,他们的精神实质又是根本相通的。下面我们以汉魏六朝时期的文论为例对文论给古今观带来的反作用做一些初步的探究。
古今观作为一种观念形态,是需要借助具体的文化形态来呈现的。它可以通过政治、制度、民俗、哲学、文学等等文化的诸种形式来表达,当然它也完全可以通过文论来表达。显然,表达的内容很难说不受表达方式的影响。那么,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文论思想中对古今问题所形成的思想和看法,对社会古今观念的形成而言也应该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建构力量。所以古今观通过文论方式来表达,也可以视作文论对社会古今观的“呼应”。只不过这种“呼应”因为古今观与文论在古今取向上的一致性,而往往让人只注意到了前者对后者的影响,而忽视了后者对前者的反作用。这里我们可以以汉魏六朝时期的社会古今观与文论思想为例,简单说明两者在古今取向上的一致性:汉代文论的宗经倾向与经学的崇古思想;魏晋文论的古今兼容与玄学的“古今同则”观点;南朝文论古今取向的纷杂与思想界的多元;北朝文论的尚古重实与文化复古。这些都可以看做是文论对社会时代古今观念的积极回应。
因此,根据文论在古今倾向上的总体风貌,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学批评走向与古今观念变迁的一致。汉代文论多是功能性的批评,因而在经学社会,文章被视为政治教化的工具。因此,文学的功用性得到强调,相应的在文论的内容上也始终围绕文章功能展开讨论。故而儒家诗教理论重点关注的还是文章的社会作用。因此,在为用的目的下,往往就更注重历史经验的借鉴意义,而实际上汉代文论的崇古倾向和文论本身的性质定位也就保持一致了。汉魏之际,在经学独统地位丧失的同时,是长期被忽视和压抑的个性得以恢复的时期。思想界的活跃依旧是人性自觉的一个必然结果,对人才才能的重视在乱世求治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尤其突出,文章也成了展示才华的重要手段。相应地在文论中,文学批评围绕人性才情展开评论,而作家个性的获得和学养的丰富都需要他们以兼收并蓄的态度丰富才能。因此,围绕作家展开的文学批评更需要统观总览的广阔视角。古今兼顾的思想也是作家和批评者共同的思想路径。在魏晋社会儒法兼治的时代需求下,玄学的兴起为其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本体论的统摄下,不同思想倾向得到了暂时的统一,追求根本之道也成了人们思考的习惯模式。文学批评转而更多地关注文体问题。文体探究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寻求规律,故此它考察始终而不偏于始终。这种文学批评趋势,正与玄学思想中等视古今、探寻根本的古今观念完全一致。
进入南朝以后,随着人们对文学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入,文论思想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对某些理论问题展开的探讨亦富有创见性。在文学批评的标准上也更趋于多样化,对应的文化诉求也呈现出多样性。所以文论中的古今取向也不可能苑囿在某一种倾向之下。同时,在文化思想多元并存的南朝,社会群体的古今观念本身也由主导性的一元变化为共存性的多元,社会的古今取向已经难求一致。因此,南朝文学批评的走向也与古今观念的变迁几无二致。同样,与南朝同期的北朝其文化特点先是带有典型的北方民族风格,文化质朴,文学荒芜。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占据中原之后,在推崇汉族文化的过程中文学的逐渐兴起也是随理成章之事。处于此阶段的文论思想对文学政治功能的重视,也是对统治者文化复古政策的呼应。随着北朝文学自身的发展,文论中也有了重视文学审美特性的思想观点,这又与北朝文化复古气息的逐渐弱化一致。
以上是从汉魏六朝时期各个时代文学批评的走向来考察它对古今观的回应。我们在强调古今观携文化观念之力影响文论思想的时候,也不能忽视文学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这种规律之下,文论的发展也自有其独立性。所以古今观对文论的影响也需要后者的积极回应。如若没有这种回应,仅凭古今观对文论的单方面影响是难以使二者保持一致的。
文论对古今观念的回应,还可以在文论对古今问题的呈现程度上得到很好的体现。纵观汉魏六朝文论古今观的演变历史,我们会发现,其实不同时期文论对古今问题的关注和讨论是存在不同的,有时相当突出,有时则并不明显。其原因除了不同时期古今观念本身的强与弱,还与文学与文论自身的发展演进历程有着较大的关系。譬如胡大雷先生就明确指出崇古的文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学批评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1]。这就说明文论中古今问题的凸显与否并不是由社会时代古今观念单方面所决定,其中存在的影响因素还与不同时期文论自身所处的阶段及其对古今问题所采取的基本态势等因素有关。实际上,即便是同一时代的文论对古今问题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尽相同的,这种差异性更能说明文论对古今观的回应。因此,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隐与显,可以在两个层面上来考察。首先,是同一时代的文论反映古今问题的隐与显。其次,是不同时代文论反映古今问题的隐与显。
我们知道,对各种具体的文化形态而言,来自观念层面的影响都是存在的。按理,一种具体的观念形态对文化各个领域的影响应该是相同的。但现实情况未必如此。就古今观念而言,它在同期文论领域中所呈现出来的面貌也并不完全一致。一个最突出的方面就是同期文论对古今观念反映的隐显不同。由于文论家讨论的具体文论内容是不尽相同的,又因为古今观与文论内容的相关性程度有别,故此,文论具体内容中对古今问题的呈现程度也强弱有别。我们以南朝文论为例,同是在古今问题上采取折中的态度,刘勰文论中的古今问题就相当突出,因为《文心雕龙》中“论古今文体”[2]是该书的重要内容。而在钟嵘文论中的古今问题就没这样突出了,虽然《诗品》实际上是“品古今诗为评”[3],但是钟嵘多把古今诗人、作品视作一个整体来看待,故此古今的差异性就不是特别突出。由此可见,文论呈现古今观的程度不同,显然是与两位文论家讨论的具体文论内容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同一时期的文论对古今问题所采取的回应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是回应方式不同并不能说明没有回应。事实上,这种区别性的回应,正说明了同期文论对社会时代古今观的个性式回应。这种个性式的回应,如果仅仅从社会古今观影响文论的角度来看,则很难有合理解释。
在回应古今观念的问题上,除了同时期文论之间存在着隐与显,不同时期的文论之间,也存在着隐显的区别。这实际上是站在同时期文论的总体特征上来看不同时期文论的区别。当然,我们这里仅是从文论呈现古今观的隐显角度来谈。就此,还可以举魏晋文论及其前后时期的文论为例来进行分析。魏晋步继汉末思想解放的路径,以玄学的兴起为主要思想特征。在文论思想上受玄学本体论影响,魏晋之际的文论重点在考察文学本体性的规律问题。这时期的文论思想已经和汉代文论单向的批评模式有着较大的不同,因而古今的取向问题已经退居到次要的地位,而古今历程下的规律性则成了文论家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相对于汉代文论或者是古今问题突出的南北朝文论,魏晋文论,尤其是魏晋之际的文论,对古今观念的回应则是隐潜式的。这就说明不同时期的文论对古今观念的回应方式是有别的。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由于各个时代思想路向的不同。因此,各时期文论反映古今观的方式也就有所不同。从文学本身的演进历程来看,文学未独立之前,文论中的古今问题也就不太明显。随着文学进程的向前演进,文学自身的独立与自觉以及随后文学创作的繁荣,文学中的古今问题也必然越来越突出 。因此,文论家必须就此问题展开理论思考,并努力揭示古今文学的区别与联系。这就是为何南朝文论中关于古今问题的讨论空前热烈的重要原因,也可以看作是文论对古今观积极回应的高潮期。
总之,由以上几个方面说明,在古今观影响文论的同时,文论通过其呈现古今问题的隐与显,从自身角度对古今观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按照张连海《观念论》的说法,一种思想只要能够“融入生活”或者被“制度化”[4],它就能够转变为观念。也就是说促使观念改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上的突破。一旦一种思想主张最终形成社会时代潮流,那么它对观念的更新将成为现实。因此这种思想的力量对现存的观念来讲就有巨大的反动作用,它可以借助自身对文化潮流的批判来完成对古今观念的更新。而这种思想主张同样有可能在文论思想中存在。
汉魏六朝文论古今观演变的历史,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葛洪针对世俗观点所谓的“古之著书者,才大思深,故其文隐而难晓;今人意浅力近,故露而易见”[5]所进行的批驳,它既是对当时西晋社会世风与观念的批判,也是对文学拟古风气的批评;刘勰以“矫讹翻浅,还宗经诰”[6]的主张来纠正时人“竞今疏古”的普遍习气,这不但是对当时文学风气的批判,也是对社会世风的一种批评。反对文学新变的裴子野,其文论思想虽然与文学发展历史进程背道而驰,他在《雕虫论》中对齐梁社会追求新奇、俗浅的风气所进行的批驳却有着积极的社会文化导向性。
由此,我们看到了文论对时代文化的反作用力。而对社会古今观念的批判则是这种文化批判当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因此,文论对社会古今观念的批判可以被视作一种文化批判,当然也是文论对古今观影响的一种反动。但无论怎样,这都是文论对古今观回应的一种方式。
由这种回应方式我们还会发现,有时候文论思想的批判目标并不是仅仅限制于文学本身。古代文论家往往通过文学批评来完成对时代文化的批判,比如对时代文化之下的古今观念的批判就是一个显例。这充分说明,古代文论家的批评眼光也并不仅仅局限在文学领域。他们以文论为思想媒介,通过文论来阐发对现实社会、文化的思考,并试图通过文论来扭转时代文化的不良趋向。这一点从刘勰文论对当时诡异浮浅文风的批判可以得到很好的体现。由古代文论对古今观念的反动性回应,再次申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古人的文论思想并不是我们今天从狭义层面上理解的文学理论思想,而是与时代文化紧密相连的文论思想。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中国古代文论具有了厚重的历史感和强烈的时代精神。
古今观是社会文化取向的标识与集中体现,它为文论指明了文化承续与革新的宏大任务。因此,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文论都有其不同的文化倾向和时代精神。而这就是通过古今观念,时代文化赋予文论的历史责任。因此,古今观对文论的影响说到底还是时代文化发展对文论的影响。而另一方面,人们的古今观又不是天生就具有的,它是人们在各种文化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观念形态。它的形成本身来自思想主张的持续影响,同时它的变迁也是因为既有状态受着某些新的思想主张的不断冲击。因此,古代文论思想作为一种研究文学但并不局限于文学的思想主张,对古今观的形成也会产生反动作用,它应该是一支不可忽略的建构力量。此外,即使是接受古今观影响的文论思想,它对古今观的具体呈现也存在差异和区别,这就是文论对古今观的另一种呼应。
总之,古今观从观念的深层次影响到文论思想的思维形式和具体内容。同时,文论也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古今观念的影响,它在积极回应时代文化诉求的同时,也以自身的独特形式体现出古今观念来。此外它还有对社会古今观念更加突出的能动反应,那就是在文论思想中有时候也存在对时代文化及其古今观念的批判和指引,正是这两个方面构成了文论与古今观的互动,两者在文化这个有机整体中密切关联。我们通过对古今观的研究看到了文论的文化意义和它的时代精神,通过历代文论对古今观的回应又看到了古今观念在文论领域的具体呈现及具体演变历程,这就是文论与古今观交叉研究的独特之处。
袁济喜先生在《中国文论精神》一书中明确指出:“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中国古代精神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有着丰富的精神意蕴与内在价值。”[7]这也说明中国古代文论精神的形成离不开其文化土壤的汲养。实际上在文史哲互融互渗的传统文化中,文论精神与整个文化精神都是完全相通的。古代文论正是人文精神的主要载体和有力体现者。
古今问题是人们立足当下对社会时代发展的积极思考,它本身就有着强烈的时代文化精神。实际上,我们只要考察一下先秦时期的古今观念就能发现,诸子在处理古今问题时所体现出来的这种文化精神内涵。他们在深切关注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基于其各自的人生态度和对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考,对古今问题发表了不同的见解。无论是主张崇古的儒、道、墨家,还是要求因时变革的法家,都是诸子对时代如何向前发展的积极回应。因此,古今观体现出诸子强烈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文化同样贯彻在文论思想中。后世文论对古今问题的持续关注,使其依旧保持了传统文化的这一精神意蕴。董仲舒“奉天法古”的思想仍然具有现实的用意;《淮南子》“通古今之事”潜含着为时所用的目的;王充“通古今”、“法百家”标明了对社会崇古气息进行纠正的旨意;葛洪在“今胜于古”前提下对世俗的批判,刘勰对浮躁趋新的文风采取折中式的处理等等。这些既是对文艺古今取向的指导,更是对当时社会时代文化的积极参与和建构,也是对现实人生价值的有益探寻。文论古今观的趋向,无论是崇古,还是维新,抑或是折中古今,都是针对当前时代文化的积极回应,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
从动态的角度看,文论古今观在各个时代的延续和变化,既是观念本身的演变历史,同时也是文化及其精神延续、变化、发展的历史。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文论古今观所展现出来的时代精神正是对文化精神的传承并更新的过程,其中又必定包含着传承意识和创新精神。藉此,我们又看到了文论作为中国文化精神载体的价值意义。从古今观念中体现出来的文化精神到文论的时代精神,其实两者是根本相通的。他们都是深深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而体现出来的精神风格。因此,我们说文论的时代精神既是古今观念下精神追求在文论中的体现,也是文论回应古今观所体现出来的精神面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中国传统文论往往以建构社会时代文化为己任,它对社会文化观念等问题能够予以积极的回应。故而它在其文论思想内容上所体现出来的古今倾向与文化诉求,也正是其积极回应社会古今观念的有力体现;古今问题在古代文论中所体现出来的隐与显,一方面是社会古今观念在文论思想中的折射,另一方面则是文论对社会古今观念的主动性、选择性回应。而传统文论对社会古今观念最强有力的回应则体现在前者对后者的批判上,这正是传统文论作为文化建构力量的充分展现。倘若我们挖掘社会古今观念与古代文论的深层内涵,则会发现它们在精神实质上是根本相通的,即它们都是时代文化精神的有力体现。
[1] 胡大雷.传统文论的魅力、模式与智慧[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5:59.
[2] 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710.
[3] 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1779.
[4] 张连海.观念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67.
[5] 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7:65.
[6]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520.
[7] 袁济喜.中国文论精神[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2.
AStudyontheResponseofChineseAncientLiteraryTheorytotheSocialConceptofPastandPresent——TakingtheLiteraryTheoryoftheHan,WeiandSixDynastiesasanExample
LI Bo
(School of Humanism and Social Development,Weinan Normal University,Weinan 714000,Shaanxi,China)
It is without a doubt that the Chinese ancient literary theory rooted in the cultural soil is influenced by the overall social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It is,however,not completely in a passive position.Chinese ancient literary theory has a certain initiative when it expresses the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 in its own way.The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 in literary theory keeps consistent with that existing in an era,which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positive response of literary theory.There are different presenting extents and levels on the problem of past and present,both in different periods of literary theory and in different literary theories in the same age.At the same time,Chinese ancient literary theory is not confined to the field of literature,it also bears the role of social cultural critique.Literary theory criticizes the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 in an era,which just proves that it positively constructs the social culture.No matter the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 affects literary theory or the latter responds to the former positively,both are the same as long as the cultural spirit is concerned.
Chinese ancient literary theory; Concept of past and present; Response; The Han,Wei and Six Dynasties
2013-10-23
李波(1980- ),男,汉族,重庆永川人,文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
I206
A
1672-4860(2014)01-0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