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前广东农民运动中国民党的身份冲突与调谐

2014-03-04 07:11刘斌
贵州文史丛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国民革命国民党

刘斌

摘要:北伐前国民党在广东兼有执政党与国民革命党的双重身份,在广东农民运动中,存在冲突。在国民革命的背景下,国民党中央倾向于支持农民阶级的利益诉求,以换取农民对国民革命的支持。但作为基础不牢的执政党,为维持政权稳定,国民党不敢也不能将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掌控乡村政权的士绅地主阶层。孙中山、廖仲恺等国民党领袖采取了渐进式的农民运动发展策略,试图在革命与维稳之间维持平衡,调谐革命与执政的身份冲突。但农民运动有自身的发展逻辑,农民斗争的演进轨迹超出国民党领导层的预期,党政各方自觉不自觉地卷入农民与地主的激烈斗争中。广东革命政权完全巩固以前,左派的主张占据上风,且因农民运动有力地支持了统一战争,国民党对农民运动大体持积极态度。“中山舰事件”后,维稳的需要压倒了革命的信念,中派控制的国民党中央态度转为消极。

关键词:农民运动 国民党 民族革命 国民革命

中国分类号:K26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4)01-49-55

一、国民革命背景下的农民运动

国民革命”一词最早由孙中山、汪精卫等人在同盟会时代提出,意思是革命不再是英雄的革命,国民全体均负有革命的责任。孙中山等人观念中的“国民”指普通民众,与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四民”内涵基本等同,国民革命”即指民众革命,并无更深刻的理论内涵。二十年代,陈独秀运用列宁的民族革命理论对“国民革命”概念加以改造。列宁认为,在落后国家和殖民地国家,“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因为落后国家的主要居民群众是农民,而农民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体现者”,无产阶级政党要在实际上支持农民运动,并联合资产阶级共同推动民族革命运动。陈独秀还在《造国论》中提出“国民革命”的概念,他认为:“要组织真正的国民军”以“创造真正的中华民国”,这个国民军“应该由全国被压迫的各阶级爱国者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集合起来号召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组织而成”,革命应该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

国民党于“一大”后举起国民革命的旗帜,在中央设立工人、农民、青年等部,组织发动国民运动。但此时的“国民革命”已非孙中山当初所讲的空泛概念,乃是中共和苏俄顾问所提倡的民族革命,其外壳虽为“国民革命”,魂却是民族革命理论。国民革命一词中的“国民”指的是依阶级属性或团体属性划分的工人、农民、商民、青年,属于被定义为被压迫对象的民众,而地主等被定义为统治阶级的民众则被排除在国民运动之外。根据民族革命理论,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农民是民族革命的最重要参与者,革命党必须充分支持农民运动,引导农民参加革命。孙中山虽未明确将国民革命与民族革命划上等号,但从国民党“一大”《宣言》可以看出,国民党接受了苏联顾问的建议,认识到农民和工人是国民革命的基础力量,看到了“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盖无可疑者”。国民党农民运动领袖廖仲恺也认为,国民革命之主要分子为国民,国民中最多者莫如农民,故国民革命之唯一要件为须得农民大多数了解与集中本党旗帜之下。

北伐前,国民党在国民革命的框架下组织发起农民运动。它要求农民、工人参加国民党,相与为之不断之努力,以促国民革命之进行。同时,国民党承诺将代表农工阶级的利益,反抗帝国主义与军阀,反抗不利于农夫、工人之特殊阶级,以谋农夫、工人之解放,对于农夫、工人之运动,以全力助其开展,辅助其经济组织,使日趋于发达。

二、北伐前国民党的广东农民运动政策

国民党试图在全国发起农民运动,但实际上,农民运动的开展主要局限于广东国民党统治地区,在其他地区,农民运动大都停留在宣传阶段。广东农民运动的发展面临着一个特殊难题,国民党既是革命党又是执政党,而这两重身份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紧张和冲突。作为国民革命党,为唤起农民阶级参与国民革命,国民党必须代表他们的利益要求,推动农民运动发展,进行社会革命,最终将农村政权由士绅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但客观环境却决定了国民党在推动农民运动发展时必须慎之又慎。当时,广东乡村的统治阶级具有强大的武力和经济实力,并在国民党、革命政府和军队中拥有支持者,商团亦常与之携手对抗农会,广东革命政权并不稳固。为了稳定政权,国民党必须让农民运动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免激起士绅和地主阶级的反弹而危及革命政府的安全。因此,在发动广东农民运动时,国民党采取了渐进式推进策略,主要表现为:

(一)以和平的方法解决土地问题。国民党“一大”宣言阐释民生主义时提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徼,以均地方”,实现方法是“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这种方案在当时广东的政治、财政状况下不具备可操作性,至多只能作为统一全国后的土地改革方案。用这种脱离实际的方案来解决土地问题,却反映了国民党领袖的深层顾虑。鲍罗廷回忆说,当他“试图以更现实更具体的形式提出土地问题时”,他“第一次遭到了孙(中山)本人的反对”,孙中山强调土地改革是必要的,但即便政府颁布法令也无法贯彻执行,如果没有先把农民组织起来,豪绅会勾结军阀并且发动农民起来反对政府。

(二)尽可能在不遭致地主反抗的前提下推进农民运动,逐步地掌握农村政权,实现农民运动目标。孙中山认为,推进农民运动唯一合适的途径是,在整个广东建立农民协会,从而建立反对地主的强大工具”。他指出,在组织农民协会的形势下,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宣传都是策略性的错误,因为那样做会使地主在农民之前组织起来”。廖仲恺也认为“在组织农民协会时期不应进行任何公开反对地主的宣传”,他以广宁农会与地主的冲突为例子说明,不但政府官员站在豪绅一边,豪绅们还把一部分农民吸引到自己一边,政府要派遣相当数量的军队才能平息暴乱。1924年7月,孙中山在对农民党员联欢会训词时强调,回去乡村之后,第一步奋斗的功夫,是要大家联络,结成真团体。大家做到第一步的工夫,有了好团体之后,才可以做第二步的工夫。第二步的工夫是甚么呢?就是为农民争利益。但是第一步工夫,如果没有做好,决不能够乱说,就要做第二步工夫,如果先不联络团体,便要去争利益,就象俗话说未学行先学走,一定是有祸害的,以后田主、商人等,更要压制你们。为了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大元帅大本营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章程,广东省长训令各县长保护农民协会,在广州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农民运动干部。

(三)强调农民运动的国民革命属性,引导其将斗争目标转向国民革命。廖仲恺在给第一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授课时指出,帝国主义的侵略是造成中国农民贫穷的根源,今日之农民运动,其根本原因为国际问题,国民革命问题,非只为对付地主之内部问题,劝告学员“此后再三注意”。廖仲恺此说是有的放矢。国民党“一大”后,南海、顺德、广宁、花县等地陆续成立农民协会和农团军,它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阶级斗争上,成立甫初就进行了减租、拒交捐税等斗争,与地主民团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在这些冲突中,部分地方官员甚至也站到士绅地主一边。革命政府往往需要耗费很大的兵力才能平定地主武装,全省的军事部署和政治统治大受影响。廖仲恺在演说中强调农民运动根本原因为国际问题,是希望农讲所学员眼光看得更远,引导农民运动由纯粹的阶级斗争转变为国民革命运动,缓和阶级斗争,稳定广东,进而协助国民党进行统一广东和全国的斗争。

三、统一广东前各方对农民运动的态度

按照国民党中央设计的渐进式农民运动路线,农会应该在力量强大之后再向地主、士绅提出利益要求,这样才能确保农民运动取得胜利。然而,农民运动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不可能完全遵循国民党领袖设计的渐进式路线前行,不少农会成立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开展了斗争。《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报告》称,许多地方组织协会的动机,都是为着反抗民团压迫起见,以为协会一成立,组织了农军,便马上可以将民团的枪械收缴,因此往往发生了纠纷。中共广东区委在《广东农民运动报告》中也说,许多农民协会成立的动机,在夺取乡村政权,所以农会成立,马上就同民团冲突。

农会的斗争,在政治方面主要是“同民团争斗,反抗土豪劣绅,同土匪争斗,同防军的纠纷,同贪官污吏争斗”。经济方面主要是“反抗苛捐,业佃纠纷,借贷问题,土地问题,争公款,减租运动”。经济方面的斗争最多的是减租抗捐运动。1924年11月广宁举行的减租斗争是广东农运史上第一次有组织有系统的减租运动,随后花县、惠阳、海陆丰等地也进行了减租运动。各地还将矛头指向了政府税收征收机关及捐税承包商,清远、阳江爆发了抵抗糖捐运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反对煤油专卖的暴动。在番禺、顺德、东莞、中山等沙田地区,农会领导了反对民团抽收苛捐杂税的斗争。东莞霄边、锦夏等乡农民,成功抵制了虎门要塞司令廖湘芸和联团抽收的三十余种苛捐。

农会的斗争遭到了民团和地主武装的镇压。民团是“农民在政治上所受痛苦最残酷,最切肤,而且为农民运动之最大障碍”。民团的兴盛始于晚清,晚清以还,广东社会动荡,匪患成灾,各地为保卫地方安全陆续兴办民团。民团的经费来自地方公产公款或征收田亩附加捐、团局捐等捐税,名义上是地方公共自卫组织,但实际上大都操纵在士绅地主手中,成为他们压榨农民、牟取私利的工具。宝安县西路联团局抽收人头税,无论贫富老幼,每丁每年抽银六毫,一年搜刮的收入达10万元。东莞怀德乡乡团局除抽收田亩捐、田租捐外,还苛抽猪捐、猪肉捐、鸡鸭捐、薯芋捐等二十余种杂捐,每年收入数万元。古应芬在呈孙中山的文中痛斥香山县“劣绅沙棍假借自筹自卫之名,行其侵蚀压制之实,私擅抽收捕费每年达六十余万元,除各自卫团长、短兵吞饷而外,悉为自卫局长朋分净尽,而沙匪充斥,农固已出血汗之资,乃至不遑宁处。农民协会成立后,农会成员脱离民团,拒绝向民团缴纳捐税,触犯了办理民团的士绅的利益,因而首先遭到了来自民团的镇压,广东农民运动开始“不过两三个月的时期,便看见民团摧残农会之事件发生”。在农民的减租斗争中,由于士绅与地主利益相关,民团也大都站到了地主一方,与农会为敌。除民团外,一些地方的地主也相互联络,组织团体对抗农会。广宁县第一、二、五、六、七、八区的地主成立“业主维持会”,联合应对农民的减租要求,招收武装,购买枪弹,以武力压制农民协会的斗争。

随着农民运动的发展壮大,反动势力亦与时增加,农村中冲突事件,到处皆有。广宁、花县、东莞、宝安、顺德、番禺诸县,尤为剧烈”。据阮啸仙在《广东省农民一年来之奋斗报告大纲》记录,1926年全省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农民协会与民团、地主、土匪、土豪劣绅的冲突影响较大的就达20余起,其中广宁、高要的几次冲突中,政府数次派遣大部军队才勉强制服地主武装,迫使地主与农民协会协商解决事件。1926年5月以后,各地反动势力,在此两三月来,最为高涨,农村中流血惨事,几无地无之,最著者如三水游击队及民团摧残农会;花县团匪之焚掠劫杀,毁十数农村;淡水奸商,勾结土匪,劫杀农会职员。其余郁南、广宁、封川、德庆、乐昌、惠阳、高要、顺德、中山、海康等县,无地不有摧残农会压迫农民之反动行为。

面对农村中的阶级冲突,国民党中央、省政府、县政府、军队,因宗旨立场不同,态度分化明显。广东革命政权完全巩固以前,左派的主张占据上风,且农民运动有力地支持了统一战争,国民党中央和革命政府对农民运动大体持积极态度,而各地县长几乎都不愿或不敢旗帜鲜明地保护农会,部分落后军队则甚至与农会武装发生直接冲突。各方态度分述如下:

(一)国民党中央和广东革命政府的态度

国民党中央和革命政府的态度在广东统一前后有所变化,统一前抱积极的态度,而统一后则有所顾虑。

1924年,革命政府两次发布宣言支持农民运动。在第一次宣言中,谴责“乡绅之把持乡政,为富不仁者之重利盘剥,贪官污吏之横征暴敛,盗贼土匪之焚杀掳掠”,赋予农民协会从乡绅手中接管乡村政权的权利。同年,针对“豪绅仇视摧残”农会、捣掠会所,地方官吏及驻防军警,有时亦竟漠无所视,甚至有与劣绅土豪互相勾连,戕贼农民,因缘为利以自肥的现象,又发出第二次宣言,警告“服务于政府之军人、官吏”须“遵奉党纲保卫农民利益”,否则“褫夺官职,永不叙用”。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多由国民党左派或者共产党员担任,派往各地组织农民运动的农民部特派员如澎湃、阮啸仙等人均为共产党员,因此,在各地出现民团、地主武装攻击农会时,农民部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请求政府派遣军队保护农民。在广宁、高要农民斗争中,革命政府均派兵攻打地主武装。

但另一方面,由于执政地位不牢,政府工作重心放在统一广东和全国的军事斗争上,以维持政权为第一目标,没有决心贯彻自己颁布的农民运动政策。国民党中央和广东革命政府并未为减轻农民负担采取实质性举措,没有颁布法令或采取行政措施逼迫士绅地主减免租捐。农民斗争最大的敌人是民团,革命政府在对农民的第一次宣言中赋予农会解除民团武装的权力,国民党省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提案中也曾提出“应由本党政府命令取消民团”,但事实上,国民党及革命政府不但没有决心取消民团,反而为筹购械费用而允许民团向广东兵工厂购买武器。在解决农民与地主武装的冲突时,政府往往抱持平息冲突的态度,压迫地主民团向农会稍作让步,力主双方妥协和解,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的决心。以持续时间最长、斗争最激烈的广宁减租运动为例,在军队介入、农军牺牲11人的情况下,也只是以“收缴最反动的一部份地主武装,开和平会议,减租成功”告终。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决议案》批评“国民党领袖们在南方对于农民的错误政策”,指责“他们只想利用农民,并不实际保障农民的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国民党在军事区域里要农民赞助自己,他们组织农民协会,要求农民为民族解放运动而牺牲,可是他们并不强逼大地主对农民让步,而且不去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甚至于军人或土豪鱼肉农民危害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国民党领袖们都不能帮助农民。

(二)县政府态度

在历次农民斗争中,各县县长的态度最受诟病。国民党省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有提案称:农民在政治上所受痛苦,除了民团之外,就是本党政府治下之驻防军队与地方官吏,他们“不奉行本党党纲,不遵守本党纪律,到处都是勾结土匪、劣绅,以压迫农民,摧残农会,本党农民运动所得之结果,几乎为若辈摧陷殆尽”。该提案列举各县县长的劣迹,痛斥广宁县长蔡鹤鹏、李绮庵、顺德县长邓雄、花县县长谭声永、宝安县长钟思治、梁树熊等勾结土豪劣绅摧残农会镇压农民斗争,指责中山县长卢家驹、番禺县长罗邦、东莞县长梁楚女等对防军和土豪劣绅攻击农会、屠杀农民的行为无动于衷。提案人显然为农运工作者,因而不免带有感情色彩,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在地主、民团攻击农民协会时,各县县长基本都没有站在农民一边,履行其保护农民协会的职责。主要原因是,多数县长是防区驻军和地主士绅的利益代理人,对执行革命政府提倡农民运动的政策态度消极。鲍罗廷指出,多数县长是“在1925年8月24日发生主要政变以前由在广东掌握政权的各派军阀安插的”,有的甚至从清朝起就已担任县知事,就其意识形态和社会地位来说是站在豪绅一边的。政变后,为了维持地方政权稳定,仍然保留了多数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县长。此外,由于士绅地主力量强大,为寻求其合作,县级政府即便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公开支持农民斗争。广宁县长蔡鹤鹏是个例子。蔡就任前,省长廖仲恺告诫他要保护农民,但减租运动发生后他却连言语上都不敢触犯土豪劣绅,在向请愿群众讲话时畏畏缩缩,唯恐开罪土豪劣绅。

(三)军队的态度

军队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受国民党左派和中共党员影响的军队,如黄埔学生军暨党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等,另一部分是占绝大多数的滇军、桂军、粤军、湘军等其他军队。前者能够积极支持农民斗争,后者对农民运动持消极态度,部分粤军军官甚至兼任民团团长,直接参与镇压农会斗争。鲍罗廷批评粤军总司令许崇智“一会儿在暗地里同农会作对,一会儿公开反对农会”,在广东农民与豪绅之间发生的战争中,他和他的军队始终站在豪绅一边。继许崇智之后担任广东省军事部部长的李济深对农民斗争同样持消极态度,1926年广州附近的民团袭击农会,烧毁了12个村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派军队镇压民团,李济深以不知道谁对谁错为由拒绝执行。中共广东区委对李济深对待农民运动的态度相当不满,指责他“所说的话完全是代表地主的”,关于农民的事他的态度比任何人坚决。被视为最落后的粤军李福林军,更是在其驻扎地番禺、南海、顺德等县多次攻击农会。军队上层消极对待农民运动意在换取士绅地主政治上的支持,鲍罗廷指出许崇智是“试图通过反对农会,通过他的军队援助豪绅”来建立他与豪绅之间的联系,李福林则本来就是同农村豪绅结合在一起。军队中下层厌恶农民运动,主要是因为农民协会同土豪劣绅、民团、地主的斗争给他们带来了额外的负担,还有部分防军“不大理农会,有时还很恨农会”,是因为“防军抽捐时,农会往往指示农民起来反抗他的缘故”。

四、统一广东后国民党中央的态度转变

1925年底至1926年初,国民革命军统一东江流域、南路地区,国民党第一次在广东全省执政。农民运动的发展一度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在统一广东的历次重大斗争中,无役而不有农民参加,中山、广宁、惠阳、海陆丰、五华、宝安、顺德、高要、普宁等县农民,直接或间接,作反帝国主义运动,协助革命政府,镇压反动势力,防御土匪,尤随处表现农民与革命政府合作之精神。随着革命政府统治区域的扩大,农民协会也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掌权的国民党左派曾采取以武力保护农民使之免遭豪绅掠夺的措施,让鲍罗廷一度对左派接受“国民革命运动只有通过进行土地革命才能取得胜利”的观点抱有希望。但就在这时候,国民党中央对农民运动的态度却开始发生改变。国民党左派在广东统一后,满足了他们自己的利益,生出忽视农民运动的倾向,国民党右派因为农民运动同他们的实际利益冲突,仇视农会,散布种种谣言影响国民党左派对于农民运动在动摇的状态中”。1926年3月20日“中山舰事件”发生后,国民党中派掌握了政权,中共广东区委发现,国民党领袖对于工农运动的态度变坏了。就是所谓左派的领袖也是如此。

广东农民运动对巩固政权的利用价值降低,是导致国民党左派和中派态度转变的主要原因。广东区委指出,因国民政府既已统一广东,正从事筹备北伐,所以只需要湖南、江西各省北伐道上的农运,不再将要广东方面的农运来使农民帮助,当然要讨厌农运。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激烈的农民斗争则被国民党视为动摇统治的不利因素。一方面,农民为争取自身利益与地主、士绅进行的斗争动摇了地方秩序,迫使政府投入军队稳定局势,分散了政府的军事力量。另一方面,农民斗争的矛头也指向了政府,农会提出的废除苛捐杂税、惩办贪官污吏等要求,在执政者看来不免有挑战政府权威的意味。为筹措北伐军费,国民政府非但不能减免捐税,反而需要以发行新债券等方式开拓收人来源,这些新增的负担最终也落到农民头上。农民的利益与国民党的需求之间出现了分歧,国民党希望农民牺牲自我服从北伐,但领导农民运动的中共党员却坚持“一方面要帮助左派,同时也要为民众利益奋斗”,不能“因为帮助左派及[对]整个的国民党让步的原故,就袒护国民党及国民政府违背民众利益的举动,我们皆站在民众利益的观点上,公开积极的批评他”。

是否还要继续推动农民运动?这是国民党中央的两难抉择。停止支持农民运动,放任地主士绅、地方官吏、落后军人摧残农民,则不但意味着放弃国民革命路线,而且可能会迫使农民和农民运动者转而反抗国民党政府。继续推动农民运动,则要将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注意力从北伐转移到政治改革和农村土地关系改革上。1926年2月,鲍罗廷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团会议上表示:农民交纳的地租和捐税占劳动成果的65%,这是农民斗争的根本动力,只要农民组织起来了“并感觉到政府在支持他们,至少不镇压他们,我们就未必能迫使共产党人,而共产党人就未必能迫使农民放弃过早的行动(按,指发动对地主豪绅的战争)”。如果继续组织农民,就“意味着必然发生内战(按,指广东农民与地主豪绅之间的战争)”,因此,要么是放弃组织农民,并说还不到时候,我们应当从事国民革命运动;要么是组织农民,那就要明确地对自己说:我们准备进行土地改革。”然而,选择进行土地改革对国民党而言同样绝非易事,国民党阶级成分复杂,包括中央领导层在内的党员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豪绅思想意识、官吏思想意识和各种各样的思想意识”,还没有清除妨碍实行土地关系改革的各种思想意识”。

在积极与消沉之间,国民党选择了后者。国民党中央忽视农民运动,省政府不再出面帮助农会,原先一些愿意协助农会发展的地方政府也消沉了,更多的县长则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转而攻击农会。罗绮园注意到,现在各县的县长,没有一个没有一天不攻击农会,与从前的情形很不同了;从前各县县长虽然不帮助农会,但也没有明目张胆地攻击农会。现在他们是很显著的向农会进攻,并且各县一致,好似他们曾经在一块儿开过大会,彼此约定好了要取一致的政略一样”。1926年7月9日,蒋介石就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誓师北伐,国民党的注意力完全转向了北伐。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是,在8月19日召开的广东省农民委员会执委会扩大全会上,没有一名国民党员参加,国民党中央及农民部部长都不重视会议,只致了形式主义的贺词。

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的疏离有其必然性。国民党“一大”虽然举起了国民革命的旗帜,一大”《宣言》也处处渗透着经列宁民族革命理论武装的国民革命理论,但国民党领导层对国民革命理论却非真心诚意地信仰。国民党对推进国民运动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群众团体、中共、苏联及共产国际对其革命的支持。即便是左派也没有接受苏联及中共所坚持的土地革命是国民革命取胜的基础的主张,因而没有决心全力支持农民运动的发展。孙中山及其继任者都相信革命的成功取决于军事,想不‘牵涉农民群众而进行北伐”。够此外,国民党是一个阶级成分复杂的团体,党内和政府、军队中存在着一股不小的阻碍农民运动发展的势力。国民党不能满足农民的全部利益要求,农民运动的发展也不可能永远局限在国民党设定的轨道内,当国民党当权派的主流意见认为继续推进农民运动弊大于利时,双方的分离就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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