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姆自护理论在脑卒中康复护理中的应用

2014-03-03 18:00王英刘海平
心血管病防治知识 2014年5期
关键词:偏瘫肢体补偿

王英 刘海平

(上海市浦东医院,上海 201300)

✿综述及其他✿

奥瑞姆自护理论在脑卒中康复护理中的应用

王英 刘海平

(上海市浦东医院,上海 201300)

【摘要】目的探讨奥端姆自护理论在脑卒中康复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研究奥瑞姆自护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操作的可靠性及临床疗效。结果对脑卒中患者应用奥瑞姆自护理论进行康复治疗,疗效显著。结论在奥瑞姆自护理论指导下,对脑卒中患者实施干预护理,临床疗效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字】脑卒中;护理系统;自护

脑卒中主要是指脑动脉系统病变引起的血管痉挛、闭塞或破裂,造成急性发展的脑局部循环障碍和以偏瘫为主的肢体功能障碍[1],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等三高现象。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目前脑卒中的流行现状为发病率120~180/10万人口;死亡率:80~130/10万人口,每年死亡病例>150万,患病率:400~700/10万人,全国脑卒中患者600~700万。据统计,在存活的脑卒中患者中,约有四分之三不同程度地丧失劳动能力,其中重度致残者约占40%。目前,全国每年用于治疗脑卒中的费用估计要在100亿元以上,给国家和众多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许多患者因为年龄、文化素养、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发病后往往不能正视疾病,悲观、失落,因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和重要的早期康复锻炼。因此如何提高脑卒中患者积极进行早期功能锻炼的意识,促进偏瘫肢体的功能恢复,减轻致残率,早日回归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精心、深入、专业化的护理方式就显得极为重要。笔者查阅了相关文献,发现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将美国护理专家奥瑞姆的自护理论用于脑卒中偏瘫患者的康复护理中,收到了极大的成效,现简述如下:

1 自护理论简介

自护理论是由美国护理专家奥瑞姆1971年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人具有自我照顾的能力、权利和义务,并且通过学习达到自理的需要。奥瑞姆认为,护理是一种帮助性服务,而不是替代性服务,护理的目标就是帮助人们满足自理需求。自护理论可以用于不同的护理对象,也可以用于某一护理对象患病的不同阶段,护士可以根据患者的自理能力和治疗性自理需求而灵活采用3种护理系统,包括全补偿系统、部分补偿系统和支持教育系统[2]。选择有效的护理系统的目的就是选择最佳的护理方法帮助患者,其最终目的即是调动和激发患者的康复主动性,增强自我护理的能力,改善脑卒中偏瘫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使其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2 自护理论的运用

2.1入院评估

患者入院后首先通过观察、护理体检,了解患者的意识、生命体征、肌力、心理状态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对该疾病的态度、心理反应,自我护理的潜力,以便规划将使用何种补偿系统。此期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尤为关键,让患者正确的面对疾病,告知其卒中的病因、诊疗及康复锻炼的方法及重要性,以及经过治疗后肌力恢复的程度,使患者认识疾病、增强疾病恢复的信心,同时配合医护人员的诊疗活动。

2.2护理干预

护理干预的目的主要是根据评估的结果为患者规划将采取何种护理补偿系统。所谓护理系统即是由护士为患者提供的护理行为和患者自身的行为所构成的行为系统。其结构阐述了为满足患者的治疗性自护需要,护士与患者各自需要承担和实施的护理内容及护理措施的作用。奥瑞姆的自护系统主要包括全补偿系统、部分补偿系统和辅助-教育系统。

2.2.1全补偿系统适用于那些没有能力进行自护活动,包括:昏迷、脑疝、肌力0级的患者。护士必须“替”这类患者做所有的事,方能满足其治疗性自护需要,以代偿患者在自护上的无能为力。在临床护理中,护士不但要为患者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同时还必须为患者提供早期康复护理,如床上定时翻身拍背,早期良肢位的摆放等,以预防肺部感染、肢体挛缩、畸形等并发症的发生。一般在脑卒中发病急性期,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神经学症状不再发展后48小时内,即可为患者进行康复锻炼,早期的康复锻炼方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偏瘫肢体良肢位的正确,美国“脑卒中康复护理临床指南”强调:发病后早期有效的康复干预能促进肢体功能的恢复过程,减轻功能残障,从而降低后续的长期的护理成本[3]。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仰卧位、健侧卧位、患侧卧位等不同体位变换时肢体摆放的正确方法,肘部维持外旋;下肢防外展外旋;足部防止足下垂或内翻。此期主要由护士给予患者肢体按摩和被动活动,包括:肩、肘、指、髋、膝、踝关节的屈曲、伸展及抬举等活动。在这一系统中,虽然患者不参与功能锻炼,但是意识清醒的患者仍要注意护士操作的手法、力度、肢体摆放的角度,每次操作所需的时间,护士根据患者的情况也可以适当的进行讲解,以利于患者进行下一阶段的活动。

2.2.2部分补偿系统在部分补偿系统中,护士和患者在满足治疗性自护需要是都能起主要作用,护士“帮”患者完成自护活动,弥补患者自护方面的不足,根据患者需要予以帮助,调整其自护能力;患者则尽力完成本人所能独立完成的部分,调整自护能力,满足自护需要,接受护士帮助。部分补偿系统适用于肌力1-2级生命体征平稳的患者,护士对为患者进行肢体被动运动时,可教其进行床上运动,如Bobath握手,床上桥式运动等。在训练翻身时,患者曲肘,用健手托住病肘,将健腿插入病腿下方,在躯干旋转同时,用健腿抬动病腿转向健侧。这些动作可先由护士为患者做,同时向其讲解动作要领为下一步由被动运动过渡到主动运动打好基础。患者每完成一个动作,都应予以肯定和表扬,使患者充满成就感。在此期,护士还需和家属做好沟通,鼓励患者家属也积极参与到锻炼计划中,这样可极大的促进提高患者自我锻炼的积极性。

2.2.3辅助教育系统在辅助教育系统中,患者需要进行学习并且能够学会如何自护,即患者有能力完成自我照护活动,但是需要暂时性的帮助,护士所提供的帮助是心理上的支持、技术上的指导及提供一个所需要的环境。在这个系统中,护士的职责是“教育、支持他做”。此系统适用于肌力3-4级的患者,患者可以做屈臂、伸臂、抬臂、屈肘、屈膝、伸膝等活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坐在床旁或凳子上,从自己穿衣,进食到沿床旁行走,活动范围由小到大,由健侧到患侧,循序渐进,最终基本学会肩、肘、指、髋、膝、踝关节的屈曲、伸展及抬举等主动活动。

3 小结

奥瑞姆自护理论在脑卒中康复护理中的运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患者的尊严,在整个护理过程中,患者有机会作为活动的主体来促进自己的康复,而不单单是被动接受护理措施,这对患者建立康复的信心有很大帮助。同时自理模式使患者家属最大限度的参与到患者的护理活动中来,增加了患者的安全感。

将奥瑞姆自护理论应用于临床护理实践,在疾病的不同阶段,护士运用护理补偿系统,帮助患者识别护理缺陷[4],解决各种需求,取得了患者的信赖,更加激励护士对护理工作的思考和探索。通过对患者进行帮助、指导、教育、训练的过程,使护士的责任心得到加强。自我护理的实施扩大了护士在治疗、预防和保健中的作用,提高了护士的地位,提高了护士的业务水平,丰富了护士的职业内涵。

参考文献

[1]秦娟,郭秀娟.良肢位摆放在脑卒中偏瘫患者早期康复护理中的应用进展.中华护理杂志,2009,44(5):424-425.

[2]任莉,吴焕卿等.奥瑞姆自理模式在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中的临床运用.中医药指南,2010,8(5):13-14.

[3]Barbara Bates MD.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the management of adult stroke rehabilitation care[J].stroke,2005,36;2049-2056.

[4]张立琴,杨新月.奥瑞姆自护模式在我国护理实践中的应用.中国护理管理,2007,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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