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亮,支国成,贺 森,刘洪亮,彭海文
总部提出了建立完善资格培训与升级培训相衔接,院校、训练机构集中培训与部队岗位培训相补充,军事教育与国民教育相融合的士官培训体系。由此,我军卫生士官教育培训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依据卫生士官军事职业技术教育的属性,探讨根据不同任职岗位、不同级别进行分级培训,对完善卫生士官教育培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四总部联合颁发的最新《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指出:“士官培训必须坚持紧贴岗位需求、突出专业技能、区分层次对象…,士官培训按照性质分为资格培训和升级培训。”解读以上文件规定至少可以得出两点启示:一是士官需要按照不同任职岗位需求进行分类培训;二是将培训分为初次资格培训和获取资格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升级培训),可称之为分级培训。卫生士官分级培训要按照分类分级进行。
所谓分类即区分专业岗位,如:不同级别(连、营、团、旅、师、集团军)和不同军兵种(陆、海、空、二炮)部队卫生机构的不同专业岗位任职需求;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共分为四类。其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专业技术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指挥技术士官。引申到卫生领域是指卫生专业技术士官和卫生班长。
所谓分级即区分层次。表现在不同培训层次明确相应的培训机构、学制、内容、标准[1]。包括资格培训和升级培训。本文所称的资格培训包括培训期6个月的预选卫生士官初等职业技术培训和培训期为3年的医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升级培训包括初级晋升中级和中级晋升高级的培训,是一种提升岗位任职能力的短期培训,培训时间通常为1个月。士官升级培训作为我军士官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1],合理借鉴和汲取了外军士官培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终身化的改革和发展要求,更好地满足和适应了士官人才职业技能生成和发展的需要。
2.1 资格培训方面 预选卫生士官培训,属于初等职业技术资格培训,其岗位大部分在连、营一级基层部队卫生机构,是不分专业的综合性培训。从2012年开始,除海、空军、二炮部队外,其余预选卫生士官培训任务由部队卫生员训练队培训改由医务士官学校和军医大学等院校承担,基本实现了按军兵种分类培训。大专卫生士官培训,属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资格培训,其岗位一般在旅、团卫生队以上机构。目前,全军各军兵种大专卫生士官教育统一由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承担,先后开设了7个专业,基本实现了按专业培训。
存在的突出问题:(1)生源文化水平偏低。入学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但通过连续几年招生文化复试成绩看,远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给课堂教学带来了很大困难,不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存在培训与使用脱节现象。通过回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到,预选卫生士官和大专卫生士官培训结束后,有占相当比例的学兵(员)未能从事本专业工作,甚至毕业后不久或未服役至规定年限即转业退伍,二者在定岗使用、晋升等方面也无层次差别,造成人才和教育资源浪费。尽管不是主流现象,但对在校学员带来的消极心理影响不容忽视,且具有弥散效应。(3)培训衔接的问题。两种资格培训存在学制、学历的差别,如何准确定位各自培训目标、内容,同时避免与升级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做到有机衔接,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4)国家执业准入门槛条件的限制。国家卫生法规政策明确了严格的准入要求,而预选卫生士官培训没有学历,大专卫生士官除护理、医疗器械修理专业外,其他专业暂没有纳入总部专业培训规划,这些因素导致学员不具备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给转业复员回地方就业带来了困扰。
2.2 升级培训方面 2011年起,我校连续招收了两期护理士官升级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军各军兵种部队的初级晋升中级士官,培训内容主要为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及护理管理、组训能力,学制1个月。存在的突出问题:(1)培训内容存在重训、漏训现象。升级培训对象来源包括预选卫生士官培训、大专卫生士官培训和地方医学院校培训等,培训对象的学历层次高低不同,其专业知识技能也参差不齐,培训内容很难在同一教学班次满足不同层次对象的需求,往往导致内容重训、漏训。(2)培训专业岗位针对性不强。卫生士官升级培训目前只开设了1个护理专业,而实际上参训学员来自全军不同军兵种部队、不同级别卫生机构的不同任职岗位,专业岗位的多元性决定了单一专业培训不能有效满足全部参训学员的各自需求,缺少对不同层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标准、培训时机及培训专业设置等诸要素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系统性统一规范,难以提高培训效益。(3)送学对象存在随意性。初级晋升中级的培训对象为服役第8年的卫生专业中士士官,但实际工作中,存在非卫生专业士官甚或义务兵(未经过资格培训)入学,有的是我校刚毕业的学员马上再来参加升级培训,尽管是个别现象,却给升级培训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其危害效应不可忽视。(4)受编制规模等原因限制,还未开展卫生士官中级晋升高级培训。(5)卫生专业技术士官和卫生班长(指挥技术士官)没有区分进行分类培训。
3.1 界定并规范培训主体的有关概念 伴随我军士官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卫生士官培训体制的变迁,培训主体的称谓经历了不断变化的过程,如卫生员、卫生战士、卫生士官、预选卫生士官、卫生兵、卫生专业士兵等经常出现在各种书刊或口语交流中。如不进行详细区分很容易引起混淆或歧义,甚至发生概念逻辑矛盾。因此,有必要对卫生士官的相关概念作出明确的权威界定,统一规范不同卫生士官称谓的内涵、外延,这也是做好卫生士官分级培训的前提与基础性工作。
3.2 普及提高士官规章制度及相关卫生法规的认识 士官规章制度是组织实施卫生士官培训的遵循依据。近些年军委、总部相继颁发了系列深化士官改革的规章制度,对士官的选取、培训、管理、使用等不断规范和完善,士官等级划分也发生了变化,从1999年的三级六期分级变为2009年的三级七衔,分别是初级(下士、中士),中级(上士和四级军士长),高级(三、二、一级军士长)。作为教学工作者要及时跟踪学习,吸收转化至卫生士官培训实践。
卫生法规是组织实施卫生士官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2006版《战伤救治规则》、2009版《部队卫生机构业务工作规则》、2009版《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队卫生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详细规范了平战时部队卫生机构各级岗位任职需求、工作任务、工作职责等,作为一线教学人员,有必要及时了解掌握总部下发的有关卫生政策法规等宏观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通知精神,才能指导卫生士官教学改革实践,确保分级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3.3 完善顶层科学规划,健全卫生士官分级培训课程内容分级体系 卫生士官分级培训体系是庞杂的系统工程,培训内容是形成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决定性因素,科学制定分级培训课程内容是基础性、核心性工程。必须由顶层科学规划,形成权威的、可操作的具体指导意见,才能帮助卫生士官分级培训从“粗犷化”向“精细化”转变。
确立卫生士官分级培训内容必须本着紧贴岗位需求、人员分级对应内容分级的原则,并积极吸收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将资格培训与升级培训教学内容统筹规划,避免出现交叉重复问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分析解读总部有关文件与广泛部队调研的基础上,详细梳理总结部队卫生机构各类岗位任职需求(区分军兵种、不同级别机构、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士官),形成不同类别、级别卫生士官的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据此制订合理的课程内容分级体系,确保教育培训的目标指向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不同岗位的不同等级士官、同一岗位不同等级的士官能够各取所需、学为所用。
3.4 严格贯彻落实制度法规,确保卫生士官培训运行机制通畅 卫生士官教育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入学选拔、院校培训、实习(见习)、部队使用等多环节、多部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影响卫生士官整体育人效果。
卫生士官培训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直接为部队基层编配的士官岗位输送人才。部队送学单位和培训机构应联合把住生源质量关。部队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选送学员;建议将军官院校与士官院校招生考试并轨,择优录取,以提高生源文化质量;院校培训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实行全程淘汰,探索具备条件时在升级培训中实行分类指导培训;在实习环节,积极探索院校、部队联教联训、联考联评的实践路子;卫生士官的配备使用应当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因此,严格落实相关的法规制度是卫生士官培训健康运行的有力保障。
[1]殷枢铭.士官教育培训整体创新研究[M].北京:海潮出版社,2012: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