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采访的“意义”探究及其实现途径*

2014-03-03 11:49翟光勇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 翟光勇

论新闻采访的“意义”探究及其实现途径*

■ 翟光勇

新闻采访是人类认知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否能开启对社会世界“意义”的理解?它又如何去探究“意义”世界?带着上述疑问,本文希望从现象学方法论视角、立足新闻哲学层面来探析作为“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的本质及其实现途径,以期能给相关后续研究抛砖引玉。

一、作为“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

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报道总是第二性的。作为连接事实与新闻报道之间的中介,新闻采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换言之,新闻采访作为一种主观认识客观的调查活动和认知过程,需要记者深入客观实践的第一线,通过“朝向事情本身”来获取鲜活的“第一手事实”,从而达到新闻的客观和真实。

“朝向事情本身”恰是现象学核心的口号。现象学是一种积极认知世界的观察方式和思维态度,经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德里达和舒茨等人演绎派生出众多流派,但都没脱离胡塞尔提出的基本原则“朝向事情本身”。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要从事物本身出发寻求真理,要对事物本身进行如实描述,要去除各种各样的偏见和成见,要把原先已经形成的各种观点和评价放在括号中悬置起来,并时刻提防自己做出超越事物本身的各种判断,进行“现象学的还原”。①“朝向事情本身”意味着摒弃各种偏见和成见,“悬置”并进行现象学“还原”,这跟新闻及新闻采访的本质追求有着很好的契合点。

新闻采访需要“朝向事情本身”,但这还不足以保证认知世界的准确性。因为,新闻采访还要去探究“行动的意义”。“行动的意义”是舒茨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中重点探讨的议题。作为胡塞尔“传人”之一,舒茨将意识体验区分为有意义的与没有意义的。意义是反省的产物,舒茨将有意义的体验称为“行为”。行为是非计划期待下的结果,一旦透过计划而被有意地产生出来的是“行动”。舒茨希望强调:一是行动的意义在于它事先被构想,也就是它是行动者本身所赋予的;二是这项构想构成了行动的统整性(Einheit),而这个统整性则是别人理解该行动意义的依据。②从“行动的意义”视域来看新闻采访,不难得出如下结论:记者采访所获得的“事实”(包括文本与情境)是由被访对象主观建构的结果,一定是被受访者赋予了意义的产物。新闻采访不应仅仅止于获得表层事实,更应尽可能感知和洞察被访者赋予其话语和情境的意义。即作为“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不仅是收集新闻事实的过程,更是一种调查研究过程。或者说“新闻采访的基本性质,是向客观事物进行调查研究的一种活动。”③

新闻采访如果缺乏对“意义”的探究,记者假如不能洞察被受访者主观建构的“行动的意义”,自然很容易成为被利用的工具,最终落得被当事人愚弄的尴尬境地。因此,作为“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必然要求记者具有较强的新闻判断力与信息鉴别力,唯有如此新闻的真实性才能够得到必要的保证。否则,现实中必然会引发诸多“断章取义”式或“有闻必录”式的假新闻。

二、新闻采访“意义”探究的途径

通过新闻采访现象学分析可知,记者获得的“事实”是由被访者赋予意义的,新闻采访必须探究“意义”才能避免“有闻必录”式的假新闻。问题是,新闻采访中如何把握“行动的意义”呢?

1.悬置的态度。新闻采访中的“悬置”意味着记者必须尽量放弃原先持有的成见或偏见,甚至是其以往认识社会世界的习惯性信仰和认知框架,真正地做到“朝向事情本身”。换言之,当记者进入第一现场,他应抛弃前述的“成见”和“偏见”,全神贯注地去感知被访者的各个侧面,以便探究被访谈对象所赋予事实的“意义”。因此,肯·梅茨勒希望记者成为公正的倾听者,他强调新闻采访中不带个人判断的提问,因为“这种职业性并不要求你赢得一场辩论或者表现出道德上的高尚”。④即记者应成为“价值无涉”的倾听者和观察者,而不应成为道德法官或是非裁定的裁判。只有这样,记者才能成为那个能够从被采访对象处获得对受众具有知晓价值信息的公正、客观的新闻见证人和信息收集者。

记者采访中缺乏“悬置”态度,将个人情感或价值判断带入采访的不乏其例,较极端的例子有美国著名电视谈话节目《奥普拉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温弗利。有一次,奥普拉在节目中电话采访一位猥亵儿童者,她谈话中明显表达出对此人的蔑视态度,后者于是提出抗议说,“你根本就不让我说话。”奥普拉随即大喊道,“你真是卑鄙无耻!”现场观众爆发出响亮的掌声,奥普拉的这次采访却被美国新闻学教材当成了反例“记录在案”。⑤奥普拉的那次采访显然缺乏“悬置”的态度,没能够做到“朝向事情本身”,这才导致她的那次采访最终除了展示“审判”和道德优越感外,并不能使观众获得有关被采访对象的更多信息。

《东方时空》的前总制片人陈虻同样强调新闻采访中的“悬置”,他在谈论电视新闻的纪实性时说,“我们的记者做新闻,他到现场去感受生活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可以告诉我们很多有意思的东西。而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很多的记者在没有到现场之前,就已经预设了那条新闻要表达的是什么,并不是在现场发现什么。”陈虻强调,只有改变这样的“主题先行”和预设偏见,“你才有可能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报道。”⑥

2.感知与洞察。“感知“(Perception)与“洞察”(Insight)都是现象学使用的概念。胡塞尔认为,感知是原本意识,因为感知所统握的是感觉材料,即体现性的、自身展示性的内容。因此,作为直观行为的感知与同样作为直观行为的想象相比,是最原本的,是一种“当下行为”(呈现行为),而想象是“当下化行为”(再现行为)。⑦胡塞尔的阐述显然给“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提供了一种方法论的基础,即记者要认识和把握的重点应是被采访者“体现性的、自身展示性的内容”。这些不仅是被访者表达的言语文本,更包括非语言符号。

需要说明的是,“悬置”是新闻采访“感知”有效性得以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洞察”则是“感知”的目标和结果。就是说,新闻采访中“洞察”意味着“悬置”并“朝向事情本身”,通过感知那些“体现性的、自身展示性的内容”以达到胡塞尔所强调的“直观”的“明见性”。这自然有异于主观的想象或主观化判断,因为新闻采访要感知与洞察的是“当下”的呈现行为,而非想象“当下化”的再现行为。新闻采访要想通过感知与洞察来探究“意义”,自然离不开观察与核实。观察本来就是“感知”的重要手段之一,核实则是“洞察”得以实现的必要保证。这里的核实不仅包括记者采访后的信息验证行为,同样包括记者采访中根据个人的知识积累的信息鉴别过程。正如前文所述,“事实”(包括文本与情境)是被当事人赋予了意义的产物,所以一些貌似重要的材料很可能是错误的,如果将这些材料放进报道并不能推卸记者报道失实的责任。“一名好的记者不会因为别人告诉他一些材料,就不去观察,不去核实。”⑧

3.我群关系。“我群关系”(We-relationship),又译“我们-关系”。舒茨认为,个体通过与一个具体同伴共处于同一个时空共同体之中、因相互关注对方形成“面对面情境”便形成“我群关系”。⑨通俗地说,“我群关系”指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直接经验的社会关系,一种“共时性”和“共空间性”的面对面关系。舒茨强调,主体只有在“我群关系”中经验到的彼此客观意义与主观意义才能不断进行印证与纠正。⑩

新闻采访中的“我群关系”,首先要求尽可能的第一现场采访,这也是为何电话采访或邮件采访等方式无法完全取代现场采访的原因。其次,就如何经验彼此“客观意义”与“主观意义”而言,新闻采访意义上的“我群关系”还应包括记者对被访者“地方性文化”与“生平情境”的把握。从组织层面看,这是媒体重视记者的部门专业化和设立“跑口记者”的原因;从实践层面看,这好比记者新闻采访前的“做作业”。对被访者“地方性文化”或“生平情境”的把握,不仅有利于采访中建立双方互信的融洽关系,更有利于使记者采访中的提问更具有新意和针对性。新闻采访中“我群关系”的建立,同样有利于记者理解被访者赋予文本和情境的“意义”。传播学认为传播得以成立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传受双方需要有“共通的意义空间”,常人方法论创始人加芬克尔则强调日常生活中的沟通具有“索引性”,其实说明的都是同样的议题。

新闻采访的“我群关系”同样印证了舒茨“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区分的价值。“主观意义”指行动者自身赋予行动的意义内容,“客观意义”指观察者通过观察理解他人行动而达成对他人行动意义的看法,后者才是真正的“理解他人”。(11)“意义”探究的新闻采访只有通过“悬置”与“我群关系”才可能有利于记者采访中的感知和洞察,实现对社会世界“意义”的真实把握,或者说使“客观意义”对“主观意义”的呈现越来越接近准确。或许正是这种“无限接近”可能性的存在,才让新闻客观性“是否可能”争议常在,但它依然是那个“不死的上帝”的原因。

注释:

① 张庆熊:《“朝向事物本身”与“实事求是”——对现象学和唯物论的基本原则的反思》,《哲学研究》,2008年第10期。

② [奥]阿尔弗雷德·舒茨著:《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游淙祺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译者导论,第8-13页。

③ 蓝鸿文:《新闻采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7页。

④⑤ [美]肯·梅茨勒著:《创造性的采访》,李丽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⑥ 徐泓编著:《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陈虻,我们听你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10页。

⑦ 杨善华:《感知与洞察:研究实践中的现象学社会学》,《社会》,2009年第1期。

⑧ [美]布雷恩·布鲁克斯等著:《新闻报道与写作》,范红主译,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89页。

⑨ Alfred Schütz,Collected Papers II:Studies in Social Theory,Martinus Nijhoff,The Hague,1964.p.25.

⑩(11) 谢立中主编:《日常生活的现象学社会学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44、225页。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李 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媒介融合的政策选择与规制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3CXW00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