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林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 渝北区 401120)
以生态农业为导向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检视*
张茂林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 渝北区 401120)
生态农业建设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农业产业化则是经营这一物质基础的现代化手段。传统农业产业化模式与生态农业存在天然的对抗性,主要表现在:生态农业对规模农业的排斥;农业产业化对我国传统生态农业体系的破坏;当前农产品需求的严峻挑战和农民增收的压力。同时,农业资源的现状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的高度机械化、专业化。要解决这一系列矛盾,就要重视农业产业化与生态农业的关系,着力发掘传统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潜力,重视农民增收,在基本农产品供销上进一步削弱市场的作用。
传统农业;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多功能农业;新型城镇化
张茂林.以生态农业为导向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检视[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4):15-19.
农业发展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而农业产业化则是经营这一物质基础的现代化手段。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是建设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业发展互为表里的两个方面,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农业产业化是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经营手段,而生态农业则是农业产业化的导向。当下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更多关注或者认可的是二者契合性的一面,但少有认识到一些传统农业产业化模式与生态农业的天然对抗性。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两者的内在矛盾,理顺二者的关系,建立一种以生态农业为导向,以产业化经营为基础,强化政府干预的多种经营的多功能农业制度,以促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现代社会对生态文明的基本共识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这一客观规律,主动保护客观世界,积极改善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综合;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持续发展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生态农业作为生态文明的主要载体和最直接体现自然也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出农民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采用的生产技术适应农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农业生产经营理念重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念[2]。
生态农业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24年鲁道夫•斯蒂纳主讲的《生物动力农业》课程中,到20世纪60年代末,生态农业逐渐取代石油农业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新趋势[3]。生态农业的具体概念并无统一说法,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提出了自己的定义或标准。如美国把生态农业定义为:“一种在养分来源上,尽量依靠秸秆、牲畜粪肥、豆科作物、绿肥等有机肥料作为农作物生长养分的主要来源,基本不用化肥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技术上,主要利用生物和人工技术防治病虫草害,基本不用农药;在耕作方式上,尽量采用作物轮作、深耕等生态耕作方式。”再如,德国也提出了类似于美国的标准,主要强调不依赖化学合成的除草剂、化学肥料、生长调节剂、除虫剂等进行农业生产。另外,德国生态农业协会(AGOEL)还规定其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95%以上的附加料是生态的,才能称作生态产品。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对农业的内在要求就是:在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管理手段、系统工程方法以及传统农业有效经验进行农业生产时遵循生态学、农业种植学原理,以期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根本要求是农业生产方式的生态性,即要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生产农产品,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向自然生产回归。
农业产业化提法在中国最早出自于2005年《人民日报》一篇报道中,报道提出的农业产业化概念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对某地农业的支柱产业或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从此以后,农业产业化的提法开始流行,并作为一个重要术语进入政府文件中[3]。有学者总结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旨就是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方式[4]。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经营模式的重大转变,是我国小农业向大农业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探索。
学者从不同角度总结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探索模式,主流观点是从农户、专业组织(包括农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关系以及上述主体之间在不同模式中起的作用来归类。有学者从农业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整个阶段投资决策者的角度把农业产业化模式分为:农户支配型(“合作社+农户”模式、“专业协会+农户”模式)、加工者(公司)支配型(公司办农业模式)和各自支配型(“公司+农户”模式)。还有学者从不同模式中带动主体的角度将我国农业产业化模式归纳为:公司企业带动型(“公司+农户”)、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专业协会带动型(“专业协会+农户”)。还有学者虽然也是从带动主体角度来认识,但总结为:龙头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综合开发集团带动型[5]。
近年来,学者提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基础上我国应培植农业产业区,农业产业区是在农业地理区域分工的基础上,在特定区域内围绕该地区具有优势的农产品,融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于一体的生产、加工、销售模式的综合产业区。区内集中大量有密切产业联系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以及相关的支撑服务机构,形成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群或特色企业群。农业产业区的主要特点就是立足资源优势,高度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特色化[6]。农业产业区应该说是从国家经营整个农业的层面来规划农业产业化模式的有益探讨,国内外的实践也证实农业产业区是一种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总结而言,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体现的是一种在专业分工的前提下规模经营一种或几种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特色化的农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农业生产的产、加、销和贸、农、工一体化经营。
3.1 生态农业对传统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天然排斥
我国有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史,在几千年的农业耕作中我们的先民创造了一系列生态耕作方法,积累了大量生态农业建设的经验。例如,山东用地窖、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利用窑洞储藏蔬菜和水果,就很好地利用自然力进行农产品储存。这种农产品的保鲜方法具有投资少、管理简单、就地贮藏和能耗少的优点,属于生态保鲜。再如,我国草原少数民族保护草场的技术、中国南部少数民族以虫治虫的生物技术、南方地区农作物套种技术、稻田养鱼技术、壮族栽培三七技术、天山南麓少数民族开凿“坎儿井”等,都体现和代表了部分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具备的生态合理性的事实[7]。从传统经验和国际标准来讲,尽可能借助自然力,利用自然资源进行农业生产是生态农业的必然要求,这就对传统产业化模式有天然的排斥性。
(1)生态农业对规模农业的排斥性
产业化要求的规模化只有依赖大型机械,大量化学合成的除虫剂、除草剂、化肥等现代农业手段才能降低农业规模化生产的人工成本、原料投入成本,同时也只有依靠这些现代化手段才能完成规模农业的生产任务。因为,单纯依靠人力、自然力等生态农业手段根本不可能完成大规模的种植或养殖任务。
(2)农业产业化的专业化要求对我国传统生态农业体系存在破坏
农业产业化的专业化要求对我国传统生态农业资源造成了一系列浪费。例如,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中形成的“家畜饲养—有机肥—粮食生产—家畜饲养”这一生态循环模式的破坏。具体而言,比如专门种粮的大户,因为缺少家畜饲养的环节,其农业生产需要的有机肥十分缺乏,如果在片区化专业生产的情况下就根本不可能有有机肥料的使用。
(3)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对我国当前农产品需求提出严峻挑战
借助自然力的生产往往需要更多人力和资源的投入,这就进一步增加了生态农业的生产成本,限制了农业生产规模。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往往不依靠化肥、药物等,其生产周期自然比使用激素生产时间长,投入的原材料更多,成本也自然更高,这也是现在许多农民不愿意用传统生态方法进行农业生产的原因。例如,现在农户家庭饲养生猪都多用化学饲料,很少使用青饲料。同时生产周期也决定了其一定时间段内的产能有限,往往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8]。
(4)农业产业形势下农民收入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产业化农业因为更强调农业的商业性用途,强调农业也应该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特别是国际市场的影响。其次,成片大面积种植一种农作物使农户与某单一市场紧密结合,而与其他市场隔离,形成了高度依赖某一市场的农业生产模式。只要市场稍有波动就会影响大片农户,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稳定。
(5)我国农业资源的现状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的高度机械化、专业化
我国人均耕地少,分布不均衡,由于人口众多,可利用土地少,耕地资源相对贫乏。根据全国土地详查的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仅18.27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4亩,人均耕地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的37%。同时,全国66%的耕地分布在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只有34%的耕地分布在平原、盆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以及不科学耕作对耕地造成极大破坏。耕地分布状态由集中连片逐步向破碎、零星转变,分布质量也由优质向劣质转变,累积起来的破坏效应十分严重。在这样的自然资源条件下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不可能发展高度机械化、专业化的农业。
3.2 以生态农业思维反思我国当前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生态农业与传统农业产业化存在天然对抗性,限制了我国农业像传统能源农业那样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因此,要深刻反思和总结我国当前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以探寻适合生态农业发展的产业化模式。
(1)农业产业化没有脱离能源农业的路径
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忽视生态农业与传统农业产业化存在的天然对抗性,偏离了生态农业导向,没有脱离能源农业的发展路径,片面追求农业发展的专业化、规模化。在当下实践中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企业化农场,都是把分散的土地或者资源集中利用,形成一些所谓的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基本农田改造中的“小改大”也只是为了方便机械化作业,没有重视改善农田肥力等生态问题。而这些大户在实现规模效应的同时也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农业生态问题。
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近年来的田间定位实验与调查显示:我国各主要农产区广泛存在农用化学品投入量大、不重视施用和科学使用有机肥料,不重视物理、机械方法除虫、除害;长期使用浅耕机械、不合理灌溉、过度种植、不合理耕作;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导致我国生产条件最好的耕地土壤结构破坏、酸化、盐碱化、农药残留、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十分突出,土壤生物性状、健康功能严重衰退,生产性能大幅下降[9]。
(2)没有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
现阶段的产业化探索没有从根本上增加农民增收的来源和动力,单纯依靠规模的集中,把多数人的资源集中到少数一些人手中,这些人的收入自然就提高了。显然这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增收,只会造成更进一步的贫富分化。其次,就整个国民经济对劳动力需求而言,我国目前劳动力整体处于过剩阶段。农业规模化经营一个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量农村劳动力短时间内剩出,如何解决这部分劳动力就业成了严峻的问题。如何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就地解决农民就业的问题,也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没有考虑的。我们不能搞“羊吃人”的运动,而现在的模式更多的是把农业剩余劳动力推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没有充分发挥生态农业对农业劳动力就业的消化作用。
(3)农业产业化发展不重视基本农产品的生产
各地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噱头中盲目上马各种所谓的特色农业,各种农业示范片、示范县层次不一,良莠不齐。这些示范片并没有起到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更多的是对农业资源浪费。例如笔者实地考察了解到在四川简阳地区,大面积良田种植景观树苗,而种植出来的树苗长期积压,许多长成了大树都还在田里。基本农田的破坏除来自工业生产、房地产发展的破坏以外,农业内部不同生产部门对土地等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学者戴景瑞表示,随着生活水平和城市化率的提高,预计2030年我国人口可能达到16亿,粮食需求将增长20%以上,肉、蛋、奶等农产品需求将分别增长24%、28%、205%。我国农业资源“人多地少”的现实要求保证粮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应该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首要目标。
4.1 多功能农业是解决生态农业与传统农业产业化天然对抗性的有效方式
生态农业本质上要求各农业部门间相互配合,循环利用资源,也就对一地农业发展提出了多功能要求。只有同时建立多种农业生产部门,各部门之间的产出或废料才能相互利用。因此,建立多功能农业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生态农业与传统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天然对抗性的有效方式。
根据我国多功能农业发展现状,确立农业发展的多功能目标,准确界定多功能农业的内涵和外延,构建多功能农业的结构,确立多功能农业经营体系。建立由提供实物产品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提供服务产品的文化农业、旅游农业,提供实物和服务两类综合产品的都市农业等六大类具体类型构成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10]。
当然,现代多功能生态农业的前提应当是建立在农业产业化前提下的多功能农业。这种产业化又是建立在某一地区多功能农业基础之上的。具体而言,就是在尊重农户经营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各种农业部门在生态耕作的方法上相互协调,在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内形成有机循环的生态体系,但某一农产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又能形成专业化、规模化效应。也即是农业多样化发展,充分利用我国光热水土等自然条件发展立体农业。在专业化乃至产业区化的基础上实现多种农业的集成。举例而言就是,粮食产区可以是水果产区,生猪产区也可以是渔业产区,提供实物的农业也可以是观光农业。这样的多功能农业不仅能够有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在不同农业生产部门间形成循环利用。同时可以成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另一方面,在建立多功能农业时应坚持农户在农业经营中基础地位,在法律层面应当确保农户对农业资源的所有、利用的专有权利。生态农业因耕作方式对劳动力投入和自然资源的投入要求较高,只有坚持农户在农业经营中的基础地位才能保证这一要求,同时发挥生态农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不能在产业化过程中单纯的把农民从土地中剥离出来而再一次伤害农民的权益。
4.2 重视农业产业化阶段性与生态农业的关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三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农业产业化的阶段性特征,产业化的阶段性特征对应着相应的生产方式。
理论上以农业经营组织演进历程为标准将农业产业化分为初始、成长、成熟、完善四个阶段。
初始阶段,农户与市场是单对多的关系,农户处于分散、无序的竞争状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结构和层次都很单一。在成长阶段,农业产业化链条中开始直接介入龙头企业,农户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或订单的方式按照企业的要求生产农产品。在成熟阶段,各类中介组织把龙头企业和农户联系成利益更为紧密的利益联合体,中介组织成为企业和农户一体化经营的桥梁。同时,约束企业和农户的违约行为。在完善阶段,农户、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的界限进一步淡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一体化趋势强化,农工商综合体模式的合作社一体化组织出现。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在农业产业化的初始阶段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单个农户个体,农业生产体系建立在农户个人所有的资源之上,也因此在个体农户之间形成了循环利用的生态生产模式,也即是传统生态农业。在成长、成熟阶段,农户的个体封闭的生态生产体系逐渐被某一产品生产所代替,造成了一些资源的浪费和环境问题。在完善阶段,农业生产在农工商综合体内形成一个新的循环体系。其实质是把传统生态生产方式在更大的组织范围内实现。因此我国发展产业化农业适合生态农业要求的模式应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选择高起点的农工商综合体加农业产业区的模式。
4.3 强化国家对农业的干预
农业生产作为人类其他生产活动的基础,不可能像其他行业那样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也不应该存在太大的利润空间。尤其在我国面临如此大的人口压力时,我国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回应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另外生态农业大量人力和资源的投入,往往无利可图,导致现在的农民不愿采用生态生产方式。因此要调动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者合理收入,保障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就必须国家干预。
(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在国际上已成惯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OECD国家为其农业部门提供了巨额的支持和补贴。数据显示,农业支持水平相当于OECD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2%,农业支持对OECD国家的农民影响非常大,农业总收入中约1/3是来自于政府各种各样的补贴和支持。如果将农业总收入中的生产成本扣除,农业支持则占农业净收入的比例至少在50%以上[11]。另外OECD国家的支持不仅是直接给予农民支持和补贴,同时还强化对基本农田、水利设施改造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产业化条件下各种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生态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和生态农业生产的补贴等。
(2)在粮油等基本农产品领域进一步削弱市场对农业的影响
粮油等基本农产品安全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直接影响国民生存问题,鉴于我国基本农产品供应偏紧和农业资源缺乏的现实,我们没有必要参与国际竞争也没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十几亿人口的口粮问题绝对不容儿戏,我们的基本农产品生产根本没有调整的余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市场对粮油等基本农产品的影响,保障粮油生产和供应,监督食品安全。一则,保障了农业生产者,特别是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二则,防止这些生活必需品价格和质量波动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生态农业建设的成败关系着我国整个生态文明建设,更直接关系着农村和农民的发展。生态农业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正确处理好农业产业化与生态化的关系,将有力促进二者的协同发展,更好地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发展生态农业时我们要有产业农业的经营思路,发展产业农业时更要以生态农业为导向,着力发展多功能农业,强化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在粮油等基本农产品生产领域强化政府干预,努力协调农业产业化与生态农业发展的关系,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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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ections on the Ecological Agriculture-oriente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Model of Development
ZHANG Mao-lin
(School of Economic Law,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Yubei Chongqing, 401120, China)
Ecological agriculture construction is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of the new- pattern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n China, an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s a modern method to run this material basis. However,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pattern and ecological agriculture are opposite to each other, Which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repellence of ecological agriculture to scale farming, the de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to the traditional ecological agriculture system, the grave challenges posed by the current dema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pressure in increasing farmers’income. Meanwhil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limits the mechanization and specialization required by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management. To solve these contradictions, great attentions must be paid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logical agriculture and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stages; the potential of traditional ecological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mode should be explored; more emphases should be placed on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the market role in the bas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and marketing should be further weakened.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ecological agricultur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multifunctional agriculture; new urbanization
10.11885/j.issn.1674-5094.20137560
1674-5094(2014)04-00015-19
F323.1
A
编 辑:钟 青
编辑部网址:http://pxsy.cbpt.cnki.net/WKC/
2013-12-2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对策研究”(12XZJJF-YJS-02)。
张茂林(1988-),男(汉族),四川巴中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