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实施两大战略取得新成效
我们把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适应转折发展期就业工作的新特点,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健全面向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1.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 %,低于控制目标1.2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68万人次。全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5.97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6.12万人。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广西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面,组织实施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组织遴选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选,评选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达到50个,博士后“两站”达到53个。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取得新成效,职称制度改革创新发展。在技能人才工作方面,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步伐加快,首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面,组织了12次大型引智活动,开展了广西“金绣球奖”评奖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出国(境)培训工作新规定,精减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推进两大建设取得新进展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去年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8.46万人、1030.99万人、235.36万人、325.62万人、270.2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5.81万人、19.47万人、9.98万人、13.23万人、15.5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80.89万人,比上年增加94.28万人。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征缴分别达到274.91亿元、103亿元、21.82亿元、6.3亿元、5.45亿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5.73%、121.75%、145.47%、108.62%、132.93%。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9年调整,去年月人均水平达到1717元,比2005年增加了1100元;与上年相比,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了20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等均明显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顺利转移接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工伤预防工作稳步推进,失业动态监测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南宁市等7个地级市的社会保险信息数据进入了自治区“五险合一”数据大集中系统运行并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同城化目标比政府要求提前两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全面铺开。社保经办资源整合、“五险合一”集中经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们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以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的“春暖行动”,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76%。劳动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深化。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抓手,积极健全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地级市、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率分别达到100%、90.53%,仲裁受理案件结案率95.44%。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覆盖了64%的地级市。全年共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6324件,追讨劳动者工资6.68亿元,涉及劳动者8.74万人。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深化两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我们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不断加强。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公务员分类管理、考录、公开遴选、平时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了自治区、市、县、乡镇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制定出台《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公务员发展战略专题培训、东西部对口培训等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公开招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岗位设置工作步伐加快,全区共有26995个事业单位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占总数的89.46%。在军转安置方面,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军转干部培训工作,推行考试考核办法安置军转干部,顺利完成861名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我们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政策,对区直、市直、县级机关公务员以及自治区直属机关驻外地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全区公务员待遇地区差异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实现了属地化,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继续推动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区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分别达到1200元、1045元、936元、830元。
(四)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在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全系统的政务公开、法制建设、规划统计、信访维稳、国际交流合作、干部培训、新闻宣传、科学研究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工作实际,狠抓本系统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接地气、体民情、转作风、促民生”的特色主题,通过开展服务农民工、服务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参保人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职业资格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全系统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的结果。但是,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改革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就业资金发挥效益还不充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艰巨,非公经济组织参保率偏低,社保基金监管还存在漏洞;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依然突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尚不到位;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部分行业仍屡有发生。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论断新举措,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联系我们的工作实际,重点要从三个层面去把握:
首先,要深刻把握全会决定关于重大改革总体部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这是第一位的,是我们推进改革的基本遵循。其中与我们工作尤为直接的有三个方面:一要深刻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就要求我们以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目标,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尤其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市场就业方向,加快市场整合,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健全符合市场规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二要深刻把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维护就业公平;要求我们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在更大范围体现制度的公平性;要求我们兼顾不同群体之间的工资收入关系,努力缩小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深刻把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和基本内涵。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简政放权,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规划、政策、标准和加强监管上来;要求我们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
其次,要深入把握全会决定直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全会决定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两部分,比较集中地部署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事项,涵盖了两大领域、六个板块的各个方面,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在学习过程中对具体改革任务进行了梳理,大家既感到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感到是一项光荣的使命,同时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对于这些改革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人社部的要求,积极而又稳妥地加以推进。对于目前已经形成共识、已有成熟方案的,要尽快启动实施;对于改革方向明确、方案尚需完善的,要抓紧研究论证,尽快形成方案,报党委、政府决策后实施;对于需要顶层设计的,要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逐步推动实施。按照这个思路,属于全区性的改革任务,区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确定每一年的改革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全系统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实施;属于事权在地方的改革任务,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加以推进。
第三,要全面把握各相关领域改革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会决定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部署,很多方面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密切相关,需要我们配合跟进。比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人才培养、流动、引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培养一大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我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我们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完善工资决定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要求我们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体制,健全调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机制。这些改革任务都需要我们去推动落实。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今年的改革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全面推进改革至关重要。今年,我们要重点推进以下6个方面19项改革:
——在就业创业方面: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努力消除各种就业歧视;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和落户城镇。
——在社会保障方面: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在人才方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深入推进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在人事制度方面: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适合广西区情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分业分类完善聘用制度,研究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
——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
——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建设,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始终把握改革的总目标,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改革面临的挑战,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寻求破解改革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的“红利”。要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引导社会舆论,使社会各方面形成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的合理预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三、2014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改革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中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作出了科学分析。从国际上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仍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从国内看,经济增速放缓、化解过剩产能,将对扩大就业、稳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扩面带来新的压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新型城镇化推进,将对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农民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目标很明确,任务很艰巨。要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今年要重点做好农民工专项调研工作,筹备好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农民工工作会议,更好地把这一涉及上千万劳动人口、涉及农民脱贫致富和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解决好。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做好企业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有关职工安置工作。发展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区、市、县、乡全覆盖。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部署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在此基础上下大力抓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是非公有经济单位。做好本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在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适当降低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比例的政策,研究规范事业单位原有养老保险政策的办法,落实好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和以奖代补办法。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加快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切实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以农业企业、家庭服务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和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新增5个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出台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的办法。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快整合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今年内基本完成县级社会保险事业局的组建工作。加快推进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来宾、崇左等7个市进入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大集中系统的上线与应用工作,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集中”和“一卡通”。全面推进广西“五险合一”业务经办规程的实施,全面完成市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三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两项规范”,即规范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职称管理工作;探索“三大创新”,即探索高层次人才平台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专技和技能人才成长双向通道、探索部分系列职称管理体系改革;实施“五项工程”,即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工程、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和专家服务基层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引进和用好广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园区建设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努力挖掘和培育国家“外国专家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实现引智行政许可在全区范围就地办理全覆盖。优化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结构,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建立健全考录诚信体系,探索分级分类考试;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切实抓好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信息“两个系统”建设。继续做好“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工作以及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创新,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分业分类招聘考试办法;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期评估,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妥善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定完善工资指导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六)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依法规范劳务派遣。提高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严格执行并完善劳动标准。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建设,今年县一级要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重大集体争议调解协商机制,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研究改进仲裁办案方式,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区市县劳动监察三级办案联动“两个机制”。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
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要加强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能力。要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和基层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力度,用质量和效率服务于民。要加强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用公开和透明取信于民。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策马扬鞭,勇于创新,奋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蒋明红在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