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吉海
2014年1月16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上,由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八个部门和企业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此为标志,拉开了我国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卢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副局长韩天及宣传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备忘录》主要内容
1. 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对象,包括两类人: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2. 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3. 确定了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 明确了信用惩戒的实施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在媒体广为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5. 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动态管理。被执行人因履行义务等原因,其失信信息被依法从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后,最高法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单位解除限制。对新增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法院应及时向各单位推送。
6. 规定了其他操作事宜。要求各部门积极落实《备忘录》规定,确保联合信用惩戒落到实处。联合惩戒的实施,在不影响现有法律框架内,各级法院对个案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或进行信用惩戒。
国资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在发布会上,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部门代表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卢卫东局长在讲话中说,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在这里举行“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发布会,这是将诚信建设纳入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力举措,相信通过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营造“褒扬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卢卫东还强调,国资委作为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成员单位,将坚决按照《备忘录》所规定的有关职责,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推进“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公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在诚信建设中身体力行、作出表率。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4家中央企业,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坚决落实合作备忘录对企业提出的要求,落实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的惩戒措施,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约束。国资委将指导和推动上述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卢卫东期望签署“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是一个良好开端,愿大家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为汇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作出新的贡献。
最高法院官网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发布会上透露,《备忘录》的签署是各部门共同协作、推进诚信建设的又一次成功尝试。《备忘录》的实施,必将极大地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并教育和引导其他被执行人守诚信,推动“守信光荣、失信可耻”风尚的形成。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规避、抗拒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裁判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达70%以上的债务人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江必新副院长称,最高法院将向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将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上述信用惩戒。
截至2014年1月15日,最高法院官网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 920名,其中自然人46 519名,法人9 401名,其点击量达222.7万余次。最高法院与银行签订信用惩戒协议后,银行业已限制1.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