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兰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也在成倍地增长。面对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的突显,各高校基本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绿色通道和社会慈善助学在内的一体化资助模式。这些资助措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在生活上的压力,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奠定了基础。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贫困生除了面对经济上的压力外,更多的是面对心理、精神、能力等各方面的困难。单单物质上的资助只能短暂性解决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而不能落到实处使其真正地“脱困”。因此,我们要在原有的资助形式上创建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模式,全面培养贫困生的综合素质,提高贫困生的综合实力,真正地体现出“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1.注重“输血”功能,忽略了“造血”功能
目前,各高校资助体系工作更多地停留在满足贫困生的物质需求上,旨在为他们提供一个“无忧”的教育环境,如“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资助。忽略了资助行为本身的育人功能——“造血”功能。“输血”型的资助虽然可以解决贫困生首要的经济问题,但很容易滋生他们不劳而获的依赖心理。当单一的“输血”成为习惯时,人便容易变得麻木。国家、社会、学校对于贫困生的资助是无偿的,大部分贫困生能够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也有部分贫困生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社会对他们的亏欠。他们不需要承担义务,更加不需要回报。部分贫困生得到资助后,觉得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就一直等着第二次的资助,从未想过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解决目前的状况。
2.注重资助者的主动性,忽略了贫困生的主动性
长期以来,对贫困生的资助主要是站在资助者和教育者的角度去实施,未能全方面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性。如以往我们经常性地组织贫困生参加报告会、讲座,向他们进行自立、责任、感恩等一些观念的灌输,我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学生愿不愿参加,喜不喜欢听,听了会不会去付诸于行动等问题。这虽然可以让学生提高意识,但很有可能加重学生的自卑心理,更甚至产生逆反或对抗情绪。
3.注重“临时性”资助,忽略了“长期性”培养育人体系
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除了家庭经济情况较差外,很有可能在学习成绩、个人能力、人际关系、心理状况等方面也与其他非贫困生存在差距。给予经济上的补助可以临时性地解决经济上的问题,但却难以解决他们因经济贫困而产生的在学习、个人能力、精神等方面的贫困,而这些贫困才是国家和学校资助的根本“对象”,若不及时地进行引导教育,不仅不利于贫困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还阻碍了他们今后的发展。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是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由学生自主设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学校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实现其自由发展、充分发展与全面发展的一种资助形式。它具备以下优点: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发展性资助是由学生自主确立发展目标并实施的一项活动。主要是帮助学生端正人生态度,明确成才方向,发掘自身潜能,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各项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全方位发展和提高学校的资助工作绩效,因此它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加大贫困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有别于以往的“结果性资助”,它是由贫困生从自身需求出发,自行确立实施目标,主动提出申请,并结合自身能力进行规划。它改变了过去那种“输血”式的资助,消除了部分贫困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激发贫困生自主成才的愿望,充分发挥贫困生的主动性和自主性。
3.突显学生作用,强化责任意识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目标的实现需要贫困生全程性地进行策划、组织、管理和自我监督。如果在项目实施中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将停止经费的资助。
4.在资助的基础上给予专业和技术上的指导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不同于以往按家庭贫困情况考虑是否给予资助,给予多少金额资助,而是要求贫困生必须通过立项的方式申请,制定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贫困生在成长成才的发展过程中,因为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没有充足的资金使他们得到更好的教育和锻炼的机会。而在贫困生发展性资助中,学校不仅设立专项经费进行资助,还要求每个资助项目中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和技术上的指导。
5.“专款专用”保障贫困生的发展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不是贫困生以一定名目争取资助,然后用于生活上的消费,而是必须“专款专用”用在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上,从而保障项目的有效开展。
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是一个系统性和完整性的资助体系,主要由经费来源、申报对象、申报范围、项目立项、项目评审、经费使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八个部分所组成。
1.经费来源: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2.申报对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均可申请。申报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3.申报范围:申报项目要与贫困生息息相关,有利于贫困生成长成才的项目均可立项。如基础知识学习项目、专业技能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提高项目、就业能力提高项目、人文素养提高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4.项目申报:发展性项目由学生结合专业及自身发展规划自主制定主要研究内容、目标、具体实施进度、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并由指导教师给出具体评介意见的申报方案。
5.项目评审:申请人所在学院学工办对申请项目根据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初步评审筛选,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报送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申报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对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新颖、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同意立项资助。
6.经费使用:为保证资助的成效,经费分立项和验收合格两个时间进行发放。项目立项后给予部分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补足剩余的资金。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不得移作他用。
7.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协调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指导教师在实施过程中要进行引导和教育。原则上项目实施中途不得更换负责人,不得中途变更项目题目及预期目标。
8.项目验收:实施中期项目组须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提交项目进度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结束后,及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题申请书、成果报告及相关辅助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项目实施时间,组织项目专家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结题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1]刘世勇,王林清,马彦周.学生激励的新视角:发展性资助[J].湖北社会科学,2010(11).
[2]郭沛.希望基金会: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创新的实践与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