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及其干预

2014-02-12 06:00秦攀博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4年1期
关键词:安全事件社会公众公共安全

秦攀博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及其干预

秦攀博

社会心理干预是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变量。公共安全风险易导致社会消极心理产生和蔓延,社会心理干预有利于唤醒积极情绪,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认同。通过探析当前社会心理干预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从构建完备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有效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建设社会心理疏导渠道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对策探讨。

公共安全;社会心理;风险治理;干预对策

城市公共安全事关城市的生存和发展,也是城市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出难题。公共安全在广义上包括国家、社会和公民一切生活方面的安全,狭义上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治安事故和犯罪侵害三个部分。由于城市公共安全涉及城市所有的要素,而大城市的人口和建筑过于密集,使得政府和公众更容易对公共安全产生防不胜防的“无力感”。因此,社会心理干预是贯穿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一个关键性变量。

一、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的社会心理效应探究

(一)特定人群的应激障碍

直接受害者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在公共安全事件过后,部分人容易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它是一种由非同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事件所引发的强烈的恐惧感、无助感或厌恶感等严重的特定心理反应。[1]其特征为创伤或灾难性事件后长期存在的焦虑反应,主要表现为持续的警觉性增高症状群、反复发生的闯入性再体验症状群、反应性麻木症状群,也可引起明显的职业、心理和社会功能受损,从而对个体造成长期的破坏性影响。

经历者和救援者的急性应激障碍(ASD)。公共安全事件当中自身未受直接伤害的现场经历者和参加援助工作的人员由于直接暴露在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强烈的现场冲击中,在事后容易出现类似入睡难、食欲较差、容易激惹、感情麻木等急性应激障碍(ASD)的常见症状。[2]如果没有及时接受心理干预,这样的症状持续3个月左右就会使患者的身体免疫力明显下降,其他典型症状也会先后出现,从而成为确诊PTSD患者。这些继发性创伤群体,间接成为公共安全事件的受害者。

(二)非特定群体的社会心理反应

释放人际交往的负性情绪,传递消极心理。公共安全事件容易导致社会消极心理的产生和蔓延,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公众易出现恐惧心理。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心理冲击不仅是受影响人群很难准确界定,而且事件引发的心理症状复杂繁多。最常见的是过度的恐惧心理,甚至出现“危机恐惧综合症”。恐怖袭击活动和公共疾病流传所造成的心理恐惧所呈现出的传播速度、传播范围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两类。二是社会公众易出现从众心理。由于公共安全危机放大了个人应对的无力感,使得公众内在的从众性被激发出来,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得个体更加依赖于群体的力量。个体的恐慌、焦虑等负面反应达到了一定群体规模,便会形成群体性应激反应,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如谣言四起、集体骚乱、围攻、静坐等。三是易导致社会攻击行为外显化。已有的研究和新闻报道表明,公共安全事件容易导致社会攻击行为增多。人们在生气、焦虑、易激惹的状况下,更容易有过激行为,稍有摩擦便会升级为暴力冲突,致使犯罪事件增多。四是导致社会易感人群易出现抑郁心理。一些人在经历重大公共安全威胁后都会变得更加沉默,同时伴有抑郁、自责等情绪,对自己的人生产生无力感,人际交往产生疏离感,社会关系产生隔离感。这些社会易感人群由于心理敏感,往往更容易导致悲观和无助,甚至产生习得性无助感,对自己和社会失去信心和希望,容易滋生自杀心理。

唤醒社会公众的积极情绪,传递正能量。首先,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用辩证的观点看,公共安全事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社会凝聚力。非典时期、汶川地震,包括一些群体事件的报道和调查都印证着在大灾大难面前,社会往往充满大爱、大团结的氛围,社会凝聚力都得到进一步增强。其次,有利于增强社会同情心。社会快速转型中的阶层分化导致隔阂加深,社会流动加剧导致心理冷漠,社会信任变得淡薄。但人哀其类的天性,使得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会直接引发社会公众对他们极大的同情,对弱势群体表现出空前的关怀。另外,还有利于增强生命敬畏心。社会心理干预可以加强危机教育和生命教育,弥补现有教育的缺失,助其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死亡观和生命观,有助于政府、社会公众和个体对生命的价值重新审视和评估。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学会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善待生命。

二、当前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社会心理干预的问题探析

(一)风险防范能力薄弱,安全预警机制不全,导致安全心理淡漠

公共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公共管理工程,涉及危机的预防、监测、处理各个环节,还涉及公共安全问题与社会经济发展其他问题的协调。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具有五个明显的特点:种类多、范围广、频率高、后果严重、不确定性强。预防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首要环节,这与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关系密切。当前大多数城市社会安全心理的干预尚待重视,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至少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不足:城市规划对于应付公共安全的设计不够,各类风险源的摸查登记不够全面,公共安全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不够彻底,公共安全教育实效还不明显,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预案不够详备,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二)危机处理能力不足,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缺失,导致焦虑心理蔓延

城市公共安全涉及不同的部门,沟通协调至关重要,敷衍推诿与职责不清往往使公共安全陷入威胁与困境。因此,政府部门既要提高效率,更要加强应急管理训练和模拟演练。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大部分原因都可归结于城市管理者公共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机制不科学,技术手段落后等。这些都导致城市居民内心普遍存在安全焦虑,尤其是大城市更需要重视“城市焦虑症”。

(三)社会公众参与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容易导致社会信任退化

政府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而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及市民都是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城市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的时间紧压力大,仅仅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社会动员机制亟待健全。而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更多是自发的,在训练有素,各守其责,不添倒忙等方面还有待于加强。政府不仅需要协调指挥,加以引导,还要及时公布信息,消除谣言,才能有助于树立威信,增强社会信任。

三、公共安全风险中的社会心理干预对策

社会心理干预无疑应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心理干预是指按步骤地针对民众的心理活动、个性特征或心理问题施加影响,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境,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公共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干预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仅需要直接的心理疏导以调适民众心态,还需要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资源、高效管理服务以及公众有序参与等途径来减轻社会消极心理压力源。

(一)建构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系统的服务队伍为基础。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未雨绸缪组建较为稳定的、高素质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至关重要,至少应包含四类人员:心理疏导专家团;心理疏导培训讲师团;心理疏导服务团;心理疏导辅助团。

构建高效的服务质量为根本。开展有效的社会心理干预,建立一个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点。一是明确服务对象,需要明确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的情形和群体。二是要有完备的服务内容,需要明确心理疏导的内容、操作环节,整个流程的时间把握以及适宜的时间切入点。三是要有标准化的服务规范,服务的操作程序,需要的准备措施,相应的服务资质,服务的技术手段和所需的设备设施,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等。

(二)健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配套机制。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一经确立,就必须配备相应的配套措施。从法律上,可以以立法或政府条例的形式明确下来;从财政上,需要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拨款以满足公办经费的开支;从人事上,需要安排相应的编制,聘用或调配相关人员承担日常的组织、协调等行政工作。

预警机制。对于突发事件,防患于未然最重要。城市治理中应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安全预警机制,重视心理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日常公共安全教育,介绍重大安全事件对社会公众心理的影响流程、方式和程度,重点推介常用的心理疏导策略,加强相关的模拟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心理调适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心理防御能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心理冲击力。同时,搜集情报信息,加强社会心态的动态分析,对产生消极社会心态的影响进行安全预警。

组织机制。社会心理干预的队伍必须有一个健全有效的组织系统,而不是一个虚设的机构。鉴于公共安全风险事件具有偶发性、不可预测性的特点,为了避免现实中组织机构的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可设立常设机构和社会机构。常设机构人员少而精的,可放在各地政府应急中心。社会机构的专家和服务队伍依托于各高校、医院、志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可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颁发聘书,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协调和演练。

评估机制。评估是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援助取得实效性的重要环节。评估应该自始至终贯穿在全程中:“前评”,面对公共安全风险事件,需要了解其损害,才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中评”,心理服务队伍在跟进到事件当中后,通过对现场情况的综合判断,需要及时调整、修正或者坚定心理援助方案;“后评”,通过对心理援助实效性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

反馈机制。良好的反馈机制有助于从灾难中借鉴经验,吸取教训,锻炼队伍,从而预防后续危机。应发挥四方面作用:把积累和总结的经验用于提高自身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通报、汇报情况,便于政府决策层和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向救助群体本人和亲属反馈情况,便于其了解心理援助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和其它群体通报相关情况,推广和介绍经验,便于社会共享。

(三)建设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社会心理疏导渠道

有效运用宣传手段,发挥信息传播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在遇到重大安全风险时,对事件真相的模糊认知正是引发此种消极心理反应的导火索。从心理过程看,对安全风险的认知会影响人的判断、决策和行为,因此信息的获得对于社会心理疏导至关重要。政府对于信息披露的态度对于大众知情权和社会心理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应该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只有正确进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抢占舆论的高地,才能维护政府的权威。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的“善意的谎言”都会陷入被动的境地,引起政府信任危机。同时,在新闻发布中,政府应该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避免用敷衍的态度或者过于简洁和模糊的“外交语言”应对社会的关注。

合理运用教育手段,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在我国具有悠久的传统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导向功能、整合功能、沟通功能和规范功能,直接或间接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3]在公共安全风险中应该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通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党员干部教育、网络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主流阵地来发挥社会心理疏导的作用,增加心理健康和幸福观的教育内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人心,促进社会认同。

坚持运用法律手段,发挥依法行政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作用,政府必须有效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处理危机。首先,坚持运用法律惩戒手段,打造法治政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清理政府相关制度和文件,各级政府应以身作则自觉守法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其次,坚决运用法律惩戒手段,打造责任政府。政府要重视网络的社会心理疏导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发布与管理,有序推进网络实名制工作,加大查处利用网络违法乱纪的力度,对于恶意传播不良信息言论,利用造谣、诈骗或者其他方式误导社会公众心理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对社会公众负责。最后,坚定运用法律惩戒手段,打造服务型政府。政府要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强廉洁自律,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社会公众的各项权利,促进政府服务职能的发挥。

[1][2]劳伦·B·阿洛伊等.汤震宇,邱鹤飞,杨茜等译.变态心理学[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

[3]杜旭宇.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稳定作用[J].探索,2009(3).

责任编辑:毛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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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5706(2014)01-0087-03

2013-07-05

秦攀博,广州行政学院(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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