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精心培树成就“大山女儿”
——从李淑华的成长解析上海铁路公安局先进典型的培养机制

2014-02-11 16:00史岩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选树先进典型民警

史岩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 200071)

十年精心培树成就“大山女儿”
——从李淑华的成长解析上海铁路公安局先进典型的培养机制

史岩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 200071)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铁路公安民警队伍中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人数在全国铁路公安系统中始终位列第一。以二级英模、太湖站派出所女民警李淑华的成长为视点,可以透视上海铁路公安局先进典型的培养机制。注重从基层发现典型,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基础;注重多方位培养典型,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关键;注重渐进式申报荣誉,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保障;坚持弘扬激励,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目标。

铁路公安;队伍建设;培养机制

先进典型培养机制是做好立功创模活动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铁路公安局用足用好这一机制,发现、培养、选树了一大批英(功)模人物,队伍中先进典型层出不穷,群英荟萃,成为我局队伍建设的“品牌”和特色。截至2014年1月底,全局共有20人次被授予公安战线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英模人数在全国铁路公安系统中始终位列第一。有48人次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在一、二级英模队伍中,除5人是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凸显出来的,其余都是在平凡岗位上长期默默无闻、任劳任怨,通过先进典型培养机制培养、树立起来的。其中,李淑华的成长进步就是成功的范例。

一、注重从基层发现典型,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基础

先进典型来自基层,成长于基层。及时从基层发现先进典型,是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的基础。

(一)善于发现,让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各级领导在下基层检查时,要把发现先进典型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培养,不留遗漏;基层所队应注意从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先进苗子,及时向上级推荐,尽量让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2002年8月,原合九铁路公安处太湖站派出所女民警李淑华的事迹引起了局党委的重视。1996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的李淑华放弃高中教师职业,积极投身铁路公安工作,成为上海铁路公安局唯一一名线路女民警。她扎根山区小站,走千家,进万户,广泛宣传铁路安全常识,用双脚踏出了一条“平安线”,确保了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她视群众如亲人,资助贫困学生,照顾孤寡老人,用爱心赢得了民心。从那一年起,线路女民警李淑华就进入了我们培养的视线。

(二)善于总结,让先进典型的事迹得到基层民警的认可

2002年9月,公安局组成由宣教处长带队的考核组,深入太湖站派出所,通过对全所民警和沿线群众的详细访谈了解,写出了一份详尽的考核报告,并在局《政工简报》上刊载。由于材料用事实说话,生动感人,一个扎根小站、无私奉献的线路女民警的高大形象树立了起来,并在全局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善于宣传,让先进典型的精神得到社会的认可

为弘扬李淑华同志的先进思想,局、处两级机关坚持做好对李淑华事迹的对外宣传工作,特别是围绕李淑华同志参评各种荣誉称号活动,适时组织宣传骨干和中央、省市媒体记者深入当地铁路沿线乡村采访,通过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10年间,中央和省市媒体共刊发有关李淑华事迹的稿件60多篇,计10多万字,电视新闻和专题片20多条(部)。反映李淑华事迹的小品《大山的女儿》在全路公安“铁警铸忠诚”文艺汇演中被评为一等奖。

二、注重多方位培养典型,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关键

在发现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我们注重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创造有利于先进典型成长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使先进典型“立得住”

多年来,我们在培养先进典型过程中,注意打破常规,用人所长,根据每个先进典型的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做到“英雄有用武之地”。如对在识别和查堵犯罪方面有特长的陆洲、刘云、朱南洋等“查堵能手”,实行不限岗位、不限时间的弹性工作制,让他们在查缉犯罪的战场上充分施展才华,不断取得新战绩。

李淑华热爱线路工作且又是女性,女性的亲和力使其特别适合做群众工作。因此,原合九铁路公安处和太湖站派出所从一开始就打破常规,不限定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她可以自由选择巡线或走村串户,遇有帮助沿线群众解决困难的事,派出所在车辆、外部单位联系协调等方面尽可能提供支持,为李淑华做好线路安全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引导帮助先进典型克服思想压力,正确对待荣誉和名利,使先进典型“立得久”

以往,有的先进典型一旦有了“名气”和荣誉,特别是作为全处或者全局以上高级别的先进典型,就容易产生较重的思想压力和精神负担,有的甚至产生恐惧心理,怕干不好对不起组织,怕出不了成绩辜负领导的希望,以致于有些先进典型做起工作来束手束脚,顾虑重重,还有的逐渐失去了“光环”。

在对李淑华的培养上,我局坚持“不急功近利、循序渐进”和“短规划、长培养”的思路,坚持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相结合,做到多帮助、多关心、多鼓励,努力使她减轻思想压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做好本职工作。与此同时,局、处两级领导利用与李淑华见面的机会,与她真诚谈心,帮助她正确看待荣誉、名利,鼓励她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每年的新民警初任培训期间,我们都安排“李淑华与大学生民警谈理想”必修课,请李淑华谈自己的成长历程。一方面大学生民警从李淑华身上看到了自身的潜能和价值,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献身铁路公安事业的信念和决心;另一方面,李淑华本人也敞开了心扉,在与大学生民警互动交流中,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勤奋、刻苦、拼搏的意义和价值。这种交流活动我们已经进行了11年。

(三)把关心关爱先进典型的措施落到实处,让先进典型“得实惠”

多年来,我局各级公安机关从关心关爱先进典型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先进典型联系制度、功模休假疗养制度等等,并对先进典型在入党入团、提级提干、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帮助,及时解决先进典型的后顾之忧,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先进典型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全局共有17名英模提级提干,6名英模走上公安处和所队领导岗位(李淑华同志也从一名线路民警升任为派出所教导员),为10名英模子女解决了入学和就业问题,2000多名功臣模范参加了全国、全路和全局、全处的休假疗养。

三、注重渐进式申报荣誉,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保障

先进典型的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培养工作也不能一步成功,需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

(一)抓好跟踪,及时总结,促其不断再创佳绩

在对李淑华连续10年的培养工作中,局、处两级宣传部门采取“紧贴式跟踪”,加强策划,加强与派出所领导和李淑华本人的联系,及时发现李淑华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及时追踪李淑华帮扶孤寡老人及贫困家庭的新情况,及时总结她的新事迹,并帮助她总结出“李淑华线路工作法”,从而使李淑华的先进形象日趋丰满,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李淑华珍惜荣誉,不断努力攀登新高峰的信心。

(二)抓好推荐,积极沟通,争取审批部门认可

10年间,我们根据李淑华的成长进程,积极推荐她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荣誉评选,并主动加强与审批机关联系沟通,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指导,为成功申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0年来,李淑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全路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获铁道部火车头奖章,并获得全国妇联、公安部“巾帼建功标兵”,以及铁道部、安徽省“先进女职工”等荣誉称号。2010年3月,她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11年,她作为全国唯一的铁路民警,荣获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并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荣誉。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批示:“要大力宣传一心为民的好民警李淑华的先进事迹。”

(三)抓好策应,强化宣传,形成良好申报氛围

在做好李淑华各种荣誉申报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媒体宣传的策应工作,如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参评和“二级英雄模范”审批中,合肥公安处及时联系新华社记者拍摄了一组反映李淑华工作和帮扶孤寡老人等先进事迹的新闻图片,率先由新华社发表,《人民日报》等全国各大报刊和网络相继在显要版面刊载,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有效地策应了申报和审批工作。

四、坚持弘扬和激励,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的目标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选树培养先进的终极目标是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在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工作中,要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事求是,确保选树质量

先进典型是榜样、是旗帜,务必坚持其先进性。为此,在对先进典型的选树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选树对象的工作、生活及其先进事迹,要组织专人进行详细了解,认真考核,绝不能夸大、拔高,甚至虚构、造假,一定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事迹的先进性,只有这样选树出来的先进典型才能有群众基础,才能保持先进性,才能“立得住”、“立得久”。

(二)示范引领,发挥激励效应

要正确认识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不能把选树工作简单化,更不能盲目追求先进典型的数量,而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通过表彰会、座谈会、巡回报告、演讲比赛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思想品质,在全局民警中营造一种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和价值取向,进一步激励广大民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建功立业。

(三)搭建平台,保持选树后劲

选树培养先进典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和任务,为培养更多的先进典型,不断壮大先进典型队伍,必须搭建有利于先进典型成长的平台。多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持续、广泛地开展“十佳”、“能手”竞赛评比活动,努力为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供平台。仅近三年,我局就连续开展了三届“十大高铁卫士”、“百名标兵能手”评选活动,一大批先进典型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也为深入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时娜

D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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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192(2014)04-0008-03

2014-05-17

史岩,男,山东泰安人,上海铁路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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